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主义和反律法主义都是异端(R C Sproul)

作者:史普罗(R C Sproul)

律法主义

律法主义(legalism)是与废弛道德律主义(即反律法主义)相对的另一个异端。废弛道德律主义否定律法的价值,而律法主义则高举律法过于恩典。耶稣时代的律法主义者是法利赛人,耶稣对他们的责备很强烈。律法主义的基本错误就是相信一个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进天国。法利赛人相信因着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且谨守律法,理当成为神的儿女。这种律法主义由其核心来看,就是否定福音的功效。


律法主义的精神是严格遵守律法的字句,而忽略律法的精义。法利赛人把律法条分细析,使自己觉得一切都能遵守,年轻财主的故事正说明了这一点。他问耶稣怎样可以得着永生,耶稣吩咐他要遵守诫命,而这年轻人则觉得自己一切都已经遵守了,但耶稣却向他显明,他除了真神以外,还在事奉另外一位“神”——财富。所以当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太19:21)这年轻财主就忧忧愁愁地走了。


法利赛人还犯了另一种形式律法主义的错误:他们在神的律法以外,又加上自己的律法;就是将自己的“传统”视作与神的律法同等。他们夺去别人的自由,把神已解除的枷锁重新加诸别人身上。这种律法主义并不单是法利赛人所独有的,也出现在每一世代的教会中。


律法主义常常是因反对废弛道德律主义而产生的过激反应。为了防止自己或别人落入废弛道德律主义的放纵生活中,我们会为自己竖立起比神还严格的要求。结果这种律法主义为神子民带来新的暴君。


同样地,各种不同形式的废弛道德律主义也是对律法主义的一种反弹,它号召人从各样的压迫中出来,疯狂地追求道德自由。基督徒虽然要保障自己的自由,但我们要小心,不要把自由与放纵混为一谈。


律法主义的另一个特色是过分看重末节小事。耶稣责备法利赛人忽略律法中重要的事,却追求末节(太23:23-24)。这种趋势也一直是教会的威胁,我们倾向于高举自己所拥有的敬虔,却忽视自己的恶行,并将之视为不重要的小事。举例说,我们会为着不去参加舞会而自觉十分属灵,却把自己的贪婪视为小事。


要想由律法主义和废弛道德律主义中脱身,我们只有认真研读神的话。惟有如此,我们才能明白什么是讨神喜悦,什么是不讨祂喜悦的事。

总结: 1.律法主义是从与废弛道德律主义相反的方向来扭曲神的律法。

废弛道德律主义←——神的律法——→律法主义 2.律法主义将人的传统视为与神的律法同等。 3.律法主义在神使人得自由的地方,却再度把人捆绑起来。 4.律法主义过分看重末节小事,反而忽略律法上更重要的事。


(选自《神学入门》,更新传道会出版)

注:转自《律法主义

反律法主义

有首老歌道出了废弛道德律主义(antmomianism)的真相,歌中这样说:“由律法中解放,何等有福;任意犯罪,仍得宽恕。” 废弛道德律主义按其字面意思就是“反律法主义”(anti-lawism)它否定或轻视神律法在信徒生活中的重要性,废弛道德律主义可谓是另一个异端思想——律法主义的孪生兄弟。 废弛道德律主义的特色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贬低律法。有人认为,他们没有必要再遵守神的道德律,因耶稣已经释放了他们。他们说,恩典不但使我们从神律法的咒诅中得释放,同时更救我们脱离了遵守道德律的义务。因此,恩典成为我们不必顺服的特许执照。 令人讶异的是,尽管保罗大力反对这种思想,但还是有基督徒这样主张。保罗较任何其他新约圣经的作者更强调律法与恩典的教义,他以神新立的恩约为荣,但同时他又很清楚地否定废弛道德律主义。在罗马书三章31节,他提到:“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当马丁路德提出因信称义的教义时,有人以为他主张废弛道德律主义,但他却很坚定地赞同雅各布的立场:“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他甚至和他的学生雅其科拉(JohannAgricola)在这问题上产生很大的分歧。雅其科拉不承认律法在信徒身上有任何功用,他甚至不承认律法可以引导罪人得着恩典。马丁路德曾在《论废弛道德律主义》(AgainisttheAntinomians,1539)一书中回应雅其科拉,而他的这位学生后来也修正了他的废弛道德律主义,但是这问题仍然存在。 日后的路德宗神学家也坚守马丁路德对律法的观点。他们在一五七七年,将马丁路德所留下有关信心最后的论点纳入“协和信条”(Formulaof Concord)中,他们把律法的功用分为三部分: (1)显出罪; (2)为社会订立一般性的道德标准; (3)为在基督里重生的人建立生活的规范。 废弛道德律主义的主要错误在于,它混淆了称义与成圣的意义。我们惟靠信心称义,不是因着行为,但所有信徒都需要凭着信心遵守神的诫命,不是为了得到神的喜悦,而是为了在爱中表达对基督所赐下之恩典的感激。 视旧约圣经只谈律法之约,新约圣经只谈恩典之约,乃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旧约圣经见证了神向祂子民奇妙恩典的作为,而新约圣经也充满了许多明文规定的诫命。我们不是靠律法得救,但藉着遵行基督的诫命,表明出我们对基督的爱,因主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 我们常听到人说:“基督教不是一个讲应做什么与不应做什么的宗教;它不是一套规条。”这话的确含有某些真理,基督教不是一套规条,它的核心是人与基督的关系。可是基督教也不是没有规条的,新约圣经清楚包含了“应做”与“不应做”的律例与规条,基督教绝不是一个让人按照心中喜好而为所欲为的宗教,基督教也从来没有给人“权利”去做错的事。

总结:

1.废弛道德律主义是一种异端,因它认为基督徒没有遵行神律法的责任。

2.律法能显出罪,它是社会行为规范的基础,也是基督徒生活的准则。

3.废弛道德律主义混淆了称义与成圣的意义。

4.无论在旧约圣经或新约圣经中,都充满了神的律法与恩典。

5.虽然遵守律法不是称义的条件,但是称义的人必须严守神的律法。

注:转自《反律法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