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東漢(一)

西漢始於公元前二零二年(劉邦於公元前二零六年稱漢王,二零二年稱帝),畢於公元八年王莽之篡漢,共二百一十年,以長安為首都;至於東漢,則始於公元二十五年,畢於公元二二零年,以洛陽為首都(因洛陽在長安以東,故史稱後一漢政權為東漢,前一漢政權為西漢,東漢又稱後漢,西漢則稱前漢,以其出現之先後而命名)。


東漢的立國者為劉秀。如前文所述,他是新莽末年綠林兵的將領,其究竟如何建立另一漢政權(即東漢建立之經過),其身份又是如何(即劉秀早年之生平),以下宜先作一論述,以令讀者清楚明白。


劉秀乃漢高祖劉邦之九世孫,西漢景帝子長沙王劉發之子舂陵節侯劉買的後裔,其高祖父(即劉買)同時又是劉玄的高祖父,故劉玄和劉秀皆是西漢劉氏宗室之後。新莽末年,劉秀與其兄劉縯加入當時之民變隊伍之一綠林軍,共同擁護劉玄為帝(稱更始帝),以恢復漢室為號召。公元二十三年,劉秀以數萬兵大敗王莽四十多萬軍隊於昆陽,新莽因而大衰,史稱「昆陽之戰」。昆陽戰後,劉秀及其兄長名聲漸響,因而惹劉玄之猜忌,劉玄後來更借故殺劉縯,劉秀礙於大局,只得向劉玄謝罪,而不為兄報仇。劉玄稍後又據洛陽,以劉秀守河北,劉秀因而在河北積聚實力,建立自己之根據地。更始三年(公元二十五年),赤眉軍(另一民變隊伍)陷洛陽,敗劉玄,劉玄投降被殺,劉秀遂在河北鄗城即皇帝位,改元建武,國號仍稱漢(即後來之東漢)。九月,洛陽守將投降劉秀,十月,劉秀遷都洛陽。


劉秀以洛陽為首都後,這並不表示當時全國已告統一,因新莽末年因社會、經濟等問題,已令無數人民被迫走上民變之道路(錢穆《國史大綱》稱新莽末年之民變隊伍的主要來源全是飢民集團,由此可見)。新莽雖滅,但當時各地之民變勢力仍熾,劉秀必須把它們完全消除,全國方可說是復歸統一,於是自建武三年(即公元二十七年)至建武十六年(即公元四十年),劉秀對各地民變勢力加以掃除,先後平赤眉、隗囂及公孫述等,割據勢力之完全廓清,代表著中國至此復歸統一,東漢於是繼西漢而為中國另一朝代(另一全國統一,且國祚不短之朝代)。


以上是對劉秀早年生平,以及東漢建立經過之簡述。不難發現,劉秀和歷朝開國君主近似,其也是深謀遠慮,心思周密之人,此在其不為劉縯發喪及在河北發展勢力兩處可見。而有一點尤值注意,是他也為具有豪情壯志之人,其曾言:「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執金吾乃禁軍之長官,陰麗華則是其自幼鍾情之傾國傾城之美人。立志如此,試一比項羽見始皇時言:「彼可取而代也」,漢高言:「大丈夫當如此也」,可見劉秀實不亞於項羽及劉邦。劉秀後來終得帝位,且娶陰麗華為妻,此一方面固是命運安排,但另一方面無不是其立志及自身努力使然。


漢政權在如此之一個君主手上得以延續,其必有一新興之局面,此乃無可置疑,事實上,於光武帝在位期間,政治、教育上皆有新的轉變,史稱「光武中興」,可見劉秀確令漢室重拾興盛。可是,在本文進一步述說光武中興的內容前,宜交待一下東漢必須處理之問題,以便讀者往後之理解。


東漢必須處理/面對的問題,其實大部份皆是王莽一朝必須面對之問題,只是王氏未處理好這些問題,其朝代即告滅亡,這些問題一線直下,遂成為光武一朝之問題,亦可說是東漢必須面對之問題。大約言之,這些問題可從政治、經濟、社會、外交四方面分類。


