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講義(八)
節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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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味農居士著
江味農居士著
"金剛經講義"。
"金剛經講義"。
"金剛經"曰:
"金剛經"曰:
何以故。
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楞嚴經》曰:
《楞嚴經》曰:
如來本起因地,
如來本起因地,
最初發心,
最初發心,
先以直心正念真如,
先以直心正念真如,
始能遠離諸幻。
始能遠離諸幻。
直心,
直心,
即發大菩提心。
即發大菩提心。
正念,即是覺照。
正念,即是覺照。
須徑直
須徑直
覺照真如本性(自性),
覺照真如本性(自性),
方能知其是幻也。
方能知其是幻也。
由此可見
由此可見
必須先悟
必須先悟
如如不動之本性(自性),
如如不動之本性(自性),
乃能"不取於相"矣。
乃能"不取於相"矣。
以下節錄自
以下節錄自
江味農居士著
江味農居士著
"金剛經講義"。
"金剛經講義"。
欲證性體(自性)。
欲證性體(自性)。
必須
必須
超越一切對待。
超越一切對待。
空其虛相,
空其虛相,
空其諸法之相,
空其諸法之相,
即
即
"泯相入體"之義。
"泯相入體"之義。
了義經中,
了義經中,
語語能證道,
語語能證道,
句句可入門。
句句可入門。
以《彌陀經》言之。
以《彌陀經》言之。
如
如
執持名號(因)、
執持名號(因)、
一心不亂(果),
一心不亂(果),
兩語。
兩語。
固然說有前後,
固然說有前後,
執持是下手處,
執持是下手處,
一心是執持之功效。
一心是執持之功效。
然若不能
然若不能
體會一心"以起修",
體會一心"以起修",
終亦不能做到執持。
終亦不能做到執持。
然則
然則
一心不亂,
一心不亂,
豈可僅"作功效觀之"乎。
豈可僅"作功效觀之"乎。
節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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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味農居士著
江味農居士著
"金剛經講義"。
"金剛經講義"。
"金剛經"曰:
"金剛經"曰:
何以故。
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本經唯一主旨,
本經唯一主旨,
在於無住,以破我也。
在於無住,以破我也。
觀上說
觀上說
如夢之義,
如夢之義,
可知作如夢觀,
可知作如夢觀,
是貫徹到底的。
是貫徹到底的。
即是
即是
由粗而細、由淺而深、
由粗而細、由淺而深、
從初學至究竟。
從初學至究竟。
一切行門,皆不外此觀。
一切行門,皆不外此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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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有即非有,不可著有也。
"觀"有即非有,不可著有也。
"觀"非有而有,不可著空也。
"觀"非有而有,不可著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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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空有一切如夢。
"觀"空有一切如夢。
果能於
果能於
一切有為法,有即非有。
一切有為法,有即非有。
何妨於
何妨於
一切無為法,非有而有。
一切無為法,非有而有。
此之謂
此之謂
"大作夢中佛事"。
"大作夢中佛事"。
學人初下手,
學人初下手,
便作圓頓妙觀,
便作圓頓妙觀,
不執實、不執虛、不執無。
不執實、不執虛、不執無。
即是本經所說,
即是本經所說,
無我相、無法相、
無我相、無法相、
亦無非法相。
亦無非法相。
"一空到底"矣。
"一空到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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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有不住有,
