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味農居士的金剛語錄

江味農居士的金剛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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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節錄自

金剛經講義 江味農居士 著

淨空法師/節錄

佛陀教育基金會 印贈


(一)

"金剛經"云:


如來說

一切諸相。即是非相。

又說

一切衆生。則非衆生。


(二)

"金剛經"云:


佛告須菩提。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三)

"金剛經"云:


是故須菩提。

諸菩薩摩訶薩。

應如是生清淨心。

不應住色生心。

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四)

"金剛經"云:


須菩提。

佛說般若波羅蜜。

則非般若波羅蜜。


(五)

"金剛經"云:


須菩提。

如來所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於是中無實無虛。


(六)

"金剛經"云:


所以者何。

須菩提。

過去心不可得。

現在心不可得。

未來心不可得。


(七)

"金剛經"云:


須菩提。

所言法相者。

如來說

即非法相。

是名法相。


(八)

"金剛經"云:


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江味農居士的金剛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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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金剛經"云:


如來說

一切諸相。即是非相。

又說

一切衆生。則非衆生。


一切衆生,一切諸相,

皆是

"同體之性"所現。


*********************

故莫不

"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也。

此是

"般若主旨"。


若非

徹底明了,

"一切佛法,便不得明了"。

所有

觀門行門,

"種種修持,便不能得力"。

*********************


當知一切法,

莫非

因緣聚會,假現有相。

緣聚則生,緣散便滅。


正當聚會時,

復起變化,無常無定。


可悟其並非堅實,

實是

幻現之假相。

此之

謂"有即是空"。


凡夫

誤認為實,

遂致取著,隨之流轉,

"輪迴之因"也。


一切法

所以有種種不同,

是隨業力而異(唯識所變)。


業力複雜,現相亦複雜。

業力純淨,現相亦純淨。

絲毫不爽。

此之

謂"空即是有"。


凡夫

不明此理,

撥無因果,

取著空相,無所不為,

"墮落之因"也。


業從何起,

起於心之"有念"也。

念與業時時變異。


惟此同具之靈性,

則從來不變不異,

為一切法之本體。


有體必有用,有用必有相。

相雖幻有,而從來不斷。


**********

不應著有,

不應著空也。

**********


既知

相由業轉,業作於心。

則知

一念之因雖微,

其關係卻是極大。


學人

應於

"起心動念"時,

"觀照用功"也。


應知

相即非相,生即非生。

既不著有,亦不著空。


如是

空有雙離,

以行六度萬行,

乃能利益一切衆生。


************

二邊雙離之因,

寂照同時之果。

是為

究竟之利益。

************


發大心者,

如是

空有雙離,以行布施。

布施此

空有雙離之妙法。


自他皆得

離相見性,

斷念證體,同歸性海。

其利益之大,不可思議。

(二)

"金剛經"云:


佛告須菩提。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佛教人修行,原為度衆生,

若著空無為,如何能度。


般若

要二邊不住,

必不住有,不住空,

方能稱性。


千經萬論,

無非

說明此理,發揮此理。


不住於相,要在證性也。

執相即著有,不執即著空,

是一切凡夫通病。


小乘與凡夫相反,

了知身相是幻,證得偏空,

而了生死、出三界。


然又得一病,

病在著空,此空仍是相。


須知

有體必有用,有性必有相。

祇須

知相之虛妄即可。

如又

執著空,即墮於斷滅。


性與相是"不異",

相即性之"表現",

性即相之"根本"。


性即相之體,相即性之用。

相非性不融,性非相不顯。


離相即無性,

離性亦無相。

但看執著不執著。


著相,

即為障礙,不得見性。

不執著,即不落二邊。


般若之理,全在於此,

須要觀照,仔細用功。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說明身相義,含一切現象,

人、物、事、乃至虛空也。


既知虛妄,

不可馳求,不可住著。

回光返照,從速歸性,

不至墮入輪迴。


"諸相",即一切相,

祇須

徹底明瞭"皆是虛妄",

相不障性,即"見如來"。


************

何必滅相。

即相可以見性。

猶金之於器也。


相實不可斷滅,

其本由性現也。

************


不執著,

即不為相所轉,

相反為我所轉。


凡夫執著,

住"法相"生煩惱;

