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後經文,正是點滴歸源之處。故其所含之義,甚廣、甚深、甚細。必先加說明。
2、上來所說,千言萬語,一言以蔽之曰,「無住」而已。當知欲不住相,必須其心不取。不取,正為破我。證一如平等之一真法界。即是常住不動之法身,稱為如來者是也。
3、總之,全經所說之義,不外「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八個字。此「諸法空相」一大段經義,乃是融會全經旨趣而究竟徹底以說之者。所謂點滴歸源也。故其所說,更圓更妙。
4、全經皆說「無我」。至此則說無我原無。無我尚無,則無住亦無住,不取亦不取矣。一且不存,那有二,那有邊,那有中也。雖紛紛萬有,有即是無。何以故,本不生故,是之謂「如如」,是之謂「不動」,是之謂「不取」。
5、生心不取,即是取了矣。生心不動,其心早動矣。生心如如,尚何如如之有耶。生心除我,則我見我相儼然也。
6、此一大段所說,正是極力發揮「不取於相、如如不動」,至究竟處。即是引導學人,觀照深般若處。亦即令一切眾生,得大自在處。若沾一毫攀緣相、名字相、以及心緣相,便無入處。
7、行人應先明瞭理體本來無相,所以應不取相。時時處處,皆應觀照諸法本來無相之理體。是之謂「全性起修,全修在性」。
8、了義經中,語語能證道,句句可入門。以《彌陀經》言之。如「執持名號、一心不亂」,兩語。固然說有前後,執持是下手處,一心是執持之功效。然若不能體會一心以起修,終亦不能做到執持。然則一心不亂,豈可僅作功效觀之乎。
9、此經句句說理、說修,即無一句不可以貫通全經。故隨拈一句,皆可從此悟道。
10、若真伶俐漢,得知大乘佛說是法印。便可隨拈一句,以印之於事事法法。換言之,便是事事法法,都向這法印上理會之。如此方是會用功人。則行住坐臥,不離這個,易得真實受用也。
一六八、泯相入體約聖號明離去來斥凡情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1、「諸法空相」,是大乘法印。「不來不去」等句,莫非法印。法印者,一切法皆可以此義印定之之謂。此示例,來去等,皆是對待之事相。
2、欲證性體。必須超越一切對待。空其虛相,空其諸法之相,即泯相入體之義。
3、倘著一相,必致愈引愈多,萬相紛紜,永永不得清淨。
4、讀經聞法,不可著文字相,不可著言說相。佛所說法,無非令人離相證性。故語言文字,皆不可執。
5、此人全不知性,著於名言。是於佛說之義,毫無領會。故曰:『不解我所說義。』呵斥此人不解。正欲一切人深解空相之義趣也。
一六九、釋正義
1、『如來』即是法身。法身常住不動。無所謂去來也。法身遍一切處。亦無需乎去來也。
2、『無所從來,亦無所去』。非謂畢竟無來去。是說來亦無處,去亦無處。『無所』者,無處也。形容法身本遍一切處,豈更有來處去處乎。意即住而無住,無住而住,乃離相之極致。來去與不來去之相俱離矣。
3、真如者,無可遣,名真。亦無可立,名如。實相者,雖無相,而亦無不相也。所以結之曰『故名如來』。名者,假名也。
4、念佛人往生,須知彌陀來接,而初未嘗來也。往生西方,而亦未嘗去也。雖未嘗來去,亦何妨現來現去。何以故。不來不去者,理體也。有來有去者,事相也。理事不二,性相圓融。本無礙也。此等事實真相,今人謂之不同因次之空間轉變然也。何去來之有哉。
5、即是來去要在不來不去上體認。不來不去即在來去上做出。此是念佛求生之要訣。得此要訣,決定往生,決定見佛。
6、性相一如,法界平等。一切對待之相,不能離絕待之性而別有。絕待之性,亦未嘗離對待之相而獨存。是故當於日常一切對待之事相上,雖無妨隨緣而行,卻不可隨緣而轉。緣應了者,得機便了,不與糾纏。緣應結者,亦無妨結,但不攀緣。
7、二六時中,果能如是勤勤觀照,密密勘驗。心把得定,腳立得牢。不為相所縛,而泯相入體矣。此是學人第一著工夫。便是隨順真如。便是直指向上。
8、果能如是,則任他萬相紛乘,自不為其所動。以上皆是從「諸法空相」起修之方便。有緣人隨修行之,大有受用。
一七○、約塵界明離一多 明微塵非多 問微塵多否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
1、此明眾緣聚散無常之義也。文中重在「碎合」二字。因其可碎可合,足證微塵世界之相,皆是緣生,當體即空。而法性中,本無此物。故雖不斷滅,而不可執著也。
