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說新語》中的「竹林七賢」

《世說新語》收有不少「竹林七賢」的言行事跡。


陳留阮籍,譙國嵇康,河內山濤,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亞之。預此契者:沛國劉伶,陳留阮咸,河內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於竹林之下,肆意酣暢,故世謂「竹林七賢」。(<任誕>)


今摘錄相關部份於下。


(一) 嵇康


嵇康乃一美男子。


嵇康身長七尺八寸,風姿特秀。見者嘆曰:「蕭蕭肅肅,爽朗清舉。」或云:「肅肅如松下風,高而徐引。」山公曰:「嵇叔夜之為人也,巖巖若孤松之獨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將崩。」(<容止>)


卓然獨立。


有人語王戎曰:「嵇延祖卓卓如野鶴之在雞群。」答曰:「君未見其父耳!」(<容止>)


平時喜怒不形於色。


王戎云:「與嵇康居二十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德行>)


卻自有一股震懾當權者之威嚴,見鍾會戶外遙擲《四本論》,急步而走。


鍾會撰《四本論》,始畢,甚欲使嵇公一見。置懷中,既定,畏其難,懷不敢出,於戶外遙擲,便回急走。(<文學>)


鍾會擅長名理,前往找嵇康,豈知嵇康「揚槌不輟」,自顧自的打鐵,不發一言。鍾會懷恨在心。


鍾士季精有才理,先不識嵇康。鍾要于時賢雋之士,俱往尋康。康方大樹下鍛,向子期為佐鼓排。康揚槌不輟,傍若無人,移時不交一言。鍾起去,康曰:「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鍾曰:「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簡傲>)


相比之下,嵇康對呂安極為友善,「每一相思,千里命駕」。何解嵇康用不一樣的態度對待鍾、呂二人?因呂安不凡,鍾會凡人也。凡人多少求功好名,攀附權貴。


嵇康與呂安善,每一相思,千里命駕。安後來,值康不在,喜出戶延之,不入。題門上作「鳳」字而去。喜不覺,猶以為欣,故作「鳳」字,凡鳥也。(<簡傲>)


嵇康不願與司馬氏同流合污,卒之惹來鍾會誣陷,事前,道士孫登曾經告誡他「君才則高矣,保身之道不足」。


嵇康遊於汲郡山中,遇道士孫登,遂與之遊。康臨去,登曰:「君才則高矣,保身之道不足。」(<棲逸>)


臨刑前,嵇康要了一座古琴,彈奏一曲《廣陵散》。「太學生三千人上書,請以為師」可見他是太學生群體的領袖。


嵇中散臨刑東市,神氣不變。索琴彈之,奏廣陵散。曲終,曰:「袁孝尼嘗請學此散,吾靳,固不與,《廣陵散》於今絕矣!」太學生三千人上書,請以為師,不許。文王亦尋悔焉。(<雅量>)


嵇康雖與山濤交絕。


山公將去選曹,欲舉嵇康;康與書告絕。(<棲逸>)


兒子嵇紹仍交山濤照顧。山濤安排嵇紹出仕為官。


嵇康被誅後,山公舉康子紹為秘書丞。紹咨公出處,公曰:「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而況人乎?」(<政事>)


嵇紹為人仍不失儒家教養。


齊王冏為大司馬輔政,嵇紹為侍中,詣冏咨事。冏設宰會,召葛旟、董艾等共論時宜。旟等白冏:「嵇侍中善於絲竹,公可令操之。」遂送樂器。紹推卻不受。冏曰:「今日共為歡,卿何卻邪?」紹曰:「公協輔皇室,令作事可法。紹雖官卑,職備常伯。操絲比竹,蓋樂官之事,不可以先王法服,為伶人之業。今逼高命,不敢苟辭,當釋冠冕,襲私服,此紹之心也。」旟等不自得而退。(<方正>)


他終於在八王之亂中捨身保衛晉惠帝而身亡。


永嘉之亂後,晉室南渡,嵇康的聲無哀樂論、養生論向江左傳播。


舊云:王丞相過江左,止道聲無哀樂、養生、言盡意三理而已。然宛轉關生,無所不入。(<文學>)


(二) 阮籍


阮籍說話以謹慎見稱,常用玄遠之言取代臧否人物。


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每與之言,言皆玄遠,未嘗臧否人物。 (<德行>)


其玄談水平,見於「勝公榮者,不得不與飲酒;不如公榮者,不可不與飲酒;唯公榮,可不與飲酒。」


王戎弱冠詣阮籍,時劉公榮在坐。阮謂王曰:「偶有二斗美酒,當與君共飲。彼公榮者,無預焉。」二人交觴酬酢,公榮遂不得一桮。而言語談戲,三人無異。或有問之者,阮答曰:「勝公榮者,不得不與飲酒;不如公榮者,不可不與飲酒;唯公榮,可不與飲酒。」(<簡傲>)