修行人厭惡世法,

住"非法相"生煩惱。


佛教人,

不可執著,

不可厭惡。


吾人用功,須先"觀照",

久久

方能照住,最後能照見。


******************

用功

最要是"作觀",

作觀

即是改變想法、看法。


凡夫

"見思"皆不離執著,

即是錯誤。

******************


"但見諸相"即著有,

"但見非相"即著空。


"見諸相非相",

二邊雙融,

無相無不相。


得見實相,

故云"則見如來"。


欲修"般若",不可落"空",

先將

"非法"一面堵住,

腳踏實地,躬行實踐。


"法相、非法相"皆不著,

是用功之要訣。

佛法

即家常便飯,

一日不可離也。


如來示同凡夫,

奔走塵勞無他,

欲令衆生,

回光返照耳。


持戒、入定、生慧,

示衆

幸福美滿之生活。

如是!如是!


修行之要,

在理事雙融。

對境"隨緣",勤習勘驗。

歷事"鍛心",動靜一如,

無往不是。


道在善巧利用環境,

無時無處不是道場。


持戒修福,

是入般若門。


戒能資定,定能發慧。

須知

慧無戒定,

乃狂慧,非正慧。


學人

能向衣食起居塵勞邊鍛練,

便是降伏"妄心"最好方法。


須是

對境隨緣、不迷、不煩。


應事

有條不紊即持戒,

清淨自在即定、慧。


故經云:

一切法皆是佛法。


離相發心,

降伏之道,盡在其中。


***********************

經言:

五蘊即是法身。


這就是

叫人要即幻有,

見真空,非斷滅相。


古德云:

但勿逐妄,何須求真。


皆明

"不取不斷,不即不離"之義。

***********************


般若妙法,

任運

由瑣屑事相上自在流出,

"無法相"也。


以不言之教,

護念付囑一切發大心者,

亦"無非法相"也。


能隨時

如是"觀照",

得真實受用。


廣修

六度萬行,

心中若無其事,

湛然凝寂,不為所動。

此即是

"不取法相"的真實義。


如此而行,

既不著法,亦不著非法。

二邊不著,即名中道。


下手方法,

先令

二邊不取,

漸能空相,心地清淨。


一切法,

知其"即非",而不著相。

則是佛法而非一切法矣。


知是

假名幻相,而歸於性。

雖名一切法,而皆是佛法矣。


"即非、是名",合而言之,

以明

無實無虛、空有同時之義。


世尊說此,

是教行人於

行、住、坐、臥、二六時中,

對境隨緣,皆應作如是觀。


處處皆是道場,

事事增長菩提。


清淨覺性,

非虛而又無實法。


正好

借一切法,

歷事練心,盡空諸相。

又何必

於一切法外別覓菩提。


"心經"云:


是諸法空相,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豈非

無上菩提,

宛然在望乎。


佛法

如家常飯,自應飽餐,

當注重消化。


若能

"惺惺常覺,不即不離"。

隨時隨地,皆可得真實受用。


佛所說法,

說理便攝有事,

說性便攝有修。


此一大段,

皆說

自覺聖智,

學人依之起"觀照"。


必須

離相離念,方能契入。


般若

無言無說,境智一如,

非"實有一法"。


法法皆般若之意,

以明"諸法一如"。


若悟得

細而微塵、大而世界,

緣生無性,當體即空,

皆是假名。


*****************

塵塵剎剎,莫非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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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人

欲見實相,

靜心於"一切皆非"上領會。


領會得實相便是非相,

便

領會得心中少有

"相不相"的影子,

便非實相矣。


修行用功下手處,

即是

須於未起心動念時,

"精密觀照"。


當知

念頭不起則已。

起則非之,

便是

"離念"之快刀利斧也。


豈非

最妙觀門。


六度萬行

一一如法,精進修行,

而曾無芥蒂於心胸中。


一一精進,不壞也,無不相也。

心中若無其事,不著也,無相也。


一切世間法,

事來即應,事過便休。

休而能應,應而能休。


所謂

提得起,放得下。


如是久久

體會

"四句皆離"之義趣,

而力行之。


便能做到

應時便是休時,

休時便能應時。


自然

二邊不著,四句皆離。

此又是

最妙行門。


人生最高享受,

如是、如是。

水鏡"無塵"而發光,

依於此光,故能現相。


佛性亦然,"無念空寂",

智光圓遍。


依此智光,

空寂無念中,

而得

種種之事自在成就。


可見

自在成就,

正由

無念空寂,而現智光。


諸佛菩薩說法,

空谷傳聲,

有感斯應,初無容心。


大扣大鳴,小扣小鳴,

適如其分,自然而然。


佛之說法,如是如是。

(三)

