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東周之三

春秋以下為戰國時代,為東周之第二個階段。假如我們說春秋仍受西周制禮作樂的影響,則到了戰國,風氣已然大變。大國不再尊小國,而是進行吞併,亡人之國,迫人屈服;另一方面,人和人之間也不再存有任何道義,陰謀詭詐不絕,一是皆以利益為本,這可說是戰國的特色,和春秋迥異。


在未說戰國任何史事之前,先補充一些重要的資料,以便我們理解春秋和戰國之異。我們一般多言春秋五霸及戰國七雄,其實,這裡不是指春秋只有五個霸主,戰國只有七雄。春秋時,中原實尚有衛、魯等國,數目是眾多的,只是勢力最大的為齊晉秦等國,故為簡易言,即稱春秋五霸;至於戰國,也不只是七雄,當時的東周王室仍存在於洛邑,只是不被人尊崇,依此,謂戰國只有七雄也不恰當。


不過,雖然如此,春秋至戰國多少是有轉變的,春秋末至戰國初,大量諸侯國逐漸被大國吞併,至戰國時,雖周室未滅,但剩餘於中土的國家約有七個即無疑,即就國家的數目論,春秋至戰國一段時間,顯然有一國家數目的大減,這可視為春秋戰國之轉變。


或問此事何然?可如此理解:春秋末,距平王弒父之時已久遠,禮崩樂壞之況亦日甚,而過往列國之所以不相互吞併,乃出於雙方仍存有敬、有尊,望他人之自願服從支持,敬、尊、重他人自願支持全皆出於禮樂之殘餘影響,現既影響日削,對他國自只求其服從,而不需理會其自願與否,最能令人服從之法莫過於亡其國,使其受辱,長此而往,此必大規模的大國吞小國,而國家數目因而驟減,這亦是順乎春秋之趨勢,只是更演激烈而已。


於此,我們也可預計戰國該是如何的一個局面,必為大吞小,小吞更小之局,如何相爭以圖存,也必為各個國家所重,這用我們以往借用社會學的說法,即戰國七雄實已陷入一賽場,各自求勝而迫他人失敗,則為各國之目的,也是各國唯一可能的出路。Weber又言在制勝處境(即賽場)中,工具理性的使用必最有效助人以達到目的,而當時若依工具理性的考量,必得出重視國富及兵強的結論,法家思想剛巧正是於這方面有極大的闡述,於是,法家必然亦會大行戰國之世。


以上只是就春秋末國家吞併劇烈而略依歷史脈絡推論,而看回事實,所反映者也多和我們的推論不謀而合。現即先述戰國之開始,再述戰國史事之概況。


戰國時代起於三家分晉及田氏篡齊二事。


有關三家分晉的詳情,其源頭可追溯至獻公及文公時。晉自獻公起即盡殺群公子,自此晉室無公族,即無同姓宗室;而權力上,自晉文公行富國強兵之改革後,晉歷代國君對具軍事才華的大夫皆極度重視,權力旁落至具軍事才幹的大夫身上。這些大夫對晉國君之繼承具有極大的影響力,到春秋末年,晉朝政由韓、趙、魏、知、范及中行氏六家把持,此六家即為具軍事才幹之大夫異姓階層。又此六家中,范及中行先後被滅,是時知氏最大,知聯韓及魏攻趙於晉陽,趙襄子反派人說服韓及魏合攻知,知後被打敗而其地也被三家瓜分,晉至此已為三家所控。公元前434年,韓、趙、魏瓜分晉國剩餘土地,只有絳與曲沃 兩地留給晉幽公。從此韓、趙、魏稱為三晉。前349年,韓、趙二家瓜分晉侯剩餘土地,晉國滅亡。此事後世稱「三家分晉」(在這事中,我們顯見其為大夫階層僭越而瓜分公室土地,此也是上承春秋已開始的禮樂崩壞的餘風而更烈之。)。


至於田氏篡齊,齊國之大夫田氏因長期把持齊國國政,為齊之實際統治者(其箇中理由也頗近三家分晉),終在後來亦篡齊原來之公室,放逐姜姓後人。國名雖未改,但此時之齊已和春秋時的不同。這亦是大夫僭越之例,依上述兩事,我們實可說戰國時大夫僭越之風尤比春秋更盛。