劉公榮與人飲酒,雜穢非類,人或譏之。答曰:「勝公榮者,不可不與飲;不如公榮者,亦不可不與飲;是公榮輩者,又不可不與飲。」故終日共飲而醉。(<任誕>)


他文采出眾。


魏朝封晉文王為公,備禮九錫,文王固讓不受。公卿將校當詣府敦喻。司空鄭沖馳遣信就阮籍求文。籍時在袁孝尼家,宿醉扶起,書札為之,無所點定,乃寫付使。時人以為神筆。(<文學>)


故深得司馬昭器重。


晉文王功德盛大,坐席嚴敬,擬於王者。唯阮籍在坐,箕踞嘯歌,酣放自若。(<簡傲>)


阮籍遭母喪,在晉文王坐,進酒肉。司隸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喪,顯於公坐,飲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風教。」文王曰:「嗣宗毀頓如此,君不能共憂之,何謂?且有疾而飲酒食肉,固喪禮也!」籍飲噉不輟,神色自若。(<任誕>)


唯嗜酒放縱。


步兵校尉缺,廚中有貯酒數百斛,阮籍乃求為步兵校尉。(<任誕>)


披頭散髮,裸袒箕踞,甚至影響到王平子、胡毋彥國、張季鷹、畢茂世。


王平子、胡毋彥國 (王隱《晉書》曰:「魏末阮籍,嗜酒荒放,露頭散髮,裸袒箕踞。其後貴游子弟阮瞻、王澄、謝鯤、胡毋輔之之徒,皆祖述於籍,謂得大道之本。故去巾幘,脫衣服,露醜惡,同禽獸。甚者名之爲通,次者名之爲達也。」) 諸人,皆以任放為達,或有裸體者。樂廣笑曰:「名教中自有樂地,何為乃爾也!」(<德行>)


張季鷹縱任不拘,時人號為江東步兵。或謂之曰:「卿乃可縱適一時,獨不為身後名邪?」答曰:「使我有身後名,不如即時一杯酒!」(<任誕>)


畢茂世云:「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桮,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任誕>)


阮籍又不拘於禮教大防,曾說:「禮豈為我輩設也?」


阮步兵喪母,裴令公往弔之。阮方醉,散髮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於地,哭弔喭畢,便去。或問裴:「凡弔,主人哭,客乃為禮。阮既不哭,君何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禮制;我輩俗中人,故以儀軌自居。」時人嘆為兩得其中。(<任誕>)


阮籍嫂嘗還家,籍見與別。或譏之。籍曰:「禮豈為我輩設也?」(<任誕>)


男女授受不親,他亦不太在意。


阮公鄰家婦有美色,當壚酤酒。阮與王安豐常從婦飲酒,阮醉,便眠其婦側。夫始殊疑之,伺察,終無他意。(<任誕>)


只有仁孝之情,頗充斥於阮籍內心。


阮籍當葬母,蒸一肥豚,飲酒二斗,然後臨訣,直言「窮矣」!都得一號,因吐血,廢頓良久。(<任誕>)


阮籍為人雖然狂放,卻不願兒子仿效自己。


阮渾長成,風氣韻度似父,亦欲作達。步兵曰:「仲容已預之,卿不得復爾。」(<任誕>)


他擅長發出嘯聲,曾與人互相以嘯聲交流心曲。


阮步兵嘯,聞數百步。蘇門山中,忽有真人,樵伐者咸共傳說。阮籍往觀,見其人擁厀巖側。籍登嶺就之,箕踞相對。籍商略終古,上陳黃、農玄寂之道,下考三代盛德之美,以問之,仡然不應。復敘有為之教,棲神導氣之術以觀之,彼猶如前,凝矚不轉。籍因對之長嘯。良久,乃笑曰:「可更作。」籍復嘯。意盡,退,還半嶺許,聞上唒然有聲,如數部鼓吹,林谷傳響。顧看,迺向人嘯也。(<棲逸>)


《晉書》言蘇門山真人為孫登,但《世說新語》未有明言。


(三) 阮咸


受阮籍影響,阮咸亦嗜酒,一度與群豬共飲。


諸阮皆能飲酒,仲容至宗人閒共集,不復用常桮斟酌,以大甕盛酒,圍坐,相向大酌。時有群豬來飲,直接去上,便共飲之。(<任誕>)


