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陈上宇(神州传播协会执行主任)在其女儿的信仰问题上作假见证

作者:小草

陈上宇(@陈上宇Lucia)是远志明所属的神州传播协会的执行主任,她在美国高中的女儿曾经写了一篇文章,谈论信仰,人生,哲学,原文是英文的,陈上宇把它译成中文,并发表在博客上,题为《一个十六岁美国少年的信仰自白》。这篇文章也被转载到远的博客,还被发表到《基督日报》上,题为“《紐約日記》主角十六歲女兒信仰自白引熱議”。我认为这篇文章引发的热议大多数都是说,这位高中女生有才,有思想,美国的教育如何如何。但是我看完这篇文章的原文之后,发现陈上宇对原文的翻译并不准确,漏译和误译了一些句子,我相信是有意的漏译和误译。

如果看译文,或许最多就是觉得这位女生对信仰还有困惑和挣扎,但我看了英文原文后,我认为她根本就还不是基督徒,虽然她在写这篇文章之前受洗了。陈上宇还在她这篇文章的前头说她女儿“受洗成为基督徒”。我觉得陈上宇这样为她女儿作见证是很不合适的,等于是在作假见证。因为,不是受洗成为基督徒,而是信而受洗。既然还不信就不是基督徒,就不该受洗,而不是受洗了就算是基督徒。

下面就是陈上宇女儿文章的最后一段(来自陈上宇的博客):

陈上宇自己对这段的译文如下:

我觉得,我的许多想法直接来自基督教。这应该归咎于我的父母。他们令我每个礼拜天早上去教会。我的整个童年,都充斥着信什么与不信什么的矛盾。我承认,我不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基督徒。我同意圣经里说的许多东西,但我觉得,我的信仰还不是完全发自内心。基督教影响了我,我觉得我无法自由地思想。有时候,我甚至羡慕无神论者,因为他们的想法完全出于自己。

陈上宇说她女儿的意思是,“我的信仰还不是完全发自内心”,其实原文的意思是,“我的信仰是被强加于我的”,也就说,她女儿并不是自己自愿,喜乐,并感恩地接受基督教信仰的。其实强迫接受等于不接受,因为信仰是不可能强迫的。文中还有这么几句陈上宇没有译出来:“对此我感觉不舒服,因为我觉得我不能为我自己思想,因为基督教直接影响了我的想法。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发现真我,并能从这些影响中摆脱出来。”很显然的,这位女生对自己这么被强迫觉得不舒服。她说,她每个星期日早上午去教会都是被她父母强迫的,换言之,她自己根本就不想去,甚至希望有一天能摆脱基督教对她的影响。而且她说,“我承认,我不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基督徒。”一个人要么是基督徒,要么不是基督徒,不存在着50% 或 90% 这样的基督徒。所以,既然不是100%的基督徒,那就不是基督徒。

请问,一个自己根本就不愿去教会,还希望摆脱基督教影响的人怎么可能是基督徒呢?显然不可能是!但陈上宇却说她是基督徒,这岂不就是假见证吗?而她的误译和漏译她女儿原文里一些俨然与基督徒信仰相悖的话岂不就是有意的吗?不就是为了支持她所作的假见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