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簡要旨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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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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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簡要旨趣:


修實相者:

證自性者:


離一切相/修一切善,

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離一切相,

應無所住,

見諸相不著有。

修一切善 ,

行於布施,

見非相不著空。


不住空有,合乎中道。


生無所住心,

離相行布施六度,

(以大悲心廣修六度)

利益一切衆生是也。

两邊雙離之因,

(空有不著)

寂照同時之果,

是為

究竟之利益。


二邊雙照,二邊雙融,

無實無虛,空有同時。

契入、證得

實相無相,

無不相之境界,


發廣大心者,

如是空有雙離,

以行布施六度萬行。

布施

此空有雙離之妙法。


離一切相,修一切善。

即假即空,即空即假。

有即非有,非有而有。

相即非相,非相而相。

實即非實,非實而實。

住即無住,無住而住。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二而不二,不二而二。

不空而空,空而不空。


緣起即知性空,

性空而能緣起。

妙有非有,才是真空。

真空不空,才能妙有。

不住空有,不落二邊,

一道清淨,如是如是,


則自他不二,

皆得離相見性,

斷念,

證平等一如不二之性體,

同歸性海。

其利益之大,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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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諸法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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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簡要旨趣:


以真諦

一法不立之性體,

圓具六度萬行

諸法圓備之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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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開示:


三諦、三觀,

佛法中之綱要。


約理性說,

則名為諦。諦即理。


約修持說,

則名為觀。觀即修也。


真諦,一法不立,

俗諦,萬法圓備。


觀真諦之理,名為空觀。

觀俗諦之理,名為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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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觀,

觀其

一法不立之真如法性,

此並"空有"兩空之空。

此即

心經/諸法空相之"空相",

不但

色空、空空、

並菩提、涅槃亦空。

若有

一法不空,不名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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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觀空觀之空,

何可以

萬事不管不做當之。


俗諦之俗,

非鄙俗雅俗之俗。

乃以

建立施設,名之為俗。

假亦非真假之假,

亦建立施設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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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諦之理之觀,

名為假觀者,

真諦

一法不立之性體,

圓具

六度萬行

諸法圓備之功德。

此即

心經/諸法空相之"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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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可以

凡夫當之乎。

凡夫,

苦集二諦所攝。


此空假

圓教圓妙道理,

二乘尚非其分,

況凡夫乎。


(文鈔菁華錄/1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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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

一法不立之"理體",

力行

萬行圓修之"事功",

方是

空有圓融之"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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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解脱人,

以一法不修為不立,

諸佛稱為可憐憫者。


"蓮池大師"云:


著事而"念"能相續,

不虛入品之功。

執理而"心"實未通,

難免落空之禍。

事有挾理之功,

理無獨立之能故也。


吾人學佛,

必須

即事而成理,

即理而成事,

"理事圓融,空有不二"。

始可

"圓成三昧,了脫生死"。


若自謂我即是佛,

執理廢事,差之遠矣。


用力修持,一心念佛。

從事而顯理,

顯理

而仍注重于事,

方得實益。


(文鈔菁華錄/169頁)


淨土,

約事,

則實有

至極莊嚴之境象,

約理,

則"唯心所現"。


良以

"心清淨"故,

致使

此諸境界悉清淨,

理與事固不能分張,

不過約

所重之義,分事分理耳。


汝但詳看

宗教不宜混濫論中,

真俗二諦之文理,

及約境所唯之義,

"自可了知"矣。


事理二法,两不相離。

由有淨心,方有淨境。

若無淨境,何顯淨心。


心淨則佛土淨,是名心具。

若非心具,則因不感果矣。


(文鈔菁華錄/168頁)


剋論

佛法大體,

不出

"真俗二諦"。


真諦,

則一法不立。

所謂

"實際理地,不受一塵"也。


俗諦,

則無法不備。

所謂

"佛事門中,不捨一法"也。


則真俗並闡,而多就俗說。

則即俗說真,而掃除俗相。


須知

"真俗同體,並非二物"。


譬如

大圓寶鏡(即自性性體),

"虛明洞徹,了無一物"。


然雖

了無一物,

又復

胡來則胡現,漢來則漢現,

森羅萬象,俱來則俱現。


雖復羣相俱現,

仍然了無一物。

雖復了無一物,

不妨羣相俱現。


則就彼羣相俱現處,

專說了無一物。

則就彼了無一物處,

詳談羣相俱現。


是宗

則於事修而明理性,

不棄"事修"。

則於理性而論事修,

還歸''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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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

稱性起修,全修在性。

不變隨緣,隨緣不變。

事理两得,宗教不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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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中下猶能得益,

非上上利根不能大通,

以涉''博''故。


雖中小難以措心,

而上根便能大徹,

以守''約''故。


則世法佛法,

事理性相,悉皆通達。

又須大開圓解,

方可作人天導師。


則参破一個話頭,

親見本來,

便能闡直指宗風。


佛法大興之日,

及佛法大通之人,

宜依宗参究。


喻如

僧繇畫龍,

一點睛

則即時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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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衰弱之時,

及夙根陋劣之士,

宜依教修持。

喻如

拙工作器,

廢繩墨

則終無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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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鈔菁華錄/1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