守母喪期間追姑家鮮卑婢,更是他的得意之作。


阮仲容先幸姑家鮮卑婢。及居母喪,姑當遠移,初云當留婢,既發,定將去。仲容借客驢箸重服自追之,累騎而返。曰:「人種不可失!」即遙集之母也。(<任誕>)


他和阮籍居道南,安貧樂道,跟居道北的阮氏家族有根本不同,後者較奢華。


阮仲容、步兵居道南,諸阮居道北。北阮皆富,南阮貧。七月七日,北阮盛曬衣,皆紗羅錦綺。仲容以竿挂大布犢鼻㡓於中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復爾耳!」(<任誕>)


諸阮前世皆儒學,善居室,唯咸一家尚道棄事,好酒而貧。(《竹林七賢論》)


(四) 劉伶


劉伶貌醜,肆意放蕩,悠然獨暢,自得一時。


劉伶身長六尺,貌甚醜顇,而悠悠忽忽,土木形骸。(梁祚《魏國統》曰:「劉伶,字伯倫,形貌醜陋,身長六尺;然肆意放蕩,悠焉獨暢。自得一時,常以宇宙為狹。」)(<容止>)


生平作品只有《酒德頌》。


劉伶著酒德頌,意氣所寄。(<文學>)


劉伶嗜酒,見以下一條:


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婦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飲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當祝鬼神,自誓斷之耳!便可具酒肉。」婦曰:「敬聞命。」供酒肉於神前,請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便引酒進肉,隗然已醉矣。(<任誕>)


放浪形骸則見:


劉伶恆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人見譏之。伶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㡓衣,諸君何為入我㡓中?」(<任誕>)


(五) 向秀


向秀初與嵇康為鄰居,志向相近。嵇康被殺,他為全身保命,不惜「今天的我打倒昨日的我」,說「巢、許狷介之士,不足多慕。」


嵇中散既被誅,向子期舉郡計入洛,文王引進,問曰:「聞君有箕山之志,何以在此?」對曰:「巢、許狷介之士,不足多慕。」王大咨嗟。(<言語>)


向秀在「竹林七賢」中是最有學術貢獻者。他曾別出心裁,撰《莊子注》,可惜為郭象所剽竊。


初,注《莊子》者數十家,莫能究其旨要。向秀於舊注外為解義,妙析奇致,大暢玄風。唯秋水、至樂二篇未竟而秀卒。秀子幼,義遂零落,然猶有別本。郭象者,為人薄行,有雋才。見秀義不傳於世,遂竊以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樂二篇,又易馬蹄一篇,其餘眾篇,或定點文句而已。後秀義別本出,故今有向、郭二莊,其義一也。(<文學>)


支道林後來在向秀、郭象對逍遙的理解上進一步發揮。


莊子逍遙篇,舊是難處,諸名賢所可鑽味而不能拔理於郭向之外。支道林在白馬寺中,將馮太常共語,因及逍遙。支卓然標新理於二家之表,立異義於眾賢之外,皆是諸名賢尋味之所不得。後遂用支理。(<文學>)


向、郭逍遙義:


夫大鵬之上九萬,尺鷃之起榆枋,小大雖差,各任其性。苟當其分,逍遙一也。然物之芸芸,同資有待,得其所待,然後逍遙耳。唯聖人與物冥而循大變,為能無待而常通,豈獨自通而已。又從有待者不失其所待;不失,則同於大通矣。


支氏逍遙論:


夫逍遙者,明至人之心也。莊生建言人道,而寄指鵬、鷃。鵬以營生之路曠,故失適於體外;鷃以在近而笑遠,有矜伐於心內。至人乘天正而高興,遊無窮於放浪;物物而不物於物,則遙然不我得,玄感不為,不疾而速,則逍然靡不適。此所以為逍遙也。若夫有欲當其所足;足於所足,快然有似天真。猶饑者一飽,渴者一盈,豈忘烝嘗於糗糧,絕觴爵於醪醴哉?苟非至足,豈所以逍遙乎?


此向、郭之注所未盡。


(六) 山濤


山濤是司馬氏的姻親,他擅長銓選。


山司徒前後選,殆周遍百官,舉無失才。凡所題目,皆如其言。唯用陸亮,是詔所用,與公意異,爭之不從。亮亦尋為賄敗。(<政事>)


晉武帝撤州郡兵,山濤期期以為不可。


晉武帝講武於宣武場,帝欲偃武修文,親自臨幸,悉召群臣。山公謂不宜爾,因與諸尚書言孫、吳用兵本意。遂究論,舉坐無不咨嗟。皆曰:「山少傅乃天下名言。」後諸王驕汰,輕遘禍難,於是寇盜處處蟻合,郡國多以無備,不能制服,遂漸熾盛,皆如公言。時人以謂山濤不學孫、吳,而闇與之理會。王夷甫亦嘆云:「公闇與道合。」 (<識鑒>)


