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唐崇荣牧师的文化与信心关系论违背了圣经教导

作者:小草

在唐崇荣的《问题解答:圣经 神学 护教》第93条的问答是这样的:

93、有人听了福音悔改信耶稣,有人却是不信,原因何在?圣灵在他身上的工作又如何,基督徒是否可以吃拜偶像之物?

答:也许传福音的不够好,或是人一定不要信,我相信两方面都要好好的省察、检讨——下。有一些人乱讲福音,讲完了人家不信,然后说:“你看硬着心的人!”如果我是他,听你这样讲,我会更硬着心。我们今天基督教在传扬的事情上,对自己真理的认识、和对人传讲的态度上,许多时候成为别人所信仰的拦阻,我们要自己省察、检讨,求主光照,更正我们,不要随便讲。

另外,有一些人很难相信,等到信了之后就很难背叛神。有高度文化和宗教修养的人,很难接受福音,一旦接受福音,就比那些肤浅宗教文化的人,更站立得稳。就如马来西亚山地的人很容易信主,一到了大城市,马上崩溃;反之受过文化修养、哲学体系很深训练的人,当他们接受圣灵光照、明白以后,他不单站立得稳,并且去帮助那些思想上受过这类冲击的人。我从前很难信耶稣,你看我的样子,就知道我不容易信耶稣,现在我信了,叫我改变很难。

从唐牧上面这样的回答可见,他认为一些人不信的原因,要么是传讲的人之过,要么是人自身很难相信。他认为有高度文化和宗教修养的人,很难接受福音。而且,他认为,文化修养、哲学体系很深训练的人,要是信了的话,就更站立得稳了。而肤浅宗教文化的人,容易信,也很容易崩溃。唐牧这样的观点纯属是人本主义的看法,本质上与阿民念在救恩上的人本主义观念是一样的,是完全与圣经真理和神主权的恩典教义背道而驰。

所有的罪人都是不可能靠自己接受福音的,并不是有高度文化和宗教修养的人才很难接受福音,而肤浅宗教文化的人就很容易信。因为,主耶稣说,“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约6:44)耶稣又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约6:65)这就说明,若不是蒙神的恩赐,根本就没有人能来到主耶稣这里,不管是有文化还是没文化,不管是文化高还是低,都是一样的不可能靠自己来信主耶稣,唯独是因为神的恩赐,才能吸引人来信主耶稣。

故然,乱讲福音的人不会带人真的信主,但一个人能信主,终极因也不是因为传讲福音的人,乃是神。经上说,“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 (林前3:7)

实际上,现在那些传讲假福音的人还是很吸引人的,比如,传讲丰富神学的假师傅,虽然他们是在乱讲,但却有很多人信从他们所讲的。可见,乱讲倒不一定让人不信,而是让人信错了。反而是忠心传讲认罪悔改之道的人,让罪人听了很不喜欢,也不信。所以,所传讲的是否符合福音真理,与听的人信不信,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唐牧说,信了主之后,有文化修养、哲学体系很深训练的人就会更站立得稳,而肤浅宗教文化的人一旦受到冲击就很容易崩溃。他这是以一个人的文化程度和背景作为在信仰上是否站立得稳的决定因素,但这是背弃了神对信徒的全然保守的真理。

经上说,“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么.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加3:3)成全我们个人得救的乃是靠圣灵,靠神的救赎大能,而不是靠我们自己,不是靠我们的文化或哲学修养。主耶稣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再高深的文化修养都不是信心的生成和得蒙保守的原因或力量。“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希12:2)主耶稣不仅是我们信心的创始者,也是我们信心的成终者,祂不是只创始我们的信心,然后就让我们自己去维持和成终信心,否则我们在得救上就有个人的功劳了,就有可夸口的,但圣经很清楚地否定了我们在得救上的任何功劳。经上说,“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 神。”(罗9:16)救恩唯独出于神的恩典,人毫无功劳可夸。能保守我们不背弃信心的乃是神自己,“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 神。”(犹1:24)

所罗门知识渊博,极其聪明和智慧,经上说,“所罗门的智慧超过东方人和埃及人的一切智慧。他的智慧胜过万人,胜过以斯拉人以探并玛曷的儿子希幔、甲各、达大的智慧,他的名声传扬在四围的列国。他作箴言三千句,诗歌一千零五首。他讲论草木,自黎巴嫩的香柏树直到墙上长的牛膝草;又讲论飞禽走兽、昆虫水族。天下列王听见所罗门的智慧,就都差人来听他的智慧话。” (王上4:30-34)但是,所罗门却并不是如唐牧所说的那样,因为有知识和智慧就比别人更站立得稳,而是在年老的时候恋爱外邦女子,随从他众多的妃嫔去随从别神,并为这些外邦人可憎的假神建筑邱坛,以致“耶和华向所罗门发怒,因为他的心偏离向他两次显现的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王上11:9)

