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士师耶弗他向耶和华还所许的愿:究竟杀没杀他女儿?

作者:小草

耶弗他是旧约时代以色列的一位士师,是大能的勇士当亚扪人攻打以色列的时候,耶弗他作为以色列的领袖和元帅,带领以色列人与亚扪人争战,制服了仇敌亚扪人。在耶弗他出征前,他对耶和华神许了个愿,“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 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甚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 (士11:30-31)来后所发生的事,在圣经上记载如下:

士师记 11:32-40

于是耶弗他往亚扪人那里去、与他们争战.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他手中。

他就大大杀败他们、从亚罗珥到米匿、直到亚备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这样亚扪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

耶弗他看见他、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阿、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

他女儿回答说、父阿、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因耶和华已经在仇敌亚扪人身上为你报仇。

又对父亲说、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终为处女。

耶弗他说、你去吧.就容他去两个月.他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他终为处女哀哭。

两月已满、他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他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

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如何解读经上这段记载?特别是,“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他行了”,是不是指耶弗他真的把他女儿献上为燔祭?相当多的解经认为耶弗他是把他女儿献上为燔祭了。由此就产生了对耶弗他的种种负面的评论。比如,有的人就认为他的许愿是糊里糊涂的乱说话,有的则认为他是受了异教让儿女经火的作法的影响,有的则认为,他这样献女儿是犯了大罪,是他的一大污点。很多的人,还因此得出,圣经对这事的记载,是要警醒后来的人不要随便许愿。但我认为,这全是误解了经文,也误读了耶弗他这位信心的伟人,虽然他不是完全人,但他可是在希伯来书的信心伟人榜里。“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 灭了烈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 ” (希11:32-34)所以,如果不是从耶弗他身上看到他伟大的信心,看不到他行公义,反而看到的尽是他如何的罪恶滔滔,那肯定是误读了圣经。

从耶弗他对亚扪人述说以色列的历史来看(士11:12-27),耶弗他并不是糊里糊涂乱说话的人,而是非常的有理有据,对神在以色列的作为也是很清楚的,可见他是对神大有信心的人。有的人说,耶弗他可能受周围异教的影响,对神的律法不清楚,这样说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他说,“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 这就说明,他很清楚神的律法。摩西五经里说,“摩西晓谕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民30:1-2) “你向耶和华你的 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 你若不许愿、倒无罪。 你嘴里所出的、就是你口中应许、甘心所献的、要照你向耶和华你 神所许的愿谨守遵行。 ” (申23:21-23)可见,耶弗他不仅清楚知道神的律法,同时他也对神充满了敬畏,不敢违背神的律法,虽然为了不背弃所许的愿,让他十分的悲哀。那么,耶弗他究竟是如何照所许的愿行的呢?

首先,耶弗他所许的愿,英文是这么说的,“Then it shall be, that whatsoever cometh forth of the doors of my house to meet me, when I return in peace from the children of Ammon, shall surely be the LORD's, and I will offer it up for a burnt offering。” 直译就是,“无论是什么从我家门出来见我的,就必归给主,我也将它献上为燔祭。” 耶弗他完全不能控制什么会从他家门出来,可能是人,也可能是动物,在说献为燔祭的,用的是它,而不是他。所以,我认为耶弗他的意思是,如果是动物出来见他,只要是适合作为燔祭的,那就献为燔祭。如果是人出来,那就把这人归给神。如果出来的是不适合作为燔祭的,比如人,猫、狗、猪,那都是不能献为燔祭的。神的律法有很清楚的燔祭的条律,只能是这四种动物: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没有残疾的公羊,或是斑鸠、或是雏鸽(参见利1)。献燔祭要有祭司的参与,要把祭物带到祭司那里。所以,要献人,或献不适合作为燔祭的动物为燔祭是不可能的,因为完全不符合神对燔祭的定规,祭司是不会接受的。

其次,如果耶弗他的意思真的是要献他女儿为燔祭的话,他女儿为何是“哀哭我终为处女” ?而不是哀哭将要离世呢?可见,耶弗他把他女儿归给耶和华,导致的是他的女儿我终为处女,而不是被杀死。圣经还特别再次说明,在“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他行了” 之后,“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也就是说,耶弗他向神还愿的结果是,“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也就是“终为处女”。

耶弗他之所以为了还这个愿很悲哀,因为这是他独生的女儿,此外无儿无女。所以,他的女儿终身为处女,意味着他不会再有后裔了,他的家将终结于他的这位女儿。但他为了向神还愿,就放弃了世上的后裔,放弃了在世上有个更美的家。“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 神被称为他们的 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 (希11:16)

最后,如果耶弗他真的是把他女儿献为燔祭的话,那么他还可能作以色列的士师六年吗?(士12:7)如果耶弗他真的是要把他女儿献为燔祭的话,他女儿对他父亲所说的,“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 岂不让她自己也成了罪恶的帮凶吗?那么,每年以色列的女子还会为如此犯罪的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吗?

我查看了各种不同的解释,我个人最为赞同和接受的是清教徒神学家约拿单爱得华兹(Jonathan Edwards)的解读。约拿单相信耶弗他并没把他女儿献为燔祭,他给出了相当详细和具体的论证(详见 《 Concerning JEPHTHAH'S VOW and his offering up his daughter》 By Jonathan Edwards [1722], Notes on Scripture )。

201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