先說政治方面,西漢末以來,內朝官逐漸得勢,皇權旁落,每為外戚所把持,「如何把外戚專權、內朝重於外朝之情況消除?」乃為西漢末產生,經新而至東漢必須面對之一問題。


其次,經濟方面,西漢中葉以後,土地兼併越來越烈,貧富懸殊之情況嚴重,「如何消除土地兼併及收窄貧富差距?」乃西漢末另一問題。王莽意圖用國營事業、王田制及改革貨幣以解決。惜過於激進,引起地主及人民不滿,於是,到了東漢,問題更準確便是「如何用溫和之方式消除土地兼併及收窄貧富差距?」。


其三,社會方面,人口奴婢販賣之過於嚴重,佃農生活之困苦,如何方可解其困,此又為一問題。


最後,外交方面,王莽年間曾因依西周封建制度而把四夷君長降為侯,西域因而相繼和中原斷交,繼而被匈奴控制,「如何取得西域的控制權,以牽制匈奴?」,此遂為外交上東漢要面對之問題。


當然,此四方面之問題有輕重緩急之分。就光武一代而言,時值戰亂之後,人口因戰爭而大為減少,土地數目雖不變,但人口數目已不如西漢末及新朝時,人少地多,土地兼併之勢自得以舒緩。而貧富差距大一部份是出於土地兼併,此勢既緩,一定程度上也可減輕貧富懸殊。又外交方面,如錢穆所言,中國傳統一向是先有內政,繼而重拓展四圍(前引書),如是,縱使匈奴已對西域加以控制,只要其不威脅我政權之穩定,此問題之解決與否於我影響不大,其也是較「緩」之問題。只有政治及社會問題,其性質較重要,必須解決。可是,光武乃一明主,雄才大略,近漢武而不如之過份,有為之君在前,內朝官之得勢只有助於皇帝,使其少受制抑(即令皇權高漲),對其並無大害,外戚也難以專權(因權在皇帝,不能旁落,外戚自不可專權),西漢以來之政治問題在光武一代又暫不成問題,故剩下實只有社會問題較需首先處理。


沿著上述之線索,故光武帝先處理社會民生問題。其曾九次發佈詔書,要求釋放奴婢和禁止殘害奴婢。又為減少貧民賣身為奴婢,經常發糧救濟災民,減少田租徭役(建武六年下詔恢復三十稅一的舊制),興修水利,促進農業生產(蓋農民生產足夠交稅或過活,其即不需賣身為奴或作佃戶)。政治方面,因內朝之得勢有助其大權在握,不受限制,若外朝權盛,此況將不再,其於是不但沒削弱內廷,且重用並擴大尚書台(為內朝官)之職務(尚書台之組織如下:其設主官一人,曰尚書令;副主官一人,曰尚書僕射;左承一人,右承一人。下設六曹:一曰三公曹,二曰吏曹,三曰民曹,四曰二千石曹,五曰南主客曹,六曰北主客曹。每曹各設尚書一人,侍郎六人,令史三人,共六十四位官員,六曹後來成為六部,六部尚書之由來在此),時雖仍置三公(司馬、司徒及司空),但事歸台閣,實權遂全在皇帝及依於皇帝之內朝上。尚書台只是皇帝發號施令處,無諫諍之力,皇權於是在光武一代進一步高漲,外廷則進一步削弱(此不惟是未克治漢武帝之遺風,而有使之更烈也)。外交上,劉秀既不發兵對付北匈奴(時北匈奴仍未南降),也不答允於西域復設都護,其下詔曰:「今國無善政,災變不息,人不自保,而復欲遠事邊外乎!......不如息民。」(後漢書.臧宮列傳),由此可見他對外交問題之處理採一消極不干預態度。經濟上,則只有建武十五年的全國清查土地戶口,唯終因豪強反對及官員偏私而告終。


除卻上述之政策外,光武另外又有一些政策,可分述如下:


(一)在對付宗室上,採西漢武帝以來只給諸侯王封國和食邑,卻不給他們地方上的政治和軍事權利。


(二)在對付功臣上,則以寬厚態度待之,要求功臣主動交出兵權,繼而回到其封國養老。其所得空缺由文吏擔任(此舉極近北宋太祖之做法)。除鄧禹,吳漢等外,大多不任以事,只由政府予恩養,政治上抑制,經濟上卻予照顧,使功臣們各得善終。


(三)地方上,罷免郡國都尉,廢除地方兵,且裁併四百多個縣,精簡地方官員數目(去吏職十分之九)。


(四)教育上,擴充太學,表彰名節,獨尊儒術。


(五)學術上,不再把古文經立於學官,而提倡今文,其又好讖緯之學,要求今文博士講讖緯(讖是託名孔子的預言,緯是解釋經書的)。


這些政策因不是針對西漢留下之問題,故本文另起一段以言之,可是,不針對西漢之問題非表示它們平白而起。以(一)為例,此乃源於回答「如何處理建國有功之宗室?」;(二)則針對「如何予功臣恰當之回報而不危及政權穩定?」;(三)乃因光武起事於地方以覆新莽,其不欲事件重演,因而提出;(四)乃針對新莽官場之歪風而來;(五)是解決「如何重振漢的官方思想而推下新朝之意識型態?」。只是這些問題非歷經數代而不能被解決,又為當前之最易於察覺者,且有前史可鑑以處理,故相比前述之跨代問題,其難被處理之程度較低,甚或呈現出一不是問題之模樣,可是,讀者決不能因其問題相之不易顯而謂這些政策平白而起,非對應著問題而發。讀者也不能說這些問題不是影響政權穩定之歷史問題(謂其是較易處理的歷史問題可,謂其不是歷史問題則不可)。


又值得說一說的是(二)、(四)及(五)。先說(二),歷來皇帝對待開國功臣之手段皆是殘酷的,以中國歷史中的兩個平民出身的皇帝為例,劉邦用了十多年時間剷除異姓王,包括韓信及彭越等;明太祖朱元璋也對藍玉、李善長等開國元勳加以殺害。只宋太祖以杯酒釋兵權以令功臣善終,而光武則為又一例子。對功臣之寬,一方面固是出於光武之仁德寬厚,但另一方面也和當時之功臣多是光武一直以來出生入死之兄弟,而光武又重舊情有關(此點在後文將述之嚴光事件更見清楚)。


再說(四),提倡儒術及士人之名節,此一方面固是有益國家,使士人直言極諫,一心為國家盡忠,可是,從另一面看,當國家政權走入腐敗黑暗之時,士人必也因此而極力批評及議論,此時,一旦政府不能明暸士人之心態,則極容易出現打擊、摧折士人之況,事實上,東漢後來出現黨錮之禍,士人被打擊,因而變得不再理會政事,窮源溯始,未嘗不是源於光武之表彰儒術及士人之氣節所造成。又(五)方面,用今文於朝而不用古文,因古文乃為新朝服務,且屢不為漢室(指西漢)所用,光武既自認承西漢而續之,當其建立官方意識型態/選拔人才時,其自不用古文而用漢一直使用之今文了。


光武一朝之政策及措施大致如上。由於光武一朝政治清明,社會穩定,民生安樂,史稱此段時期為「光武中興」,以上所述,則是光武中興的主要內容也。


不過,讀者若然精明的話,不難發現其中自有問題存在。


先就政治方面說,光武在位時,外戚固不能專權,內朝之被重用也有利皇權之高漲及運使,可是,假若光武帝日後去世,繼任者年幼,太后臨朝,其再出現外戚專權之況時該如何有效處理?光武於此似未為意(當然,有人或反駁道:「光武已時刻戒懼外戚之專權,其不用陰興輔明帝政可見」,可是,此回應只能謂光武有注意到外戚問題,卻不能說光武已立有一套方法以有效防止外戚專權,因外戚專權之根乃在皇權之過渡高漲及內朝之過重,要有效去之,其只有在根上處理。光武不用外戚輔政,卻許內朝之過重,此乃治標不治本之法,只顧權宜不顧長遠之法,光武此舉,實無損本文之所云,即其仍無為意「如何有效處理外戚專權?」,從而建立一套有效的解決方法)。光武只重眼前實效,卻忽視日後局面之發展,外戚及皇權問題之未決,在光武一代雖未產生大困難(甚或有益於光武,因外戚之勢更可被用以壓功臣及宗室),但卻漸漸成為東漢一代之隱憂矣。


