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融與一本:程明道

以往談及宋代理學,經常聽見「北宋五子」的稱號。所謂「北宋五子」,即是指周濂溪、張橫渠、邵康節、程明道及伊川兄弟。濂溪、橫渠的學術思想,我們已經講過,至於邵康節,誠如牟宗三所說(見《中國哲學十九講》),其思想自成一路,並未直接承接周張之思路以前進,故我們將之跳過。於是,剩下的就只有明道及伊川,亦即是「洛學」之兩位代表人物了。


關於伊川,日後將另有專文論述。本文主要集中析述明道的思想。不過,在探究明道思想之確義之前,一如以往,我們宜先了解一下明道之生平。黃梨洲《宋元學案》記曰:


程顥,字伯淳,世居中山,後徙為河南人。高祖羽,太宗朝三司使。父珦,太中大夫。先生生而秀爽。叔祖母任抱之,釵墜不覺,後數日方求之,先生未能言,以手指示其處,得之。踰冠,中進士第,調鄠縣主簿。南山有石佛,歲傳其首放光,違近聚觀。先生謂其僧曰:「吾有職事。俟復見,為吾取其首來觀之。」自是光不復見。改上元縣,盛夏隄決,法當言之府,府言之漕司,然後興作。先生曰:「若是,苗槁久矣!」竟發民塞之,歲乃大熟。上元當水運之衝,設營以處病卒,至者輒死。先生曰:「病者給券而後得食。待食數日,奚而不死!」乃白漕司豫貯米營中,死者減半。仁宗登遐,遺制,官吏成服三日而除。三日之朝,府尹率屬吏將釋服,先生進曰:「請盡今曰。若朝而除之,所服止二日爾。」尹不從。先生曰:「公自除之。某非至夜,不敢釋也。」一府相視,無敢除者。茅山有龍池,其龍如蜥蜴而五色,自昔嚴奉,以為神物。先生捕而脯之,使人不惑。始至邑時,見持竿以黏飛鳥者,取其竿折之,自是鄉民子弟不敢復畜禽鳥。其不嚴而令行如此。移晉城令。河東財賦窘迫,官所科買,雖至賤之物,價必騰湧。先生度所需,使富室豫儲以待,及期,定價買之,貧富咸利。縣庫有雜納錢數百千,常借以補助民力。部使者至,則告之曰:「此錢令自用而不私,請一切不問。」先生視民如子。民以事至縣者,必告之以孝悌忠信。欲辨事者,或不持牒,徑至庭下,先生從容理其曲直,無不釋然。度鄉村遠近為保伍,使之力役相助,患難相卹,而姦偽無所容。凡孤煢殘廢者,責之親戚鄉黨,使無失所。行旅出于其塗者,疾病皆有所養。鄉皆有校,暇時親至,召父老而與之語;童兒所讀書,親為正句讀。教者不善,則為易置。鄉民為社會,為立科條,旌別善惡,使有勸有恥。在縣三年,民無強盜……。秩滿,吏夜叩門,稱有殺人者,先生曰:「吾邑安有此!誠有之,必某村某人也。」問之,果然。或詢其故,曰:「吾嘗疑此人惡少之勿革者也。」熙寧初,用呂正獻 公分著薦,為太子中允、監察御史裏行。神宗素知其名,每召見,從容咨訪。將退,則曰:「卿可頻來求對。欲常相見耳。」一日,議論甚久,日官報午正,先生始退。中人相謂曰:「御史不知上未食邪﹖」務以誠意感動人主,言人主當防未萌之欲。神宗俯身拱手曰:「當為卿戒之!」