2、當知世界微塵,大小雖殊,無實則一。世尊說此,是欲人徹底瞭解世間所有,大至世界,小至微塵,莫非虛妄,當體即空。不可執著,不必貪戀。一切放下,方能於實相相應也。迷人長劫之中,唯造惑業苦耳。
一七一、明多即非多
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
1、問意著重在『眾』字。『微塵』是集合之幻相,並非實有。當體即空,了不可得。
2、佛時外道,每將世間事物,層層分析。分析至於不可分。而猶執為實有。正如今之化學家,分析世界各物,為分子、原子、電子。依然執為實有。二乘知微塵可析為鄰虛,知一切皆空。然不及大乘之能作體空觀也。
3、『眾』字之義,謂凡由集合而成者,便知是空,不可執實。今之科學家云,物質形成於場(「場」乃具有能量強度之空間,其中並無一物)。又有謂一切物質都是波之現象。又有謂,元質點的世界,是一個反復生成和消滅的世界。此與《心經》中「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義似合。故一切法誠不可著也。
一七二、釋其所以
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1、『則非』,約一如之法性,明其本來是空。『是名』,約緣生之法相,明其不無假名也。
2、『佛說』者,顯示覺智洞照,法性本空,法相皆幻。當其有時,便是空時。因微塵之本空,便可類推而知世界皆空耳。
一七三、明世界非一 明非界名界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
1、『三千大千世界』,名為應身教化之境,此境為一切眾生所依。如來為利益一切眾生,隨緣顯現,以教化耳,不住著此境也。
2、如是而說,正所以開示眾生,應觀世界非實,『是名』而不住著。世界不著,則一切不著矣。乃能令本具之法身出障也。
一七四、釋一即非一
何以故。若世界實有。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1、『一合』,合而為一之謂。雖聞界可碎塵,然其未碎時,其合而為一之相,明明有也。長老為遮此執,所以徹底破之。
2、不但因其可碎,知非實有。即其未碎,亦非實有。則非、是名,言其不過假名,本來無實也。意明必須實有,方是一合相。今一合相,既無一定。則世界之為當體皆空,彰彰明甚。
一七五、示本離言說
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1、『一合相』者,一不定一,合不定合。故曰『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若說世界真是一合,豈非微塵亦真是一合。而世界非世界,乃微塵也。微塵非微塵,乃本空也。由是可知世界之一合相,亦復本空。豈非一即非一,合即非合耶。
2、約清淨性言,則都無此事。『凡夫之人貪著其事』。『其事』,泛指一切事相。言凡情非正知也。因其向外馳求,故於事相,起貪戀而生執著。
3、欲不貪著,須淨凡情。欲淨凡情,須開正知。當知一合相,當離名字言說。當於不可說處領會。不可『貪著其事』。如此,方為能解如來所說義。得以隨順契入。
4、塵界如此,色身亦然。凡夫所以貪著色身為我者,由於不知是五蘊假合耳。若知除五蘊外無此色身,便不致於貪著矣。
5、說非一非多,即是說不增不減。他如不生不滅等句,皆同此意。總之,明得界非界、塵非塵之義,便恍然於世間,所有大小、高低、來去、一多、總別、增減、賢愚、淨穢、等等對待之名相,莫非虛幻,當體是空。
6、若明得諸法本空,便會歸於性,而諸法一如矣。是法平等矣。此為諸法空相之要義。解得此義,便可事事作如是觀。觀照功醇,便可證無生忍,而泯相入體矣。
7、正報、依報,為眾生所不能須臾離者,尚且虛幻無實。則一切盛衰、苦樂、稱譏、毀譽、種種對待之事相,其更為虛幻非實可知。何足貪戀執著哉。
8、其他一異、聖凡、生滅、垢淨、人我、彼此、等相,莫不如是。果能如是一眼覰定本不生之心源上,觀照入去。便是所謂直指向上。則胸襟當下開豁,煩惱當下消除,顛倒夢想當下遠離。如此用功,方是直下承當,可稱善用功人。
9、《圓覺經》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此段經文正是此經注腳。此為一超直入圓頓要門。一切法門,無方便於此者也。
10、佛說一句法,包含無量義。可作種種解,故謂之圓音。又說:「圓人說法,無法不圓。」「邪人遇正法,正法亦成邪。」所以大乘經中教導學人,以親近善知識為要圖,以開正知見為根本也。
