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接續犯】接續犯之概念 整理/黃建霖律師

張貼日期:May 12, 2012 6:42:12 PM

所謂接續犯,乃指行為人主觀上基於單一之犯意,著手實行單一行為 ,而該行為係在密切接近之時、地,分數個舉動以接續或反覆施行之行 為,依一般社會通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該接續施行之數 個舉動,可認為包括一罪而言(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3822號判決意 旨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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