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秦統一原因

戰國七雄之爭於公元前221年由秦始皇併吞六國而結束。此次併吞,另一方面即為華夏民族帶來前所未有的統一局面,此語實非言過其實之言,事實上,秦統一以前,中原地區乃遍佈不同之部落,周天子之地位僅是這些部落的總共主而已;可是,到了秦始皇一統,全國便不再有其他的部落出現,而只有秦一個合法的政權,秦始皇一國君。錢穆《國史大綱》言:「秦人一統天下對中國歷史發展意義重大,為中國史第一次走上全國大一統的路」,即就上述這一方面說。


秦統一,歷史意義已甚大,而其何以能併列國而歸一,此亦是一值得商討之問題,本文即就此作一談論。不過,在直接進入相關論點之分析前,我們宜分辨兩種類型的因素,一是直接令某國(如秦國)能完成某事(如一統)之因素,一則為間接令某國完成某事之因素。此界定之下或較難明,舉一例而言,意大利之統一完成於皮德蒙伊曼紐二世手上,意大利之一統,當時民族主義之澎湃,各國紛紛進行獨立革命及統一運動等氣氛無疑有助之,但此因素的區使下,是否必然令皮德蒙可一統意大利而他國不能為之?非也,如是者,則其只是一有助意大利統一運動進行的原因,不是皮德蒙可一統意大利之因,又易言之,即其為皮德蒙一統之間接原因,非皮德蒙一統之直接原因。


那麼皮德蒙之一統之直接原因為何?伊曼紐二世之重用加富爾為相,進行一連串之經濟及軍事改革,使皮德蒙之國力比其他意大利諸國更強大;又加富爾強勁之外交手腕,使千人紅衫軍之首領加里波的同意把意大利南部領土無條件給予伊曼紐二世,這兩因即為直接原因。因它們是令只有皮德蒙才有資格完成意大利之一統,不只是促進意大利統一之進行,依此,它們自不同於間接原因,而是直接原因。


論述一國之統一原因時,多常涉及此兩類原因,我們當先細心分辨,以助進一步研討。


回到秦統一六國之原因,那些屬於間接原因,那些是直接原因呢?就前者而言,經濟上商人的意向、人民厭倦戰亂局面而渴求一統等,這些皆屬於促成統一之因,卻不必定是促成由秦來完成統一,故曰間接。就後者言,則秦地理環境上的優越、特別能重用別國之人材等皆是之,它們既可促進一統,又可特別促進由秦來完成一統,故曰直接。以下將再就兩類因素逐一析論。


秦統一六國之因,就間接原因言,第一個即為商人的意向。回想我們談春秋戰國經濟時曾說過,春秋戰國因商業之繁盛,於是新生的交易媒介貨幣驟興,但因列國之臨立,各國所用貨幣不同,這實給商人造成極大的不便(如每經一國,即需進行一次貨幣兌換),基於商業上的利益考慮,當時普遍的商人多渴望有一統一政權出現以解此困難,此意向逐漸發展,形成一種無形的力量,推動著統一運動的加速進行,由於秦為是次一統之大贏家,則我們說此因是有助秦之統一亦未嘗不可,它可謂為秦可統一之間接原因。


補充一下,商人意向一統隨可就貨幣兌換困難一面作解釋外,亦可就關稅一面作解釋。蓋列國臨立,各設關口,商人每由一國至另一國經商,即需給予一定數量的關稅,這某程度上是削弱商人每次貿易所得之利潤,對商人帶來極大困難。因此困難之基礎乃在列國之並立而無一統之政府,故商人遂求早日一統以解其困。這也可解釋商人為何有早日欲統一之意向,有助加速秦之一統。


商人之意向為第一個原因,其次,人民厭倦戰亂局面亦是一因。自春秋下迄戰國,戰事之規模已越趨激烈,而戰術、兵器等的使用上亦越來越不為人道,殘忍嗜殺,窮兵黷武,幾乎成為各國必做之事。


一次戰事之結束,固然會帶來大量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但更重要是農業地區(不論戰勝或戰敗國)必遭受嚴重的破壞,處於該處之農民,土地既毀,生活唯生自成問題;而戰爭又令大量房屋被摧,一片頹垣敗瓦,人民驟然痛失家園,留離失所,居住亦生問題;部份戰事更出現整個都城被毀之況,倖存之人民親眼目睹此狀,終日惶恐,卻不知何日此惡境會忽然降臨於己身上。此種心理負擔的纏繞及各種生活問題的出現,導致民不聊生,結果,必令人民厭倦列國爭雄之日子,而求有一統一政府之建立,人心趨向一統,變相加快統一的步伐,故又為秦國統一之另一間接原因。


第三,戰國時期的氾濫成災又是一原因。依黃仁宇《中國大歷史》記,當時黃河上游經常氾濫,農業失修情況慘重,加上中國的季候風是由菲律賓海吹來,風帶濕氣,在夏季時更造成嚴重水患。於此情況下,一能有效動員全國人民進行水利工程的政權實是有迫切需要產生,此無形亦加速一統之過程進行,間接有助秦統一。


