53。严谴《旷野呼声》网站前编辑大漠与剽客耶米玛之卑劣言行

作者:小草

在《旷野呼声》网站作者耶米玛长期以来大量地、严重地剽窃他人文章的事实被我披露后(见附文),8月23日耶米玛发表了《被攻击后的感恩》一文,文里说到她去找大漠(耶米玛的“伯乐”,旷野呼声网站前编辑)说我攻击她的事,大漠竟然还跟她一个鼻孔出气,和她一样,也称我为魔鬼的爪牙。我看到耶米玛的文章后,就给大漠发了纸条,问他是不是真的对耶米玛说了这些话,好几天过去了,他置之不理。

刚发现,大漠就在今天或昨天,把几天前他转载我的博文《教会讲台的讲章能从剽窃和抄袭而来吗?》从他博客里删掉了,说明他这几天并不是没登录博客,不是没看到我发给他的纸条,而是看到了,但他的回应是,删除几天前转载我的那篇谴责剽窃行为的博文。既然如此,我就定意把耶米玛在博文里那段有关大漠对她说的话公开出来,看看暗地里,他们这对所谓的“伯乐”和“千里马”有多恶劣和虚谎。

经上说,“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约一3:8)保罗说,“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6:1-2)在罪上死了的人就不可仍在罪中活着,而在罪中活着的人就不属神,“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 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约一3:9-10)

作为基督徒,判断谁是属魔鬼的,谁是属神的,是以神的话为衡量的标准,谁是犯罪的,谁就是属魔鬼的了。一个人,若把攻击自己的就当属魔鬼,而把认同自己与自己站一起的就当属神的,那他/她就是把自己当成神了。像耶米玛这种长期沉迷于剽窃和欺骗的罪行里的人,还能是属神的吗?就因为我揭露和攻击她长期剽窃和欺骗的恶行,我就成了属魔鬼?

在剽窃与反剽窃之间,谁才是罪犯?谁是犯法的?若要举报,也是犯法的人当被举报。而大漠作为旷野呼声网站的前编辑,也曾声称反对剽窃,以剽窃为盗窃之罪,也清楚剽窃是一种侵权犯法的行为。在大漠自己发表的《基督徒在微信内容上的盗窃之罪》文章里,他自己说,“如果以神之名,在罪的轨道上前行,盗窃其他肢体的文章,侵犯别人的著作权,那么就不能称为是主的门徒。”

大漠还说我,扰乱了国内正常的信仰生活。难道,大漠认为,像周雁羽和耶米玛这种长期在基督教界里剽窃和欺骗,才是正常的信仰生活?否则,我揭露和抨击他们这种盗窃和欺骗的行径,怎么会就扰乱了他们的正常的信仰生活呢?这么看来,长期犯罪在大漠看来是属于正常的,而揭露和攻击罪恶反而变成不正常了,大漠这究竟是站在什么立场上了呢?客气点说,至少不是站在基督徒的立场!

大漠面对曾经被他自己大加赞赏的耶米玛的严重剽窃行为暴露之际,不是认真去对付和责备犯罪犯法的耶米玛,不是去清除网站上的那些剽窃文,也不是就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就不以她为主的门徒,反而是在暗地里与耶米玛同声来诬蔑和毁谤我为属鬼魔的,说我,扰乱了他们的正常的信仰生活。大漠如此的黑白颠倒,是非对错不分,在文章里说得很君子的样子,可做出来的却是那么的小人和卑劣,如此的虚谎和诡诈是我所恨恶和不容的,特借此文作为我对大漠和耶米玛卑劣言行的揭露和严厉谴责!

下面这段话,就是摘自耶米玛的《被攻击后的感恩》一文

我把这事告诉了基督徒作家大漠兄,告诉他魔鬼如何在攻击我,他知道后,就替我在网站上举报了那个魔鬼的爪牙。他告诉我:“这个魔鬼的爪牙是专门干这事的人,上次周雁羽牧师也让她在网上攻击了一阵子,也说是抄袭。对这种人不能容情。这个海外的美籍华人,这么做,一定怀有不良目的,至少扰乱了我们国内正常的信仰生活。她已经被封杀过,有很多人举报过她。看她的言论,不像基督徒。”

下面是我前几天发给大漠的几个纸条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