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论基督教与佛教:罪和苦的终极解脱

作者:小草

佛教着眼于人生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之现象,从中得出,人生如苦海,一切皆苦,众生皆苦,这也就是佛教的基本教义之一,也是佛教的基本出发点。基于这个出发点,佛教寻求的就是对苦的解脱之法,解脱人生之苦是佛教的终极目标。佛教的修行就是解脱的途径,通过修行达到解脱自在的境界,不再感受到苦,甚至抵达极乐世界。乐是苦的反面,解脱苦的终极就是极乐,所以佛教的终极追求就是抵达极乐世界。

从人生的经历和现象看,人生确实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苦难,比如,生离死别,饥寒贫困,疾病疼痛。每个人的一生注定都要经历和遭遇种种的痛苦。所以,佛教的人生苦观,和声称能提供解脱苦的途径,对在苦难中的人类是具有相当的吸引力,特别是,对生活在越是苦难的地方,对民众的吸引力也就越大。有的人认为,信佛教的国家比较穷苦,实际上,是生活在穷苦的国家或穷苦的乡村里的人比较容易接受佛教,因为他们的苦感强烈,极为渴望脱离穷苦,佛教正好迎合了他们的感受和企望。

佛教的人生苦观,只是停留在对人生表面现象的观察上,并没有深究人生苦难的真正来源。虽然,佛教也试图去解释苦的来源,但其所提出的苦因,本质上等于没有给出答案。因为。佛教说,苦是报应的结果,也就是佛教的因果论。但佛教的这个因果论是虚玄的,对于一个特定的苦果,究竟是什么样的苦因导致的,这是佛教无法给出答案的。既使企图要去考究因果论里具体的因和具体的果之间的关系,比如,有这么一条具体的因果关系:杀猪的,报应就是下辈子轮回成猪,但这样的因果关系根本就是乱猜测的,完全就没有任何的依据。既然,因果关系搞不清,那么要从因来断果,就是不可能的,就只能是瞎猜瞎说的。这也就使佛教制定了很多不同的规条戒律,比如,三皈五戒、菩萨戒,比丘戒,等等,还产生了几万几千种说也说不清的修行法,称之为法门,据佛教的说法,有八万四千法门。之所有会有如此繁杂的修行法门,根本原因就是没有真正的解脱之法,任谁都可以发明自己的修行或修炼法出来,而这样的胡修瞎炼终究是没有果效的,所谓的成佛解脱只是佛学上的概念而已,是彼岸的海市蜃楼,美幻不实。

基督教则不是着眼于人生的苦难问题上,而是着眼在人的罪的问题上。人生满了苦难确实能唤起人的共感和共鸣。但是,除了苦感,人的良心和良知本该让人还有罪感和愧疚感的,但这却极为普遍地被人们给忽视了,毕竟苦感是那么的真实和令人难以忍受,而罪感则显得看不见摸不着的,甚至是可以被人为压制和消灭掉的。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之后,马上就有了罪感和羞耻感,以致要躲避神,以树叶遮体。而人类的苦难,则是在伊甸园之外才出现的,所以,苦感是后于罪感,是罪的后果。

人是有德性的活物,有道德的意识和觉悟,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主要属性之所在。动物也有生老病死,也有饥寒贫病痛,但动物却不具备道德意识。在对人生的观察上,佛教把人生的一切只归于生老病死的过程,这就与动物没有什么不同,这样对人生的观察显然是极为表面和粗浅的,没有把握到人的实质,彻底忽视了人的德性、良知、和罪感的存在。而基督教则是进入到人的良知、德性这个层面,唤醒人的良心和罪感,指出了人的问题之所在是在良心和德性上。因着人罪感的失落和良心的蒙昧无知,不知何为善,何为恶,以致迷失在真理之外,活在罪恶中,没有行善,也没有行善的能力,违背了道德律,种下种种恶果,给人类自身带来了无尽的苦难。

基督教不否认人生充满了苦难,但基督教清楚地解释了苦的来源,那就是人人都在行恶,在犯罪,没有人行善,罪导致了苦的产生。也就是说,罪才是苦的根源。罪是德性上的问题,是违背了道德律的行为。到了这一步,再追问下去,那就是什么是道德?绝对的道德标准是什么?如果没有绝对的道德规范或标准,那就无法判断什么行为是属于犯罪, 也无法令人生发罪感。究竟人的行为的绝对规范标准在哪里?有没有这样的标准?后现代的相对主义思潮说没有绝对,所以,后现代对于人类一切问题都不会有绝对的答案,一切对于他们来说都是相对的,各人觉得怎么好,或怎么对,都是可以的。在这样的相对理念之下,人生的任何问题也就没有终极绝对的答案,宗教和信仰也只能是相对的,宗教也就不是宗教了,因为人生的终极问题在相对主义的观念里是不应当存在的,甚至是荒诞的。

