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该不该宣称“耶稣为我/你死”?

作者:小草

在纪念主耶稣受难和复活的日子里,有些文章的作者声称,主耶稣为他/她自己,或为你(读者)而死,这样的宣称对否?有没问题?实际上,根据圣经的启示,主耶稣是为神所预定和拣选的人而死。所以,那些不是神所预定和拣选的人自称“耶稣为我而死”,就是在说假话,在自欺欺人。同样的,对不是神所拣选的人说,“耶稣为你而死”,也是在说假话,有些人可能还以为这是在传扬福音,岂不知这是很无知和荒谬的。

特别是在纪念主耶稣的受死和复活的时期,主耶稣的受死和复活才是我们思想的中心,任何其他人都不是中心。有些人却在这种时候强调和突出自己,说得好像主耶稣就是为他/她一个人而死似的,把自己说得好像比主耶稣还重要的样子,自己成了中心,主耶稣的死反成了自己重要性的证明和陪衬。这哪里是在纪念主的受死?哪里是在宣讲主受死的意义和重要性?倒更像是在宣讲自己的重要性。

保罗在罗马书里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这节经文里的“我们”是保罗写此信的对象,是“在罗马为 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罗1:7)可见,“我们”指的是神所爱的圣徒,而不是非圣徒。这就说明,耶稣的受死,是为神所爱的圣徒的过犯,耶稣的复活是为圣徒的称义,而不是如普救论所认为的耶稣的死是为普天下所有的人。保罗又说,被称义的这些圣徒是神所预定的人,“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所以,对于不是神所拣选的人说主耶稣为他/她而死,那就是在说假话。而对于神所拣选和称义的人,他们比旁人更知道主耶稣为他们而死,根本就用不着别人来转告。

主耶稣在世时也说,“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4)“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约10:14)主耶稣只是为祂自己的羊舍命。那么谁是主的羊呢?如果一个人根本就不认识主,至少现在不能肯定这人是或不是主的羊,有可能将来认识主了,到那时才能显明是主的羊,但在这之前,没有人能知道。所以,在没有肯定的答案之前,就不能肯定地说主耶稣为这人而死。而主的羊当然是知道主耶稣为他们而死,他们也不需要别人来转告。

耶稣为神所预定和拣选的人而死,神的这些选民因着耶稣的受死和复活而得以称义,而这些被神所称义的选民,是借着他们对神的信心而得以在时空里显明出来。因为,神是借着选民的信心,把主耶稣的义归算给他们,使他们得以在基督里称义,“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2:16),“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2)“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加2:17)所以,审视一个人是不是神的选民,基督是不是为他/她死,就看他/她是不是对神有信心。

怎么知道自己有没信心呢?经上教导说,”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么。”(林后13:5)所以,对于自己,我们不要自以为是,总要认真地省察自己,也要试验,看看主耶稣是不是真的在我们的心里,看看我们自己是不是遵从主的教导。而对于别人,我们无法看到他们的内心,但主耶稣教导说,“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7-20)一个人是不是有真实的信心,那就看其行为是不是遵行主耶稣的教导。

对于那么活在罪中,不以罪为罪,也不悔改的人,就算他们宣称再多、再大声,主耶稣是为他们死的,他们是主耶稣所爱的,也根本不值得信,反而当被看作是在说谎话、欺骗人。保罗说,“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么.断乎不是。”(加2:17)真正已被基督称义的人,是不可以、也不能仍旧是罪人,而是新造的人,是有圣洁的新样,“这新人是照着 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

圣经的真理是,耶稣基督为神所预定和拣选的人而死,除了记在经上的圣徒,圣经没有告诉我们具体的还有哪个人是神的选民。所以,任何说神为具体的某某人而死,都可能是假话,就算说对了,那也是多余和没必要的,因为这种事自己比别人更清楚,根本就用不着别人来说。而对于别人,对于绝大多数人,我们基本上是无法肯定他们究竟是不是神的选民,所以,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耶稣是不是为他们死。对于不确定的事,就不该当成事实那样来说,最好是闭嘴不说,否则可能就犯说假话之罪。

我们所当传扬的是圣经的真理,而不是宣称那些自己所自以为是的,或者些根本就不能确定真假的事,或者对别人根本就毫无意义和必要的话。愿我们效仿使徒们,向世人传扬悔改赦罪的福音,因为有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给我们作可信的凭据,“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 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使17:30-31)耶稣基督受死的意义和重要性根本不在于是不是为你或他而死,而在于神对选民救赎大工的彰显和成就。

最后说明下,我可不是反对基督徒宣称主耶稣为他们死,主耶稣爱他们,也不是反对基督徒凭着自己真实的信心和良心在众人面前承认自己是基督徒。而是反对那些在不当的场合、为着突出和炫耀自己是何等的重要或敬虔而宣称他们是基督徒,或宣称他们是神所爱的,或宣称基督为他们上十架受死。特别是那种假冒为善,对罪毫无悔改之心,也没有结出悔改的果子出来的人,或那些异端分子,宣称基督为他们而死就显得特别的虚谎和假冒,甚至是在做负面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