涉有不住有,
行空不住空,
行空不住空,
則"如如不動"矣。
則"如如不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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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
便是
止觀雙運,定慧均等。
止觀雙運,定慧均等。
寂而常照,照而常寂。
寂而常照,照而常寂。
一八三、8、『如是』二字,固是指上文如夢如幻等說。須知如夢如幻,正謂諸法之相本空。亦正謂諸法之性一如。可見「如是」一言,實含有「一如皆是」意味。觀一切法如夢如幻,即是觀一如皆是也。
一八三、8、『如是』二字,固是指上文如夢如幻等說。須知如夢如幻,正謂諸法之相本空。亦正謂諸法之性一如。可見「如是」一言,實含有「一如皆是」意味。觀一切法如夢如幻,即是觀一如皆是也。
9、《圓覺經》云:「生死涅槃,猶如昨夢。無起無滅,無來無去。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捨。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住無滅。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一切法性,平等不壞。」此中一切視同夢幻而無之。正是諸法空相,不取於相之意也。「平等」即是如如,「不壞」即是不動。
9、《圓覺經》云:「生死涅槃,猶如昨夢。無起無滅,無來無去。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捨。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住無滅。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一切法性,平等不壞。」此中一切視同夢幻而無之。正是諸法空相,不取於相之意也。「平等」即是如如,「不壞」即是不動。
10、無為者,無所作為也。若無所為,妄何能除,真何能證。凡何能轉,聖何能成。故無為法,須從有為法做出。故曰『應作』也。應明瞭者,是以無為法為目的。借有為法作路徑,若只認無為,捨棄有為,是自絕也。
10、無為者,無所作為也。若無所為,妄何能除,真何能證。凡何能轉,聖何能成。故無為法,須從有為法做出。故曰『應作』也。應明瞭者,是以無為法為目的。借有為法作路徑,若只認無為,捨棄有為,是自絕也。
11、修有為法而不著,便是無為。除此別無所謂無為法也。涉有而不住有,觀空而不住空。雖終日行六度萬行,終日講經說法,而實終日涅槃。由此可知,不取法,當從不取非法做出。即非,當從是名做出。不執著,當從不斷滅做出。無實,當從無虛做出。
11、修有為法而不著,便是無為。除此別無所謂無為法也。涉有而不住有,觀空而不住空。雖終日行六度萬行,終日講經說法,而實終日涅槃。由此可知,不取法,當從不取非法做出。即非,當從是名做出。不執著,當從不斷滅做出。無實,當從無虛做出。
一八三、14、六喻以『夢』喻為總。餘喻為別。令人一聞,便明瞭緣生之法,當體皆空。一切悲歡離合,得失窮通。轉眼成空,了無所得。若乃迷戀塵世,計較分別,執著不捨。真癡人說夢也。此偈正喚醒眾生速覺耳。
一八三、14、六喻以『夢』喻為總。餘喻為別。令人一聞,便明瞭緣生之法,當體皆空。一切悲歡離合,得失窮通。轉眼成空,了無所得。若乃迷戀塵世,計較分別,執著不捨。真癡人說夢也。此偈正喚醒眾生速覺耳。
17、當知人生在世,一切遭逢,莫非妄識業緣所變現。世間即是戲場,順逆諸境,雖歷歷身受,其實皆如幻耳。智者便當自警,轉眼即下臺矣,豈可當真。當知因果難逃,因果可畏。
17、當知人生在世,一切遭逢,莫非妄識業緣所變現。世間即是戲場,順逆諸境,雖歷歷身受,其實皆如幻耳。智者便當自警,轉眼即下臺矣,豈可當真。當知因果難逃,因果可畏。
18、世界則由一切眾生,於性海中,起無明風,造此共業之所結成。故以『泡』喻之。色身則由性光之所變現。故以『影』喻之。此世此身,與泡影同一緣生。可見身世,亦與泡影同一虛妄。豈可迷為真實。
18、世界則由一切眾生,於性海中,起無明風,造此共業之所結成。故以『泡』喻之。色身則由性光之所變現。故以『影』喻之。此世此身,與泡影同一緣生。可見身世,亦與泡影同一虛妄。豈可迷為真實。
19、《楞嚴經》曰:「認悟中迷,晦昧為空。空晦昧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身。」此段經文,明白開示,虛空、世界、色身,全由眾生昏擾擾的妄想之所變現。(一切法從心想生。)妄想本非真實。剎那生滅。由其變現之身世,豈能真實乎。
