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远志明的救赎观是违背圣经真理的

作者:小草

圣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人类堕落之后,所有的人生来都是罪人,本都是当灭亡的。但是,“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节) 如今,本当灭亡的一些人能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唯独因着信靠神所赐的救恩,别无他法。这是圣经启示的真理,也是传统教会持守的基要教义。

十六世纪,神兴起马丁路德与约翰加尔文等改教家,高举《圣经》真道,持守五个唯独:唯独圣经,唯独恩典,唯独因信基督称义(唯独信心),唯独基督是中心(唯独基督),唯独神得荣耀,由此引发了一场伟大的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了基督教新教。这五个唯独也成了基督教新教的基要教义。在这五个唯独里,唯独恩典就是强调,唯有靠著神的恩典,罪人才蒙拯救,脱离罪的状态进入得救的状态。换句话说,在神的恩典之外没有任何罪人能得救。

那么现在来看看远志明的这一段话(见远志明博客里《春令会信仰问答》原文及他回复网友评论的话):

所以有人问,亲人没有听过福音就死了,现在在哪里?你不能断定他们在地狱里,因为《圣经》上有一句话说,没有听过福音就离开这个世界的人,神不偏待他们,神会按照他们的良心来审判他们。在没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良心,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律法。不知道的人,神也不追究他。所以亲人如果已经离开世界,你不能说他一定下地狱了,因为只有神知道他去哪里了。

有律法按律法、没有律法按良心审判人。问题是律法和良心都很难让人得救(但不是没人得救,如旧约的先知和义人)。

很明显,远这些话的意思就是,对那些没有听过福音就死了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在地狱里。而且,他还认为靠良心得救是可能的,只是很难而已。如果,人能靠良心得救,那么就不是唯独恩典了,因为靠行为得救也是可能的嘛。但圣经明明说了,“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靠行为得救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不是只是很难!

至于没听过福音的人,那么他们必然就是不信耶稣的人了。因为,“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罗10:14)既然不信,那么就不可能得救了,因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经上也说了,“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希11:6)可见,不信耶稣基督的人是不得救的,是不能得神的喜悦,他们的结局只能是在地狱里。

至于远说,“神会按照他们的良心来审判他们。在没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良心,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律法。”那完全就是出于他根本就没看懂这节经文“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罗2:12)。看来他把这节经文理解为,“没有律法犯了罪的就不按律法审判,所以就可能不会灭亡了。”其实这节经文是说,“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灭亡,只是不是按着律法灭亡。”如果看英文版的就很清楚了,这节的英文是,“For as many as have sinned without law shall also perish without law。”(KJV Rom2:12)也就是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神不按律法审判他们,但他们还是灭亡的,他们灭亡是因为犯罪。

远竟然还把旧约时代的先知和义人作为是靠良心和律法得救的例子,这是非常错误的。旧约的先知和义人同样也是本乎恩、因着信而得救的,神救赎的真理早在伊甸园里就启示出来了,神说,“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 (创3:15)女人的后裔就是耶稣基督,这就是神对救主的启示和应许。经上说,“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希1:1)所以,早就旧约时代神就借着先知启示出祂的救赎计划,而不是等到新约时代才启示出来。旧约时代的约伯说,“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 神。 ”(约19:25-26)显然,约伯是听过也相信神的救恩。

远说,“不知道的人,神也不追究他”,怎么可能?经上说了,“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只要犯了罪,神就必追讨,不知道神的律法的人,神不按律法追讨,但不是不追讨。

综上,远志明的救赎观是明显地背离【唯独恩典】的基要教义,更是违背了圣经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