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大家喜歡開本票呢?

張貼日期:Mar 25, 2012 1:33:54 PM

票據有三種,分別為支票、匯票以及本票。

當今天係支票或匯票的票據債務,債務人賴債不給錢時,債權人想要討回債務,必須要用經由民事訴訟起訴或是聲請支付命令的方式,得到執行名義後才能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達到強制執行的目的,實在是曠日費時。

本票債務因為內容記載甚為明確,沒有什麼可以爭議的,因此我國票據法特別在第一百二十三條中規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 制執行。」不必經過漫長的訴訟程序,就可向法院聲請裁定後取得執行名義,就可以直接強制執行了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