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訴判決之犯罪後法律已經廢止其刑罰者(最高法院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二八號判例)

張貼日期:Mar 31, 2016 1:44:15 PM

按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第四款、第三百零七條分別定有明文。再所謂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係指舊法之刑罰已經廢止,而現行法令上復無科以刑罰之明文者而言,最高法院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二八號判例可資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