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諸法空相(三)

天慈蓮華「觀世音慈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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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為正法久住。

念念為苦難衆生。

返妄歸真,復本心性。

復本心源,徹證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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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般若心經''云:

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

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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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淺釋

夜摩宮中/偈讚品

宣化上人/講述


爾時,

行林菩薩,承佛威力。

普觀十方,而說頌言。


譬如十方界/一切諸地種

自性無所有/無處不周徧


解釋:

佛法,好像

十方一切世界大地的諸地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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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自己的本體無所有,

可是

沒有一個地方沒有地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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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一切世界,

都周徧而有地種。


佛身亦如是/普徧諸世界

種種諸色相/無住無來處


解釋:

佛的法身,

好像地種一樣,

徧滿一切處。


在十方世界中,

佛身都普徧,

佛現出

三十二相八十種

隨形好的諸色相。


沒有主宰,

也沒有來,也沒有去。

猶如虛空,無住無來處。


但以諸業故/說名為衆生

亦不離衆生/而有業可得


解釋:

衆生

是由"業報"所成就。

業,不是單一種業,

而是

有種種的業。


有種種業,

故受種種報。

因為

要受報的緣故,

"所以為衆生"。


業,就在衆生中,

並不是離開衆生,

而另外有個業。


業的成就,

便是"五蘊"。

不是五蘊來造業,

而是

"造業"生出五蘊來。


業性本空寂/衆生所依止

普作衆色相/亦復無來處


解釋:

業性,

本來是空寂的。

所謂

"了"即業障本來空,

"不了"仍須還宿債。


假設

明瞭覺悟,

業障本來是空寂的。


假若

一念迷惑貪愛,

就會被業障所障住,

"而不能空寂"。


那麼,

就要受果報,

遞償

宿世罪孽的債目。


衆生"依止業性",

才有

一切一切的色相。


衆生

也是無來無去的,

因為

業性本空寂,

無住無來處。


如是諸色相/業力難思議

了達其根本/於中無所見


解釋:

這樣種種的色相,

是由業力所造成的,

也是難思議。


明白

業的根本道理,

即是

空寂的,

猶如虛空,

無住無來處。


那麼,

在業中

就找不到可見的東西。


這就是

了達其根本,

於中無所見。


佛身亦如是/不可得思議

種種諸色相/普現十方剎


解釋:

佛的"法身",

也是這樣,

不可心思,

不可以言議。


佛的種種色相,

示現於十方諸佛刹土。

但是,

佛的本體不動,

沒有離開

菩提樹下金剛之座。


身亦非是佛/佛亦非是身

但以法為身/通達一切法


解釋:

佛雖示現種種色相,

"不著於色相上"。


佛的色身,

並不是真佛。


真正的佛,

無來無去,

無相無不相,

盡虛空徧法界,

無在無不在。


以報身,

認為是佛,

這是錯誤的;

不能執著在色相身體上。

佛尚且不可以執著佛身。


我們衆生

為什麼"還執著"

這色相身體呢?

所以

"不要放不下它"。


佛以法身為身,

法身,

是徧一切處。

一切法,

都屬於佛的法身。


若能

通達一切,

也就是"見到佛身"(法身)。

(若人知心行,普造諸世間,

是人則見佛,了佛真實性。)


若能見佛身/清淨如法性

此人於佛法/一切無疑惑


解釋:

假設,

有人能見到佛的真身。


佛的真身,

是清淨的,

好像法性一樣。


所謂

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詮。


所有的法性,

是寂滅,不動的。


這個人,

如果

明白這種道理,

那一切

就不會執著了。


對於一切佛法,

就不會生出疑惑心。

為什麼?


因為

"法無定法",

所以

"法也不可執著"。


若是沒有執著,

那麼,

又有什麼懷疑?

又有什麼不明白呢?


是故,

"一切無著",

"一切明瞭"。


若見一切法/本性如涅槃

是則見如來/究竟無所住


解釋:

若是能

見到法的本體,是寂滅相。


************

了知

一切法的本性

不生不滅,

不垢不淨,

不增不減。

************


如果

能夠明白這個道理,

就見到佛的法身,

見佛法身,是無所住,

是究竟無所執著。


若修習正念/明了見正覺

無相無分別/是名法王子


解釋:

若修習

這種沒有執著的正念,

就能

通達一切"諸法實相",

得到正等正覺的果位。


這種果位,

"無相無分別"。


這個名字就叫法王子,

即能

繼承法王之位。


佛為法王,

菩薩為法王之子。


要想成佛,先作菩薩,

發菩提心,行菩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