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乃男女當事人約定將來應互相結婚之契約

張貼日期:Apr 15, 2015 3:33:11 PM

按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民法第972條定有明文。所謂婚約,乃男女當事人約定將來應互相結婚之契約,應雙方意思一致始能成立(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130號、18年上字第2082號判例意旨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