基督教的圣经清楚地给出了人类行为的绝对标准和规范,这是在别的宗教和哲学里找不到的,也是别的宗教和哲学所无法提供的。圣经里上帝给人类的诫命和律法,就是人行为的绝对标准,且是最具权威的,因为是出自至高的造物主。也正是因为有上帝给人立下的这些诫命和律法,使人方知何为善,何为罪。但那些对上帝律法无知的人,就不可能有对罪有清楚明白的认识,也就没有符合真理的罪感,最多也只是凭着良心,觉得良心上有些模糊的愧疚感。没有强烈和清楚罪感的人,也就没有解决罪的强烈渴望。基督教对于没有罪感的人来说,就显得无关紧要,甚至会觉得莫名其妙。

上千年来,中国深受佛教的影响,中国人不缺少对人生的苦感。在基督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国人对上帝的律法是无知的,以致普遍地缺少罪感。特别是,中国的面子文化,让中国人更是难以承认行为上的过犯,中国人的死要面子,就是不认错,是相当的普遍。但是,要中国人认同人生是苦,则不难,甚至于巴不得常有有机会诉苦,或到处找人听自己诉苦,或相互吐苦水,甚至有时搞得好像谁的苦越大,谁就越出色的样子,因为苦吃得比别人多嘛,能耐得住这么多苦,说明有能耐。但要是让中国人来比谁的罪大,这几乎就是行不通的,因为罪感的缺乏,加之有悖于中国的面子文化,有过错也是尽量想遮着掩着不让人知晓,哪里会愿意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过?

或许因为中国人对罪感的缺乏,以致对中国人传基督教时,被普遍采用的一个方式,就是歪曲基督教,把基督教也说成是为了解决人生各种的苦难,所以,常可听到和看到这样的说法:信基督教可以解决婚姻问题,病得医治,找到好工作,人生平安,事业成功,人会变年青漂亮,生意兴隆发达,等等等。这些说法,本质上就是针对人生的苦难而言的,这样故然会吸引不少人,但却让很多深受佛教影响的中国人,把上帝当成是另一位救苦救难的佛教菩萨来求拜,以致很多自称为基督徒的,因为觉得自己人生有很多的难处和痛苦,就进到基督教里来,希望求得人生苦难的缓解,而非罪的解决,这样的“基督徒”虽在基督教界里,但怀抱着与佛教徒没有本质区别的离苦得乐的追求,他们对苦敏感,却对罪麻木,犯罪也不在乎,因他们在乎的只是今生的福份和快乐,而不是圣洁敬虔的生活。所以,以离苦得乐的方式传讲的基督教并非真正的基督教,只想离苦得乐的信徒也并非真基督徒。传讲基督教必须首先传讲上帝的诫命和律法,启蒙和唤醒人的良心和罪感,而不是去迎合人的苦感,在苦感上谈论基督教势必是变味的基督教。

基督教并不是要解决人今生今世的苦难问题,不是要让人在今生就从苦中得解脱,而是要来解决人的罪的问题,是要让人得以从罪中解脱。罪才是苦的根源,不从罪中解脱,就不可能从苦中解脱,要想解脱苦,就得从罪中解脱出来。佛教的流于表面现象的解脱苦,是不可能达到解脱苦的目的。而基督教的对罪的解脱,首先就把压在人生命上的罪的重担卸了下来,把人引到真理的道上来,不再是活在罪中。实际上,罪的重担才是生命真正的不能承受之重,试想看,人每日每时对神的藐视和冒犯,光是得罪神的罪就让人担当不起,在全然圣洁的神的面前谁能毫无羞愧,站立得住?相比于罪的重担,人生的那些苦难,比如经济的重担,学业和工作的担子,婚姻的担子,疾病的担子,等等,这些还不至于让人完全担当不起,咬咬牙,很多也就扛过来了。所以,最让人担当不起的并不是人生的苦难,乃是人的罪恶重担。当然,这对于没有罪感的人而言,是很难理解和认同的。

佛教追求离苦得乐,而基督教乃是追求离罪成圣,圣洁是基督徒的标志。佛教本质上就是以苦为核心的宗教,所有的问题就是围着苦而言说。但基督教则是以解决罪为主题,比如,罪如何得赦免,如何脱离罪的辖制,何为圣洁,如何过得胜罪的圣洁生活,如何成圣,这些才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之所在。虽然苦难并非基督教的主题,但基督教并不是无视人生的苦难,基督教的苦难神学正是基督教直面苦难的信仰。基督教也不是没有乐感的信仰,而是在追求成圣的人生里,有有神所赐的满满的喜乐和福份,乃是这世界所不能给予和剥夺的。在基督教里,苦难不是在今世被消灭,乃是靠着神的恩典而被超越,被胜过。苦难不会把基督徒压垮,死亡不会把基督徒的生命吞灭,基督徒乃是经过苦难的熬炼,穿越死亡,进入天堂,在那里,没有罪恶,没有苦难,人彻底、完全、永远地脱离了罪恶和苦。基督徒这样的盼望和仰望并非是出于人虚幻的愿望,乃是有信实的神的应许记在圣经上,也有基督从死里复活的真实事件为据。所以,唯独靠着对基督的信仰,认罪悔改,专一地来信从和遵从神的教导,罪才能得赦免,才能从罪中被拯救,才能真正解决罪和苦的问题,否则将在罪中灭亡。经上说,“除他(耶稣基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徒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