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龚燕君(慎思明辨)的施舍和索回犹如笼络和抢劫

作者:小草

在微信上很多人都知道龚女士(微信名:慎思明辨)常常颇为大方地把钱和物给各种各样的人,有给生活困难的人,也有给与她同工的人,更是常常在一些微公号文后面打赏。她的广行施舍,让很多人认为她的心地挺善良的,乐于助人,也赢得了不少人愿意在她身边当她的粉丝或与她同工。钱当然对很多人是富有吸引力的,特别是对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差的人,或是对贪恋钱财的人,那更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

经上说,“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太6:3-4)显然的,龚女士的施舍并不是行在暗中,而是广而告知。不只是在群里告知,也在公号文后告知。比如下面她在“举目”(梁慕天)文章后的这段评论:

从龚女士说的话可知,她曾给刘波打赏了不小数目的钱。这种话放在公开的地方,不仅让人知道她的施予,也很容易吸引和诱惑一些想得她赏钱的人。虽然她曾说,写作很辛苦,给打赏是应该的。但是,她的打赏是在赏别人的辛苦吗?至少不完全是,我认为她更主要的是在打赏合她意思的文章。

在当今基督教界里充满混乱和分歧的情况下,特别是打假护教文是需要清楚的立场和原则的,对这种文章的打赏,以其说是在打赏辛苦的工作,还不如说是在打赏立场和观点。否则,谁写文章不是同样的辛苦,但她为什么主要的就是去打赏那些合她意思的文章?她这样做就很容易让那些想获得她赏钱的人按着她的喜好和意思来写文章。而她的意思和针对性是很明显的,常常在群里说那几个人是打假的对象,不仅如此,她还会限制不许在群里发对某些人不利的文章,也不许发某些人的讲道或文章。她的这些限制是带着明显的个人喜好和情绪,一点都不客观公正。

前几天,龚女士非常决绝地向几位年轻人要回她曾给过他们的钱,我亲自看到了一些相关的证据,这件事让我颇为震惊。下面的截图就是证据:

从这些索要钱的对话截图可知,有些钱是龚女士给人家去看病用的,有的是给人家做零花钱的。那么这样的钱看病和零花就已花掉了,又不是给人存到银行去还可再拿出来。既然知道当时人家连看病的钱都有缺乏,现在回过头来要人家再交出来,这怎么说得过去呢?!如果说这是借出去的钱,要回来也就无可厚非,借的当然是要还的,否则就不叫借。但给和借是不一样的,给了就是给了,就是变成别人的,没有再要回来的理。

那么龚女士给出的这些钱到底是借还是给的呢?我自己亲自听到了龚女士用语音一再地叫人家把钱收下,说是给的,否则我也不敢说龚女士的要回是不应该的。

按理说,这几个年轻人是完全没必要听从龚女士,就是不还回给她,她也没办法,因为她已不是这些给出去的钱的合法拥有者了。但这几个年轻人却搞到去借钱和贷款来还。龚女士把人逼到这种境地,与她平时那种显得颇为大方和善施的样子形成了何等鲜明的对照!真是让我见识到了她完全不同的另一付面孔。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龚女士这样做呢?从上面的对话可见,龚女士说是他们偏向了别人,还在某群里讽刺攻击过她,这事的真实性我不清楚,但这并不重要。照龚女士这样的做法,那些曾收过龚女士的钱和物的人,要是哪天不与她站在一起了,而是偏向了别人,或讽刺攻击她了,那么就得准备着把曾经从她那接收过的钱统统交回来吧!如今龚女士已把样子摆在你们面前了,看你们是想留住钱,还是想继续跟着她混?请问,龚女士这样的做法在本质上与用钱笼络人还有啥不同吗?

有人可能会说,龚女士可是在做打假事工的,是“担负着帮助众信徒的重任”的(这是龚女士自己说的话)。我怎么能用混来形容她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会在后续文进一步论证,暂不在此文里多说。

据我所知,引发龚女士与这几个年轻人纠纷的原因是在改革宗一些教义上的争辩。龚女士原来是在三自里的,据说几个月前离开了三自,现在是参加一个改革宗的家庭团契之类的,开始在学习改革宗神学。龚女士搞的这个护教学习群,也说是要带大家一起学习改革宗神学。然后,就这样,在学习的过程中,因为对改革宗一些教义的理解和观点的不同就争辩了。结果是没把人给争回来,就转而去把钱给争回来了。这样的学习改革宗神学也真有够滑稽的了,教义的争辩竟然就这样演变成了一场钱财的纠葛。

现在索回钱的事情已是这样了,但是,按理说这件事错的是龚女士,如果她能认错悔改的话,那就把要回的钱再还给这几个年轻人。虽然那些钱曾经是龚女士的,但既然她清楚地说明这些钱是送给他们的,那么这些钱就是他们的了。现在再强硬地要人家把已不属于自己的钱交出来,并收到自己的腰包里来,这就犹如抢劫,只是不是施以暴力的方式罢了。既使是非基督徒在钱财的施舍上,讲点理或理智点的人,也不至于做出这么蛮横无理的事出来。

在龚女士身边的几位所谓核心同工,有的是拿过龚女士的钱,有的是拿过她给的手机。经上说,“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 (出23:8)“他们因受贿赂,就称恶人为义,将义人的义夺去。”(赛5:23)或许有人会说,他们这样收下龚女士的钱和手机并不算是在收贿赂,是她好意送的,或是因为看他们工作辛苦就赏他们一些钱。如果是因为看他们工作辛苦就赏他们钱,那这不成了老板和雇员的关系了吗?拿钱的人岂不成了是在为她辛苦吗?否则别人辛苦关你龚女士什么事?天下工作辛苦的人还多的是,你都去给他们赏钱了吗?!

常言道,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你拿过别人的好处,你不会觉得多少欠了别人的人情吗?你不会觉得总该以某种方式回报别人吗?在微信群里这种充满了争执和各种不同意见的场所,支持和护着给你好处的人岂不是理所当然的一种回报方式吗?收受了别人的好处之后,要想站得直、行得正、不讲情面,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也是很难的了,特别是对很在乎情面和人际关系的中国人更是如此。面对这样的文化和心理,常常赠予别人钱和物的,其用心和动机也就颇具笼络人之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