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講義(五)


當知自性是真實體,無明是虛妄相。一真一妄,雖無始來,和合為一。實則表合裏不合,本不相應,各不相涉也。《圓覺經》云:「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學佛首須信此,入道乃得其門。

、本經說即非是名處甚多。聞者便當領會其中道理,原無二致。即非,約理體之性,以明本空。是名,約緣生之相,以明幻有。即非是名並說,明性相不一不異。法法皆然,即無論何法,皆應明瞭此理,兩邊不著,銷歸平等之性體是也。

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1、一切『法相』,皆是假名。本來即非。生即無生也。此明不生法相之所以然。所謂「不生法相」者,乃是一切法相,本為緣生。緣生之法,當體即空,本性無故。既本性無,則不生亦亡,生即無生故。乃為真不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