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講義(一D)


一二三、約諸法明如 明即一切法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1、諸法緣生而無實,同一如實而無虛。所以『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由「諸法如義」,開出「無實無虛」。即以無實無虛,顯明一切皆是,證成諸法一如。展轉相生、相釋、相成,其實皆明一義,「應無所住」是也。

2、『如來說』三字最要,明其是約性而說。離相觀性,則頭頭是道。《楞嚴》云:「五蘊、六入、乃至十八界,皆如來藏妙真如性。」古德言:「窗外黃花,莫非般若。庭前翠竹,儘是真如。」是之謂『一切法皆是佛法』。

3、世出世法,皆是緣生。觀其不異之性,不變之體,則一切皆是,諸法一如矣。否則住法發心,住法修行,則佛法亦非佛法,何況一切法。

4、廣而言之,凡行世間法,慈悲為本。皆為利他,不存利己。一一不違佛法,則世法即佛法。若行佛法,而存名利恭敬之心,則佛法亦成世法矣。

一二四、明離一切相

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1、『一切法』,知其『即非』,而不著相。則是佛法而非一切法矣。知是假名幻相,而歸於性。雖名一切法,而皆是佛法矣。

2、『即非、是名』,合而言之,以明無實無虛、空有同時之義。世尊說此,是教行人於行、住、坐、臥、二六時中,對境隨緣,皆應作如是觀。則處處皆是道場,事事增長菩提。

3、清淨覺性,既非虛而又無實法。正好借一切法,以曆事練心,盡空諸相。又何必於一切法外別覓菩提。《心經》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豈非無上菩提,宛然在望乎。

4、佛法如家常飯,自應飽餐,當注重消化。若能惺惺常覺,不即不離。則隨時隨地,皆可得真實受用。

5、佛所說法,說理便攝有事,說性便攝有修。此一大段,皆說自覺聖智,令學人依之起觀照。必須離相離念,方能契入。

一二五、約報身明如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1、身如須彌,故曰『長大』。指佛之報身言也。『如來說』,正明報身與法身一如也。

2、上來約名號、約果德、約諸法,以明如,皆是法說。此約報身明如,則是喻說。恐聞法說不了然,因喻而得了然也。

3、法身有二義。(1)法身即是清淨自性,名為自性法身。此即佛與眾生所同具,所謂同體之性。約眾生言,又名在障真如,亦名在纏法身。(2)一切諸佛,長劫勤修,福慧莊嚴,自性圓滿顯現。此名出障法身,亦名出障真如。又名報得法身。

4、約性言,法身非相,不落長短大小數量,故曰『則非大身』。約相言,則名報身,故曰『是名大身』。足見報身與法身,不一不異矣。

5、離一切障,淨德滿足,曰「自受用報身」。謂修因證果,自度已竟。即出障報得法身。

6、遍一切境,光明普照,曰「他受用報身」。法身現報身之相,原為利他。可見自報、他報,亦是不一不異。

7、一切法,本是真如自性,隨緣所現。若不著諸法之相,則見諸法時,便見諸法之性。譬如報身,亦即出障法身顯現之相也。不著報身之相,便見法身之性,兩不相礙。

8、報身雖相好光明,而不礙自性清淨。且因自性清淨,所以相好光明。推之一切法,相雖不一,性則不異。故一切法皆是佛法也。

9、得此報身之果,猶曰非身、是名,是佛不住此身相也。故菩薩修因時,應無所住,而生六度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