及論人才,曰:「陛下奈何輕天下士﹖」神宗曰:「朕何敢如是!」前後進說,未有一語及于功利。嘗極陳治道,神宗曰:「此堯、舜之事,朕何敢當!」先生愀然曰:「陛下此言,非天下之福也。」王安石執政,議更法令,言者攻之甚力。先生被旨赴中堂議事,安石方怒言者,厲色待之。先生徐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議,願平氣以聽。」安石為之媿屈。新法既行,先生言:「智者若禹之行水,行所無事。自古興治立事,未有中外人情交謂不可,而能有成者。就使徼倖小成,而興利之臣日進,尚德之風浸衰,尤非朝廷之福。」乞去言職。安石本與之善,及是,雖不合,猶敬其忠信,不深怒,但出提點京西刑獄。先生固辭,改簽書鎮寧軍判官。奄人程昉治河,取澶卒八百,天方大寒而虐用之,眾逃歸。群僚畏昉,欲勿納。先生曰:「彼逃死自歸,勿納必亂。」即親往啟門,約少休,三日後役,眾驩呼而入。具以事上,得不遣。昉後過州,見先生,言甘而氣懾。退而揚言于眾曰:「澶卒之潰,程中允誘之,吾且訴于上。」先生聞之,笑曰:「彼方憚我,故為是言也。」果不敢訴。曹村埽決,先生謂郡守劉渙曰:「曹村決,京師可虞。請以廂兵見付,事或可集。」渙以鎮印假之,先生立走決所,激諭士卒。議者以為勢不可塞,徒勞人耳。先生募善泅者銜細繩以渡決口,得引大索,兩岸並進,數曰而合。遷太常丞、知扶溝縣,廣濟、蔡河在縣境,瀕河惡子脅取行舟財貨,歲必焚舟十數。先生捕得一人,引其類,得數十人,不復根治,但使分地挽舟,督察作過者,其患始息。水災,請發粟,司農遣使閱實,鄰邑多自陳「穀且登,無貸可也」,先生請貸不已,得穀六千石,饑者用濟。司農視貸籍,戶同等而所貸不等,檄縣杖主吏。先生言:「濟饑當以口之眾寡,不以戶之高下。令實為之,非吏罪。」乃已。奄人王中正巡閱保甲,權寵張甚,諸邑供帳,唯恐得罪。至扶溝,主吏以告。先生曰:「吾邑貧,安能效他邑。取于民,法所禁也,獨有令故青帳可用爾。」中正亦憚之,不敢入境。有犯小盜者,先生諭而遣之。再發,盜謂其妻曰:「我與大丞約,不復為盜。今何面目見之邪!」遂自經。除判武學,李定劾其新法之初,首為異論,罷復舊任。已坐逸獄,責監汝州酒稅。哲宗立,召為宗正丞,未行而卒,元豐八年六月十五日也,年五十四。先生資性過人,而充養有道,和粹之氣,盎于面背。門人交友從之數十年,未嘗見其忿厲之容。遇事優為,雖當倉卒,不動聲色。自十五六時,與弟正叔聞汝南周茂叔論學,遂厭科舉之習,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濫于諸家,出入于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秦、漢而下,未有臻斯理也。文潞公採眾議而為之表其墓曰明道先生。嘉定十三年,賜諡曰純公。淳祐元年,封河南伯,從祀孔子廟庭。明嘉靖中,祀稱「先儒程子」。