第四,這可能是一極間接,也是極次要的原因,但基於部份歷史書或會說上,故也一述之。或謂:春秋戰國在思想學術上已有一求統一之趨向,如荀子曾曰:「四海之內若一家」,此乃見戰國後期學術思想有「天下一家」之觀念,此觀念為諸子奮力建設而成,諸子思想觀念上之努力,落實在政治上即為有助秦之一統了。


可是,這原因我們實要小心審視之,我們已分析了先秦諸子的思想大要,其重心多不在建立一統一的思想,或所謂「一家」的觀念。儒家孟子雖言推恩足以保四海,使天下若一家,但他不是致力在建立「天下一家」之觀念,其重心在致力建立他的人生修養論及行仁政之道。又如莊老,主小國寡民,又言政府最好是人民只知其存在即可,後人有言其近無政府主義,可矣,但謂莊老也致力建立統一國家之觀念,則不免有偏了。所以,個人認為此因縱是秦統一之間接原因,也是一最不重要的間接原因,不宜將它與上三因予以同等的重視。


論間接原因大約至此,大致上,商人及一般人民之求統一,生出一種有利統一的形勢,秦利用此勢而一統六國,終事可有成。


現再就直接原因作分析,這些原因,其實大部份我們之前已說過,但姑且再組織一次。組織的方式,我們又可把直接原因再分成兩類,一為秦有能力控制,且有助秦統一之直接原因;一則為秦無力控制,卻使秦可統一之直接原因。就前者言,秦用來自他國之客卿等皆是之;就後者言,秦之地理形勢及六國之各種衰象等皆屬此類。


先就直接原因中的第一類言,即秦有能力控制之原因言。首先,秦歷代君主皆有為,有計謀,這有助秦之一統。春秋時有秦穆公,辟地千里,稱霸西戎;戰國時又有孝公用商鞅進行徹底的變法,使秦國之國力(包括軍事及經濟)發展到前所未有之高峰,以後則有惠文王、昭襄王及始皇,皆重用人材,承守孝公以來傳統。歷來君主之屢有作為,無疑令秦國比六國更優勝,更具有完成全國一統之資格,故它為秦一統之因。而又因秦歷代君主皆有為乃出於秦歷來對帝位繼承者之教育及訓勉之優越,故此因也為秦可控制之一因。


除此之外,其次,秦重用人材為客卿,使客卿各為秦出謀劃策,亦有助秦統一。春秋時穆公便用百里奚及蹇叔,孝公時則用商鞅,始皇用李斯等皆是例子。這裡宜注意一點,秦人採用之客卿實非本土之人材,更多是來自他國之人材,如范睢,便是於魏國走投無路,遂至秦國任客卿宰相;又如張儀及商鞅,皆不是秦國人。秦國可重用人材已甚難(當時如魏國便多不能用人,使人材多留失入秦),加上還要全心重用外來之人材為客卿,這種對人材任免之開放及信任態度,終令各客卿盡忠為秦,如張儀倡連橫,與齊交以破合縱;范睢倡遠交近攻,以節省秦之軍事開支但卻可令秦收軍事上最大的勝利等皆是例子,秦重用客卿,客卿繼而報之以忠,為國獻計,這亦加快秦得到一統天下之資格。


第三,秦重用軍事人材,如白起、王翦等,這亦有助秦之軍事力量之增強,為一統之因。


第四,秦行商鞅變法,有助統一。秦孝公用商鞅打擊貴族及設郡縣之法,使中央政權得以集中;行軍功爵制,使秦國全體臣民一致於對外軍事之勝利,有助提高了秦軍之實力;又商鞅招三晉移民墾荒,開拓大量土地作農業生產,亦加速經濟之殷實,此皆為秦自身製造條件給自己,以完成統一,故商鞅變法亦是秦統一原因之第一類。


概言之,在直接原因之第一類上,君主之有為能幹、外國人才及將才之得被重用、商鞅變法皆為此類之一分子。因其全是秦政府上下及秦君主之所為而促成,即由秦之力而產生有助秦自身統一之因,故是屬於第一類。


至於第二類的直接原因,可分成六點說明。


首先,是秦的地理形勢比他國優越。秦僻處西隅,有崤山、函谷關作天然屏障,即崤、函之固,進可攻,退可守,使秦得以休養生息,不牽連上中原的戰亂中;又《史記‧范睢傳》云:「大王之國, 四塞以為固,北有甘泉為界,南帶涇渭,右隴蜀,左關阪, 奮擊百萬,戰車千乘,利則出攻,不利則入守,此天發之地也。」,秦佔有隴蜀之地,蜀地向來土地肥沃,資源豐富,這也使秦除了軍事外,經濟上亦有天然之地利。相比六國,或有經濟之利而無軍事之利,或兩者之利皆無。自然地理位置之優越,令秦比他國更有條件進行統一,而此又為秦政權力之所不及,可謂「天助秦也」,故此因是秦統一直接原因之第二類。


