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刘同苏的异端言论:地狱是绝对虚无

作者:小草

刘同苏是美国加州山景城中国基督教会的主任牧师,据介绍,他是1991年从中国来美,来美之前在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哲学研究。刘同苏在海外华人教会里颇有点名气,被认为是学者型的基督徒或牧者。在他的见证里,他承认自己早期只是个文化基督徒,但后来改变了。那么他改变后究竟成了什么样的基督徒呢?我认为是变成了一位以哲学和他个人的理念来演绎和解释神的道的另类人士,下面就以他的一篇文章为例来举证。

刘同苏在他所写的《上下—与思辨者谈道(二十六 C)最后的乐章:归宿─终极审判》小标题《三. 地狱─绝对虚无》一文里,以哲学的理论和方式来论证地狱是虚无的,而不是永恒的存在。下面是摘自他的原文:

在最后审判里面,甚至“死亡与阴间”都被扔在火湖里面了。死亡都死了,阴间也死了,从而,在永恒里面,没有死亡,也没有阴间。

死亡也是时间性的。死亡只对时间有效。永恒就是对死亡的否定;在永恒里面没有死亡。永恒的死亡是一个语义上的自我矛盾:永恒,就是非死亡;死亡,就是非永恒;永恒的死亡,就是非永恒的永恒,或者非死亡的死亡。

地狱若是一种终极归宿,就反向地证明了死亡的自在本源。死亡的不灭就是死亡的自在。但是,自在的死亡在逻辑上形成了两个问题。首先,“自在的死亡”是一个逻辑上的自我矛盾。“死亡”就是“没有”,“自在”就是“终极渊源”,于是,“自在的死亡”就是“从没有开始”。

“自在的死亡”在逻辑上颠覆了“上帝”或“本体”的概念。

如果地狱是一个终极归宿,上帝就不是最终的统辖。“自在的死亡”或“终极的地狱”都意味着“在”以外的在,上帝旁边的“上帝”。“自在的死亡”就是本源的二元化,死亡作为自在之物终极性地与“在”并存;“终极的地狱”就是归宿的二元化,即地狱作为终极归宿永久地与上帝同在。

“我是始,我是终”;在“起初”里全是上帝,在“起初”里全无死亡的影子;在“终点”里也是全是上帝,在“终点”里也全无地狱的位置。在终极的意义上,“不在”是不在的。本源全是“有”;在本源,没有“没有”。

刘同苏这么论证一番的目的就是要否定地狱的存在,他得出的结论是:地狱并不是永恒的存在,地狱不是终极归宿,在永恒里没有地狱的存在。

刘同苏对地狱永存和实存的否定是严重背离了基督教的基要教义,纯属就是异端的说辞。因为圣经非常清楚地说,”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20:10)如果地狱不是永远的话,魔鬼和假先知怎么会受痛苦到永永远远呢?那么,刘同苏的论证为什么会得出与真理相背的结论出来呢?

首先,刘同苏对死亡的解释是错误的,他认为死亡是没有,是否定,但这不是圣经对死亡的定义。经上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雅2:26)所以,身体的死亡是灵魂与肉体的分离,死亡并不是没有的状态,而是分离的状态。正因为刘同苏认为死亡就是没有,所以他就得出,死亡之死就是死亡没有了。其实,“死亡与阴间都被扔在火湖里面,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启20:14)并不是说死亡不存在了,而只是说神的子民不再有死亡,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启20:6)”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 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 神.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启21:3-4)而对于被丢到火湖里面的魔鬼和恶人,那就是他们第二次的死,是如第一次身体的死那样的真实存在,且是永永远远地存在。

其次,刘同苏基本上是以哲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思辩和解释属灵的事,可哲学本身并不是真理,而是人的理学,是世上的小学。用错谬的理论和方式来论证和分解,得出错谬的结论就是必然的。保罗说,“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2:13)属灵的事要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来解释,而不是像刘同苏这样用属世的理学来解释和思辩,这是完全行不通的,也是很荒谬的。

刘同苏认为永恒就是自在,自在就是终极渊源,由于起初并没有死亡、没有地狱,所以他就得出死亡和地狱不可能是永恒的。如果永恒就一定是终极渊源的话,那么神的子民也不可能永远与神同在了,因为在神创世的起初里也并没有人。人是被造的,是有起点的,而不是终极、自在的存有。但神却赐给了祂的子民永远的生命,得以永远地活着,这是有起点,但没有终点的存有,这样的存有是超越了世上的哲理和思想,因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正因为刘同苏是以人有限的理学为真理,就反过来否定了神那远超越人的哲理的真理。

刘同苏的这一类《基督教与哲学》的文章,基本上都犯了同样的错误,就是以哲学来论神学。为了迎合哲学的说法,就以哲学的言语和方式把神的道解说得奇奇怪怪和玄乎乎的。比如,刘同苏是这么论说三位一体论的:

从来没有一个先行限定好的抽象天父,然后,这个自在的天父“生”出一个具象的圣子。天父与圣子的关係根本不是这种抽象本质与具体个例之间的关係,而是反合性的共存关係。没有现象,就没有本质;没有圣子,天父就是不存在的。并没有一个自我封闭从而自我完成的自在天父,然后,“生”出一个有限时空里面的现象圣子;天父与圣子,从“太初”就是同在(“道与上帝同在”)又同一(“道就是上帝”)的。现象就是本质,从而,圣子就是天父。上帝永远是三位一体的;缺少一位,一体就不是三位一体的“一体”;不成一体,一位也不是三位一体的“一位”。“一位”之所以是三位一体中的“一位”,就因爲那“一位”中已经包含著“一体”,而“一体”在了,则“三位”都在了。从来没有脱离“一体”的“一位”,从而,也从来没有分离於另外“两位”的“一位”。

天父不是分析之后的抽象本质,而是反合互动之中的综合现象。天父只是上帝的一个向度,但不是被分析抽象之后的片面角度,而是从一个向度展示的整个上帝。

--- 摘自《刘同苏:上下—与思辩者谈道(二十之一)第四乐章:解析—三位一体(圣父)》

有几个人能全看懂刘同苏上面这段所说的?他的这些说辞纯属都是哲学上的。他这样以哲学的方式和言语来解说上帝论,结果就说出了,“圣子就是天父”,“天父是一种现象”,“天父只是上帝的一个向度”,“从来没有分离於另外“两位”的“一位”“ 这些违背圣经真理谬论出来。

圣子不是圣父,圣父是上帝,而不是现象,更不是上帝的一个向度。上帝有几个向度?一个向度怎么会是无限的上帝?圣经从来没有说上帝有向度,或有几个向度,以所谓的向度来定义上帝是在妄论上帝。如果”一位“从来没有分离于另外”两位“的话,那么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就不只是圣子,而是连圣父和圣灵也都在十字架上了,但这是绝对错误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大声喊着说,”我的 神、我的 神、为甚么离弃我。“(太27:46)因为在那个时候,圣父和圣子分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