19、《楞嚴經》曰:「認悟中迷,晦昧為空。空晦昧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身。」此段經文,明白開示,虛空、世界、色身,全由眾生昏擾擾的妄想之所變現。(一切法從心想生。)妄想本非真實。剎那生滅。由其變現之身世,豈能真實乎。
20、水中之泡,極其脆薄,最易壞滅。殊不知世界亦然。《楞嚴》曰:「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三有,三界也。有漏,明其必壞也。一切學人,當常觀此理。虛空尚是晦昧昏擾擾相,渺小如泡。何況世界,何況此身,何足道也。
20、水中之泡,極其脆薄,最易壞滅。殊不知世界亦然。《楞嚴》曰:「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三有,三界也。有漏,明其必壞也。一切學人,當常觀此理。虛空尚是晦昧昏擾擾相,渺小如泡。何況世界,何況此身,何足道也。
21、虛妄現有,考實則無。因心造業,循業而現。壽夭好醜,因果難逃。然五蘊本身,已了不可得,何況假合之幻身,其為似有實無可知。了不可得者,有即非有也。
21、虛妄現有,考實則無。因心造業,循業而現。壽夭好醜,因果難逃。然五蘊本身,已了不可得,何況假合之幻身,其為似有實無可知。了不可得者,有即非有也。
22、識心「如幻」,世界「如泡」,此身「如影」。身心世界,虛幻非實。一切有為法相可知矣。「如露如電」,所謂生命在呼吸間。當加緊用功,如救頭燃也。
22、識心「如幻」,世界「如泡」,此身「如影」。身心世界,虛幻非實。一切有為法相可知矣。「如露如電」,所謂生命在呼吸間。當加緊用功,如救頭燃也。
23、觀此六喻,雖是觀諸法空相。即是觀如如之性。以性相本來融通。故觀緣生,即可契入如如不動。無為法性,從觀有為法相如夢幻入手。便是兩邊不著,合乎中道。
23、觀此六喻,雖是觀諸法空相。即是觀如如之性。以性相本來融通。故觀緣生,即可契入如如不動。無為法性,從觀有為法相如夢幻入手。便是兩邊不著,合乎中道。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1、『云何為人演說』,有二義。一是問演說之人,應當如何。二是問演說經義,應當如何。『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兩句,正開示二者應當遵守之軌則也。
1、『云何為人演說』,有二義。一是問演說之人,應當如何。二是問演說經義,應當如何。『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兩句,正開示二者應當遵守之軌則也。
2、以說者言,應於能說、所說、及聽說者之相,皆不取著。所謂以不生滅心,說實相法是也。不生滅心,即是本性。所謂『如如不動』是也。
2、以說者言,應於能說、所說、及聽說者之相,皆不取著。所謂以不生滅心,說實相法是也。不生滅心,即是本性。所謂『如如不動』是也。
3、演說之人,應三輪體空,稱性而說,直指心源。令聞者,即文字、起觀照、悟實相般若也。以此經所說,皆成佛之法也。
3、演說之人,應三輪體空,稱性而說,直指心源。令聞者,即文字、起觀照、悟實相般若也。以此經所說,皆成佛之法也。
4、為人演說,若不得扼要之方。非大而無當,即散而無歸。聞者難獲法益。故示以經義之扼要處。即此之二句與下文之一偈是也。可見此二句一偈,乃本經之要旨。亦及一切佛法之要旨。千經萬論,所說性修理事。此二句一偈,包括盡矣。
4、為人演說,若不得扼要之方。非大而無當,即散而無歸。聞者難獲法益。故示以經義之扼要處。即此之二句與下文之一偈是也。可見此二句一偈,乃本經之要旨。亦及一切佛法之要旨。千經萬論,所說性修理事。此二句一偈,包括盡矣。
5、如是演說,必能如是受持。當知此兩句,是全經之歸結語。亦是全經之發明語。全經要點,不外『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八個字。學者當從此入。不致瞻前顧後,泛濫無歸矣。
5、如是演說,必能如是受持。當知此兩句,是全經之歸結語。亦是全經之發明語。全經要點,不外『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八個字。學者當從此入。不致瞻前顧後,泛濫無歸矣。
6、此二句皆說修功。亦是說成效。必能不取,方能不動。亦必能觀不動,乃能不取。所謂互為因果者也。
6、此二句皆說修功。亦是說成效。必能不取,方能不動。亦必能觀不動,乃能不取。所謂互為因果者也。
7、經中說「相」,甚多甚多,歷數難盡。總之,凡說一法,便有其相。今概括之曰,「凡所有相,一切不取」。當知說一「相」字,法與非法,皆攝在內矣。
7、經中說「相」,甚多甚多,歷數難盡。總之,凡說一法,便有其相。今概括之曰,「凡所有相,一切不取」。當知說一「相」字,法與非法,皆攝在內矣。
8、無論取何,取則心動。取則著相。而非如如之性矣。《圓覺經》云:「種種取捨,皆是輪迴。」輪迴,生滅心是也。若能不取,當下便離生滅心矣。