三家分晉等二事顯然開出和春秋不同之局面,後世遂以此劃分出春秋和戰國二時期。此為戰國之開始。


戰國是一於競爭求圖存的時代,競爭中雙方不再互尊,而只知令人屈服。如何方能令己有資格迫人屈服?必賴於軍事上的成功。而軍事如何可成功?最基礎必賴有充足的軍費,故更重要則為富強。如是,戰國很快即出現各國推行變法的局面,以圖富國強兵。


姑略說當時變法概況:


1. 魏文侯用李克為相,盡地力之教,促進農業生產及發展;又進賤買貴賣的商業政策,充實魏國之財政;軍事上,魏又用龐涓,加強軍隊的訓練,養成當時有力之軍事武力。


2. 楚悼王用吳起,亦注重經濟軍事,並對楚國的官場腐化加以肅清。


3. 韓國有申不害,重視君主術的使用,君主既能令臣下畏懼,臣下必不敢犯錯,而能盡忠職守,對國政亦有幫助。


我們不難發現三國之人物皆源於法家,如李克是法家重法一派,申不害則是法家重術一派等。蓋法家最強調具體的國富兵強,重視於賽場取勝,富工具理性思維,符合當時歷史環境所需;而法家又講君主駕馭臣下之術,這也可吸引統治者的興趣,故當時統治者多予採用。


但這裡宜多說一點,雖然各國厲行富國強兵的法家式變法,但不代表所有國家都能以相同程度強大起來。易言之,即各國雖同時起步進行法家化,但不是所有國家皆可徹底成一法家式的國家。因每個國家對法家思想的接受程度皆不同,有些或因文化包袱太大,覺得法家和己之原來思想抵觸,因而不願完全落實;有些或因朝中佞臣當道,因而阻礙法家的落實(這在楚吳起因打倒楚國貴族,因而不久被殺一事可見)。所以,要令法家徹底落實,只有在君主信用法家人物,同時,文化又沒有太大包袱之國家才能出現。秦,即為如此一個國家,故其能徹底變法,終至一統。


秦之變法內容多,也宜多所分析,宜另文再詳。於此,我們只需知七雄,即齊、楚、燕、韓、趙、魏、秦,皆有進行法家式的變法即可。


既已富國強兵,即戰端大啟。嚴格言,這可謂是同一時期發生。七國中,先強盛的為魏國,國君魏文侯乃為一英主,重用李克,魏惠王時,在龐涓領導下,魏軍曾得多次勝仗。然而,這處有一件事,足令魏的威勢受挫。


且說龐涓就學時有一同學,名為孫臏,龐邀孫至魏,及後知孫臏的軍事才能比己出眾,遂向魏惠王誣告孫臏,結果,孫臏遭刑,相足被斷,輾轉才至齊國。到了齊國後,孫臏苦讀兵法,而後來於田忌一次御馬射術比試中,其更用著名的「以君之下駟與彼上駟,取君上駟與彼中駟,取君中駟與彼下駟」助田忌得勝,田忌因而將孫臏薦齊威王,孫臏卒為齊之軍師。其他細節且不論,後來魏齊交戰(魏、齊共有兩戰,一戰在梁惠王出兵趙國,趙求齊之軍援,孫臏以圍魏救趙之戰術敗魏於桂陵;二戰為惠王出兵韓國,孫臏再施同一形式之戰術敗魏於馬陵),孫臏設局馬陵道,迫龐涓至道中一樹下,將其殺掉。魏之大將既死,魏勢也衰弱下來。


這件事是有著歷史重要性的,不只是一種報仇雪恨。首先,它反映著戰國時人的行為已不再尚尊、禮。不做不義之事已不可能,凡人皆為己之利益謀,龐涓即為一例,為了一己之利,同學多年之情亦可不顧,一斷孫臏之足,這可以說是充分反映人處於賽場,只求己利,不擇手段之工具理性心理,符合戰國特色。其次,它也間接展示戰國統治者之重軍事,如魏惠王之重龐涓、齊威王之重孫臏皆然。我們決不可徒以以眼還眼看此事可見。


魏從此被削弱,但齊之盛也不長,不久即和燕大戰,幾近亡國,趙、楚等國亦各有其盛及其亡,復於後文再述。


歸結全文,戰國乃一不同於春秋之時代,先有大量小國被吞併,繼有三家分晉等,正式開戰國之局。在戰國時代中,各國又重競爭圖存,於是乃重國富兵強,法家思想因而大盛,各國亦紛行法家式變法。而七國中最先興起為魏國,可惜及後龐涓被殺,魏軍力量遂因而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