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藉依般若心經,

澄入諸法實相,

覺了宇宙人生真相。


舍利子!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是故空中無色,

無受想行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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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開示:


此大士(觀音大士)

以己所照見

五蘊皆空之相示人也。


色,

為五蘊之首,

故先詳言之。


色不異空者,

以色雖有形相可見,

乃是幻妄之相。


深般若智照之,

當體了不可得,

有如虛空。


不但

色當體了不可得,

而空亦了不可得,

故又云空不異色。


此恐

世人認

世間空為色空之相,

空亦無有實際可得,

亦如色之了不可得。


良以

空亦是世間法,

雖無形相,

而其空洞虛豁,

猶有空相。


五蘊中,

色蘊之空,

不是虛空之空,

隨即曰空不異色。

乃是

"圓離"空相之空,

故曰空不異色。


此空之空,

亦如色之了不可得,

不可認為

空洞虛豁之空。


又恐不了,

又曰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色即是空之不可得,

空即是色之不可得。

此之色空,

寂照雙彰雙泯,

色空雙即雙離,

之色空也。


若見及此,

自可親證"真如佛性"。


"色蘊"既如是,

受、想、行、識、之四蘊,

可以例知,故不再說,

只云亦復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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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蘊既如是,一切法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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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又曰

此五蘊皆空之相,

為一切諸法之空相,

不生不滅,

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當體如是,

不必約凡聖生佛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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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無有生,何由有滅,

及與垢、淨、增、減、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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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

諸法空相之中,


''無''色、受、想、行、識、

之五蘊。

''無''眼、耳、鼻、舌、身、意、

之六根。

''無''色、聲、香、味、觸、法、

之六塵。

''無''眼界,(眼下略去''識''字)

乃至無意識界,

之六識,

是無六凡界法。


''無''無明,乃至無老死,

是無十二因緣流轉門。

''亦無''無明盡,

乃至亦無老死盡,

是無十二因緣還滅門。

是無緣覺界法。


''無''苦、集、滅、道、

是無聲聞界法。


''無''智,

智為六度末後之一度,

是無菩薩界法。


''亦無''得,

得即菩提,涅槃,

是無佛界法。


有將

色不異空之空,

作真空實相解者。

粗看頗似順,詳審似未圓。


何以故,

''無''五蘊、六入、

十二處、十八界、

世間之六凡界法。


''無''四諦、十二因緣、

智、得、

出世間之四聖界法。


一切凡聖諸法皆空,

何得不空世間之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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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凡情聖見均無,

故能

圓满菩提,歸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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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無所得故,

故能

心無罣礙,恐怖,

遠離顛倒夢想,

究竟涅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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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

三世諸佛究竟成佛之法,

諸法空相中,

無此凡聖生佛等法,

故能從凡至聖,

修因證果,圓證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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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作屋,

為取其空,方能住人。

若其不空,人何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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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空

而方可真修實證。

若其不空,

則無此作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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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般若智中,

不見此種情見之相為無,

切不可誤會以不修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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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不修為無,

則破壞諸佛正法,

必定永墮阿鼻地獄,

宜詳審思之。


光之此說,

容有不合前人處,

其大旨不至大悖佛經。

亦可作

見峯見嶺,見仁見智,

之一種所見耳。


(文鈔續/11頁)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四句最難領會。


諸家所注,各攄所見。

依光愚見,

色當體不可得,

空豈有空之實際可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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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二句,重釋上二句之義。

實即色與空,均不可得耳。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即是照見五蘊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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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蘊既皆不可得,

即是真空實相。

故曰是諸法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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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諸法空相,

無生、滅、垢、

淨、增、減、

及五陰(五蘊)、六入、

十二處、十八界、

四諦、十二因緣、

六度、及智慧與涅槃耳。

(涅槃,即得字之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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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其實相中,

無此凡聖等法,

故能

從凡至聖,修因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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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屋空,方能住人。

若其不空,人何由住。


由空,

而方可真修實證。

若不空,

則無此作用耳,

切不可誤會。

誤會,

則破壞諸佛正法。


以理為事,是名邪見,

不名知法,宜詳思之。


(文鈔菁華錄/173頁)

"印光大師"開示:

(節錄)


又,二空,

即我空,法空。


我空者:

謂於五陰,

色、受、想、行、識中,

了知若色,若心,

(色即色法,下四即心法)

悉皆因緣和合而生,

悉皆因緣別離而滅,

了無主宰之"實我"可得。


法空者:

於五陰法,

了知"當體全空"。

心經''照見五蘊皆空",

即是其義。


法空之理,即是實相。

由破無明,證實相,

故曰

度一切苦厄也。


實相者:

"法身理體",

圓離

生滅、斷常、空有等相,

而為一切諸相之本,

最為真實,故名實相。


此之實相,生佛同具。

而凡夫,二乘,

由迷背故,不能得其受用。

喻如

衣裏明珠,

由不知故,不免貧窮;

非曰

在迷凡夫

與證真諦之二乘,

無此"理體"也。


悟者/

了了分明,

開門見山,撥雲見月;

又如

明眼之人,親見歸路;

亦如

久貧之士,忽開寶藏。


證者/

就路還家,息步安坐;

亦如

持此藏寶,隨意受用。


悟/

則大心凡夫,能與佛同。


證/

則初地不知二地

舉足下足之處。


識此悟證之義:

自然

不起上慢,不生退屈;

求生淨土之心,

萬牛亦難挽回矣。


(文鈔菁華錄/一八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