《宋史•道學傳》有較為細緻的介紹:


程顥,字伯淳,世居中山,後從開封徙河南。高祖羽,太宗朝三司使。父珦,仁宗錄舊臣後,以為黃陂尉。久之,知龔州。時宜獠區希範既誅,鄉人忽傳其神降,言「當為我南海立祠」,於是迎其神以往,至龔,珦使詰之,曰:「比過潯,潯守以為妖,投祠具江中,逆流而上,守懼,乃更致禮。」珦使複投之,順流去,其妄乃息。徙知磁州,又徙漢州。嘗宴客開元僧舍,酒方行,人歡言佛光見,觀者相騰踐,不可禁,珦安坐不動,頃之遂定。熙寧法行,為守令者奉命唯恐後,珦獨抗議,指其未便。使者李元瑜怒,即移病歸,旋致仕,累轉太中大夫。元祐五年,卒,年八十五。


珦慈恕而剛斷,平居與幼賤處,唯恐有傷其意,至於犯義理,則不假也。左右使令之人,無日不察其饑飽寒燠。前後五得任子,以均諸父之子孫。嫁遣孤女,必盡其力。所得奉祿,分贍親戚之貧者。伯母寡居,奉養甚至。從女兄既適人而喪其夫,珦迎以歸,教養其子,均于子侄。時官小祿薄,克己為義,人以為難。文彥博、蘇頌等九人表其清節,詔賜帛二百,官給其葬。


顥舉進士,調鄮、上元主簿。鄮民有借兄宅居者,發地得瘞錢,兄之子訴曰:「父所藏。」顥問:「幾何年?」曰:「四十年。」彼借居幾時?」曰:「二十年矣。」遣吏取十千視之,謂訴者曰:「今官所鑄錢,不五六年即遍天下,此皆未藏前數十年所鑄,何也?」其人不能答。茅山有池,產龍如蜥蜴而五色。祥符中嘗取二龍入都,半塗失其一,中使雲飛空而逝。民俗嚴奉不懈,顥捕而脯之。


為晉城令,富人張氏父死,旦有老叟踵門曰:「我,汝父也。」子驚疑莫測,相與詣縣。叟曰:「身為醫,遠出治疾,而妻生子,貧不能養,以與張。」顥質其驗。取懷中一書進,其所記曰:「某年月日,抱兒與張三翁家。」顥問:「張是時才四十,安得有翁稱?」叟駭謝。


民稅粟多移近邊,載往則道遠,就糴則價高。顥擇富而可任者,預使貯粟以待,費大省。民以事至縣者,必告以孝弟忠信,入所以事其父兄,出所以事其長上。度鄉村遠近為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難相恤,而奸偽無所容。凡孤煢殘廢者,責之親戚鄉党,使無失所。行旅出於其途者,疾病皆有所養。鄉必有校,暇時親至,召父老與之語。兒童所讀書,親為正句讀,教者不善,則為易置。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鄉民為社會,為立科條,旌別善惡,使有勸有恥。在縣三歲,民愛之如父母。


熙甯初,用呂公著薦,為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裏行。神宗素知其名,數召見,每退,必曰:「頻求對,欲常常見卿。」一日,從容咨訪,報正午,始趨出,庭中人曰:「禦史不知上未食乎?」前後進說甚多,大要以正心窒欲、求賢育材為言,務以誠意感悟主上。嘗勸帝防未萌之欲,及勿輕天下士,帝俯躬曰:「當為卿戒之。」


王安石執政,議更法令,中外皆不以為便,言者攻之甚力。顥被旨赴中堂議事,安石方怒言者,厲色待之。顥徐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議,願平氣以聽。」安石為之愧屈。自安石用事,顥未嘗一語及于功利。居職八九月,數論時政,最後言曰:「智者若禹之行水,行其所無事也;舍而之險阻,不足以言智。自古興治立事,未有中外人情交謂不可而能有成者,況于排斥忠良,沮廢公議,用賤陵貴,以邪幹正者乎?正使徼幸有小成,而興利之臣日進,尚德之風浸衰,尤非朝廷之福。」遂乞去言職。安石本與之善,及是雖不合,猶敬其忠信,不深怒,但出提點京西刑獄。顥固辭,改簽書鎮甯軍判官。司馬光在長安,上疏求退,稱顥公直,以為己所不如。


程昉治河,取澶卒八百而虐用之,眾逃歸。群僚畏昉,欲勿納。顥曰:「彼逃死自歸,弗納必亂。若昉怒,吾自任之。」即親往啟門拊勞,約少休三日複役,眾歡踴而入。具以事上,得不遣。昉後過州,揚言曰:「澶卒之潰,蓋程中允誘之,吾且訴於上。」顥聞之,曰:「彼方憚我,何能為。」果不敢言。