其次,經濟方面,光武雖承亂局初定,土地問題因而有所緩和,可是,由其無法施行全國丈量土地可見,地主豪強的勢力仍大,且不少官員更和豪強勾結,侵吞民田,國家一旦承平日久,土地兼併之象必復再返,光武也於此無睿智洞察之,未對其作有效處理,此又是東漢之另一隱疾。


其三,社會方面,光武一代雖一時能減少奴婢之販賣,但當知奴婢販賣之源頭在土地兼併,在生活之艱難,在經濟之困厄,光武以輕徭薄賦處理奴婢問題,確有卓識,唯土地(或推擴言即經濟問題)問題未除,貧富懸殊漸劇,經濟問題之惡化必牽動社會民生之惡劣,奴婢問題雖止一時,其必再而起之亦復可預料。


其四,外交方面,光武既未解決西域控制權之問題,其自繼續為東漢一問題。


其五,教育方面,如上述,光武表彰名節是有益於新建立的東漢政權,為政府於在朝及在野積聚更多盡忠為國之人才,可是,其未想到當政治混亂時,士人(即太學生)之重氣節所帶來的問題,其也沒思慮到如何於制度上保障士人之直言極諫,終令日後東漢出現士人和政府衝突時,士人之悲劇收場,也為東漢帶來嚴重傷害。


歷來治史者多重視光武中興之積極及正面意義,對於其消極及負面意義,多不作論述,此一方面固是有失全面,一方面也不能完全把握東漢史之脈絡,後人於此宜多加注意。


光武帝之事除了光武中興值得一述外,還有一件頗值得述說,也可見光武之重舊情及仁厚,此為其和嚴光之佚事。且說光武起事前,乃為一太學生,嚴光,字子陵,乃為其同學。二人亦學亦友,關係要好。後來劉秀成功推翻新朝,即任皇帝位,其得國後曾多次延聘嚴光出任官員,但為嚴光所拒。光武見嚴光意向已決,遂不迫故友為官,嚴光終垂釣富春山上,享年八十歲。又光武曾召嚴光至宮中請教國事,晚上同睡一床,嚴光睡時不小心把腳放在光武腹部,光武卻不以之懲光,反一笑曰:「朕故人嚴子陵共臥爾。」。由此事中,一方面固可見嚴光之風高亮節(北宋范仲淹語),率性自然,但另一方面也可見光武帝之重視故人,體念舊情。不論是屢勸嚴光出仕,以欲其與己同治江山,抑是不因嚴之一時冒犯,因而予以懲罰,這皆是光武念舊情之表現,由於光武之極重故人、故情,表於政治,尤其是對待功臣上,遂顯得額外寬厚,額外具有仁德了,以仁待功臣,使之善終,由此處更可見是出於光武帝之真情厚意,非權謀計策了(此又比宋太祖更優勝了一步)。


至於有關光武帝之評價《後漢書.光武帝紀》稱:「數年之間,廓靖四海,雖曰中興,與夫始創者庸有異夫。」;《續漢書》則說:「討賊平亂,克復炎漢,號稱中興,無以加之矣。」。前者之說或有不當,因光武未真能完全消去西漢留下之問題而開一新局;後說則較為中肯允當。又王夫之《讀通鑑論》謂「自三代以下,唯光武允冠百王矣。」,就仁德之心之自然表露言,亦極是。近人林劍鳴《秦漢史》稱「東漢統治者劉秀,雖在西漢末儒學盛行的氣氛下長大的,本人也對儒家經典略通大義,但在建立東漢政權後,他卻採取與西漢年初相類似的指導思想,遵循道家的無為原則為政。」,此說值得商榷,蓋如上分析,光武也有不少救災救民之措施,抑制土地兼併之政,又表彰儒術,以其政為無為之政,任由人民及經濟自然發展,此似不合史實,故筆者認為其仍以儒為政治措施之指導方針(有人或引《後漢書.光武帝紀》:「吾理天下,亦以柔道行之。」以證光武用道家,此實不必。蓋柔可指道家老子之柔,也可指儒家孔子之仁,後來朱子釋仁即用柔及軟釋之,柔既不為道家專用,光武此語自可是針對其近儒之政策而言)。


