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心法須法根源體悟一心

"印光大師"開示:


法根源既得,法滅心亦泯。

五蘊既空寂,一真亦不立。

圓滿菩提道,度一切苦厄。


感恩的心。

南無阿彌陀佛!

一五一、的示修功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八個字,直將性體顯示出來,俾大眾開眼認明。即復將修此證此之功夫,的的指出,令大眾舉步,方能達到目的也。

古德修行,必須先悟本性。

古人證道比今人多者,其最要原因,實在於此。

以無我修一切善法。是明任是何法,平等平等。以此平等心,觀一切法,隨應而修,不可存高下心也。『善法』,即指布施。布施攝六度萬行。

體會一念心性,

與諸眾生本是一體,且體本空寂。然後感應神速,成就自易。

持此義以為人,則能胸襟曠達,不惹煩惱,而得自在。亦知謹言慎行,不錯因果,而無罣礙矣。

持此義以處世,則知萬事皆空,任他風浪起,與我何干。亦知人情世態,紛紜往復,安危苦樂,隨遇而安。

持此義以當大任、作大事,以不著相故,事來即應。心神泰然,不為所動,條理秩然,頭頭是道。世出世法,一切盡攝,事事奉持,時時皆修,在在受用,處處皆是佛法也。

覺了宇宙人生真相(一)/印光大師文鈔精要(一)

自性空寂,本來真我,

清淨平等,無念無物。

萬法一如,一如皆是,

心佛衆生,三無差別。

自性迷失,變成衆生,

煩惱差別,苦空無常。

生佛同體,同體平等,

一念不覺,遂成妄我。

放下妄想,分別執著,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廻光返照,歸心三寶,

返本還源,回歸自性。

返妄歸真,求生淨土,

西方極樂,是我家鄉。

====================


''印光大師''云:


吾人之心,

與菩薩之心,同一體性。

吾人

由迷悖故,仗此心性,

起惑造業,受諸苦惱。


若知

此起"貪瞋癡之心",

即是菩薩

圓證"戒定慧之心"。


"起心動念",

何一非

菩薩顯神通,

說妙法乎?


("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六十五頁)


感恩的心。

南無阿彌陀佛!

**********************

大悟

一法不立之"理體",

力行

萬行圓修之"事功",

方是

空有圓融之"中道"。

**********************


"印光大師"開示:


"空解脱人",

以一法不修為不立,

諸佛稱為可憐憫者。


"蓮池大師"云:


"著事'而念能相續,

不虛"入品之功"。

"執理"而心實未通,

難免"落空之禍"。

事有挾理之功,

理無獨立之能故也。


吾人學佛,

必須

即事而成理,

即理而成事,

理事圓融,空有不二。

始可

"圓成三昧,了脫生死"。


若自謂我即是佛,

執理廢事,差之遠矣。


用力修持,一心念佛。

從事而顯理,

顯理

而仍注重于事,方得實益。

(念佛/達功夫成片/能生西方)

(念佛/達念佛三昧/方有成就)


(文鈔菁華錄/169頁)

"印光大師"開示:


三諦,三觀,

佛法中之綱要。


約理性說,

則名為諦。諦即理。


約修持說,

則名為觀。觀即修也。


真諦,一法不立,

俗諦,萬法圓備。


觀真諦之理,名為空觀。

觀俗諦之理,名為假觀。


*********************

空觀,

觀其

一法不立之真如法性,

此並"空有"兩空之空。

此即

心經/諸法空相之"空相",

不但

色空,空空,

並菩提,涅槃亦空。

若有

一法不空,不名真空。

*********************


*********************

觀俗諦之理之觀,

名為假觀者,

真諦一法不立之性體,

圓具

六度萬行

諸法圓備之功德。

此即

心經/諸法空相之"諸法"。

*********************


此空假

乃圓教圓妙道理,

二乘尚非其分,

況凡夫乎。

(文鈔菁華錄/173頁)


**********************

大悟

一法不立之"理體",

力行

萬行圓修之"事功",

方是

空有圓融之"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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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開示:


"空解脱人",

以一法不修為不立,

諸佛稱為可憐憫者。


"蓮池大師"云:


"著事'而念能相續,

不虛"入品之功"。

"執理"而心實未通,

難免"落空之禍"。

事有挾理之功,

理無獨立之能故也。


吾人學佛,

必須

即事而成理,

即理而成事,

理事圓融,空有不二。

始可

"圓成三昧,了脫生死"。


若自謂我即是佛,

執理廢事,差之遠矣。


用力修持,一心念佛。

從事而顯理,

顯理

而仍注重于事,方得實益。

(念佛/達功夫成片/能生西方)

(念佛/達念佛三昧/方有成就)


(文鈔菁華錄/169頁)