"金剛經"云:


是故須菩提。

諸菩薩摩訶薩。

應如是生清淨心。

不應住色生心。

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說至此處,

千言萬語之點睛結穴處。

義趣甚深。


上來所說,

皆是為

"生心無住,無住生心"作張本。

亦即為

發菩提心者,指示方針耳。


生心比發心義深。

"清淨心",即是本具之性。


所謂

自性清淨心。

清者不濁,淨者不染。


雖為

"無明"煩惱塵垢所障,

但能

依法修行,清淨本性,

依然現前。


凡發

無上正等覺心之人,

應令清淨本性現前。

故曰

"應生清淨心"。


言下有

"回頭是岸"意,

其警人也深矣。


說一句"生清淨心",

無異說明

發菩提心之所以然。


何謂

發菩提心?

曰,

"一心清淨"而已矣。


當知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

此是教人,

世間一切、皆應不著。


覺照,

即是在"起心動念"處,

微密用功,乃為切實。


本性

活活潑潑地,

無相無不相。


經云,

不住色等。又云生心。


以示

發菩提心者,

不應住於塵相,

令心如死水也。


清淨心是真心,

住塵

攀緣心,即是妄心。


須知

住塵之心是"識",

因其攀緣,名之曰妄。


而此妄心,

原是

真心所變現。


云何變,

由其

不達一真法界,

"分別人我"故。


************

不應取法,

不應取非法。

兩句貫徹全經。

************


*****************

此中之

應生清淨心,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又是

不應取法兩句點睛處。

*****************


應無所住,不應取法也。

而生其心,不應取非法也。


但清淨、不生心,

便是死水。佛法所不許。


清淨,

要在"生心"中顯現。


生者,任運而生。

無住,無妨隨緣而住。

雖住,而實無所住。


任運而生者,法爾顯現。

生而實無所生。


****************

果能如是,

法法都顯無住生心,

物物莫非般若實相。

****************


學佛,

必須依教奉行,

"教義幽深",

必應

得其綱要所在。


*********************

"不應住色生心",

"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


無論修何法,

行住坐臥,

不離這個,才有入處。


自性清淨心,

才能透露出些消息。


所修之法,

亦可望

有成就之期也。


發起

平等慈悲之覺心,

則心生起時,

便當

擺脫色聲等等對待之塵境,

不應住著。

一切相皆離矣。


但應生起

於所有對待的塵境,

一無所住的心,

乃是

菩提心也。


生心時即是無住時,

無住時即是生心時。


如此,

有即是空,空即是有,

空有同時。

在在處處,無一非中。


所謂圓中,

我法雙空,四句具遣,

乃無相之極致,

方為

發離一切相之無上菩提心。


當知"清淨心",

即是本性,

所謂

本來面目是也。

十方法界所共具,

又名"一真法界"。


諸法一如,

不應

少存"分別執著"之情見。


無住生心,是於不執時卻不廢。

生心無住,是於不廢時卻不執。

受持此經,

必將所說義趣,徹底領會。

然後

乃能"歷事練心"。


尤應於

行住坐臥時、穿衣吃飯時、

迎賓送客時、日常工作時,


時時處處,

常將

所領會的義趣,

存養心中,優游涵詠,

勿令間斷。


務將

經義與此心,融成一片。

即此,

"便是薰習",

"便是觀照"。


不必定要

打坐觀照也。


如此用功,

能使

"無明"漸減、漸薄,

增長菩提,遣執破我。


此是

最親切有效的修行方法,

毫不費力費事,

而能得大受用。


永嘉云:


恰恰用心時,

恰恰無心用。

無心恰恰用,

常用恰恰無。


第一句

生心也,

有也,照也。


第二句

無所住也,

空也,遮也。


合而觀之,

便是

"生無所住心",

亦即是

"空有相即,遮照同時"。


第三句

無住而生心也。


第四句

生心而無住也。


合三、四句觀之,

則是

遮、照、空、有、

無住、生心,俱不可說,

而又

恰恰是

"生無所住心"。


當知

生無住心,

即是

生清淨心。


生清淨心,

即是

生實相也。


總之,

"生無所住心"

離一切相之真詮,

所謂

圓離是也。


圓離者,

一空到底,

亦即是

理無礙、事無礙、

理事無礙、事事無礙。


菩薩修因時,

應無所住,

生六度之心。


生無所住心,

離一切相行布施六度,

利益一切衆生是也。


發心自度度他,

以期明性見佛。


扼要之方,全在於此,

其方云何?

依此經教,

"離相離念"是已。


修學

離一切諸相,

修六度萬行。


離諸相者,

實際理地,不染一塵故。


修萬行者,

佛事門中,不捨一法故。


如是覺、如是離、如是修,

法相應、性相應、

而得

證相應矣。

(四)

"金剛經"云:


須菩提。

佛說般若波羅蜜。

則非般若波羅蜜。


則非,

令離相,

所以會性也。


成佛,

由於修般若。

不知實由修

"般若則非般若"也。


使修

般若而未離名字相,

則為

四相具足之凡夫也。


佛之一稱,

"性相"全彰之名。

非同如來,

但屬"性德"之稱。


***********

今曰

佛說者,

乃指

般若則非般若。


"即"名字

"離"名字也。


明其

雖不壞相,

仍應

會歸於性。

***********


般若無上之法,

尚應

離名字相,

何況

其他一切法。


***************

不取法相,

修持一切法,

法法莫非般若。

乃為

般若波羅蜜。

***************


人人

本具如如不動之"自性",

"無明"為障,

"妄心"生滅不停。


學者

應在"聞"字上用功。

返聞聞自性,

時時照、時時聞,

則見

諸法實相。


一切大乘經,

皆以

諸法實相為體。


佛四十九年所說,

無非

宇宙人生真相而已。


實相,

即是非相,

此中"非"字,

是一切俱非,

空、有、雙亦、雙非

之諸相俱非,非亦不立。


諸法實相,

本來如是,真實如是,

無以名之,強名實相耳。


身心世界,皆為緣生,

緣起性空,當體即空,

了不可得,別無實法。


有即非有,非有而有。

豈非同時並具。

依正如是,其餘可知矣。


二邊不著,

"斷除妄念"之極致。


明得此理,

便知

不應存有法想、

不應存有得想。


一切法皆有差別之相。

就其差別,安立名字。

相是幻有,名是假名。


"老子"云:

名可名,非常名。


體不變,相常變。

體是本,相是末。


不應

捨本逐末,迷相忘體,

故不應著也。


離與不著,

乍看似同,細審不同。


各不相涉,曰"離"。

於顯用時,

而不為其所縛,

是為"不著"。


修行人先應證體。

體明

必須達用,

不可壞相。


雖達用,

終應會歸於體,

又不可著相也。


體會得但是塵多,

便知

大千世界,有即非有。


依正二報,"自不執著"了。


修持般若者,

無論何種境界,

大相小相,

皆應

"不壞、不著"。


當知"般若",

是人人本具之智,

即是清淨心。


此清淨心,

住處無方所,

用時無痕跡。

本是

把不住、取不得的。


所謂

心月孤圓,光吞萬象。


"圓覺經"云:

有照有覺,俱名障礙。


佛說般若,

本令人

依文字、起觀照、證實相。


但恐人

存有照覺之智。

其下者,

甚至

向名言中覓般若。


故特於

"奉持"之所以時,

曰"般若則非般若"。


如此一說,

直使

奉持者心中

不留一字,不沾跡相。


真是

快刀斬亂麻手段。

即此

便是"金剛般若"。


即一切法,離一切相。

復能

離一切相,行一切法。


果能

如是奉持,

方於

世出世法,

究竟達其本末邊際,

謂之"波羅蜜"。


般若,

無言無說,境智一如,

實有一法。


"法法皆般若"之意,

以明

諸法一如。


"般若非般若",

正顯

般若正智,覺性圓明,

無能覺,無所覺。


清淨心中,

不可有境界相也。


總示,

即相離相,

奉持而已。

(五)

