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帝治績

「平陳大軍」北返後,文帝對待後主,仍不失寬仁。


晉王廣班師,留王韶鎮石頭城,委以後事。三月,己巳,陳叔寶與其王公百司發建康,詣長安,大小在路,五百里纍纍不絕。帝命權分長安士民宅以俟之,內外修整,遣使迎勞;陳人至者如歸。夏,四月,辛亥,帝幸驪山,親勞旋師。乙巳,諸軍凱入,獻俘於太廟,陳叔寶及諸王侯將相並乘輿服御、天文圖籍等以次行列,仍以鐵騎圍之,從晉王廣、秦王俊入,列於廟廷。拜廣為太尉,賜輅車、乘馬、袞冕之服、玄圭、白璧。丙午,帝坐廣陽門觀,引陳叔寶於前,及太子、諸王二十八人,司空司馬消難以下至尚書郎凡二百餘人,帝使納言宣詔勞之;次使內史令宣詔,責以君臣不能相輔,乃至滅亡。叔寶及其群臣並愧懼伏地,屏息不能對,既而宥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文帝之父武元帝楊忠和司馬消難本有兄弟之誼,文帝因此也善待司馬消難。


初,武元帝迎司馬消難,與消難結為兄弟,情好甚篤,帝每以叔父禮事之。及平陳,消難至,特免死,配為樂戶,二旬而免,猶以舊恩引見;尋卒於家。(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文帝又宴請及封賞有功將士,且免租賦。


庚戌,帝御廣陽門宴將士,自門外夾道列布帛之積,達於南郭。班賜各有差,凡用三百餘萬段、故陳之境內,給復十年,餘州免其年租賦。(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辛酉,進楊素爵為越公,以其子玄感為儀同三司,玄獎為清河郡公;賜物萬段,粟萬石。命賀若弼登御坐,賜物八千段,加位上柱國,進爵宋公。仍各加賜金寶及陳叔寶妹為妾。(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然而,平陳後,賀、韓兩位將軍開始不和,相互爭功。


賀若弼、韓擒虎爭功於帝前。弼曰:「臣在蔣山死戰,破其銳卒,擒其驍將,震揚威武,遂平陳國;韓擒虎略不交陳,豈臣之比!」擒虎曰:「本奉明旨,令臣與弼同時合勢以取偽都,弼乃敢先期,逢賊遂戰,致令將士傷死甚多。臣以輕騎五百,兵不血刃,直取金陵,降任蠻奴,執陳叔寶,據其府庫,傾其巢穴。弼至夕方扣北掖門,臣啟關而納之。斯乃救罪不暇,安得與臣相比!」帝曰:「二將俱為上勳。」於是進擒虎位上柱國,賜物八千段。有司劾擒虎放縱士卒,淫污陳宮;坐此不加爵邑。(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相比之下,高熲為人謹慎,心思細密。文帝因此信任、重用高熲。


帝之伐陳也,使高熲問方略於上儀同三司李德林,以授晉王廣;至是,帝賞其功,授柱國,封郡公,賞物三千段。已宣敕訖,或說高熲曰:「今歸功於李德林,諸將必當憤惋,且後世觀公有若虛行。」熲入言之,乃止。(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加高熲上柱國,進爵齊公,賜物九千段。帝勞之曰:「公伐陳後,人言公反,朕已斬之。君臣道合,非青蠅所能間也。」帝從容命熲與賀若弼論平陳事,熲曰:「賀若弼先獻十策,後於蔣山苦戰破賊。臣文吏耳,焉敢與大將論功!」帝大笑,嘉其有讓。(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左衛將軍龐晃等短高熲於上,上怒,皆黜之,親禮逾密。因謂熲曰:「獨孤公,猶鏡也,每被磨瑩,皎然益明。」初,熲父賓為獨孤信僚佐,賜姓獨孤氏,故上常呼為獨孤而不名。(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對於孔范、王瑳、王儀、沈瓘等陳之佞臣,文帝將之發配邊彊。


以秦王俊為揚州總管四十四州諸軍事,鎮廣陵。晉王廣還并州。


晉王廣之戮陳五佞也,未知都官尚書孔范、散騎常侍王瑳、王儀、御史中丞沈瓘之罪,故得免;及至長安,事並露,乙未,帝暴其過惡,投之邊裔,以謝吳、越之人。瑳刻薄貪鄙,忌害才能;儀頌巧側媚,獻二女以求親暱;瓘險慘苛酷,發言邪諂,故同罪焉。(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文帝雖然並未用待亡國之君的方式待後主,但後主卻得寸進尺,此見後主之過份。


帝給賜陳叔寶甚厚,數得引見,班同三品;每預宴,恐致傷心,為不奏吳音。後監守者奏言:「叔寶云,『既無秩位,每預朝集,願得一官號。』」帝曰:「叔寶全無心肝!」監者又言:「叔寶常醉,罕有醒時。」帝問:「飲酒幾何?」對曰:「與其子弟日飲一石。」帝大驚,使節其酒,既而曰:「任其性;不爾,何以過日!」帝以陳氏子弟既多,恐其在京城為非,乃分置邊州,給田業使為生,歲時賜衣服以安全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可是,文帝並未因此而不用陳朝舊臣,此可見文帝之胸襟廣闊。