光武一朝之政事及佚事至此結束,雖然這不算是全面而深入之論述,但作為簡略掌握這一代的事實,以上之論述應該是足夠的了。光武以後,接著是明帝之繼位,明帝一般是和後來之章帝同列,尤如西漢之文景二帝同列般,蓋明帝及章帝在位期間,皆能令政治清明,經濟及文化上蓬勃發展,故歷史上遂把二人同列,且稱二人之統治時期為「明章之治」。以下將論述明章之治之主要內容。


明章之治,其實可分為明帝及章帝二部份分述,因明帝為政較嚴猛而章帝則較寬鬆。以下本文為方便起見,仍分政治、經濟、民生、學術、外交五方面分述。


首先,政治方面,明帝對外戚更加以嚴格的壓制,將陰豐殺死即其中一例(是時陰太后仍在)。又對待宗室上,明帝亦復嚴厲,一旦發現諸王欲謀反,即迫使其自殺,楚王英即為一例。至章帝,對外戚及宗室皆稍寬,其一方面增加諸侯之食邑但要諸侯全居京師,一方面則減少了對外戚的制約(故馬、竇二氏相繼專權)。


其次,在經濟方面,明帝及章帝均實行輕徭薄賦,鼓勵農桑。其一方面把國家之土地分給無地之農民,下詔以苑圃地和郡國公田賦與貧民耕種。一方面又興修水利,促進農業。


其三,在民生方面,明章二帝皆減免刑罰,廢除苛法五十餘條,又對徙邊縣者發放衣糧等。


其四,學術方面,明帝繼續提倡文教,崇尚儒學(源自光武遺教)。章帝更親祭孔子,又召集當時名儒,群聚於京師的白虎觀,討論諸經的異同(《白虎通義》即此次會集討論之記錄)。


其五,外交方面,明帝時,遣竇固擊北匈奴,及後又派班超出使西域,西域各國漸和漢室交好,絲路復通,對西域之控制權亦因漢室在西域復設都護而復入漢室手中。


以上是明章之治的主要內容。不難發現,除了外交上,明、章的政策可對應問題外,政治及經濟等方面之措施均無任何出色之突破。政治上,明、章仍未發覺外戚專權出自內朝及皇權之過重,明帝尚嚴懲外戚,致令外戚不敢擅權,章帝更是不能防限了,終至和帝,外戚專權之火復燃。經濟上,明、章又無法想出治理土地兼併之有效方法,只承土地仍足分配之優勢,繼續分田予人民耕種,卻不知時日一久,土地兼併之勢仍復再來。


隱憂之不能在明、章二帝手上解除,到了和帝開始,皇帝多短壽無能,問題又日趨複雜,更是不易解決,此一切,終令東漢慢慢步入衰亡之深淵而不能自拔。


最後,總結一下,東漢初年之光武中興及明章之治雖帶來一時之治世,也在中國歷史中留下了一剎之光輝,但其內在本有不少困難,可視為此一新政權之隱憂也,尤人之患隱疾般。隱疾難醫,同樣,光武及明章二帝也無法解決(亦未知覺病根之所在)新政權所有之隱疾,終隨著時日推移,隱疾發作,政權不能維持(東漢滅亡亦在此)。


又從中國歷史之整體發展論之,東漢所面對之問題其實即是自春秋戰國以來,至秦漢第一帝國(黃仁宇語)所生出之問題,易言之,即第一帝國時期之種種流弊,全體現在東漢身上,錢穆《國史大綱》用「統一政府之墮落」為東漢史興亡之標題,確具卓見。東漢既盡受第一帝國之毒所害,它的滅亡,同時自代表中國歷史進程一個階段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