曹村埽決,顥謂郡守劉渙曰:「曹村決,京師可虞。臣子之分,身可塞亦所當為,盍盡遣廂卒見付。」渙以鎮印付顥,立走決所,激諭士卒。議者以為勢不可塞,徒勞人爾。顥命善泅者度決口,引巨索濟眾,兩岸並進,數日而合。


求監洛河竹木務,歷年不敘伐閱,特遷太常丞。帝又欲使修《三經義》,執政不可,命知扶溝縣。廣濟、蔡河在縣境,瀕河惡子無生理,專脅取行舟財貨,歲必焚舟十數以立威。顥捕得一人,使引其類,貰宿惡,分地處之,令以挽繂為業,且察為奸者,自是境無焚剽患。內侍王中正按閱保甲,權焰章震,諸邑競侈供張悅之,主吏來請,顥曰:「吾邑貧,安能效他邑。取於民,法所禁也,獨有令故青帳可用爾。」除判武學,李定劾其新法之初首為異論,罷歸故官。又坐獄逸囚,責監汝州鹽稅。哲宗立,召為宗正丞,未行而卒,年五十四。


顥資性過人,充養有道,和粹之氣,盎於面背,門人交友從之數十年,亦未嘗見其忿厲之容。遇事優為,雖當倉卒,不動聲色。自十五六時,與弟頤聞汝南周敦頤論學,遂厭科舉之習,慨然有求道之志。氾濫于諸家,出入於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秦、漢以來,未有臻斯理者。


教人自致知至於知止,誠意至於平天下,灑掃應對至於窮理盡性,循循有序。病學者厭卑近而鶩高遠,卒無成焉,故其言曰:「道之不明,異端害之也。昔之害近而易知,今之害深而難辨。昔之惑人也乘其迷暗,今之惑人也因其高明。自謂之窮神知化,而不足以開物成務,言為無不周遍,實則外於倫理,窮深極微,而不可以入堯、舜之道。天下之學,非淺陋固滯,則必入於此。自道之不明也,邪誕妖妄之說競起,塗生民之耳目,溺天下於污濁,雖高才明智,膠於見聞,醉生夢死,不自覺也。是皆正路之蓁蕪,聖門之蔽塞,辟之而後可以入道。」


顥之死,士大夫識與不識,莫不哀傷焉。文彥博采眾論,題其墓曰明道先生。其弟頤序之曰:「周公沒,聖人之道不行;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道不行,百世無善治;學不傳,千載無真儒。無善治,士猶得以明夫善治之道,以淑諸人,以傳諸後;無真儒,則貿貿焉莫知所之,人欲肆而天理滅矣。先生生於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以興起斯文為己任,辨異喘,辟邪說,使聖人之道煥然複明于世,蓋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然學者于道不知所向,則孰知斯人之為功;不知所至,則孰知斯名之稱情也哉。」


嘉定十三年,賜諡曰純公。淳祐元年封河南伯,從祀孔子廟庭。


和濂溪、橫渠不同,明道一生並無重要的著作傳世。後人欲研究明道之思想義理,主要取道於《河南程氏遺書》及《宋元學案》中的《明道學案》。本文亦不例外。以下本文將分門別類,以勾勒明道思想之輪廓。


明道之理氣論


我們且先由明道之理氣觀談起。明道論理氣,首重理氣之圓融的表述。他說:


《繫辭》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又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亦形而下者也,而曰「道」者,惟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元來只此是道,要在人默而識之也。


此明道用圓融的說法表述理氣之關係。其曰「陰陽亦形而下者也,而曰『道』者,惟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何以「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因此語既能作出對陰陽、道之二分,又不失展示道和陰陽運行時二者之不相相離。陰陽即是氣,道即是理,明道論理氣既好以圓融的說法表出之,此一方面能作出對理氣動態的描畫,但另一方面又不泯去理氣、道和陰陽之二分。


明道又曰:


忠信所以進德。「終日乾乾」君子當終日對越在天也。蓋「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其體則謂之易,其理則謂之道,其用則謂之神,其命于人則謂之性,率性則謂之道,修道則謂之教。孟子在其中又發揮出浩然之氣,可謂盡矣。故說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大小疑事,而只曰「誠之不可掩」。徹上徹下,不過如此。形而上為道,形而下為器,須著如此說。器亦道,道亦器。但得道在,不繫今與後,己與人。


由於明道重視理氣之圓頓的表述,故曰「器亦道,道亦器」。不過,此是否表示明道直接以器為道呢,為一唯氣論者?不然。由他說「形而上為道,形而下為器,須著如此說。」,可見明道心中仍有對理、氣之分解。其只是在此分解之上更重視二者運行發用時之相互不離而已(徐復觀在「程朱異同」一文中以為明道主張氣一元論,誤矣)。


其次,明道論理,多連上易、道、神、誠,此理亦為一存在之理。他說:


蓋「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其體則謂之易,其理則謂之道,其用則謂之神


此明道以易、道、神為異名同謂。道即是理,即易、神皆落在理上說。


《中庸》言誠,便是神。


此明道以誠同於神。


生生之謂易,生生之用則神也。


此見明道之理以生生為其內容。就體而言謂之易,就用而言謂之神。理為一存在之理無疑。


明道又有以下一條文字:


冬夏寒暑,陰陽也;所以運用變化者,神也,神無方,故易無體。若如或者別立一天,謂人不可以包天,則有方矣,是二本也。


明道既然說「冬夏寒暑,陰陽也;所以運用變化者,神也」,可見神是指理而言,和氣相對。理是神,則理為「即存有即活動者」亦明矣(此和朱子視理為「只存有而不活動」,神落於氣上說明顯不一樣,此也反映明道之學不能為朱子所統攝)。又如上述,易、道、神、誠乃異名同謂,則易、道、神、誠皆是指理而言。離乎理,即無所謂易、道、神、誠。明道「一本」之意,於此實早已透出端倪。


明道之一本論


明道思想之一大特色在其一本論。他曾說:


嘗論以心知天,猶居京師往長安,但知出西門便可到長安,此猶是言作兩處。若要至誠,只在京師便是到長安,更不可別求長安。只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當處便認取,更不可外求。


此條可謂極能表現明道一本論之精髓。孟子雖曾說過「盡心知性則知天」的說話,但卻未曾肯定指出心、性、天是一。明道此處卻直截了當地說「只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將心、性、天視為本體地自一,此可謂真得孟子之真血脈之餘,亦替孟子作了進一步的闡發。其又曰「當處便認取,更不可外求」,可見明道認為,盡心知性知天非透過向外擴充見聞而足以成就的,其箇中關鍵在「當下認取」,此明顯別於伊川、朱子以格物窮理為盡心之必要手段。


明道又曰:


《易》之《乾卦》言聖人之學,《坤卦》言賢人之學。惟言「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至于聖人亦止如是,更無別塗。穿鑿繫累,自非道理。故有道有理,天人一也,更不分別。


此明道以為天人一理,更不分別,其基礎即在上一條所說之心、性、天是本體地自一。


天人本無二,不必言「合」。若不一本,則安得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


心、性、天既然是同一,天人無二理,則天、人之間何來有「合」?


明道論仁


仁為儒學一核心概念,明道論仁,首重重申仁之疾痛相感義,以上接孔子。明道曰:


醫書言手足痿痺為不仁,此言最善名狀。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諸己,自與己不相干,如手足不仁,氣已不貫,皆不屬己。故博施濟眾,乃聖人之功用。仁至難言,故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欲令如是觀仁,可以得仁之體。


此明道以仁為疾痛相感之情。孔子論仁時,每喜以「不安」、「不疚」指點仁,「不安」、「不疚」即情感。孟子亦以「惻隱之心」為仁,「惻隱之心」也是一情感。明道以同情共感為仁,以手足之麻木不覺比喻不仁,此可說是上承孔孟論仁之宗旨。後儒如伊川、朱子以仁為「心之德、愛之理」,反對就情以言仁,此反失卻孔孟之正傳,不足多論。


