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覰向一切法本不生處

"華嚴經"曰:

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覺性,

但以妄想執著所障,不能證得。

"妄想",分別心是。"執著",我法二執是。

放下"妄想執著"煩惱/放下"貪瞋癡"三毒

障除心空,三障既除,三空齊朗。

節錄自

江味農居士著

"金剛經講義"。


"楞嚴經"曰:

一切眾生,

從無始來,生死相續。

皆由不知

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用諸妄想,此想不真,

"故有輪轉"。


此文

道盡三界輪迴之真相。


"楞嚴經"又云:

云何汝今

以動為身,以動為境。

從始洎終,念念生滅,

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性心失真,認物為己。

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一)

佛說一切法"緣生",

意在明其本不生也。

(諸法空相,法本不生)

(平等法界,法本無我)


若二六時中,

世法亦隨緣做,

出世法正隨緣起。


卻一眼覰向

「一切法本不生」處,

看之。


「看」,

即覺義、照義,

了了明白也。

亦不自以為能看。


但於世出世法,

正隨緣時,正如是看。

正看時,正如是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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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許他是個伶俐漢。

"內"三際心不可得,

"外"一切法本不生。

真一了百了,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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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此五蘊眾法,

但由"因緣聚會",

非生幻生,本來無生。


若知此義,

則依法

發心修行者,

那得有法可執乎。


用"無分別執著之心",

修無有高下、平等平等

之一切善法,便契法性,

便見

寂照同時之本來面目矣。

即見

"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證入無相無不相真實性矣)

(回歸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


發心菩薩,通達此義。

應以

無能、無所、

無法、無我之心,

修一切善法,

乃能"如是而證"也。


聖之成聖,凡之成凡。

正由

"一無念,一有念故"。

起念,

便有高下,便非平等。


古德云:

「但驀直行去。」

驀直者,絕無瞻顧之意。


只要"明瞭道理",

認準方向,便一直行去。


轉凡不轉凡,成聖不成聖,

以及一切生死利害等等,

概不掛念。


如此,

便

"與道相應,與性相應",

速能成就。

否則反不能成也。


"無我",

謂一切染淨諸法,

"緣生體空"。


一切法中"本無有我"。


當知所謂"我者",

即眾生無明不覺,

於一切法中,

妄生分別執著之見是也。


"一切法性(平等法界)",

本來空寂,那有此物。

因其本無,故當除之也。

節錄自

江味農居士著

"金剛經講義"。


"楞嚴經"曰:

一切眾生,

從無始來,生死相續。

皆由不知

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用諸妄想,此想不真,

"故有輪轉"。


此文

道盡三界輪迴之真相。


"楞嚴經"又云:

云何汝今

以動為身,以動為境。

從始洎終,念念生滅,

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性心失真,認物為己。

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二)

上來所說,千言萬語,

一言以蔽之曰,

「無住」而已。


當知欲不住相,

必須其心不取。

不取,正為"破我"。


一如平等之一真法界。

即是常住不動之法身,

稱為如來者是也。


當極力發揮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至"究竟處"。

引導學人,

觀照"深般若處"。

令一切眾生,

得"大自在處"。


若沾

一毫攀緣相、名字相、

以及心緣相,便無入處。


行人應先明瞭

理體本來無相,

所以應不取相。

時時處處,

皆應觀照

"諸法本來無相之理體"。

是之謂

「全性起修,全修在性」。


若真伶俐漢,

得知大乘佛說是法印。


便可隨拈一句,

以印之於事事法法。


換言之,

便是事事法法,

都向這法印上理會之。


如此方是會用功人。

則行住坐臥,不離這個,

易得真實受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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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明得諸法本空,

便"會歸於性",

諸法一如矣。

是法平等矣。

此為"諸法空相"之要義。

(會相歸性,融相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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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得此義,

便可事事作如是觀。

觀照功醇,

便可證無生忍,

而"泯相入體"矣。


"楞嚴經"又云:

云何汝今

以動為身,以動為境。

從始洎終,念念生滅,

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性心失真,認物為己。

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此段更說得明白。

即是初發心時,

便應辨明真妄。

直向"本不動處"覺照。

(如如不動處)


乃不致

遺此本明,枉入諸趣,

自取流轉也。


"觀"諸法緣生,

即是"觀"諸法空相。

相若空時,豈復有取。

則"如如不動"矣。

(證入無相無不相真實性矣)

(回歸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

節錄自

江味農居士著

"金剛經講義"。


"金剛經"曰:

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本經唯一主旨,

在於無住,以破我也。


觀上說

如夢之義,

可知作如夢觀,

是貫徹到底的。


即是

由粗而細、由淺而深、

從初學至究竟。

一切行門,皆不外此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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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有即非有,不可著有也。

"觀"非有而有,不可著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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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空有一切如夢。


果能於

一切有為法,有即非有。

何妨於

一切無為法,非有而有。


此之謂

"大作夢中佛事"。


學人初下手,

便作圓頓妙觀,

不執實、不執虛、不執無。


即是本經所說,

無我相、無法相、

亦無非法相。

"一空到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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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有不住有,

行空不住空,

則"如如不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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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

止觀雙運,定慧均等。

寂而常照,照而常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