其次,為秦的民風強桿。秦因地處西方,鄰近西戎,基於生存之需,故人民普遍勇猛強桿,後來商鞅以斬敵首封侯及禁私鬥之法轉移此強桿於對外戰事上,終令秦軍事上較優勝。六國則因近東方,多奢華,少危險,人民自較怯弱,相比秦國,彼竭我盈,秦之優於六國可見。


不過,這裡或有人有一問題,謂:是商鞅變法才使秦民精神成為秦統一之有利因素,則所謂秦民風強桿有助秦統一,其實質仍是商鞅變法有助秦之統一,而商鞅變法乃孝公信任商鞅而來,是秦自身努力使秦可統一之因,不是外力有助秦統一之因。如是者,秦民風強桿不但不是秦統一之因,其亦不是秦能力不可為但卻有助秦統一之原因了。


此問題一時是很難解答的,我們或可如此說,商鞅變法固然是秦自身努力產生,繼而有益於秦統一之一因,但它所做的只是利用秦特有之優勢而發揮之,此利用且發揮本身是必須含有所利用及所發揮之東西的,而秦民風強桿即為此東西矣。我們可設想,假如東方某國如秦般用了商鞅,又商鞅於此國施行同樣之法,其是否必然得出相同之結果?顯然不能,蓋六國之人民本不比秦強桿,只有秦,民風方是勇桿,終以令商鞅可轉移用之,即此而言,則我們實不可用一句商鞅變法以扼殺秦民風強桿作為秦統一之一原因。而民風之強桿又是地理環境所成就的,非人力所可培植,則秦民風強桿自是秦統一之原因之餘,亦是秦政權不能力及產生之一原因矣。


其三,是秦國地處戰馬產區,比六國更有軍事上之優勢。這點其實是可併歸入第一點的,同是秦地理位置之優越令秦可統一,之所以獨立提出之,乃因其涉及戰馬及騎兵在歷史上的重要性。


自秦統一以後,歷漢武,外族如匈奴時常侵擾邊陲,而中原政府卻無能為力,偶有君主如漢武發兵討伐,多不得要領,何以故?因中原乃一農業民族,一農業國,其軍隊之機動性不及以畜牧騎獵為生之匈奴。此固為一原因。但更重要是匈奴人擁有優良之戰馬、出色的騎兵,而中原政府無之,漢武時始攻打大宛覓汗血馬,但終不成功。因無出色的戰馬及騎兵,加上不熟識北方邊緣以外之地型,故漢對匈奴之戰事多損兵折將。由此可見戰馬及騎兵對陸上戰事之重要。


回到戰國時期,所有戰事多在陸上進行,東方六國因不近產馬之地,相比於秦,已是先天之一大不足;秦民又因環境之適應對馬控馭有術,秦因而有條件得到一支出色的騎兵,此對六國而言即為先天之二大不足。兩不足出現於六國,另一面觀即為秦之優於六國處。終於,秦利用騎兵掃平六國,一統天下,這實在不能不歸功於秦國地處戰馬產區這個天助秦成功之原因。


以上我們已說了天助秦的一半原因,所謂天,乃秦政府上下及國君之力所不能造就,而為天然形勢所造就者。事實上,地理形勢之優於他國、民風之強桿全是地利使然,不是人和可成就,依此可證。可是,除此以外,還有另外一半原因,亦為秦自身不能控制,卻有助秦一統,分述如下:


首先是六國各自為政,相互猜忌攻伐,使秦有機可乘。我們論戰國時曾說過即墨之戰,又說過魏、齊之相互攻伐,而兩次合縱抗秦終亦因部份國家之退縮而告報銷。各國相爭,國力早已衰弱;各國之無法合力抗秦,更是令六國無力抵抗強秦之侵略,秦終逐一擊破之。此皆為秦不可控制的事,乃六國君臣想法之事,但得出的結果卻有利秦統一,故此因是「秦自身不能控,卻有助秦一統」之原因可見。


其次是六國各自割地予秦自保,亦有助弱己強秦。蘇洵《六國論》言:「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此可謂一語中的。六國一面各自因割地而力量大削,秦一面則日益國力加強,長此而往,統一之優勢自離六國而歸秦。


其三則是六國陷入戰亂,編戶齊民(春秋封建解體後七國之社會基礎)不能支持政府的開支,而政府仍不斷的壓榨,於是造成山東地區的編戶齊民經濟破產,六國因而敗亡,秦亦因而一統(見杜正勝《戰亂中的編戶齊民》)。


總全文而言,秦能成功統一之原因甚多,但大致上多不離間接原因、直接原因(有秦自力產生及不透過秦力產生之分)兩種。宜明乎春秋戰國之大勢,再俯拾秦成功的當中要因,加以分辨,如此理解秦統一,必事半而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