8、無論取何,取則心動。取則著相。而非如如之性矣。《圓覺經》云:「種種取捨,皆是輪迴。」輪迴,生滅心是也。若能不取,當下便離生滅心矣。
9、『如如不動』者,不生不滅之性也。『不取』者,無住之真詮也。「無住」者,不動之真詮也。「如如」者,真如之異名。真如是指本具者言,如如是指證得者言耳。
9、『如如不動』者,不生不滅之性也。『不取』者,無住之真詮也。「無住」者,不動之真詮也。「如如」者,真如之異名。真如是指本具者言,如如是指證得者言耳。
10、如如之義,明其能所雙亡。寂照同時。無相無不相。因其相不相皆無,是以不生不滅,如如不動。
10、如如之義,明其能所雙亡。寂照同時。無相無不相。因其相不相皆無,是以不生不滅,如如不動。
11、《圓覺經》曰:「一切諸眾生,無始幻無明。皆從諸如來,圓覺心建立。猶如虛空花,依空而有相。空花若復滅,虛空本不動。」此圓覺心,即是生佛本具之性體。空花喻眾生無明不覺之幻相。空花若滅,喻無明滅。虛空不動,喻性本不動也。
11、《圓覺經》曰:「一切諸眾生,無始幻無明。皆從諸如來,圓覺心建立。猶如虛空花,依空而有相。空花若復滅,虛空本不動。」此圓覺心,即是生佛本具之性體。空花喻眾生無明不覺之幻相。空花若滅,喻無明滅。虛空不動,喻性本不動也。
12、當知平常所言心動,乃無明動耳。由此更可了然,但能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之本性,當下便現。又可知取捨正由無明,而無明本是幻相。然則不取於相,當下便如如不動。是故學人,當於不取(即無住)上,痛下功夫。方契真如,智與理冥也。
12、當知平常所言心動,乃無明動耳。由此更可了然,但能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之本性,當下便現。又可知取捨正由無明,而無明本是幻相。然則不取於相,當下便如如不動。是故學人,當於不取(即無住)上,痛下功夫。方契真如,智與理冥也。
13、當知不取,即是離相。云何方能不取。《圓覺經》云:「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由堅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細究此段經義,可見離相功夫,全在「堅持」。堅持者,強制之謂也。此層功夫,誠不可少。不然,無始來取相習氣,何能除之。
13、當知不取,即是離相。云何方能不取。《圓覺經》云:「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由堅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細究此段經義,可見離相功夫,全在「堅持」。堅持者,強制之謂也。此層功夫,誠不可少。不然,無始來取相習氣,何能除之。
14、無明我見未斷,亦最足以破壞其堅持。然則非更於離無明我見上用功不可。云何能離。《圓覺經》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是也。「知幻」二字,即是離無明之最妙方便。不必另尋方便也。
14、無明我見未斷,亦最足以破壞其堅持。然則非更於離無明我見上用功不可。云何能離。《圓覺經》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是也。「知幻」二字,即是離無明之最妙方便。不必另尋方便也。
15、《楞嚴經》曰:「如來本起因地,最初發心,先以直心正念真如,始能遠離諸幻。」正念,即是覺照。須經直覺照真如本性,方能知其是幻也。由此可見必須先悟如如不動之本性,乃能不取於相矣。不但應向「不取」上堅持,還須向「如如」上覺照。
15、《楞嚴經》曰:「如來本起因地,最初發心,先以直心正念真如,始能遠離諸幻。」正念,即是覺照。須經直覺照真如本性,方能知其是幻也。由此可見必須先悟如如不動之本性,乃能不取於相矣。不但應向「不取」上堅持,還須向「如如」上覺照。
16、《圓覺經》曰:「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先斷無始輪迴根本。」輪迴根本,即是無明我見也。經云:「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圓照覺相,便是直心正念真如。要緊功夫,全在「圓照」二字。
16、《圓覺經》曰:「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先斷無始輪迴根本。」輪迴根本,即是無明我見也。經云:「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圓照覺相,便是直心正念真如。要緊功夫,全在「圓照」二字。
