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簡要旨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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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深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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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簡要旨趣:


行深般若,

即是

學做觀自在菩薩,

"轉識成智"。

轉五蘊成法身。


這是說

觀自在菩薩

修行深般若。


什麼叫深般若?

就是

通達真理的妙智慧。


這個妙智慧

才能真正到達彼岸,

回歸

一如平等無二的自性性體。

(即無相理體)


見到本尊,

這本尊

就是自己的自性。

五蘊中的色,

就是"色法"。

是有形有相的,

可以看得見的。


受、想、行、識,

就是"心法"。

是無形無相的,

是看不見的。


觀世音菩薩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

他把五蘊都空了。


"般若心經"曰: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印光大師"曰:


我空者:

謂於五陰,

色、受、想、行、識中,

了知

若色、若心,

(色即色法,下四即心法)

悉皆因緣和合而生,

悉皆因緣別離而滅,

了無主宰之"實我"可得。


法空者:

於五陰法,

了知當體全空。

心經''照見五蘊皆空",

即是其義。


法空之理,即是實相。

破無明,證實相,

故曰

度一切苦厄也。


實相者:

"法身理體",

圓離

生滅、斷常、空有等相,

而為

一切諸相之本,

最為真實,故名實相。

(文鈔菁華錄/一八三頁)


"印光大師"曰:


此經

略約心法,

以明

佛法、衆生法。


文僅二百六十字,

"十法界因果理事",

無不畢具。


以約攝博,了無遺義。


若約而言之,

照見五蘊皆空,

度一切苦厄

二句,復為全經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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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約而言之,

只一" 照"字,

便可

法法圓彰,法法圓泯,

彰泯俱寂,一真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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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自在菩薩

"先得我心",

我等可不隨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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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鈔/747頁)

''心經'',

發揮

三世諸佛

所證之菩提涅槃。

一切衆生

本具之真如佛性。

十方如來

度生之要道。

凡百行人

作佛之良謨。


文簡而義豐,

詞約而理著。

普令上中下根,

同得一超直入如來地,

於諸經中,最為第一。


雖只二百六十字,

而六百卷大般若

甚深義理,

包括罄盡。


良以

如來智慧,自在無礙,

隨彼當機,廣略適宜。


廣之,

則罄海墨而莫盡,

略之,

則覓一字而叵得,

令彼聞者,各得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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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衆生,根機陋劣,

常持此經,依之修習,

自可

"空五蘊",

而證

諸法實相,

"離顛倒",

而得

究竟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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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願見聞受持者,

同以甚深觀智,

"照見蘊空",

親證

此不生不滅之心體,

度一切苦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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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本體,如太虛空,

無相無形,非空非有,

在凡不減,在聖不增,

居生死而不垢,

證涅槃而不淨。

生相尚無,滅從何有。

能悟此理,堪名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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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談何容易,

汝且

一心念佛,求生西方,

迨至

華開見佛,

證無生忍時,

始為

分證此

"不生不滅之心體"。


從兹進修,

直至

三惑淨盡,二死永亡,

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時,

方為

究竟證此

不生不滅之心體。


(文鈔續/四O五頁)

學佛修行,

必要修觀(觀自在)。


觀照

圓融之佛理。

(佛性、自性)

觀見諸法的正智。

(觀智)(一切事相)

觀察真理的智慧。

(觀慧)(一切事理)


便能

轉換其向來所有之觀念,

即今生

所帶來的"劇本之知見",

化除其知見的

"偏私與執著之病"耳。


分別我相,

第六識(我執)轉。


執著我見,

第七識(法執)轉。


六、七二識既轉,

五八亦隨轉,

我空,法亦空,

我法雙空,能所雙亡。


寂照同時。

無相無不相。

諸法一如也。

一切皆是也。

轉識成智矣。

當知般若,

是人人本具之智,

即是"清淨心"。


此清淨心,

"住處"無方所,

"用時"無痕跡。

本是

把不住、取不得的。


所謂

心月孤圓,光吞萬象。


"圓覺經"云:

有照有覺,俱名障礙。


佛說般若,

本令人

依文字、起觀照、證實相。


恐人

存有照覺之智。

其下者甚至

向名言中覓般若。


特於"奉持"之所以時,

般若則非般若。


如此一說,

直使

奉持者

心中不留一字,

不沾跡相。


真是

快刀斬亂麻手段。

即此

便是"金剛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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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一切法,離一切相。

復能

離一切相,行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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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即非有,非有而有。

相即非相,非相而相。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生即無生,無生而生。

緣起即知性空,

性空而能緣起。

妙有非有,才是真空;

真空不空,才能妙有。

不住空有,空有同時,

行於中道,一道清淨。


果能如是奉持,

方於世出世法,

究竟

達其本末邊際,

謂之波羅蜜。


奉持,

即是念念不忘佛說。

即是念念不違如來。

即是"一心念佛"也。


般若,

無言無說,

境智一如,

實有一法。


法法皆般若之意,

以明

諸法一如,一切皆是。


般若,

理也,智也。觀門也。

餘五度,

事也,境也。行門也。


理事從來不離(和合),

觀行要當並進(不二),

智境尤須雙冥(冥一)也。


若悟得

細而微塵、大而世界,

因緣生法,無有自性,

當體即空,皆是假名。

塵塵剎剎,莫非般若。


所謂

坐微塵裏轉大法輪,

於一毫端建寶王剎。

盡十方世界是自己光明。

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

"境智一如之義"。


般若則非般若,

正顯

般若正智,覺性圓明,

無能覺,無所覺。


清淨心中,

不可有境界相也。


總示

"即相離相",

以奉持而已。


即性體之用,

有體必有用。

性相一如,

相何可滅。


則知

欲見本性(自性),

必應

"離名絕相",

破其我見。


我見不除,

便生分別心,

起念即著相矣。


不取法相,

以修持一切法,

法法莫非般若。

乃為

般若波羅蜜。


無論

果位、修功、因心,

"離相"則始終一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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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

為貫徹始終之法門,

離相

是轉凡成聖之途徑,

當可洞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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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無邊衆生,

令入無餘涅槃者,

發菩提心也。

實無衆生得滅度者,

應離一切相也。


修持般若者,

無論何種境界,

大相小相,

皆應

不壞相(不住空),

不著相(不住有);

不住空有,行於中道。


須知

"金剛經",

專明實相。

(即中道、理體)

直指本心。

(即自性、清淨心)


受持之者,

果能直下承當,

"依經起觀",

生福滅罪,徑證菩提,

功德何可稱量。


般若,空也,

餘五度,有也。

"空有"

本來同時,

不可離也。


所以

兩邊不著,會歸中道。

諸法

"本來一如"也。

"一切皆是"也。


般若正智現前,

通達一真法界。


一真法界中,

那有

人、我、生、

佛、生、死等

一切對待之相。


四相皆無,

則萬念俱寂。


知此,

則知一切行門,

非仗

般若不能成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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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修行人,

非仗般若

不能無罣礙,

不能得自在,

不能到彼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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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心即是真心,

住塵攀緣心,

即是妄心。


須知

住塵之心是"識",

因其攀緣,

名之曰妄。


而此妄心,

原是真心之所變現,

云何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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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

不達一真法界,

分別人我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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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知

清淨心,即是本性,

所謂本來面目是也。

十方法界所共具,

又名一真法界。


本性活活潑潑地,

無為無不為,

無作無不作,

無相無不相,

無在無不在。


經云,不住色等。

又云,生心。


以示

發菩提心者,

不應住於塵相,

非令心如死水也。


但清淨、不生心,

便是死水。

佛法所不許。

清淨

要在"生心"中顯現。


生(心)者,任運而生。

無住者,無妨隨緣而住。


雖"住"

而實無所住。

任運而生者,

法爾顯現。

雖"生"

而實無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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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能如是,

法法都顯無住生心,

物物莫非般若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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