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漢化及由之而產生的排斥後遺症

北魏是鮮卑人建立的政權,鮮卑距離長城最遠,最未被開化。因未被開化,所以武力強悍,南征北戰,掃蕩一切,統一北方。可是,馬上得天下並不能馬上治天下,中原士族及思想仍須被吸納,於是「如何平衡鮮卑本族與中原士族、勇悍民風與文治思維?」成為北魏一主要問題。


太武帝時,用崔浩,《魏書・崔浩傳》:


崔浩,字伯淵,清河人也,白馬公玄伯之長子。少好文學,博覽經史,玄象陰陽,百家之言,無不關綜,研精義理,時人莫及......


......乃詔浩曰:「昔皇祚之興,世隆北土,積德累仁,多歷年載,澤流蒼生,義聞四海。我太祖道武皇帝,協順天人,以征不服,應期撥亂,奄有區夏。太宗承統,光隆前緒,釐正刑典,大業惟新。然荒域之外,猶未賓服。此祖宗之遺志,而貽功於後也。朕以眇身,獲奉宗廟,戰戰兢兢,如臨淵海,懼不能負荷至重,繼名丕烈。故即位之初,不遑寧處,揚威朔裔,掃定赫連。逮於神䴥,始命史職注集前功,以成一代之典。自爾已來,戎旗仍舉,秦隴克定,徐兗無塵,平逋寇於龍川,討孽豎於涼域。豈朕一人獲濟於此,賴宗廟之靈,群公卿士宣力之効也。而史闕其職,篇籍不著,每懼斯事之墜焉。公德冠朝列,言為世範,小大之任,望君存之。命公留臺,綜理史務,述成此書,務從實錄。」浩於是監祕書事,以中書侍郎高允、散騎侍郎張偉參著作,續成前紀。至於損益褒貶,折中潤色,浩所總焉。


......著作令史太原閔湛、趙郡郄標素諂事浩,乃請立石銘,刊載國書,並勒所注五經。浩贊成之......


......真君十一年六月誅浩,清河崔氏無遠近,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皆浩之姻親,盡夷其族。初,郄標等立石銘刊國記,浩盡述國事,備而不典。而石銘顯在衢路,往來行者咸以為言,事遂聞發。有司按驗浩,取祕書郎吏及長曆生數百人意狀。浩伏受賕,其祕書郎吏已下盡死。


崔浩出身清河崔氏。隴西李氏、趙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陽盧氏、滎陽鄭氏、太原王氏,乃北方士族大姓,稱為郡望。


崔浩獲賞識修北魏國史,卻因直書拓跋氏祖先的羞恥屈辱歷史,被太武帝下令族誅,牽連姻親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等。


「國史之獄」其實是第一次平衡的破裂,太武帝選擇保住鮮卑本族的尊榮顯貴,對中原士族狠下毒手。


然而,基於管治需要,以及南北統一的考慮,中原文化始終要吸收。太武帝重用道士寇謙之,倡道教,排佛教,就是意圖從宗教層面擺脫胡化、嘗試漢化。《魏書・釋老志》:


世祖即位,富於春秋。既而銳志武功,每以平定禍亂為先。雖歸宗佛法,敬重沙門,而未存覽經教,深求緣報之意。及得寇謙之道,帝以清淨無為,有仙化之證,遂信行其術。時司徒崔浩,博學多聞,帝每訪以大事。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虛誕,為世費害。帝以其辯博,頗信之。會蓋吳反杏城,關中騷動,帝乃西伐,至於長安。先是,長安沙門種麥寺內,御騶牧馬於麥中,帝入觀馬。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便室,見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聞。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當與蓋吳通謀,規害人耳!」命有司案誅一寺,閱其財產,大得釀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又為屈室,與貴室女私行淫亂。帝既忿沙門非法,浩時從行,因進其說。詔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敕留臺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又詔曰:「彼沙門者,假西戎虛誕,妄生妖孽,非所以一齊政化,布淳德於天下也。自王公已下,有私養沙門者,皆送官曹,不得隱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沙門身死,容止者誅一門。」


......始謙之與浩同從車駕,苦與浩諍,浩不肯,謂浩曰:「卿今促年受戮,滅門戶矣。」後四年,浩誅,備五刑,時年七十。


至馮太后臨朝稱制,《魏書・皇后列傳》:


文成文明皇后馮氏,長樂信都人也。父朗,秦、雍二州刺史、西城郡公,母樂浪王氏。后生於長安,有神光之異。朗坐事誅,后遂入宮。


馮朗是北燕昭成帝馮弘之子,馮弘是北燕文成帝馮跋之弟。《十六國春秋・北燕錄》:


馮跋,字文起,長樂信都人,其先畢萬之後也,子孫食採馮鄉,因以氏焉。晉永嘉之亂,祖父和避地上黨。父安,雄武有器量,為慕容永將,永滅,跋東徙和龍,家長谷中。


即使不是純正漢人,也必定是漢化了的胡人。馮太后對孫兒拓跋宏影響甚大,拓跋宏即是孝文帝。


孝文帝漢化,是北魏歷史一件大事,尤以遷都洛陽最受觸目。《魏書・高祖紀》:


(太和十九年,公元 495 年) 癸未,車駕至自南伐,告於太廟。甲申,減閑官祿以裨軍國之用。乙酉,行飲至之禮,班賜有差。甲午,皇太子冠於廟。六月己亥,詔不得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若有違者,免所居官。辛丑,詔復軍士從駕渡淮者租賦三年。癸卯,詔皇太子赴平城宮。壬子,詔濟州、東郡、滎陽及河南諸縣車駕所經者,百年以上賜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賜以穀帛;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癸丑,詔求天下遺書,祕閣所無、有裨益時用者加以優賞。乙卯,曲赦梁州,復民田租三歲。丙辰,詔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於是代人南遷者,悉為河南洛陽人。戊午,詔改長尺大斗,依周禮制度,班之天下。


