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刘同苏的“信仰就是活着”之自由派的面目和目的

作者:小草

如果注意去查看刘同苏的文章和讲道,就会发现,他一再地强调“信仰就是活着”,“信仰就是生命”,这两句话几乎就是他的信仰告白和座右铭了,他的个人见证就是以此为题、为中心的。

2011年10月刘同苏在「守望教会事件与家庭教会合法化研讨会」上(图片来自网络)

信仰当然不只是理性或头脑上的认同而以,信仰确实不是与生活或生命无关的。但信仰也并不只是活着,因为行为并不是信仰的全部。经上对信仰与行为(也就是活着)之间的关系给出了精准的解释,那就是,“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也就是说,没有外在行为的表露的信心不是真信心,真信心一定是有活出来的行为。但是,这个命题倒过来就不一定是对的,因为有行为的并不一定就是有信心,行为是可能被仿效的。所以,经上说有的人, “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这等人你要躲开。”(提后3:5)

法利赛人的信仰并不只是在头脑上,他们是活出了他们所信的,他们信称义是靠守律法、靠行为,所以他们是很有行为的:他们禁食,奉献(路18:12),他们作很长的祷告,他们走遍洋海陆地、引人入教,他们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太23:14,15,28)。但法利赛人却是遭到主耶稣最严厉痛斥的宗教人士。这说明,信仰并不只是活着,并不是有敬虔的外貌就等于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的内涵和核心是信仰的内容和对象,而不是外在的行为,错误的信仰内容,就算把所信的活出来了,那也只等于是活在罪中,而不是活在真理之中,不是活在基督之中。主耶稣说,“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真理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when the true worshippers shall worship the Father in spirit and in truth: for the Father seeketh such to worship him。”(约4:23)所以,基督教的信仰是以真理有根基的,没有真理,就没有基督教信仰,就谈不上活出基督教信仰。

基督教信仰的独一性就在于其所信的是独一的真神的话语,对真神的认识,对神的话语的理解和相信也就成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抛弃了这一核心,基督教的信仰就不再是基督教了。而对真神的认识,和对神的教导的正确理解就是基督教的基要教义,是正统基督教信仰的规范。如果没有正统的规范的话,那么谁都可以按自己所塑造出来的上帝、和所认为对的、去信、去活了,这岂不是在信仰上 ”各人偏行己路“ 吗?这哪里还是基督教了呢?

刘同苏的“信仰就是活着”,“信仰就是生命”只是强调了活着,却没有道出如何活着。虽然,他有时也会说,就是要让神来主宰生命,就是要活出基督的样式,但如何才叫着活出基督的样式?基督的样式是什么样的?怎样才叫让神来主宰生命呢?让哪位神来主宰?这些问题是他不加以清楚说明和回答的,而这些本来正是作为牧者应该给予清楚的说明和教导的,也是清楚地表明自己的信仰立场的时刻,这是不能含糊和回避的。但是,若要具体地回答这些问题的话,就免不了要有对神的认识,要有对神的教导的明白,这就要有神学和教义。神学体系和教义就是对信仰的规范,是对私意解经和异端的防范。所以,异端人士常常是最反对神学和教义的,当然,他们会找种种看似美丽的借口和理由来反对,不敢公然反的,就无视教义的存在和重要性,要么含糊地回避,要么就是暗暗地反,以便反得让人不易觉察到。

那么刘同苏对教义的观点是如何的呢?我认为他是个看风使舵的投机分子,大部分时候他是采取含糊、不表明的方式,但骨子里却是个反传统教义的自由派人士。他写有一篇文章专门在谈论教义,题为《上下—与思辨者谈道(二十四 B)教义─行走的圣经 》在此文里,他给教义作了各种各样的解释和定义,但却都不是传统的基督教对教义的定义。其中他有这么一说,“与惯常的认定相反,教义的本质是流动,活泼,境遇化,而不是教条,刻板,僵硬化。教义是信仰之生命性质的表现。”也就是说,他自己对教义的定义是与惯常的认定相反的,但他却不明说是与教会的传统相反。那就只得来看他是怎么相反的了?这也就是他接着说的,“教义的本质是流动,活泼,境遇化。。。教义是信仰之生命性质的表现 ”也就是说,他认为教义是必须随境遇而变化的,他还认为教义是生命的表现。那么,他这样的教义观就是与传统的教会的教义观俨然相反的。

虽然基督教的教义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基督教的教义有其发展史,但这样的发展史是教会对神的真理的认识的不断丰富和归正的历史,而不是教义的境遇化的历史。教义是教会对神的真理的共识,是不受时代、文化、或社会情形的影响,也是不由这些因素所决定的,而唯独是由神的话所决定。所以,教义的境遇化是自由派神学离经叛道的一贯作为,是与传统教会的教义观截然相反的。教义是由神的话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人的生命来决定。经上说,”凡遵守主道的、爱 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约一2:5)所以,主的道才是信徒行为的准则,信徒的生命是由神的道来更新和建造的。换言之,是教义决定信徒当活出什么样的生命来,教义在活出信仰之前,而不是反之。

