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雁羽见证她的母亲跟个恶魔似的,这也叫基督徒的见证?

作者:小草

周雁羽在她的《最知心的朋友——周雁羽的见证》里,把她自己的母亲说得跟个恶魔似的 -- 不顾她的死活,让她自己去死,常对她动怒等等。比如,在文中她这么说她的母亲,“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模样,母亲愤怒极了,终于有一天,她顺手拎起继父的军警皮鞋向我砸下来,说:去死吧!厨房里有刀,还有绳子;医务室里有安眠药,屋子后面有荷花池,再不行,不是还有大海吗?说吧,你想怎么个死法?! ”把生养自己的母亲公然恶魔化到这种地步,还当成督徒的见证在网上多处流传,这是很荒唐的。

天下哪个父母会是完美无缺的?一个也没有!因为父母也是罪人,和所有人一样,也有很多的过错和罪。但神的十诫里有这么一条,“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所以,无论父母有多少的过错,有多么的不合自己的喜好,作为儿女都当应当孝敬父母。当今,有的父母有钱有势,能给小孩非常优越的家境,但有的父母却属于弱势群体,不仅不能给小孩舒适的生活条件,有的还需要小孩很小就得自己出去打工赚钱,这样的小孩其成长条件是极其困难的。但是,孝敬父母是无论怎么样的父母都得孝敬,有钱的要孝敬,没有钱的也要孝敬,对自己很疼爱的要孝敬,对自己不是那么疼爱的,也得孝敬,因为这是神的命令。

有的小孩对自己的父母有很多的不满,觉的父母对自己这样或那样不好,但无论父母再怎么不好,圣经说,“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7)“咒骂父母的,他的灯必灭,变为漆黑的黑暗。”(箴20:20)“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箴30:17)所以,无论父母如何,作为子女都不可以咒骂父母,都不能不尊敬他们。

对于父母的过失,作为子女是不应当对外到处去宣扬的。当挪亚喝醉酒,赤裸着身子躺在帐棚里时,被他自己的儿子含看到,结果含就到外边告诉他的两个弟兄。(创9:22)虽然含只是告诉他自己的另两位弟兄,但当时全球的人口就8个,所以,含对这两位弟兄张扬挪亚的羞耻,等于是对当时全世界的所有男人张扬自己父亲的羞耻。而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创9:23)结果,含的后裔迦南因此而受咒诅,闪和雅弗却得蒙祝福。

含张扬自己父亲的羞耻是所有作为子女所当引以为戒的,子女应心存对父母的敬爱,当为他们的过失遮掩,而不是到处去张扬,以致让他们丢脸,在人前抬不起头来。试想看看,像周雁羽这样公开四处把她自己的母亲说得那么凶残,让她自己的母亲名誉扫地,这无疑是在伤害生养自己的母亲,是有悖于孝敬父母的教导。

周雁羽这样赤裸裸、恶狠狠地劲曝自己母亲的极度恶言恶行是全然与圣经的教导相违背的!她这样的见证,算不上是基督徒美好生命的见证,因为基督徒的见证是见证上帝的荣耀,而不是见证他人的丑陋,更不是见证自己父母的恶毒。

如要讲罪,那就讲自己的罪,像保罗那样见证神在他这个罪魁身上彰显祂的怜悯和忍耐:“我从前是亵渎 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提前1:13)“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 ”(提前1: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