淨土,

約事,

則實有至極莊嚴之境象,

約理,

則"唯心所現"。


良以心清淨故,

致使此諸境界悉清淨,

理與事固不能分張,

不過約所重之義,

分事分理耳。


汝但詳看

宗教不宜混濫論中,

真俗二諦之文理,

及約境所唯之義,

"自可了知'矣。


事理二法,两不相離。

由有淨心,方有淨境。

若無淨境,何顯淨心。


心淨則佛土淨,是名心具。

若非心具,則因不感果矣。


(文鈔菁華錄/168頁)


剋論

"佛法大體",

不出真俗二諦。


真諦,

則一法不立。

所謂

實際理地,不受一塵也。


俗諦,

則無法不備。

所謂

佛事門中,不捨一法也。


則真俗並闡,而多就俗說。

則即俗說真,而掃除俗相。


須知

"真俗同體,並非二物"。


譬如

大圓寶鏡,

虛明洞徹,了無一物。


**********************

然雖

了無一物,

又復

"胡來則胡現",

"漢來則漢現",

森羅萬象,俱來則俱現。

**********************


雖復羣相俱現,

仍然了無一物。

雖復了無一物,

不妨羣相俱現。


則就彼羣相俱現處,

專說

了無一物。


則就彼了無一物處,

詳談

羣相俱現。


是宗

則於事修而明理性,

不棄"事修"。

則於理性而論事修,

還歸''理性''。


********************

正所謂,

稱性起修,全修在性。

不變隨緣,隨緣不變。

事理两得,宗教不二矣。

********************


雖中下猶能得益,

非上上利根不能大通,

以涉''博''故。


雖中小難以措心,

而上根便能大徹,

以守''約''故。


則世法佛法,

事理性相,悉皆通達。

又須大開圓解,

方可作人天導師。


則参破一個話頭,

親見本來,

便能闡直指宗風。


佛法大興之日,

及佛法大通之人,

宜依宗参究。

喻如僧繇畫龍,

一點睛

則即時飛去。


*****************

佛法衰弱之時,

及夙根陋劣之士,

宜依教修持。

喻如拙工作器,

廢繩墨則終無所成。

*****************


(文鈔菁華錄/185頁)

"印光大師"開示:


寂照不二,真俗圓融之義,

下文

極為發揮顯示,

何不體認以求了解乎。


今先

將此"四字之義"說明,

則自

"勢如破竹,一了俱了"矣。


上說

吾心本具之道,

吾心固有之法,

原是

"寂照不二, 真俗圓融"。


何名為寂,

吾不生不滅之心體。

有生滅,便不名寂。


何名為照,

吾了了常知之心相。

了了常知,便不名為照。


何名為真,

真,

常寂常照之心體,

原是

真空無相,一法不立。


何名為俗,

俗,

即假義。


雖則

一法不立,

而復

萬法俱備,萬德圓彰。


萬法萬德,即事相也。

事,故名俗。


寂,

即是體,

照,

即是

體之相狀,與力用耳。


體,相,用,三,

原是一法。


具此三義,

故曰

寂照不二。


真,即是理性,

俗,即是事修。


此理性,本具事修之道,

此事修,方顯理性之德。

(所謂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也)

故曰

真俗圓融也。


下去,

離念離情,不生不滅,

謂此

寂照真俗

體相理事,

均皆,

離念離情,不生不滅也。


詳觀下喻,

並所斷之數句,

自可

了然於心矣。


如仍不了,

則是宿欠修習。


至誠懇切持佛名號,

業障一消,則明如觀火,

必有

相視而笑之一日也。


(文鈔菁華錄/172頁)

法根源既得,法滅心亦泯。

五蘊既空寂,一真亦不立。

圓滿菩提道,度一切苦厄。

=====================


"印光大師"開示:


世出世間法,

唯是"一心'作。

心生則法生,心滅則法滅。


欲得"滅心法",

須知"法根源"。


***********************

法根源既得,法滅心亦泯。

五蘊既空寂,一真亦不立。

圓滿菩提道,度一切苦厄。

***********************


大乘百法明門論者,

天親菩薩

欲令世人咸知

心之本體"不生不滅",

常住不變,故造此論。


以明

世出世間所有諸法,

舉其大數,厥目有百。


此百法中,

唯有

真如一法,為其主體。

其餘諸法,皆依此立。


若能了知

一切諸法,本自不生。

一切諸法,皆是真如。

法法圓通,頭頭是道。

寂照雙融,左右逢源。


隨機以利生,

萬德圓彰。


冥心以契理,

一法不立。


觀世音菩薩

深般若

照見五蘊皆空。


**************

五蘊

百法之略稱耳。

**************


既見其空,

五蘊

悉成深般若矣。


佛光一照,羣暗皆消,

更無少暗之或留者。


學道之士,識此關要,

性相顯密,悉是一如。


否則

隨語生執,了無指歸。

入海算沙,徒勞辛苦。


欲閱者

同開"真正知見"。

同悟"唯心法門"。


同於百法中

證"本具真如"。

同於五蘊中

見"諸法空相"。


學者

果能於

博中得約,衆中識主。


不但

諸法不可得,

真如空相亦不可得。


方可

慶快平生,無所事事。


(文鈔三編七七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