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江味農居士的

金剛語錄(二)

(二)

"金剛經"云:


佛告須菩提。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佛教人修行,原為度衆生,

若著空無為,如何能度。


般若

要二邊不住,

必不住有,不住空,

方能稱性。


千經萬論,

無非

說明此理,發揮此理。


不住於相,要在"證性"也。

執相即著有,不執即著空,

是一切凡夫通病。


小乘與凡夫相反,

了知身相是幻,證得偏空,

而了生死、出三界。


然又得一病,

病在著空,此空仍是相。


須知

有體必有用,有性必有相。

祇須

知相之虛妄即可。

如又

執著空,即墮於斷滅。


性與相是"不異",

相即性之"表現",

性即相之"根本"。


性即相之體,相即性之用。

相非性不融,性非相不顯。


離相即無性,

離性亦無相。

但看執著不執著。


著相,

即為障礙,不得見性。

不執著,即不落二邊。


"般若之理",全在於此,

"須要觀照",仔細用功。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說明身相義,含一切現象,

人、物、事、乃至虛空也。


既知虛妄,

不可馳求,不可住著。

回光返照,從速歸性,

不至墮入輪迴。


"諸相",即一切相,

祇須

徹底明瞭"皆是虛妄",

相不障性,即"見如來"。


************

何必滅相。

即相可以見性。

猶金之於器也。


相實不可斷滅,

其本由性現也。

************


不執著,

即不為相所轉,

相反為我所轉。


凡夫執著,

住"法相"生煩惱;

修行人厭惡世法,

住"非法相"生煩惱。


佛教人,

不可執著,

不可厭惡。


吾人用功,須先"觀照",

久久

方能照住,最後能照見。


******************

用功

最要是"作觀",

作觀

即是改變想法、看法。


凡夫

"見思"皆不離執著,

即是錯誤。

******************


"但見諸相"即著有,

"但見非相"即著空。


"見諸相非相",

二邊雙融,

無相無不相。


得見實相,

故云"則見如來"。


欲修"般若",不可落"空",

先將

"非法"一面堵住,

腳踏實地,躬行實踐。


"法相、非法相"皆不著,

是用功之要訣。

(三)

"金剛經"云:


是故須菩提。

諸菩薩摩訶薩。

應如是生清淨心。

不應住色生心。

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說至此處,

千言萬語之點睛結穴處。

義趣甚深。


上來所說,

皆是為

"生心無住,無住生心"作張本。

亦即為

發菩提心者,指示方針耳。


生心比發心義深。

"清淨心",即是本具之性。


所謂

自性清淨心。

清者不濁,淨者不染。


雖為

"無明"煩惱塵垢所障,

但能

依法修行,清淨本性,

依然現前。


凡發

無上正等覺心之人,

應令清淨本性現前。

故曰

"應生清淨心"。


言下有

"回頭是岸"意,

其警人也深矣。


說一句"生清淨心",

無異說明

發菩提心之所以然。


何謂

發菩提心?

