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歷史敘述之起點及黃帝、堯、舜、禹之簡史

中國歷史源遠流長,時歷五千年,其所出現過的人、事、物,現今皆為人所傳頌,由此可見國史之影響力及重要性。然而,若要把吾國史從頭說起,我們該以哪裡為起點呢?這實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


歷來通史多從原始中國人類,如藍田、元謀人等開始國史的敘述。這種方式是有其合理性的。因歷史素來重視原始文獻(即文物古蹟等),而隨著考古的發現,我們已見出藍田等人的頭骨遺骸,也見出他們生活時所用過的器物,故由元謀人等始述國史是可以的。可是,我們應考慮國史是否只是一部流水帳式的把往事紀錄的歷史,還是一部可讓人知古鑑今的歷史?若是國史屬於前一類,它固可由原始人時代說起,但國史若是後一類,則它宜從文化發展至一定水平的時代開始敘述。


這裡涉及文化、發展水平等概念,一國之文化該發展至何種程度才算得上是達到一定水平呢?這固可有不同的答案,但最能反映文化的乃文字,故那個時代文字最早出現,我們實能以此稱它具有一定發展水平的文化。


於此,或需對文化稍作界定。文化,泛指歷史、哲學、文學、社會生活、經濟等。在未有文字的時代,歷史、文學固不出現,但不能以此謂此時代的人民沒有文化,因元謀人等原始人能懂得打獵、製陶,打獵的方式及器具便可包入中國文化一部份,他們當時雖無文字,但從他們的生活方式,我們仍能見出他們有某種智巧的使用,智巧又是文化的反映,可見我們不能以文字反映文化的全部。不過,雖然如此,一民族能用文字記述、溝通,這即表現出人類思維的複雜性,試想要把一群人共有的意念統一,再造成共用的文字,僅就當中的過程便涉及多番商討制訂,商討制訂沒有高度發展的思維是不能進行的,這可見文字雖不代表文化的全貌,卻代表文化的高度成熟、人理智發展的一定水平。


回到國史的起始,它要成為一部帶有智慧、可信的歷史,它必由有文字出現的時代開始敘述,這才能確保其所述之內容是有意思,不致只直述某事某物。只直述事物,不理事物反映人類文化與否,寫出來的可謂是人類發展的帳,這帳簿可以是歷史,但不是理想的歷史寫法,司馬遷言:「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通、究必能觀古至今有一大脈絡在,這決不能只藉述某時期有某人某器某生活方式可見出。


中國文字首見於商代之甲骨文,故商代可謂是文化高度已達一定水平的時代,又因其有文字,我們能藉文字確實知道商的存在無疑,故商又是信史的開始。中國歷史宜於此處談起。


以上大致是國史起點問題之論,事實上,此問題仍有不同的爭論,或云:歷史只在敘述過去往事,故該追其最古處以述;又云:西周始是比較肯定為確實出現過,而又有高度文化的朝代,述史當由西周開始等。但這已非本文所要處理,本文之意只在提出一寫出知古通今之國史的方法,此方法即為以有文字出現的商代為起點敘述。


不過,雖說中國歷史該由商起,但中國有不少內容談及商以前的神話,當中某程度上也反映著中國人的特徵、性格,影響國史內容的發展甚大,本文剩餘的篇幅將試圖細論黃帝、堯、舜等事蹟及其意義。


中國自秦統一以前採行部落共主的制度,周天子即為眾部落共主的共主。而中國最遠古的部落共主,其中為人熟識的有黃帝。黃帝的部落以熊為圖騰,故又稱有熊氏。他最有名的是和蚩尤進行過一場大戰,奠定了他是部落共主中的總共主之地位,相傳他也是於這場戰役中發明了可指引方向的指南車。他又有妻子嫘祖,發明了養蠶取絲的紡織技術。官員倉頡,發明了最原始的文字等。


中國古代神農氏發明農業、黃帝等人發明織布、文字等,這些固然是神話,但我們本可追問:為何那時的人要說黃帝等發明紡織等,而不是發明商業?此即迫出神話中的某些真實性。神話也是人造的,人又為自己所處的生活環境、方式制約,故神話多少也是真實的反映。不過,它反映的為造神話者所處時代環境的真實,非過往有神話所述的內容發生過,此層讀者當知。


依此,我們可見黃帝等遠古神話帶來的意義。後人多作某人發明耕織、文字的神話,此實反映中國後來以耕織為主要生活方式,又以讀書識字為年輕人之所志。既有這歷史時空,當他們窮本溯源時,他們自也製造和這些生活方式相關的神話。而吾人透過閱讀這些神話,即能了解中國人的一般生活,神話雖不是歷史,卻有助了解中國人的社會文化,重農重紡織的文化,故它們仍是有價值的。