"金剛經"云:


須菩提。

如來所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於是中無實無虛。


"如來"

性德之稱。


"無實無虛"

性德之容。


無實者,

生滅滅已,凡情空。

無智亦無得,聖解亦空。


無虛者,

寂滅現前,"體現"。

除一切苦,"用現"。


質而言之,

"無實無虛",

猶言

寂照同時。


寂則無實、

照則無虛。


心清淨,無實也。

生實相,無虛也。


約凡夫妄心言,

亦復

無實無虛。


覓心了不可得,無實也。

一念具足十法界,無虛也。

由是

可知"凡聖同體"矣。


全經主旨,

在於"應無所住"。


世尊言此之意,

是令

無實之觀,

成就

無虛之果。


無實觀者,

最後所云,

觀一切法,

如夢如幻是也。

常作此觀,執情自遣。


此是

破一切凡情之

總觀、要觀。

萬不可須臾離也。


無實無虛,

空有一如,性德本然。


如來

證此,說此。

令衆生

覺此,修此。


觀一切法"唯實",凡夫也。

觀一切法"唯虛",二乘也。


觀一切法

實中有虛,虛中有實,

亦是

權教菩薩。


佛與諸大菩薩,

觀一切法

無實無虛,是整個的。


無實即無虛,

無虛即無實。

"諸法一如,空有同時"。


佛事門中,

不立一法,無實也。

不捨一法,無虛也。

應無所住,無實也。

而生其心,無虛也。


一法不生,

實無有法也,故無實。

無法不現,

諸法一如也,故無虛。


覺性空寂,無實。

覺性圓彰,無虛。


無實無虛,

即是

諸法實相。


如是覺,如是修。

云何修?


******************

生無所住心,

離一切相行布施六度,

利益一切衆生是也。

******************

若能

心不住法/無實。

而又

勤布施/無虛。


是其人

"道眼明徹,空有雙離"。


真為

依文字般若,

起觀照般若。


遊於佛日光輝之中,

徹見

如實空,如實不空,

具足

體相用三大之性。


如佛所得也。

功德不可思議也。


無實無虛,

即"起信論"

如實空義,如實不空義。


如實

即是真如,

真如為真實之性體。

故曰如實。


如實空者,無實也。

如實不空者,無虛也。


空而不空,無實即復無虛。

不空而空,無虛即復無實。


*************

此是

一切法,

如如不動之真體。

*************

(六)

"金剛經"云:


所以者何。

須菩提。

過去心不可得。

現在心不可得。

未來心不可得。


心念有三際,

謂之"遷流"。


因其心念,剎那不停,

故有

過去、現在、未來。


剋實而論,

只有

過去、未來,

並無現在。


不可得者,

明其

當下即空。


真心,

常住不動。

非心,

非常住之真心。


生滅心

是妄非真,

故曰

是名為心。


執著者,

必自

以為我能取。


不知即此

能取之一念,

"三際遷流",當下即空。


尚不可得,

尚何

"能取之有"乎。


**************

三言不可得,

真乃錐心之語,

直令

"我見"無立足處。

**************


"楞嚴經"曰:


一切衆生,

從無始來,生死相續。

皆由不知

"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用諸妄想,此想不真",

故有輪轉。


此文

道盡三界輪迴之真相。


一切衆生,

所以

認妄為真,

由於

不知其是"不可得"。


********************

不辨其是

生住異滅,剎那相續。

實不可得,執之何為。

********************


自以為能執,

而實無可執,

徒增

"妄想業力而已",

"真愚癡可憐也"。


此理

惟佛知之說之。

修行

宜急覺悟也。


因緣生法,

有相而無性。


可知

一切法之"當體",

如幻如化,如空中花,

如水中月,絕非實物。


*********************

由是可知,

說"緣生",無異說不可得。

說不可得,無異說"緣生"。

*********************


衆生處處"執著"。

能執,無非妄想。

所執,便是諸法。


佛以誠告之曰:

以為有"能執"者耶?