知识、学识并不是站得稳的保障,不是就会让这样的人不容易改变,所罗门就是实例。但我这不是说所罗门最终不得救,不是的,从所罗门晚年所写的传道书可见,他最终悔改了,并对人生给出了总结性的忠告,“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传12:13-14)若不是神对选民永不离弃的爱,靠人自己,所罗门可能就真的是没希望在有生之年悔改的。“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4:6)人的才能绝不是得救的保障,神对信徒的保守才是得救的保障。

至于唐牧说,那些很容易信主的,一到了大城市,马上崩溃。他这样说是极为错谬的!主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 (约6:37)再肤浅的山地人,只要他们真的来到主耶稣这里,主应许总不丢弃他们。有主的保守和看顾,他们怎么可能崩溃呢?!那些信心崩溃的人,只能说明他们从来就没有真的信过,并不是真的信主。主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著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7-28)再肤浅的人,只要是主的羊,他们的肤浅也不至于让他们从主的手里失落,这是主的应许。至于主如何保守和引导肤浅的、文化水平不高的人,那是主的大能和恩典,因为“神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林后12:9)

不可轻看那些没什么文化的人,主说,“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 (太18:10)主耶稣所讲的讨饭的拉撒路,虽是个卑微的人,没听他说过一句话,没什么高言大智留给别人,但他对神的信心却没有因面对穿著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的财主而崩溃。(参路16:19-22)

主耶稣说,“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告诉你们他像什么人。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深深的挖地,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发大水的时候,水冲那房子,房子总不能摇动。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惟有听见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水一冲,随即倒塌了,并且那房子坏得很大。” (路6:47-49)信心的稳固与否并不是在于文化程度的高低或有无修养,而是与是否行道有关,与信心的真伪有关。因为,听道而不行道的,其信心是没有根基的,也是不真实的,所以很容易就会崩溃。真实的信心是与真实的行为并行的,“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 (雅2:26)

唐牧的这一番话,流露了他偏好于那些有高度文化修养和哲学体系很深训练的人,而轻看那些肤浅的山地人。唐牧认为自己是属于有高度文化修养和哲学体系很深训练的人,并以此夸口他信了就很难改变,言下之意,他是比别人更站得很稳的。岂不知经上说,“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林前10:12)“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箴16:18)

以自己的理性和文化修养为傲的人,确实是不容易改变的,因为这种人常常把理性和自己固有的知识当成了检验真理的工具,不合自己已有的认知,或通不过自己的理性的,就会被排斥,所以这种人确实比较顽固而不易被改变。特别是当他们的理性已固化,并引以为傲之后,更是难以改变。这种不易被改变的特性,是好,还是不好呢?就举面前这个实例,唐牧在回答这个信与不信的问题时,说了这一番不符合圣经的、人本主义的观念。既然他这么说出来,说明他所信的就是这种错误的观念,那么,叫很难改变的他改变这样的观念,也就很难了!当然,唐牧说的很难改变可能只是指信耶稣这个事。但是,信耶稣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乃是全然相信和接受经上所说的一切,以圣经为绝对的权威,让自己的理性和观念被圣经的真理不断的改变。所以,持守对神的真实信心而不变,这是好的,但是若持守自己错误的思想和观念不变,那就是很不好的。如果不能被圣经的话不断改变的话,归正或归回圣经真理那也只不过是一句名不符实的口号而已。

经上说,“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气的,在 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 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如经上所记: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前1:26-31)在属灵的事上,把属世的智慧、强壮对应于属灵的智慧、强壮,把属世的愚拙、卑贱对应于属灵的愚拙、卑贱,这完全是背离了神拣选和救赎的真理。罪人的得救完完全全是神主权的恩典,是完全本乎神的,而不是本乎人的,没有一个人能在神面前自夸!高度文化,宗教修养,很深的哲学体系训练,都不值得拿来夸口,“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后10:17)

如果世俗的文化程度高,修养好就能在信心上更站立得稳,那么信徒岂不该多多地去追求世俗的文化和修养了吗?这岂不是会把信徒带到歧路上去吗? “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哲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 (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