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五蘊皆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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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為正法久住。

念念為苦難衆生。

返妄歸真,復本心性。

復本心源,徹證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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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般若心經"曰: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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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開示:

(節錄)


又,二空,

我空、法空。


我空者:

謂於五陰,

色、受、想、行、識中,

了知

若色,若心,

(色即色法,下四即心法)

悉皆"因緣和合"而生,

悉皆"因緣別離"而滅,

了無

"主宰之實我"可得。


法空者:

於五陰法,

了知"當體全空"。

心經''照見五蘊皆空",

即是其義。


法空之理,即是實相。

破無明,證實相,

故曰

度一切苦厄也。


實相者:

法身理體,

圓離

生滅、斷常、空有等相,

而為

"一切諸相之本",

最為真實,故名實相。


此之實相,

生佛同具。

凡夫,二乘,

由迷背故,不能得其受用。

喻如

"衣裏明珠",

由不知故,不免貧窮;

非曰

在迷凡夫

與證真諦之二乘,

無此"理體"也。


悟者/

了了分明,

開門見山,撥雲見月;

又如

明眼之人,親見歸路;

亦如

久貧之士,忽開寶藏。


證者/

就路還家,息步安坐;

亦如

持此藏寶,隨意受用。


悟/

則大心凡夫,能與佛同。


證/

則初地不知二地

舉足下足之處。


識此悟證之義:

自然

不起上慢,不生退屈;

求生淨土之心,

萬牛亦難挽回矣。


(文鈔菁華錄/一八三頁)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四句最難領會。


諸家所注,各攄所見。

依光愚見,

色當體不可得,

空豈有空之實際可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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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二句,

重釋上二句之義。

實即色與空,均不可得耳。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即是

"照見五蘊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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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蘊既皆不可得,

即是真空實相。

故曰

是諸法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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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諸法空相,

無生、滅、垢、淨、增、減、

及五陰(五蘊)、六入、

十二處、十八界、

四諦、十二因緣、

六度、及智慧與涅槃耳。

(涅槃,即得字之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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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其

實相中,

無此凡聖等法,

故能

從凡至聖,修因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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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

屋空,方能住人。

若其不空,人何由住。


由空,

而方可真修實證。

若不空,

則無此作用耳,

切不可誤會。

誤會,

則破壞諸佛正法。


以理為事,是名邪見,

不名知法,宜詳思之。


(文鈔菁華錄/173頁)

"般若心經"云:


觀自在菩薩,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五蘊者,

全體,

即是"真如妙心"。

但由

一向迷背,

遂成

幻妄之相。


妄相既成,一真即昧,

一真既昧,諸苦俱集。

風動則全水成波,

天寒則即柔成剛。


照以"甚深般若",

了知

迷真成妄,全妄即真。


風息日煖,

復還水之本體耳。


***************

故知

一切諸法,

皆由"妄情"所現。

若離妄情,

當體全空。

***************


以故

四大咸失本性,

六根悉可互用。

所以

菩薩不起滅定,

現諸威儀。


眼根作耳根佛事,

耳根作眼根佛事。

入地如水,履水如地。

水火不能焦濡,

虛空隨意行住。

境無自性,悉隨心轉。


"楞嚴經"云:


若有一人發真歸元,

十方虛空,悉皆消殞,

"照見五蘊皆空"

之實效也。


歸者,歸投,歸還,

返照廻光,復本心性之義。


然欲

返照廻光,復本心性,

非先

歸心三寶,依教奉行不可。


既能

歸心三寶,依教奉行,

自可

復本心源,徹證佛性。


既得

復本心源,徹證佛性,


*******************

方知

"自心至寶",

在迷不減,在悟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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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

順法性故,則得受用,

違法性故,反受損傷,

利與害天淵迥別耳。


(文鈔/八一五頁)

夫"心"者,

靈明洞徹,湛寂常恒。

有典有則,獨為萬象之主。


無名無相,混融諸法之中。

不垢不淨,無一塵可立。

即色即空,具五眼而莫見。

處尚不有,淨從何來。

淨處既無,歸將安寄。

實際理地,不受一塵。


說個心字,早成疣贅。

若能於此直下契入,

則其"心之全體"大用,

徹底圓彰,了無餘蘊。

即可名為"無心道人"。


即可與"蘊空大士",

比肩齊立,把手共行。

普赴衆感,現身說法。

月印千江,風鳴萬籟。

''徧法界感,徧法界應''矣。


設或

根機陋劣,未能證入。

且約生滅門中,

指其趣證之方。


既由

迷心逐境,向外馳求。

全智慧德相,

變成

妄想執著。


固當唯精唯一,

執持彌陀聖號,

真信切願,

企其往生西方。


持之久久,心佛一如。

不離當念,徹證蘊空。


妄想執著既滅,

智慧德相亦泯。


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不離當處,冥契寂光。


唯此一處

方是

吾人"究竟"安身立命之處。


(文鈔/八二三頁)

"印光大師"云:


應當發願願往生 ,

客路溪山任彼戀 ,

自是不歸歸便得 ,

故鄉風月有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