心行不可得。

能執之意,當下即空。


又告知曰:

以為有"所執"者耶?

諸法緣生。

所執之法,當體即空。


如此開示,

正是

將衆生"執見",

從根本上推翻。


緣生與不可得,

皆明即空之義。

妄念

為成凡之由。


將欲

了生死、證聖果,

必須斷念。


當知

一切法,

只是緣生,本來是空。


既已緣生,不無假相。

法與非法,皆不應取。


以一切法,

絕非真實,

事相儼然。


********************

行人

極應覺悟,

空有不著,離相離念。

隨緣不變,不變隨緣耳。

********************


約性,

一真法界,

本無差別,本來常恆。

那有

我人衆壽諸相。


約相,

五蘊本空,

我、人、衆生,

莫非

五蘊假合,本來皆空。


所謂壽者相,

念念遷流,

剎那生滅之相續,

亦即是非相。


觀此

五蘊衆法,

但由

因緣聚會,

非生幻生,本來無生。


若知此義,

依法發心修行者,

那得有法可執乎。


凡夫

所以貪著色身為我者,

由於

不知是"五蘊假合"耳。


若知

除五蘊外"無此色身",

便不致於貪著矣。


無我,

一切染淨諸法,

緣生體空。

一切法中"本無有我"。


當知

所謂"我者",

衆生無明不覺,

於一切法中,

妄生

"分別執著之見"是也。


一切法性,

本來空寂,那有此物。

因其本無,故當除之也。


性體空寂,本無有念。

諸法緣生,本來無生,

當體即空。


心行諸法,不一也。

叵得緣生,不異也。

不一不異,諸法如義也。


如是而知,名曰"正知"。

知此,

則知應

"離念離相"之所以然矣。


離相離念,

所以"無我"也。


"起信論"云:


不知一法界故,

不覺念起而有無明。

遂成衆生。


一法界者,

一真法界也。

十法界萬象森羅,

真如則是一也。

一切同體之意。

(七)

"金剛經"云:


須菩提。

所言法相者。

如來說

即非法相。

是名法相。


一切法相,皆是假名。

本來即非。生即無生也。

此明

"不生法相"之所以然。


所謂

不生法相者,

乃是

一切法相,本為緣生 。


緣生之法,

當體即空,本性無故。


既本性無,

則不生亦亡。

生即無生故。


乃為

真不生義。


一切發心者,

當在

"一如皆是"上,

知見信解。


**********

此正降伏,

此即無住。

**********


果能

知見信解如是如是。

則雖

法相熾然,

初何嘗生,

"本性不生"故。

不降伏而降伏。


無住而住,住而無住。

證入

無相無不相之真實性矣。


經初所說

發廣大心、起廣大行、

不取法與非法之相、

乃至

發心不住、得果不住、

不住亦不住。


如是知見信解,

方為

"通達無我法"。


故曰

"應如是知見信解,不生法相"。


正所以

顯示

發菩提心,必應如是,

乃為菩提心。


此經

於一切法,

屢說

即非、是名。

以明

相有性空之義。


意在

令人

"觀照本空",

頓得解脫也。


利根者,

自能聞一知十。

悟知我見等,

亦復

相有性空也。


本經說

即非、是名處甚多。

聞者

便當領會其中道理,

原無二致。


即非,

約理體之性,以明本空。

是名,

約緣生之相,以明幻有。


即非是名並說,

性相不一不異。


法法皆然,

即無論何法,

皆應明了此理,

兩邊不著,

銷歸

平等之性體是也。


即非,

一如之法性,

其本來是空。


是名,

緣生之法相,

其不無假名也。


*****************

佛說者,

顯示

覺智洞照,

法性本空,法相皆幻。

當其有時,便是空時。

*****************


微塵之本空,

便可類推

而知世界皆空耳。


大乘人

惟就

性體上觀察,

無論大相小相,

皆是

緣生幻有,

當下即空。


本非實體。故曰即非。

不無幻相,故曰是名。

(八)

"金剛經"云:


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凡夫

之所以為凡夫,

無他,

誤認一切有為法為真實。


由是

愈迷愈深,不肯回頭,

永被"輪轉"矣。


入門初步,

先須

深觀一切有為法,

如夢、如幻、如泡、

如影、如露、如電。


*****************

莫不虛假,一切皆空。

到底一無所得。

所得,唯一苦味而已。

*****************


所謂

萬般將不去,唯有業隨身。


果能

常作如是觀,

洞明皆空之理。


不再受騙,

而能

死心蹋地老實念佛,

一心求生淨土矣。


令此心洞明,

一切諸法,

不過緣會暫現幻相。


實則

生即無生。全然烏有。


對境遇緣,不為所轉。

應於

一切境緣上,

極力

作意觀之。


雖極小事,順逆時事,

皆以

如夢幻泡影等道理印之。


即修持佛法,

亦以

如夢幻等道印之。


行住坐臥,不離這個。

如是久久,

此心

漸覺空空洞洞。


於一境相,

漸能無動於中。


看經時,眼光便覺亮些。

念佛時,亦覺踏實些。


六喻,

以"夢"喻為總。餘喻為別。


令人一聞,

便明了

"緣生之法,當體皆空"。


一切

悲歡離合,得失窮通。

轉眼成空,了無所得。


若乃

迷戀塵世,

計較分別,執著不捨。

真癡人說夢也。


此偈

正喚醒衆生速覺耳。


當知

人生在世,一切遭逢,

莫非

"妄識業緣"所變現。


世間即是戲場,

順逆諸境,

歷歷身受,

其實

皆如幻耳。


智者

便當自警,

轉眼即下台矣,

豈可當真。


當知

因果難逃,因果可畏。


世界

則由一切衆生,

於性海中,起無明風,

造此共業之所結成。

故以泡喻之。


色身

則由性光之所變現。

故以影喻之。


此世此身,

泡影"同一緣生"。


可見身世,

亦與

泡影"同一虛妄"。

豈可迷為真實。


"楞嚴經"曰:


認悟中迷,晦昧為空。

空晦昧中,結暗為色。

色雜妄想,想相為身。


此段經文,

明白開示,

虛空、世界、色身,

全由衆生

昏擾擾的妄想之所變現。


一切法從心想生。

妄想

本非真實。

剎那生滅。


由其

變現之身世,

豈能真實乎。


水中之泡,

極其脆薄,最易壞滅。

殊不知世界亦然。


"楞嚴經"曰: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

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


三有,三界也。

有漏,明其必壞也。


一切學人,

當常觀此理。


虛空

尚是晦昧昏擾擾相,渺小如泡。

何況世界,何況此身,何足道也。


當知

平常所言"心動",

"無明動"耳。


由此

更可了然,

但能

不取於相,

如如不動之本性,當下便現。


又可知

取捨正由無明,

無明本是幻相。


然則

不取於相,

當下便

如如不動。


是故學人,

當於

不取(即無住)上,痛下功夫。


方契真如,智與理冥也。

全經主旨,

在於"應無所住"。


世尊言此之意,

是令

無實之觀,

成就

無虛之果。


無實觀者,

最後所云,

觀一切法,

如夢如幻是也。

常作此觀,執情自遣。


此是

破一切凡情之

總觀、要觀。

萬不可須臾離也。


本經

唯一主旨,

在於"無住",以"破我"也。


觀上說

如夢之義,

可知

"作如夢觀",

是貫徹到底的。


即是

由粗而細、

由淺而深、

從初學至究竟。


一切行門,

皆不外此觀。


**********

有即非有,

不可著有也。

非有而有,

不可著空也。

**********


觀"空有"一切如夢。


果能

於一切有為法,

有即非有。

何妨

於一切無為法,

非有而有。


此之謂

"大作夢中佛事"。


學人初下手,

便作

圓頓妙觀,

不執實、不執虛、不執無。


即是本經所說,

無我相、無法相、

亦無非法相。

一空到底矣。


***********

涉有不住有,

行空不住空,

如如不動矣。

***********


便是

止觀雙運,定慧均等。

寂而常照,照而常寂。


一部"金剛般若",

"無住"妙旨,

全在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上。


欲達到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全在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上。