山濤妻子韓氏,亦頗有知人之明。


山公與嵇、阮一面,契若金蘭。山妻韓氏,覺公與二人異於常交,問公。公曰:「我當年可以為友者,唯此二生耳!」妻曰:「負羈之妻亦親觀狐、趙,意欲窺之,可乎?」他日,二人來,妻勸公止之宿,具酒肉。夜穿墉以視之,達旦忘反。公入曰:「二人何如?」妻曰:「君才致殊不如,正當以識度相友耳。」公曰:「伊輩亦常以我度為勝。」(<賢媛>)


山濤一直為晉室服務,「年踰七十,猶知管時任」,在朝中極具聲望。


山公以器重朝望,年踰七十,猶知管時任。(<政事>)


(七) 王戎


王戎自幼聰穎有膽識。


王戎七歲,嘗與諸小兒遊,看道邊李樹多子折枝,諸兒競走取之,唯戎不動。人問之,答曰:「樹在道邊而多子,此必苦李。」取之信然。(<雅量>)


魏明帝於宣武場上斷虎爪牙,縱百姓觀之。王戎七歲,亦往看。虎承閒攀欄而吼,其聲震地,觀者無不辟易顛仆;戎湛然不動,了無恐色。(<雅量>)


至情至性。


王安豐遭艱,至性過人。裴令往弔之,曰:「若使一慟果能傷人,濬沖必不免滅性之譏。」(<德行>)


王戎喪兒萬子,山簡往省之,王悲不自勝。簡曰:「孩抱中物,何至於此?」王曰:「聖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鍾,正在我輩。」簡服其言,更為之慟。(<傷逝>)


王戎、和嶠同時遭大喪,俱以孝稱。王雞骨支床,和哭泣備禮。武帝謂劉仲雄曰:「卿數省王、和不?聞和哀苦過禮,使人憂之。」仲雄曰:「和嶠雖備禮,神氣不損;王戎雖不備禮,而哀毀骨立。臣以和嶠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應憂嶠,而應憂戎。」(<德行>)


善發玄言。


諸名士共至洛水戲。還,樂令問王夷甫曰:「今日戲樂乎?」王曰:「裴僕射善談名理,混混有雅致;張茂先論史漢,靡靡可聽;我與王安豐說延陵、子房,亦超超玄箸。」(<言語>)


卻不貪小便宜。


王戎父渾有令名,官至涼州刺史。渾薨,所歷九郡義故,懷其德惠,相率致賻數百萬,戎悉不受。(<德行>)


王戎為侍中,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戎雖不受,厚報其書。(<雅量>)


他因而曾與嵇、阮、山、劉在竹林酣飲。


嵇、阮、山、劉在竹林酣飲,王戎後往。步兵曰:「俗物已復來敗人意!」王笑曰:「卿輩意,亦復可敗邪?」(<排調>)


從「俗物已復來敗人意」,王戎在氣質上似未能免俗。觀乎往後的發展,王戎逐漸變得吝嗇、市儈、錙銖必較。


王戎儉吝,其從子婚,與一單衣,後更責之。(<儉嗇>)


司徒王戎,既貴且富,區宅僮牧,膏田水碓之屬,洛下無比。契疏鞅掌,每與夫人燭下散籌算計。(<儉嗇>)


王戎有好李,賣之,恐人得其種,恆鑽其核。(<儉嗇>)


王戎女適裴頠,貸錢數萬。女歸,戎色不說。女遽還錢,乃釋然。(<儉嗇>)


「卿卿我我」的典故,亦出自王戎。


王安豐婦,常卿安豐。安豐曰:「婦人卿婿,於禮為不敬,後勿復爾。」婦曰:「親卿愛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誰當卿卿?」遂恆聽之。(<惑溺>)


王戎晚年彷彿懷念竹林之遊。


王濬沖為尚書令,著公服,乘軺車,經黃公酒壚下過,韋昭漢書注曰:「壚,酒肆也。以土為墮,四邊高似壚也。」顧謂後車客:「吾昔與嵇叔夜、阮嗣宗共酣飲於此壚,竹林之遊,亦預其末。自嵇生夭、阮公亡以來,便為時所羈紲。今日視此雖近,邈若山河。」(<傷逝>)


不過,根據《竹林七賢論》,「俗傳若此。潁川庾爰之嘗以問其伯文康,文康云:『中朝所不聞,江左忽有此論,皆好事者為之也。』」此條或許是後人杜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