17、何謂「圓照」。前念已滅,後念未生。正恁麽時,一心湛寂,了了明明。是之謂「照」。「圓」者,非著力,非不著力,不沈不浮,恍如朗月孤圓,是也。此際一念未起,清淨無比,遍體清涼,便是本來面目。務須綿密無間,久久便能入定。如此用功,便是隨順趨入也。
17、何謂「圓照」。前念已滅,後念未生。正恁麽時,一心湛寂,了了明明。是之謂「照」。「圓」者,非著力,非不著力,不沈不浮,恍如朗月孤圓,是也。此際一念未起,清淨無比,遍體清涼,便是本來面目。務須綿密無間,久久便能入定。如此用功,便是隨順趨入也。
18、《圓覺經》曰:「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知是空花,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本性無故。」此言自性既本不生,則亦不滅。故曰「本性無」。發心便應覺照本不生之性,故曰「因地修圓覺」。如是修者,知彼一切生滅幻相,儘是空花,有即非有,故不為幻境所轉矣。與「知幻即離」義同。
18、《圓覺經》曰:「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知是空花,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本性無故。」此言自性既本不生,則亦不滅。故曰「本性無」。發心便應覺照本不生之性,故曰「因地修圓覺」。如是修者,知彼一切生滅幻相,儘是空花,有即非有,故不為幻境所轉矣。與「知幻即離」義同。
19、觀上引經文,當可了然,徑向本不生處覺照,為除無明之妙法。本不生處,即於未起念時,向不動處,攝心覺照(觀心),以成其不取。於遇緣時,堅持不取,以圓滿其不動。庶於如如性體,得有入處。
19、觀上引經文,當可了然,徑向本不生處覺照,為除無明之妙法。本不生處,即於未起念時,向不動處,攝心覺照(觀心),以成其不取。於遇緣時,堅持不取,以圓滿其不動。庶於如如性體,得有入處。
33、修行人,不可於妄心外,別執有一真心。若其如此,仍復昧性。何以故。不著於性,乃真實性故。要緊功夫,惟在不起遍計執。則依他起,便是圓成實。何以故。於性相皆不計執,雖熾然現相,而心固無相也。雖示入生死,而性本無生也。
33、修行人,不可於妄心外,別執有一真心。若其如此,仍復昧性。何以故。不著於性,乃真實性故。要緊功夫,惟在不起遍計執。則依他起,便是圓成實。何以故。於性相皆不計執,雖熾然現相,而心固無相也。雖示入生死,而性本無生也。
34、本經唯一主旨,在於無住,以破我也。觀上說如夢之義,可知作如夢觀,是貫徹到底的。即是由粗而細、由淺而深、從初學至究竟。一切行門,皆不外此觀。觀有即非有,不可著有也。觀非有而有,不可著空也。
34、本經唯一主旨,在於無住,以破我也。觀上說如夢之義,可知作如夢觀,是貫徹到底的。即是由粗而細、由淺而深、從初學至究竟。一切行門,皆不外此觀。觀有即非有,不可著有也。觀非有而有,不可著空也。
35、觀空有一切如夢。果能於一切有為法,有即非有。何妨於一切無為法,非有而有。此之謂大作夢中佛事。學人初下手,便作圓頓妙觀,不執實、不執虛、不執無。即是本經所說,無我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一空到底矣。涉有不住有,行空不住空,則如如不動矣。便是止觀雙運,定慧均等。寂而常照,照而常寂。
35、觀空有一切如夢。果能於一切有為法,有即非有。何妨於一切無為法,非有而有。此之謂大作夢中佛事。學人初下手,便作圓頓妙觀,不執實、不執虛、不執無。即是本經所說,無我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一空到底矣。涉有不住有,行空不住空,則如如不動矣。便是止觀雙運,定慧均等。寂而常照,照而常寂。
36、一部《金剛般若》,「無住」妙旨,全在「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上。欲達到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全在「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上。一切學人,當從此觀,隨順而入。此觀,正是金剛智慧。應如是受持,如是演說。永永流通此紹隆佛種之無上大法也。
36、一部《金剛般若》,「無住」妙旨,全在「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上。欲達到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全在「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上。一切學人,當從此觀,隨順而入。此觀,正是金剛智慧。應如是受持,如是演說。永永流通此紹隆佛種之無上大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