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耶米玛自招:一半以上的原创讲章都是抄袭来的

作者:小草

事实上,最初发现耶米玛剽窃行为的并不是我,而是新浪博主“溪旁新叶”(简称新叶)姊妹。据新叶发表于2015年7月的《一点说明》一文所述,当时她发表的博文《马齿叶亦繁》,在隔天就被耶米玛剽窃到她的《母亲院子里的马齿叶》文里去了。由于当时新叶并没具体指出这位剽窃她文字的博主是谁,应该是为了给耶米玛留点面子,就以比较温和的方式对此事件作出一点说明,而没有说出剽客的名。在新叶发文说明这件事时,耶米玛已把她剽窃的文字删除了,我也就没能看到她剽窃之作的全文,加之我当时并不关注耶米玛,这件事只留给了我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没有引起我的注意。

今年8月份我发现和揭发了耶米玛长期大量剽窃别人的文章作为自己的原创,新叶姊妹对此写下了这么一段评论:

我在2015年7月25日发表博文“马齿叶亦繁”后,紧接着在7月26日我就看到这个新浪博主“主爱的耶米玛”发表博文“母亲院子里的马齿叶”。我注意这篇短短的博文有不止2段跟我写的非常象,可以说,这部分只是略做改动,不仅感受,观察,连引用的圣经经文都跟我一样。我给她发纸条向她指出,她删除了那篇文字,也把我拉黑了,并写了一篇“我看剽窃”指责我,后来她又把“我看剽窃”中讲到这个事情的段落删除了,现在的版本看不出是针对这个事情的。事情的经过我写了博文“一点说明”。之前我与她互为关注,看到她发表很多原创讲章。当时我非常非常惊讶,对于这位号称写了几百篇讲章的博主,写这样一篇短文,需要这样来采用了我的文字,不能明白她的那些“讲章”是如何写出的。我那时就对她的那些“讲章”是“原创”的高度怀疑。果然,现在真相揭晓! 神是欺哄不得的!

从新叶的这段评论,我才确知当时剽窃她文字的是耶米玛。今天当我再读新叶的《一点说明》,我完全相信新叶文中对当时所发生的事的记述。两年前新叶的这篇《一点说明》,实际上就是对耶米玛剽窃行为的首次揭露,文中记述了耶米玛对自己的剽窃行为被新叶指出时的恶劣和蛮横的反应。当时耶米玛在她的《我看剽窃》文里说,“我不仅删除了那篇马齿苋的文章,连那位‘姊妹’也加入了黑名单,我不愿意与这样的“姊妹”交往。” 从这可见,耶米玛对自己剽窃恶行就是不认罪、不道歉,且还以撒谎来为自己的剽窃恶行找借口,说自己只是“采用”了一些新叶的文字,并从此把新叶拉黑,并称新叶为加了引号的姊妹,不愿再与新叶交往。

被剽窃的是新叶,剽客是耶米玛,新叶最初对耶米玛剽窃行为的指证,是私下的,是很有修养和顾及到了耶米玛的面子,想通过私下交通解决,并没有张扬出来,但耶米玛竟然以如此恶劣和蛮不讲理的方式来对待新叶,还声称不愿与新叶交往,说得好像新叶低贱到配不上耶米玛的高雅。耶米玛如此作为纯属就是流氓还自以为君子的作派。

从新叶的《一点说明》里才知道,耶米玛当时还说,“说实话,我的文章中就引用了许多牧师、传道、肢体甚至外邦人文章的内容,如果是转载,我会注明作者是谁,但如果只是引用一部分,则不注明(从来没有谁给我说过什么),用这个“姊妹”的眼光看,我一半以上的原创讲章都是‘抄袭’来的。”实际上,新叶对剽窃和抄袭的准则一点都不过分,而是很客观的,是符合剽窃的定义。新叶之所以说耶米玛的博文剽窃了她的文字,是因为“我注意到此博文(小草注:指耶米玛的《母亲院子里的马齿叶》)有不止2段跟我写的非常象,可以说,这部分只是略做改动,不仅感受,观察,连引用的圣经经文都跟我一样”,耶米玛这样的博文当然是剽窃和抄袭了新叶的文字。按耶米玛自己当时说的实话,她一半以上的原创讲章都是对别人的文字只做些微的改动而来的了,那么这当然是属于剽窃和抄袭!所以,耶米玛实际上在两年前就说漏了嘴,自招出她绝大部分的原创都是剽窃之作!

至于耶米玛说,“如果是转载,我会注明作者是谁“,但事实并非如此,而是她的又一谎言!比如,《旷野呼声》网站上发表的耶米玛的署名文《欧州的第一位信徒吕底亚》,这篇文章除了开头添加了一段经文之外,其余的就是全文抄自史祈生牧师的著作。那么,对于这篇文章,究竟要算是转载文呢?还是剽窃之作?在我把《太无耻!史祈生牧师的文章也遭耶米玛全文剽窃》转送到旷野呼声网的电子邮箱后,他们就此回复说,“经查证此文章是耶米玛转载他人文章到自己的博客,由于我们编辑大意的缘故错误认为是耶米玛原创的加以录入,并非耶米玛恶意剽窃,现在已经将作者名修改过来了。” 如果这篇算是是转载文的话,那么为什么耶米玛并没如她所说的,注明作者是史祈生呢?以致让网站编辑误以为是耶米玛的原创?为什么文章被转发到网站后耶米玛并不及时纠错,而是让文章归在自己的名下?所以,要么耶米玛的“如果是转载,我会注明作者是谁“是又一谎言,要么耶米玛的署名文《欧州的第一位信徒吕底亚》是剽窃之作,除此之外,还能有别的结论吗?

由于耶米玛发表的文章太大量,我不可能去查验她所有的文章,只是抽查了几篇,从这几篇里就发现了她很多篇都是剽窃之作,所以就推测她的总剽窃数绝不会是个小数目,但具体有多少,那就很难知道,可能连她自己都说不出这个具体的数来,因为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但现在从她两年前的自招可见,她的剽窃总数至少是在500篇以上,因光是在《旷野呼声》网上,在4年的时间里,她就发表了上千篇所谓的原创文章,所以一半以上至少是500篇以上了。

耶米玛在约4年的时间里,就能造出500篇以上的剽窃之作,简直是剽窃大户。能拥有如此巨量的剽窃文,估计可当上剽客第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