一七六、約我見明離亦離 問答明義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1、此節經義極深。當知開經以來,屢言我人四相不可有。恐凡夫因佛如是反覆申說,遂執為我見等,真實是有。此見橫梗於心,正是我見。豈非反加其縛耶。
2、此經於一切法,屢說即非、是名,以明相有性空之義。意在令人觀照本空,頓得解脫也。利根者,自能聞一知十。悟知我見等,亦復相有性空也。
3、今曰『佛說我見等』。其偏執於有相邊,未能通達我人等等之見,亦為本空。故曰『不解如來所說義』也。
4、古德有請師解縛者。師曰:「誰縛汝?」此節經文,正明斯義。性體空寂,本無有縛。今橫一我人等見於心,且曰「佛亦如是說」,豈非作繭自縛乎。
一七七、釋成其故
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1、『是名』,約相,約緣起說。『即非』,約性,約性空義說。我人等見,皆為緣起之幻相。此佛說我見之真實義。『我見』是無明本(知見立知,是無明本),為成凡之由。破我見是智慧光,乃成聖之路。此中所說,正是的示修功。
2、佛說一切法,不外兩義。明性、明修是也。且一句法中,說性必兼有修,說修即攝有性。若不知如是領會,其於佛法,終在門外。理性當於差別中見平等。修功當於平等中見差別。
3、佛之開示,往往約一事以明理。而其理實貫通於一切事。若聞法者,不知如是貫通,是只見差別而不見平等,豈能觀其理而會於性乎。
4、本經說即非是名處甚多。聞者便當領會其中道理,原無二致。即非,約理體之性,以明本空。是名,約緣生之相,以明幻有。即非是名並說,明性相不一不異。法法皆然,即無論何法,皆應明瞭此理,兩邊不著,銷歸平等之性體是也。
5、修行功夫,可概括為觀門(理觀),行門(事修)。細說則法門無量誓願學也。
6、理觀,依佛說可以貫通一切之理性,加以深切體認,嚴密覺照。用之於行門。理觀,必應兼事修。行事修,必應兼理觀。缺其一,便不足以言修功矣。
7、事修,如布施、持戒,乃至看經、念佛、一舉手、一低頭,無論大小精粗,凡見之於動作行為者皆是。修法須就事論事。事有千差萬別,修法亦因之而有萬千差別。如各道場禮拜、唱念等法則,豈能一律耶。
8、理通於事,故修理觀時,不但要依理性,觀其平等之理。且要依所修之事類,觀其差別之理。若但觀平等,不知差別。或但觀差別,不知平等。則亦等於盲修也。
9、當知性也、修也。修中之理也、事也。不能看成兩橛,不可混為一談。須體認其不一中之不異,不異中之不一。乃能性修不二,理事圓融。圓融中有行布,行布中有圓融。方為真圓融,真不二。則無修而不成矣。
10、修功於日常生活工作中,則須依照幻法,勤修不怠。所謂啟建水月道場,大作夢中佛事。惟心中不存一能修所修而已。
11、就事作觀,觀其全非性有,只是假名。心中不存一絲之我,一絲之見。而行之於事,則遠離幻有之名相,深照本空之心性。此約「即非是名」之義,以除我見之修功也。知此,則凡無明煩惱等一切應銷除之事,其修功可以類推矣。
12、世尊教以直照本來無我無見之心源。不但我見無,即無我之見亦無。於是乎我見之蹤影全無矣。直捷痛快,孰逾於此。妙而且要耳。
13、「即非」,為除我見之絕妙修功。故『即非我見』一語,並非但令作觀,觀照性空。乃是教令振作精神,毅然決然,極力將我見等,一腳踢翻。從根本上,不承認自性中有此我人等見。「即非」二字,當如是體會。
14、當知自性是真實體,無明是虛妄相。一真一妄,雖無始來,和合為一。實則表合裏不合,本不相應,各不相涉也。《圓覺經》云:「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學佛首須信此,入道乃得其門。
15、妄心之起,即由正念之鬆。正念提起,妄念便無。乃自然之理,並非奇特。知幻即離,離即知幻,非兩事也。此是除妄最直捷、最扼要之方法。時時如此覺照,不少放逸。我見從何而起耶。
16、知幻覺照,必先嚴持禁戒,以絕染緣。多讀大乘,以明佛理。令此心略得安靜,俗見漸能減輕。乃能知幻,乃能覺照。
17、『是名我見等』之修功,尤要,尤妙。「是名我見」為真性變現之幻相。所謂銷除,並非斷滅本性。乃是但除其病,不除其法。一也。
18、『我見』是緣生法。心若攀緣,我見便隨緣而起。心若不生,我見則無從生。所謂知幻即離,離幻即覺。遇緣而不起心、不動念、不分別、不執著,即是離幻即覺。二也。