八月甲辰,幸西宮,路見壞冢露棺,駐輦殣之。乙巳,詔選天下武勇之士十五萬人為羽林、虎賁,以充宿衞。丁巳,詔諸從兵從征被傷者皆聽還本。金墉宮成。甲子,引羣臣歷宴殿堂。九月庚午,六宮及文武盡遷洛陽。丙戌,行幸鄴。丁亥,詔曰:「諸有舊墓,銘記見存,昭然為時人所知者,三公及位從公者去墓三十步,尚書令僕、九列十五步,黃門、五校十步,各不聽墾殖。壬辰,遣黃門郎以太牢祭比干之墓。乙未,車駕還宮。


值得注意是「詔不得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詔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於是代人南遷者,悉為河南洛陽人」、「詔改長尺大斗,依周禮制度,班之天下」、「六宮及文武盡遷洛陽」。孝文帝是想以洛陽為中心,實現他的漢化大計。因平城盤根錯節,有很多鮮卑舊勢力,遷都有助擺脫這些羈絆,減低改革阻力。


從平城到洛陽 (逯耀東成名作的書名),沒有為北魏帶來長治久安,反而激起排斥反應。《魏書・孝文五王列傳》:


廢太子庶人恂,字元道......恂不好書學,體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熱,意每追樂北方。中庶子高道悅數苦言致諫,恂甚銜之。高祖幸崧岳,恂留守金墉,於西掖門內與左右謀,欲召牧馬輕騎奔代,手刃道悅於禁中。領軍元儼勒門防遏,夜得寧靜。厥明,尚書陸琇馳啟高祖於南,高祖聞之駭惋,外寢其事,仍至汴口而還。引恂數罪,與咸陽王禧等親杖恂,又令禧等更代,百餘下,扶曳出外,不起者月餘。拘於城西別館。引見羣臣於清徽堂,議廢之。司空、太子太傅穆亮,尚書僕射、少保李沖,並免冠稽首而謝。高祖曰:「卿所謝者私也,我所議者國也。古人有言,大義滅親。今恂欲違父背尊,跨據恒朔。天下未有無父國,何其包藏,心與身俱。此小兒今日不滅,乃是國家之大禍,脫待我無後,恐有永嘉之亂。」乃廢為庶人,置之河陽,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飢寒而已。恂在困躓,頗知咎悔,恒讀佛經,禮拜歸心於善。


太子元恂嫌河南酷暑,穿胡服。太和二十年 (公元 496 年) 逃返平城,得到反對漢化和南遷的鮮卑貴族支持。孝文帝平息變亂,廢元恂為庶人,囚於河陽,不久把他賜死。


未幾,北邊六鎮 (懷朔、武川、撫冥、柔玄、沃野、懷荒,用於抵禦北柔然入侵、鎮壓起義以及防範南方勢力進攻) 軍民不滿身份地位急速下降,既得利益受損 (仕宦、復除的特權喪失),淪落為鎮戶、府戶,身分低下,反不及遷到洛陽的強宗子弟榮顯,沃野鎮破六韓拔陵率先起兵叛變,柔玄鎮杜洛周繼而聚眾起事,六鎮兵變,令北魏陷入一片混亂。


爾朱榮助朝廷平亂,卻因和胡太后不和,倒戈相向。《魏書・皇后列傳》:


及武泰元年,爾朱榮稱兵渡河,太后盡召肅宗六宮皆令入道,太后亦自落髮。榮遣騎拘送太后及幼主於河陰。太后對榮多所陳說,榮拂衣而起。太后及幼主並沉於河。


不少遷到洛陽的漢化鮮卑貴族,以及出仕北魏政權的北方士族大姓,竟在河陰被爾朱榮消滅殆盡。


《魏書・元雍傳》:


孝莊初,爾朱榮欲害朝士,遂雲雍將謀逆,於河陰遇害。贈假黃鉞、相國,諡文穆王。


《魏書・元欽傳》:


(元) 衍弟欽……後除司空公,封巨平縣公。於河陰遇害,贈假黃鉞、太師、太尉公。


《魏書・崔鑒傳》:


(崔秉) 長子忻,……復為安遠將軍、尚書左中兵郎中。以鄭儼之甥,兼尚書左丞。莊帝初,遇害於河陰,年四十二。


《魏書・崔勵傳》:


孝昌元年十二月,詔除太尉長史,仍為齊州大中正,襲父爵。建義初,遇害河陰,時年四十八。


《魏書・袁翻傳》:


建義初,遇害於河陰,年五十三。所著文筆百餘篇,行於世。贈使持節、侍中、車騎將軍、儀同三司、青州刺史。


《北史・盧仲宣傳》:


觀弟仲宣,……位太尉屬。魏孝莊帝初,遇害河陰。


北魏卒之分裂為東、西魏,再轉成北齊、北周之對峙局面。


北周能夠消滅北齊,統一北方,是因為其能維持關隴武將 (由武川鎮軍人組成,為胡將)、漢人知識分子 (以蘇綽、盧辯為代表) 的平衡,使之並存不悖。在武力之上完善均田、租庸調等制,使人民生活有保障,此比南方優勝。北強南弱,由北方統一南方,不是很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