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为什么我们无能选择神?(史普罗,小草译)

作者:史普罗(R C Sproul) 译者:小草

昨天,我接受采访,是有关介绍改革宗神学的一个系列节目。节目管理人员问我,奥古斯丁神学或改革宗神学与历史上的半伯拉纠主义(historic semi-Pelagianism)之间的基本问题是什么。我说,简单地来说,就是对自由和自由意志的不同理解。人们对神的主权和神的拣选的根本问题在于,他们会马上说,“我们相信人有自由意志。” 我不知道在教会历史上,有哪个奥古斯丁主义者不是强调人有自由意志的。

我们是有意志的活物,神赐给了我们心灵和意志,我们总是在应用意志。在日常里,我们每时都在做选择,我们选择所要的。我们自由地选择,没人强迫我们,没人把枪对着我们的脑袋,我们并不是机器人。机器人没有心灵,也没有意志。我们是人类,我们会做选择。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与神出了问题,因为我们在堕落的状态下所做的选择是有罪的。我们根据我们的愿望选择,但是,我们的愿望是邪恶的,这是圣经不断告诉我们的。我们是死在罪恶和过犯之中,虽然从生物学上来说,我们是活着的,但我们的人生是按照这个世界的方式,也就是,按照空中掌权者的方式而行,为的是成就肉体的欲望,这就是圣经所告诉我们的。

圣经也清楚地说,我们对主动做的选择负有责任,并要面对上帝的审判。同时,圣经告诉我们,我们是受捆绑的。我们没有被强迫,但我们并不具有奥古斯丁所称之为的“尊贵的自由”(royal liberty)。我们并没有脱离自己,没有脱离自己罪的倾向,没有脱离我们对罪的嗜好和欲望,我们被我们罪的冲动所奴役。这是圣经一再教导我们的。

人文主义者的自由意志,异教徒的自由意志的观念是,人是自由的,不只是没有被强迫,且在人的意志是中立的意义上来说也是自由的。说人的意志没有偏好,没有倾向,也没有偏见,没有偏向罪,这是因为人文主义者否认堕落的根本特性。但是,圣经教导我们,我们是堕落的活物,虽然我们仍然选择和做决定,但是我们是在罪的监牢里做选择和决定的。我们能从罪的监牢里出来的唯一途径就是神使我们得自由。

--- 译自《Why we can't choose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