*****************

一切學人,

當從此觀,隨順而入。

此觀,

正是"金剛智慧"。

*****************


如是受持,如是演說。

永永流通

此"紹隆佛種"之無上大法也。

發大菩提心,

信願念佛,

求生西方極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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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味農居士''講:

般若與淨土同修


來去要在不來不去上體認。

不來不去即在來去上做出。

此是

念佛求生之要訣。


得此要訣,

決定往生,決定見佛。


教宗般若,行在彌陀。

般若,彰顯淨土之妙,

淨土,成就般若之行。


(1)

勸人學佛,

一定要勸他持戒,修福,

更要勸他明白般若。


從速修學淨土,

求生西方極樂世界。


須知

般若與淨土,關係至深。


(2)

生西不是為了自了,

原為度衆生,方與彌陀本願相合,

為了满大願,可證自性故。


般若與淨土,是一非二,

有往生法門,方能成就般若法門。


此文殊,龍樹,智者,

永明諸大士,

所以皆發願往生者也。


(3)

持戒修福,極不容易。

往昔

已親近承事無量諸佛,但種善根。


可見欲成就般若法門,

必須親近彌陀,方能現前。

(證真如實相,法身理體)


''永明禪師''曰:


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

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


(4)

學般若者,速修念佛法門。

修淨土者,亦須速修般若法門。


觀無量壽佛經:

明第一義,正是般若。


(5)

佛者覺也,

阿彌陀佛,是無量覺。

念念是佛,即念念是覺。


覺者,覺其自性,

本來無念也。故曰,更親切。


念佛功夫,

雖未能做到念而無念。

但能行願真切,

彌陀願力,接引往生,

便同

阿鞞跋致,即是圓初住地位。


如修他法,至此地位,

須經久遠劫數。今一生辦到,

其為方便之方便,更何待言。


(6)

我等幸聞此法,

豈可蹉跎,交臂失之。


行願真切,

必須

一心

在念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上,

方能謂之真切。


(7)

今則大都不明佛理,

正當廣勸讀經,藥其空疏。

不立文字,今猶非宜也。


故,

不如發起大悲大願,修福持戒,

一心念佛,

親近釋迦、彌陀兩位大善知識。


一面以此經義理,

觀照自心,遣其凡情。


一面懇切持名,

求與衆生同生西方極樂世界,

满菩提願。現世修行,無逾此法。


(8)

佛法看破世間萬事,莫非對待,

彼此相形(相對)而有。

一切虛幻不實,

有即非有,不住有也。


然而不無虛幻顯現,

非有而有,不住空也。


故既超乎其表,而不為所拘。

仍復隨順其中,而不廢其事。


超乎其表,

是為不著法相,

不住有。大智也。

隨順其中,

是為不壞非法相,

不住空。大悲也。


(9)

學人能見及此者,曰開道眼。

此時

急當養其道心,

當令

心如虛空,超然塵表。

必須

生空,法空,而後心空。


復於此際,

提起一句萬德洪名,一心而念。

但念

南無阿彌陀佛,佛外無念。

上與十方如來,下與法界衆生,

息息相通矣。


(10)

此心與佛以及衆生,無異,無相。

多讀大乘無量壽、金剛般若,

以薰習長養之。


道眼益開,道心堅固。

般若與淨土同修法。


(11)

此法

與一真法界相應,

與實相相應,

與空有不著相應,

與性相圓融相應,

與第一義空相應,

與心淨土淨之義更是相應。


絕待殊勝之因,

絕待殊勝之果。


(12)

念佛人往生,

須知彌陀來接,而初未嘗來也。

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而亦未嘗去也。

雖未嘗來去,亦何妨現來現去。


何以故,

不來不去者,無相理體也。

有來有去者,念佛事相也。

理事不二,性相圓融。

本來融通無礙也。


此等事實真相,

今人謂之不同因次

之空間轉變然也。

何去來之有哉。


(13)

即是

來去要在不來不去上體認。

不來不去即在來去上做出。

此是

念佛求生之要訣。


得此要訣,

決定往生,決定見佛。


教宗般若,行在彌陀。

般若,彰顯淨土之妙,

淨土,成就般若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