如果是由人所活出的生命来决定特定境遇下的教义,那么,由谁的生命来决定教义呢?在刘同苏的同一篇文章的后面,他进一步说到,“教義不是教會對《聖經》的理性認識,而是教會對《聖經》的生命實踐。”这句话是很荒唐的!如果没有先有对圣经的理性认识,怎么实践圣经的教导?如果不先明白和理解神的教导,那还谈何实践神的教导?当然是先有认识,才有实践,否则实践什么?如果是由教会来决定教义,那要由哪个教会来决定?现在有些接受同性恋的“教会”还说同性相爱也是对爱的实践,那是不是可以让这种“教会“ 来决定爱的 ”教义“ 了呢?

刘同苏在其《信仰就是活着》里说,是一位老传教士的生命改变了他,他也以这位传教士为其“信仰就是活着”的诠释和例证。他说,”和老人的接触使我看到信仰不是理论,而是生命。信仰就是活着。更确切地说,信仰就是活在耶稣基督里。老人并没有用什么高深的理论来表述和支持自己的信仰。老人的信仰就是他生命中实实在在的耶稣,就是那么自然地在每时每刻活出耶稣来。。。由于老人的生命见证,耶稣对我不再是田立克书中的一个抽像概念,而是活生生地活在老人生命中的那个生命。信仰不再是玄妙的纯思辩活动,而是简简单单实实在在地按照耶稣的榜样活着。。。由于老人的生命,耶稣的生命(而不是关于耶稣的理念)开始真正地进入我的生命。“ 但是,刘同苏的这段话是很有问题的。

首先,刘同苏说这位老人每时每刻活出耶稣来,这纯属就是谎言!因为没有人能每时每刻都活出耶稣来,就是连伟大的使徒保罗都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腓3:12)而且,刘同苏又不每时每刻在老人的身边,他哪会知道老人每时每刻的行为?就算每时每刻都能看到他的行为,也不敢断然说所有的这些行为都是耶稣的样式,因为没有人能完全认识耶稣。所以,刘同苏纯属就是在作假见证!其次,刘同苏说,是由于老人的生命,耶稣的生命才真正地进入他的生命。这说明他的生命并不是被神的道所改变,而只是被人所改变,而这样的改变并非是基督徒生命的改变。耶稣的生命进入一个人的生命,也就是重生,而这纯属是神自己主权的作为,与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无关,也不是任何人能成就的。因为,主耶稣说,”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不客气地说,刘同苏如此这般的见证,并不是在见证神的真道,而是在见证他自己的虚谎和错谬。

刘同苏的所谓“信仰就是活着”,“信仰就是生命”,无异于是把神的道从基督信仰里抛弃掉,从而把信仰相对化,自由化,和人本化,而这样的结果必然是种种错谬的产生。比如,对于宗派,刘同苏在其《上下—与思辨者谈道(二十四 C)宗派─基督身体的向度》里说道,“ 作为基督身体的向度,宗派之间本无冲突。只有当向度伪冒整体的时候,宗派之间才会出现冲突。”他这样说是全然不顾基督教界里真实存在的宗派间的不同和冲突,而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正是由于他把神的道抛弃了,以致信仰不再有绝对的准则和规范,所以,宗派之间的不同的冲突也就只能被他给否定掉,以此来否定教义的真实意义。如果,如他所说的,宗派间的冲突是因为伪冒,那么基督教所有的宗派就全是伪冒的,因为宗派的产生正是因为在信条上的有所不同和不相容才分裂的。难道新教和天主教的冲突不是真实的?难道改革宗和卫理宗之间没有真实的冲突?不过,为了维护相对化和自由化,大概也就只能这么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从刘同苏的一些文章和讲道,让我隐约感觉,他如此地强调活着,强调行为,否定传统的教义,把信仰自由化,可能是为了自由地把行为引到他所企望的特定的行为和效果里来。比如,家庭教会的公开化、合法化,影响中国未来宪政结构的形成,作为中国进入公民社会的引导力量,进入中国的主流社会的,改变中国的主流社会生活,等等等,这些都是刘同苏不断呼吁华人基督教界活出来的样式。但这称得上是活出基督的样式吗?基督在世时有去改变政治法规吗?有去伸张所谓的基本人权和宗教自由权吗?有去引导当时的社会进入公民社会或别的什么社会形态吗?有进入或去改变当时的主流社会吗?都没有!所以,刘同苏的所谓“活出基督的样式”无非是名不符实的幌子罢了,其居心可能是企图利用华人基督教界团体来为他的政法理念或野心服务。

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