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大卫鲍森牧师讲道里的错谬(之二):耶稣的肉体是有罪的

作者:小草

大卫鲍森在《奇妙耶稣:道成肉身》的讲道里,说耶稣的肉体是有罪的肉体(见文后附图),还说这是圣经说的,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圣经说耶稣是无罪的,代替我们这些有罪的而受死,“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 神的义。”(林后5:21)只有无罪的才能代替有罪的,有罪的不能代替有罪的,有罪的死是因自己的罪而死,没有代赎的功效。主耶稣之死是以无罪的,代替有罪的。主耶稣不仅没有犯罪,祂的肉身也没有罪性(也称为原罪)。

肉身的罪性,也称为原罪,是由亚当一代代传下来的,“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的,这个人就是亚当,因经上又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林前 15:22)所以,亚当是罪人的代表,所有亚当的后裔都是罪人,都无一例外地继承了亚当的罪性,都有原罪。

而耶稣是神子道成肉身,是女人的后裔,而不是亚当的后裔。耶稣虽然有肉身,但却没有原罪,祂的肉身没有罪性,是无罪的肉身。经上说,“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耶稣有罪身的形状,但这不是说,耶稣的肉身是有罪的,这句的英文是,God sending his own Son in the likeness of sinful flesh,直译就是,神子以罪身相似的样子被神所差。既然是与罪身相似的样子,那就不是罪身,而只是在形状上相似,是与罪身在本质上有别的。如果,主耶稣的肉身与罪人完全一样的话,那就不是与罪身相似了,而就是罪身了。

RC Sproul(史普罗)说,At his birth, Jesus’ human nature was exactly the same as Adam’s before the fall, with respect to his moral capabilities. (引自《Could Jesus Have Sinned?》)这句话的意思是,“耶稣出生时,在道德能力这方面上,祂的人性与亚当堕落前的人性是完全一样的。”亚当堕落前,是无罪性的人性,罪性是从亚当堕落后才进入人类的。所以,耶稣的人性是无罪的,祂是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彼前1:19)

如果主耶稣的肉体是有罪的话,祂的死还能有代赎功效吗?如果有的话,那等于说,有罪的肉身可以代替罪人死,有代赎罪的功效,这么说来,那些还没有犯罪行为的婴孩或胎儿的死也有代赎功效了,那神还有啥必要非得差遣祂的独生爱子来受死呢?神还有什么必要付出如此的重价来赎我们的罪呢?岂不可以让一些还没有犯罪行为的肉身的死来代赎?正因为有罪的肉身的死是没有代赎功效的,是自身罪的工价,不能再代替别的罪人付上罪价。只有无罪的肉身的受死,才有代赎的功效,所以主耶稣才生为女人的后裔,而不是亚当的后裔,没有继承亚当的罪性。

主耶稣的肉身是无罪的,否定这点的话,主耶稣的受死就没有代赎的功效了,这是与圣经的启示彻底相背了,因经上说,“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 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希9:11-12)耶稣基督的流血受死,成就了永远赎罪的事,为祂的百姓付清了罪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