詔以陳尚書令江總為上開府儀同三司,僕射袁憲、驃騎蕭摩訶、領軍任忠皆為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吳興姚察為秘書丞。上嘉袁憲雅操,下詔,以為江表稱首,授昌州刺史。聞陳散騎常侍袁元友數直言於陳叔寶,擢拜主爵侍郎。謂群臣曰:「平陳之初,我悔不殺任蠻奴。受人榮祿,兼當重寄,不能橫屍徇國,乃云無所用力,與弘演納肝何其遠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文帝為了懷柔江表,於是起用陳叔文。


帝之責陳君臣也,陳叔文獨欣然有得色。既而復上表自陳:「昔在巴州,已先送款,乞知此情,望異常例!」帝雖嫌其不忠,而欲懷柔江表,乃授叔文開府儀同三司,拜宜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其又用韋鼎。


初,陳散騎常侍韋鼎聘於周,遇帝而異之,謂帝曰:「公當貴,貴則天下一家,歲一週天,老夫當委質於公。」及至德之初,鼎為大府卿,盡賣田宅,大匠卿毛彪問其故,鼎曰:「江東王氣,盡於此矣!吾與爾當葬長安。」及陳平,上召鼎為上儀同三司。鼎,睿之孫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此時,賀若弼經常持平陳有功而自傲。


賀若弼撰其所畫策上之,謂為《御授平陳七策》。帝弗省,曰:「公欲發揚我名,我不求名;公宜自載家傳。」弼位望隆重,兄弟並封郡公,為刺史、列將,家之珍玩,不可勝計,婢妾曳羅綺者數百,時人榮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突厥方面,其初對文帝並不尊重。文帝因此令擒虎厲視之。


其後突厥來朝,上謂之曰:「汝聞江南有陳國天子乎?」對曰:「聞之。」上命左右引突厥詣韓擒虎前曰:「此是執得陳國天子者。」擒虎厲色顧之,突厥惶恐,不敢仰視。(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文帝一方面用關中士族,如高熲、蘇威,一方面用關隴武將,如楊素。


閏月,己卯,以吏部尚書蘇威為右僕射。六月,乙丑,以荊州總管楊素為納言。(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其又尚節儉。


朝野皆請封禪,秋,七月,丙午,詔曰:「豈可命一將軍除一小國,遐邇注意,便謂太平。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虛言而幹上帝,非朕攸聞。而今以後,言及封禪,宜即禁絕。」(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雖時有猜忌臣下,但仍不至過分。


左衛大將軍廣平王雄,貴寵特盛,與高熲、虞慶則、蘇威稱為四貴。雄寬容下士,朝野傾屬,上惡其得眾,陰忌之,不欲其典兵馬;八月,壬戌,以雄為司空,實奪之權。雄既無職務,乃杜門不通賓客。(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


文帝即位之初,又有修正雅樂之舉。


帝踐祚之初,柱國沛公鄭譯請修正雅樂,詔太常卿牛弘、國子祭酒辛彥之、博士何妥等議之,積年不決。譯言:「古樂十二律,旋相為宮,各用七聲,世莫能通。」譯因龜茲人蘇祗婆善琵琶,始得其法,推演為十二均、八十四調,以校太樂所奏,例皆乖越。譯又於七音之外更立一聲,謂之應聲,作書宣示朝廷。與邳公世子蘇夔議累黍定律。


時人以音律久無通者,非譯、夔一朝可定。帝素不悅學,而牛弘不精音律,何妥自恥宿儒反不逮譯等,常欲沮壞其事,乃立議,非十二律旋相為宮及七調,競為異議,各立朋黨;或欲令各造樂,待成,擇其善者而從之。妥恐樂成善惡易見,乃請帝張樂試之,先白帝去:「黃鐘像人君之德。」及奏黃鐘之調,帝曰:「滔滔和雅,甚與我心會。」妥因奏止用黃鐘一宮,不假餘律。帝悅,從之。


時又有樂工萬寶常,妙達鐘律。譯等為黃鐘調成,奏之,帝召問寶常,寶常曰:「此亡國之音也。」帝不悅。寶常請以水尺為律,以調樂器,上從之。寶常造諸樂器,其聲率下鄭譯調二律,損益樂器,不可勝紀。其聲雅淡,不為時人所好,太常善聲者多排毀之。蘇夔尤忌寶常,夔父威方用事,凡言樂者皆附之而短寶常,寶常樂竟為威所抑,寢不行。


及平陳,獲宋、齊舊樂器,並江左樂工,帝令廷奏之,歎曰:「此華夏正聲也。」乃調五音為五夏、二舞、登歌、房內等十四調,賓祭用之。仍詔太常置清商署以掌之。


時天下既一,異代器物,皆集樂府。牛弘奏:「中國舊音多在江左。前克荊州得梁樂,今平蔣州又得陳樂。史傳相承以為合古,請加修緝以備雅樂。其後魏之樂及後周所用,雜有邊裔之聲,皆不可用,請悉停之。」冬,十二月,詔弘與許善心、姚察及通直郎虞世基參定雅樂。世基,荔之子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