19、此二義,極要極要。除我見之修功,莫妙於此。若不依此,永不能除。經云:「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辨真實。」此八句中,初二句為主。即「不起」二字為主。下六句,是展轉釋義,說明不起之所以然。必如此,方為真不起。
20、念不起時,便是靈光獨耀,迥脫根塵。總之,有照、有覺,俱名障礙。此經「是名我見」之義,亦復如是。我見亦是緣生,自性本來無也。善用功者,必須一離到底。斷則頓斷。此「是名我見」之修功也。
21、《圓覺》又云:「一切諸佛,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此中修功,正是圓照清淨覺相。故能無明我見,一斷永斷。豈不妙乎,豈不要乎。依此起修,便得受用。如若不會,則請老實念無量壽清淨平等覺,二妙俱足矣。
22、此約「我見明離亦離」一大段,顯示不垢不淨之義。我見,垢也。離我見,淨也。而清淨自性之淨,乃是垢淨俱無。故離我見者,離亦應離。若存一能離所離,我見終未盡淨也。
23、『諸法空相』下三段。初約身明義。次約世界明義。三約妄心明義。合此三段,正是顯示身心世界莫非幻化,一切空相,性自平等之義也。
24、凡夫執身為我,執世界為我所。我及我所,皆起於見。故身與世界,是所執。見,是能執。而三段經義,顯明能執所執之相俱空。並能空所空之念亦空。是之謂「諸法空相」。亦即發揮不生法相,法相本無之義也。
一七八、結成不生 正明不生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1、經初所說發廣大心、起廣大行、不取法與非法之相、乃至發心不住、得果不住、不住亦不住。必如是知見信解,方為通達無我法。故曰「應如是知見信解,不生法相」。正所以顯示發菩提心,必應如是,乃為菩提心。
2、『一切法』,通指世出世境、行、果而言。『如是』二字,指上來所說種種義。不外緣生性空。性空不礙緣生,故成平等法界。緣生不礙性空,故即諸法空相。由是觀之,「如是」二字即顯諸法一如,一切皆是。
3、「知、見、解」三字。連說,則意各有指,大有區別。嘉祥云:「知是世諦智,見是第一義諦智。」達天云:「知是比量,見是現量。」今依《無著論》云:「智依止奢摩他故知。依止毗缽舍那故見。此二依止三摩提故解。」此義是明三者皆智,但依止方便不同,故立三名。
4、奢摩他,此云止、定也。智從定生,名「知」。觀此,是知為真諦智矣。此與本經三心不可得、諸法緣生即空、開佛正知之義恰合。約內證邊說也。
5、毗缽舍那,此云觀。觀即是慧。智從慧出名「見」。觀此,是見為俗諦智矣。慧則差別事相,無不洞見。故曰「見」也。此與本經五眼、是沙、不執一異,開佛圓見之義正同。約外照邊說也。
6、三摩地,此云等持。謂定慧均等也。名之曰「解」。可見「解」是由定慧出。亦即知見二者之總名。此與本經深解義趣之言義同。因其於一如皆是之理,契合無間,定慧均等,故能『不生法相』。
7、『如是知』句,明其定力。『如是見』句,明其慧力。『如是信解』句,明其定慧均等之力。「信」字貫通三句。『不生法相』句,是由上三句所生之功效也。
8、有定有慧,契合一如。可見其於言說、名字、心緣、諸相,一切皆離。諸相皆離,便引生根本正智。即是不分別智。智無分別,即是一念不生。一念不生,名『不生法相』。
9、知見信解,是「不生」之前方便。方便修足,便證本不生。其功行全在知見信解上。不生是其功效。本不生上,著力不得。著於不生,便是生也。
一七九、不生亦無
1、一切『法相』,皆是假名。本來即非。生即無生也。此明不生法相之所以然。所謂「不生法相」者,乃是一切法相,本為緣生。緣生之法,當體即空,本性無故。既本性無,則不生亦亡,生即無生故。乃為真不生義。
2、一切發心者,當在「一如皆是」上,知見信解。此正「降伏」,此即「無住」。果能知見信解如是如是。則雖法相熾然,初何嘗生,以本性不生故。則不降伏而降伏。無住而住,住而無住。證入無相無不相之真實性矣。
3、此節經文,是明即法相而無法相。即生而無生。此義是明,非但生之念無,並不生之念亦無。正是一念不生寫照,為本不生寫照。為下文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寫照也。如如不動者,生即無生之異名也。
4、此節亦正是結顯經初「應如是住,應如是降伏」之義。故科判曰「結成」。全經義趣,至是而包舉無遺,首尾完成矣。(正宗分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