黃帝以外另一神話主角為堯,他是道德上之賢人。儒家多稱頌堯舜,孟子言「人皆可以為堯舜」,堯、後來的舜日後皆成為儒家理想之人格。這和事實固然未必一致,但在反映中國人重道德、愛把古人視為德性人格之展現上,堯、舜之神話均體現這些特點。堯的大事主要見於禪位於舜一事。此為最古,也是最理想的禪讓。禪讓於中國歷史上有兩層意義。第一,是它永被看成理想帝位繼承的方式。第二,是它也常被用作謀朝篡位的藉口,後來西漢末的王莽、東漢末的曹丕,皆曾以禪讓為名篡奪前朝之政權,即此可見。然而,禪讓的原意仍旨在由有德性之一君傳位至另一有德性之人,德性作為帝位傳承的標準,儘管後來的人屢用其名而改易其實,此一關節、原意仍不能被草率忘記。


於此略說題外的話,或說:「中國之各制度皆以道德為本,因而忽略了法律、制衡的重要,致使五千年之歷史充滿腐敗及欠效率」。對於此話,我們宜分兩方面觀。一方面,中國以道德為政治之基,重國君、臣民自願為國盡心,這自願實表現出一極大的對人性的尊重、自由的重視,人不是統治機器,也和動物不同,人之自尊乃為一寶貴的東西,焉能以國治為名對君、臣皆予制衡、禁止?要尊重人之為人,必允許君有意見,臣民也有意見,相互調和,故云:「君子和而不同」,決非任一方以法理作支撐打倒另一方,這既和動物恃強凌弱無異,也扼殺某部份人(或君或臣)的自由,這不是中國的政治理想。


中國之理想在君主宜自願接納臣下之見,臣下也自願提出意見,一切皆基於自願,非被迫。這在表現對人的尊重是有好處的,但從另一方面看,無法的制衡,君即憑什麼必須聽臣下之見,何不以獨斷獨行為更自由?臣下又憑什麼必定要進諫,何不因循自保?這就構成理想落入現實中造成的困難。歷代史家或重前者,或重後者,這皆有理,但真相又該兩面顧及。


回到堯舜禪讓,舜亦為賢德之人,其父瞽瞍及其弟象對舜不仁,曾多次苛刻地對待他,更曾意圖用火把他燒死,幸而舜能逃脫,免得死於非命。舜之德體現於儘管其父、母、弟對其皆不好,他仍能對父母盡其孝,對弟則能友愛,這種德性事業為人所傳頌,終致令唐堯感動,而將女兒娥皇、女英賜婚予舜,又將王位禪讓給他。此為堯舜禪讓之大概。


當然,純以德性為王位傳承之慮未免有偏,及後舜傳位於禹,即考慮到技術才能上的優異。舜之時,黃河氾濫,夏禹之父鯀被任命負責治理水患,鯀主要用防洪的方法治水,築堤以阻礙河水氾濫,但這法不行,鯀因而被處死。禹改被任命繼續治水,其法不再用防洪,而以疏導河流為主,此法施行下,逐漸取得成效,終於水患平息,禹立大功,被舜傳以王位,是為第二次的禪讓。堯舜則為第一次的禪讓。


舜之傳位給禹考慮到禹的治水才能,同時也考慮他治水期間三過家門不入,以國為家的德行,以後才、德兼備遂成為理想君主的標準,源由於此。


可是,禹以後,才德不再是王位繼承的標準了。禹在世時曾打算將王位傳給賢臣益,但禹死,百官多支持禹子啟為王,而不支持益,結果啟繼禹為夏(禹的朝代名字)之第二任君主。此事之歷史重要性在於自啟任君主始,王位繼承之標準即改以血緣關係為準,是否長子嫡孫比是否賢德更為臣下考慮王位繼承合法性時所重視。這實令以後君主的素質未必是最賢最有德,對治國多少有影響,加上又沒有立法對君主予以制衡,一旦君主只是和遠祖有血緣關係,卻沒有任何德性,甚至性情兇殘暴虐,暴君是極有可能出現,導致亡國。此可謂是世襲制(以血緣關係為王位繼承之標準)之一大流弊。


此流弊於夏的最後一任君主桀中可見。夏桀暴虐,對臣民施以苛政,又沉述女色,寵愛妹喜。桀為全無德行之君,若禪讓制得行,桀必不被立為君,只有於世襲制上,桀才會登位。夏桀之暴虐終令人民不能忍受,時值東夷一部落共主商湯欲起兵伐桀,人民紛紛響應,終把桀放逐,夏朝滅亡。又因商湯原臣屬夏,為夏的臣下,故又稱其革夏之命的行動為「第一次貴族革命」。


革命和世襲制之弊是關係密切的。革命在中國不是Revolution,而是革去天命。中國傳統以君主授天之命,故有合法性以統治人民。若君主對人民暴虐,人民因而推翻此君主,此行動便是革去天命。後來天命之得來源於君主之有德,人民即又以君主是否有德決定是否革命,德、革命扣緊。


本文述黃帝、堯、舜、禹之事至此,大體皆為國人理想政治的投射,化成神話。及至商代,農、商、文化事業逐漸出現,相互關連,信史時代亦於此時正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