曰,

"一心清淨"而已矣。


當知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

此是教人,

世間一切、皆應不著。


覺照,

即是在"起心動念"處,

微密用功,乃為切實。


本性

活活潑潑地,

無相無不相。


經云,

不住色等。又云生心。


以示

發菩提心者,

不應住於塵相,

令心如死水也。


清淨心是真心,

住塵

攀緣心,即是妄心。


須知

住塵之心是"識",

因其攀緣,名之曰妄。


而此妄心,

原是

真心所變現。


云何變,

由其

不達一真法界,

"分別人我"故。


************

不應取法,

不應取非法。

兩句貫徹全經。

************


*****************

此中之

應生清淨心,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又是

不應取法兩句點睛處。

*****************


應無所住,不應取法也。

而生其心,不應取非法也。


但清淨、不生心,

便是死水。佛法所不許。


清淨,

要在"生心"中顯現。


生者,任運而生。

無住,無妨隨緣而住。

雖住,而"實無所住"。


任運而生者,法爾顯現。

生,而"實無所生"。


******************

果能如是,

法法都顯"無住生心",

物物莫非"般若實相"。

******************


學佛,

必須依教奉行,

"教義幽深",

必應

得其綱要所在。


*********************

"不應住色生心",

"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


無論修何法,

行住坐臥,

不離這個,才有入處。


自性清淨心,

才能透露出些消息。


所修之法,

亦可望

有成就之期也。


發起

平等慈悲之覺心,

則心生起時,

便當

擺脫色聲等等對待之塵境,

不應住著。

一切相皆離矣。


但應生起

於所有對待的塵境,

一無所住的心,

乃是

菩提心也。


生心時即是無住時,

無住時即是生心時。


如此,

有即是空,空即是有,

空有同時。

在在處處,無一非中。


所謂圓中,

我法雙空,四句具遣,

乃無相之極致,

方為

發離一切相之無上菩提心。


當知"清淨心",

即是本性,

所謂

本來面目是也。

十方法界所共具,

又名"一真法界"。


諸法一如,

不應

少存"分別執著"之情見。


無住生心,

是於不執時卻不廢。

生心無住,

是於不廢時卻不執。

受持此經,

必將所說義趣,徹底領會。

然後

乃能"歷事練心"。


尤應於

行住坐臥時、穿衣吃飯時、

迎賓送客時、日常工作時,


時時處處,

常將

所領會的義趣,

存養心中,優游涵詠,

勿令間斷。


務將

經義與此心,融成一片。

即此,

"便是薰習",

"便是觀照"。


不必定要

打坐觀照也。


如此用功,

能使

"無明"漸減、漸薄,

增長菩提,遣執破我。


此是

最親切有效的修行方法,

毫不費力費事,

而能得大受用。


永嘉云:


恰恰用心時,

恰恰無心用。

無心恰恰用,

常用恰恰無。


第一句

生心也,

有也,照也。


第二句

無所住也,

空也,遮也。


合而觀之,

便是

"生無所住心",

亦即是

"空有相即,遮照同時"。


第三句

無住而生心也。


第四句

生心而無住也。


合三、四句觀之,

則是

遮、照、空、有、

無住、生心,俱不可說,

而又

恰恰是

"生無所住心"。


當知

生無住心,

即是

生清淨心。


生清淨心,

即是

生實相也。


總之,

"生無所住心"

離一切相之真詮,

所謂

圓離是也。


圓離者,

一空到底,

亦即是

理無礙、事無礙、

理事無礙、事事無礙。


菩薩修因時,

應無所住,

生六度之心。


生無所住心,

離一切相行布施六度,

利益一切衆生是也。


發心自度度他,

以期明性見佛。


扼要之方,全在於此,

其方云何?

依此經教,

"離相離念"是已。


修學

離一切諸相,

修六度萬行。


離諸相者,

實際理地,不染一塵故。


修萬行者,

佛事門中,不捨一法故。


如是覺、如是離、如是修,

法相應、性相應、

而得

證相應矣。

********************

"本來無一物",

住,則有物矣。

有住,即有惑業苦。

住,即三界六道之根源。

一切皆不應住。

********************


"金剛經",千言萬語,

一言以蔽之曰,

"無住"而已。


不應住色生心,

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實具深意,

塵世衆生之環境,

不離此六。


住塵生心,

無始來之積習。


而欲

了生脫死,

必須"背塵合覺",

定要做到"一切不住"。


所謂不住,

乃"不著"之謂,

非謂"不行其法"。


行之方便。

"以世法言",

凡所當為者,

自應

盡心竭力,不錯因果。


無論如何艱難困苦,

決不可起勞怨之心。

無論如何成績優良,

決不可存居功之想。


不幸失敗,

亦決

不因之煩惱憂愁,

慨歎忿恨。


必須此層做到,

方能達到

"事來便應,事過即忘",

"得與不著"相應耳。


"以出世法言",

要在無論

修得如何久、

如何好、如何完備。


"決不自是,決不自滿"。

如此

乃能達到"行無所事"也。


行解方便,當同時並進。


若解之一面,得其方便,

則可以增智慧、養道心。


若行之一面,得其方便,

則喜怒哀樂,

或不致牽動主人翁。

亦不致矜張急燥,

自是自滿。


不然

正念提不起,千萬勿忽。


平時

於"起心動念"時修。

更須

於"對遇境緣"時用功,

以歷事而鍊心。


修福修慧、與衆結緣、

大慈大悲、自覺覺他、

"平等不二"。


但修慧不修福,

仍是我相未除,

"諸佛未必護念"。

(四)

"金剛經"云:


須菩提。

佛說般若波羅蜜。

則非般若波羅蜜。


***********

則非,

令離相,

所以會性也。

***********


成佛,

由於修般若。

不知實由

般若則非般若也。


使修

般若而未離名字相,

則為

四相具足之凡夫也。


佛之一稱,

"性相"全彰之名。

非同如來,

但屬"性德"之稱。


************************

今曰

佛說者,

乃指

般若則非般若。


"即"名字

"離"名字也。


明其

雖不壞相,

仍應

"會歸於性"。


此表

"諸法一如,一切皆是"之義。

是明"融相會性"。

************************


般若無上之法,

尚應

離名字相,

何況

其他一切法。


***************

不取法相,

修持一切法,

法法莫非般若。

乃為

般若波羅蜜。

***************


人人

本具如如不動之"自性",

"無明"為障,

"妄心"生滅不停。


學者

應在"聞"字上用功。

"返聞聞自性",

時時照、時時聞,

則見

"諸法實相"。


一切大乘經,

皆以

"諸法實相"為體。


佛四十九年所說,

無非

宇宙人生真相而已。


"實相"(乃自性之別名),

即是非相,

此中"非"字,

是一切俱非,

空、有、雙亦、雙非

之諸相俱非,非亦不立。


"諸法實相",

本來如是,真實如是,

無以名之,強名"實相"耳。


實相也就是

法性、真如、佛性、

法界、法身、涅槃的別名。


身心世界,皆為緣生,

緣起性空,當體即空,

了不可得,別無實法。


有即非有,非有而有。

豈非同時並具。

依正如是,其餘可知矣。


二邊不著,

"斷除妄念"之極致。


明得此理,

便知

不應存有法想、

不應存有得想。


*******************

一切法皆有差別之相。

就其差別,安立名字。

相是幻有,名是假名。

*******************


"老子"云:

名可名,非常名。


體不變,相常變。

體是本,相是末。


*********************

不應

"捨本逐末,迷相忘體",

"不應著"也。

*********************


離與不著,

乍看似同,細審不同。


各不相涉,曰"離"。

於顯用時,

而不為其所縛,

是為"不著"。


修行人先應證體。

體明

必須達用,

不可壞相。


雖達用,

終應會歸於體,

又不可著相也。


體會得但是塵多,

便知

大千世界,有即非有。


依正二報,"自不執著"了。


修持般若者,

無論何種境界,

大相小相,

皆應

"不壞、不著"。


當知"般若",

是人人本具之智,

即是清淨心。


此清淨心,

住處無方所,

用時無痕跡。

本是

把不住、取不得的。


所謂

心月孤圓,光吞萬象。


"圓覺經"云:

有照有覺,俱名障礙。


佛說般若,

本令人

依文字、起觀照、證實相。


但恐人

存有照覺之智。

其下者,

甚至

向名言中覓般若。


故特於

"奉持"之所以時,

曰"般若則非般若"。


如此一說,

直使

奉持者心中

不留一字,不沾跡相。


真是

快刀斬亂麻手段。

即此

便是"金剛般若"。


*******************

即一切法,離一切相。

復能

離一切相,行一切法。

*******************


果能

如是"奉持",

方於

世出世法,

究竟達其本末邊際,

謂之"波羅蜜"。


般若,

無言無說,境智一如,

實有一法。


"法法皆般若"之意,

以明

"諸法一如"。


*******************

般若非般若,

正顯

般若正智,覺性圓明,

"無能覺,無所覺"。


清淨心中,

"不可有境界相也"。


總示,

即相離相,

奉持而已。

*******************

學人

欲見實相,

靜心於"一切皆非"上領會。


領會得

"實相"便是非相,

便

領會得心中少有

"相不相"的影子,

便非實相矣。


修行用功下手處,

即是

須於未起心動念時,

"精密觀照"。


當知

念頭不起則已。

起則非之,

便是

"離念"之快刀利斧也。


豈非

最妙觀門。


六度萬行

一一如法,精進修行,

而曾無芥蒂於心胸中。


一一精進,

不壞也,無不相也。


心中若無其事,

不著也,無相也。


一切世間法,

事來即應,事過便休。

休而能應,應而能休。


所謂

提得起,放得下。


如是久久

體會

"四句皆離"之義趣,

而力行之。


便能做到

應時便是休時,

休時便能應時。


自然

二邊不著,四句皆離。

此又是

最妙行門。


人生最高享受,

如是、如是。

======================

覺了宇宙 人生真相

返妄歸真 復本心性


諸法空相 法本不生

五蘊空相 念念遷流


一切法相 皆是假名

本來即非 生即無生


緣生性空 剎那生滅

相有性空 當體即空


一切諸法 因因果果

剎那之間 皆成陳跡


苦苦分別 牢牢執著

自生纏縛 不得自在


心行叵得 諸法緣生

不可分別 不可執著


發菩提心 生無住心

離一切相 修一切善


廣修六度 慈悲喜捨

利益一切 衆生是也


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

不執一法 不廢一法


不偏於有 不偏於空

不落二邊 行於中道


有即非有 非有而有

生心無住 無住生心


即一切法 離一切相

離一切相 行一切法


平等法界 法本無我

一真法界 空寂無念


諸法同體 萬物同根

性本同體 無差別相


離相觀性 頭頭是道

隨緣不變 不變隨緣


諸法一如 一切皆是

法法皆如 一如皆是


法法物物 莫非般若

塵塵剎剎 盡是真如


融相會性 泯相入體

轉識成智 轉苦為樂


銷歸

一如平等無二離對待之性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