廻光返照外影七識自我B

發現你的提婆達多,

珍惜你遇到的一切逆境,

照破在你身上發生的一切,

覺悟這一切都是佛為你做的最好安排。

在他們身上突破自我,

洞達無我,就是你的修行。/詳見A

我們今生學了很多善知識,

這是稱為"文字般若"。

下一步,

就要運用"觀照般若"。


時時刻刻觀照心念/念頭,

"潛意識"業力因果 來考驗妳時,

"內外境"將呈現出不善的、

負面的思緒與行為時,

是否第一、二、三念……。

就能運用“觀照般若“相應。


如此,

"長期熏修,潛移默化“,

究竟回歸清淨自性(心性)性體,

即是

體證“實相般若“。

感應的、緣起的、

對待的、反射的、

酬償、恩怨、

愛恨、情仇等現象。

一切

悉皆受著"因果律''的支配。


身而為人,必須重視

"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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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

世間裡一切有為法中,

沒有任何的

一件事物是"絕對的"。

(法無定法)


每一件事物

都是由許多的相關條件

因緣成熟後來構成的。

(衆緣/因緣和合而成的)


知道它是

相對的、對立的、爭鬥的、

遷流的、相續的、轉變的、

業感的、纏縛的、枷鎖的、

酬償的、愛恨的、恩怨的、

互為依存的、互相聯結的。


知道緣起法則(生滅法則),

它是一個首尾相接的"環子",

而並非是一條直線的"鏈子"。

它祇是

不斷的、遷流的、

循環相生相滅而已。


原來

一切的有為法(生滅法),

即一切的諸相或一切萬物,

若是用世間法的俗眼觀之,

"宛然現有"。


若是用佛法的道眼來觀之,

則除"五蘊"變現外,

一切的有為法(生滅法)

實無可得、

無我所有、

畢竟是空也。

(皆如夢幻、如泡影也)


它祇是

不斷的

生滅滅生、因果果因,

循環、相續、轉變變化而已。

(幻生幻滅、因果循環而已)


這個思惟與概念,

可用

四句簡短的公式來表示:


(1)此有故彼有

(甲存在則乙存在)

(2)此生故彼生

(甲生起則乙生起)

(3)此無故彼無

(甲不存在則乙不存在)

(4)此滅故彼滅

(甲消滅則乙消滅)


以上約略的明瞭

"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

知道人與萬物之間的關係

是相對的、遷流的、

互為依存的、互相聯結的、

和有條件的,

"即因緣/衆緣和合而成的"。


我們何能單獨自由?

因為

自由意志與其他思想

同樣是因緣生法(生滅法)。

皆是

"業力因果"的驅使和差遣。

(業力的糾纏,酬償和恩怨)


所謂的自由,

其本身就已經是形成

對立的、緣感的、

遷流的與互相聯結的。


是故,

我們必須即早的覺悟,

這些現相都是

"五蘊"的無明業識、

業緣、業感所變現的。


由此而知,

無論是

肉體、物質或精神方面,

沒有一件事物是絕對的。


因為

一切都是"五蘊"所變現的,

相對的、緣生的、攀緣的、

糾纒的與互為依存的。


這全都是

自己的"三世因果"

業力招感而來的。


毫無疑義,

我們整個的生存世界,

都是遷流轉變的、

感應的、緣起的、

對待的、反射的、

酬償、恩怨、

愛恨、情仇等現象。

一切

悉皆受著"因果律''的支配。


所以

我們必須要"相信因果",

而且還要''深信因果''也。


從今以後,

決定不要再

造作惡因,感召惡果,

生生世世,受苦受難也。


''般若心經''曰:


觀自在菩薩,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

"度一切苦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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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

告知我們

必須要"修習佛法",

才能

改變因果,轉變命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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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