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哲學

要了解漢代儒學,董仲舒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其代表作有《春秋繁露》。


宇宙論


董子極力建構一個以元氣 (即天地之氣) 為首的宇宙論。元氣分陰分陽,再具體化而為五行以解釋萬物之生成。他說:


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仁貪之氣兩在於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有陰陽之施。(《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人生界之東西只為其宇宙論之一小部份。換句話說,他以形上的天作為人倫價值規範之根源,說:


臣聞,天者,群物之祖也......故聖人法天而立道,亦溥愛而亡私。(《漢書董仲舒傳》)


他又說:


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愛也;夏者,天之所以長也;德者,君之所以養也;霜者,天之所以殺也;刑者,君之所以罰也。(《漢書董仲舒傳》)


把自然之理同一於價值之理。


心性及修養工夫論


董子用氣來了解性,說:


性之名非生與?如其生之自然之資謂之性。性者質也。(《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又說:


人之誠 (實也,即由氣而成之實,即性也),有貪有仁。仁貪之氣兩在於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有陰陽之施。身之兩也,有貪仁之性。(《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前一條以自然之質為性,後一條更明確反映性為氣性。


氣分陰陽,於是性有仁 (善) 貪 (惡)。董子說:


故性比於禾,善比於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為善也。善與米,人之所繼天而成於外,非在天所為之內也。(《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此條言人性不是先天地全善。人要為善,必須經過後天的學習和實踐。這顯然是荀子的路數,而與孟子的主張迥異。


董子論「心」:


栣眾惡於內,弗使得發於外者,心也。故心之為名,栣也。(《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栣」者,禁也。以禁制人內在之種種惡念來界定「心」,董子分明對人性抱持不信任的態度。


心超越於性而浮在性之上,且可對性之惡端之顯發加以禁制,這明顯是「以心改性」的進路。


由於董子不主張「性善」,後天的學習和實踐對人之成德異常重要。其於是高度強調君主對人民之施教:


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於是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於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任者也......萬民之性苟已善,則王者受命尚何任也?......今萬民之性,待外教然後能善......(《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他又說:


聖人以為無王之世,不教之名,民莫能當善。善之難當如此,而謂萬民之性皆能當之,過矣。(《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汲汲於肯定聖王教化是使人民為善之唯一方法,不相信人民能在未經教化之下為善。


政治、社會思想


董仲舒說:


......陰者陽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無合,而合各有陰陽。陽兼於陰,陰兼於陽,夫兼於妻,妻兼於夫,父兼於子,子兼於父,君兼於臣,臣兼於君。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陰道無所獨行。其始也不得專起,其終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義。是故臣兼功於君,子兼功於父,妻兼功於夫,陰兼功於陽,地兼功於天...... 此見天之親陽而疏陰,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仁義制度之數,盡取之天。天為君而覆露之,地為臣而持載之;陽為夫而生之,陰為婦而助之;春為父而生之,夏為子而養之;秋為死而棺之,冬為痛而喪之。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天出陽,為暖以生之;地出陰,為清以成之。不暖不生,不清不成。然而計其多少之分,則暖暑居百而清寒居一。德教之與刑罰猶此也。故聖人多其愛而少其嚴,厚其德而簡其刑,以此配天...... (《春秋繁露・基義》)


把君臣、父子、夫婦關係按照「陽尊陰卑」定為近於日後「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之三綱,且主張「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要求統一思想,此皆不為儒家所有而為韓非所主張。


關於「三綱」之由來,徐復觀曾指出,此乃源於《韓非子忠孝篇》: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


這想法流傳至西漢而為儒家所吸收,因而轉成「三綱」。這種轉變可視為儒家思想對專制政治之一種妥協 (《中國思想史論集》) 。


至於對統一思想之要求,出自《韓非子問辯篇》:


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


董子將法家思想吸收、消化 (他也採納了部份法家對老子「無為」的解釋,建構「君主無為,臣下有為」的用人哲學),變為具體制度、政策,此一意義下,他是助長專制。


以天制君


不過,董子並非一面倒向極權獻媚。為了更好地鎮懾自信過人的漢武帝,董仲舒不惜加重「天」在儒學中的位置。「天」會利用種種自然「災異」向君主示警,提醒君主改正過失。這見解在先秦儒學中從未出現,乃「漢儒」吸收墨家「天志」的產物 (見胡適《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


勞思光批評:


漢代儒學受陰陽五行論影響最鉅,董仲舒提倡獨尊儒術,罷黜百家,披著儒家的外衣,行陰陽五行之論,天人相應之說既興;價值根源遂歸於一「天」;德性標準不在於自覺內心,而寄於天道;以人合天, 乃為有德。於是,儒學被改塑為一「宇宙論中心之哲學」。心性之精義不傳......而宇宙論之觀念,悉屬幼稚無稽之猜想。儒學有此一變,沒落之勢不可救矣。(《新編中國哲學史》卷二)


可是,誠如徐復觀所講,董仲舒的「天」的哲學大系統是當時專制政治趨於成熟的表現,董仲舒仍想堅守儒家政治理念,批判現實政治,力求限制專制君主及其酷烈的刑法,「近代對統治者權力的限制,求之於憲法;而董氏則只有求之於天,這是形成他的天的哲學的真實背景。」(《兩漢思想史》卷二)


「屈民而伸君」,這是助成君主專制,董子難辭其咎。可是,他的思想同時有「抑君以尊天」,「天」的內容為何?「仁義制度之數,盡取之天」(《春秋繁露・基義》),「天」即道德秩序。以道抗勢,以道統規範政統,在政治取態上,董子何嘗有別於孔、孟、荀?


結語


和先秦儒學相比,漢儒思想比較駁雜 (滲雜陰陽家、墨家、法家的思想)、迷信 (重視天降災異)、偏重「禮」的一邊,但兩者的精神基本上是一貫的。


「以天制君」某程度上是過去讀書人面對絕對君權,迫於無奈下所玩弄的小把戲。可惜這個把戲很容易被拆穿,《漢書董仲舒傳》有以下一段記載:


先是遼東高廟、長陵高園殿災,仲舒居家推說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見,嫉之,竊其書而奏焉。上召視諸儒,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其師書,以為大愚。於是下仲舒吏,當死,詔赦之,仲舒遂不敢復言災異。


作為「始作俑者」的董仲舒因大談「天降災異」而險招殺身之禍,這正好反映「以天制君」的策略並不容易駕馭。儒者更應爭取制度設計上的改變,以人民作為權力的源頭 (即孫中山所言的「人民有權」),談災異、說鬼神或可作為民間傳說的一部份,卻不該是儒者用力的方向。


另外,將各家思想共冶一爐,容易造成強姦他人見解、騎劫他人立場的唯我獨尊,這亦不利於多元聲音的良性互動和溝通。董仲舒將韓非思想結合儒門學說,即扭曲了孔子的「正名」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