其次,明道又以生生不已為仁之內容。他說:


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生之謂性。萬物之生意最可觀,此元者善之長也,斯所謂仁也。人與天地一物也,而人特自小之,何哉﹖


此明道以生生不已言仁。明道之理亦以生生為內容,如是,則明道之仁即是理。我們可說,仁、心、性、天、易、道、神、誠、理全是異名同謂(若要嚴格些講,則可表述如下:在客觀層面而言,成就萬物之化生者為天理,其體則謂之易,其用則謂之神,其真實無妄則謂之誠,其流行不已則謂之道。在主觀面而言,此天理內在於人而創生人之道德行為,此理即謂之仁,仁為人所獨有而他物所無,故謂之性,此仁乃為一情感,情、心連言,故謂之心)。


又說:


「生生之謂易」,是天之所以為道也。天只是以生為道。繼此生理者,只是善也。善便有一箇「元」的意思,「元者善之長」。萬物皆有春意,便是「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成卻待他萬物自成其性須得。


此見明道以生生為仁之內容,而仁亦為全善的。


由於仁為生生之理,明道每好從生生的事物中觀仁。他說:


切脈最可體仁。


由於仁為生生之理,透過觀察及感受帶有生命力的東西實有助我們體會仁,脈即為一展現人之生命力的地方,故明道曰「切脈最可體仁」。


又說:


觀雞雛,可以觀仁。


雞雛往往表現出生意,為仁之彰顯之處,故觀之即可以觀仁。


觀天地生物氣象。


此亦旨在觀仁。


明道論仁又有下列三條文字,頗值疏釋:


剛毅木訥,質之近乎仁也。力行。學之近乎仁也。若夫至仁,則天地為一身,而天地之間品物萬形為四肢百體。夫人豈有視四肢百體而不愛者哉﹖聖人,仁之至也,獨能體是心而已,曷嘗支離多端,而求之自外乎!故「能近取譬」者,仲尼所以示子貢求仁之方也。醫書以手足風頑謂之四體不仁,為其疾痛不以累其心故也。夫手足在我,而疾痛不與知焉,非不仁而何!世之忍心無恩者,其自棄亦若是而已。


明道以為,人倘若能對天地萬物皆有仁,即同情共感時,其必待萬物如自己之四肢百體,以萬物之痛癢為一己之痛癢。如果其對萬物之痛癢麻木不覺,此猶如人之自棄其原有之四肢百體,此之謂不仁。


仲尼言仁,未嘗兼義,獨于《易》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而孟子言仁,必以義配。蓋仁者體也,義者用也。知義之為用而不外焉者,可以語道矣。世之所論于義者,多外之,不然則混而無別,非知仁義之說者。


明道之學雖有體用之分,然更確切言之,其乃是主張承體起用,即用見體。因此,當他說「蓋仁者體也,義者用也。知義之為用而不外焉者,可以語道矣。」,此可見他是主張仁義內在,且以仁為義(同於孟子)。若以為明道主張向外窮索道德是非之標準,此「義外」之論恐非明道所能苟同。


告神宗曰:先聖後聖,若合符節。非傳聖人之道,傳聖人之心也。非傳聖人之心也,傳己之心也。己之心無異聖人之心,廣大無垠,萬善皆備。欲傳聖人之道,擴充此心焉耳!


此條文字中的心即是仁(明道既以仁為疾痛相感之情,而情由心發,則仁同於心)。細味此條之語氣口吻,簡直是後來心學「古聖相傳只此心」之先導。其又曰「己之心無異聖人之心,廣大無垠,萬善皆備。欲傳聖人之道,擴充此心焉耳」,此心為全善之本心,為善成德只需把此心加以擴充彰顯即可,這些對心及工夫的理解皆不異於心學傳統,無怪乎後人有指明道為「心學」之人物。


明道之工夫論


由於明道以為仁乃人內在固有,為一全善的本心,其論成德工夫時,遂把關鍵放在「識仁」。明道曾撰有《識仁篇》:


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智、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若心懈,則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須窮索;存久自明,安待窮索!此道與物無對,「大」不足以明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萬物皆備于我」,須「反身而誠」,乃為大樂。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又安得樂!《訂頑》意思,(橫渠西銘,舊名《訂頑》。)乃備言此體,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嘗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蓋良知良能,元不喪失。以昔日習心未除,卻須存習此心,久則可奪舊習。


此篇可說是全面展示出明道之工夫綱領,亦兼及明道對仁之若干理解。有關明道工夫綱領之要點,可分拆如下:


(一) 由「學者須先識仁……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可見明道以「識仁」為第一義之工夫,即工夫之開始點。所謂「識仁」,不是認知意義之「識」,也不是後來伊川、朱子之察識之「識」,而是藉人倫關係中仁心之萌發以加以體證及肯認,用牟宗三的說法,即是「內在的逆覺體證」。「識仁」為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第二步則是以「誠敬存之」。此處之敬也不是後來伊川、朱子之涵養可善可惡之氣心以有助格物致知之敬,而是對仁心加以存養、擴充以使之日後可繼續彰顯之敬。用牟宗三之說法,即其不是「空頭」的工夫。由於明道以「識仁」、敬為主要成德工夫,其於是不認為學者需要向外擴充聞見之知,故曰「不須防檢,不須窮索」。


(二) 由「仁者,渾然與物同體」、「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又安得樂!」,可見明道認為學者一旦「識仁」,其即可泯去物我主客之二分格局。何以人一旦「識仁」即可消去主客之二分?按照明道之系統以作解釋,則仁乃一同情共感,人一旦識仁,人即可和萬物同體痛癢,休戚與共,其視萬物如己之四肢百體,因此不再有物我之二分,而可「渾然與物同體」。


(三) 由「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和「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又安得樂!」,可見明道之識仁工夫在內容上是同於孟子之「反身而誠」。


(四) 由「『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嘗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可見明道以勿忘勿助言敬。


(五) 倘若問敬何以能使仁心時刻於合適的機緣中表現,明道回答「以昔日習心未除,卻須存習此心,久則可奪舊習」,因以誠敬存養本心可有助消去習心,其因此可令仁心於合適的機緣中表現。


至於明道對仁的若干理解,可列為下列數點:


(一) 由「義、禮、智、信皆仁也」,可見義、禮、智、信為仁之不同表現,仁統攝義、禮、智、信。


(二) 由「學者須先識仁」、「識得此理」。可見明道以仁為理。


(三) 由「良知良能,元不喪失」,可見仁為人所固有,非由外鑠。


關於「識仁」,明道又曾說過以下的話:


「窮理、盡性,以至于命」,三事一時並了,元無次序。不可將窮理作知之事。若實窮得理,即性命亦可了。

由於理、性、命乃仁之異名同謂,於是與之相應的工夫其實只是一種工夫,即是「識仁」。學者一旦識仁,此即同時窮理、盡性、至命,故曰「三事一時並了,元無次序」。其又說「不可將窮理作知之事」,可見明道不主張把窮理視為認知心之活動,伊川、朱子以格物窮理為擴充心之認知能力以明理,此完全不相應於明道之工夫路數。


學在知其所有,又在養其所有。


此處之知即是「識仁」,養即是「以誠敬存之」。然則,明道主張學當以「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為內容。


明道另有《定性書》,此篇也可見明道工夫論之一斑:


所謂定者,動亦定,靜亦定,無將迎,無內外。苟以外物為外,牽己而從之,是以己性為有內外也。且以己性為隨物于外,則當其在外時,何者為在內﹖是有意于絕外誘,而不知性之無內外也。既以內外為二本,則又烏可遽語定哉!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物而無情。故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易》曰:「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苟規規于外誘之除,將見滅于東而生于西也,非惟日之不足,顧其端無窮,不可得而除也。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適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自私,則不能以有為為應;用智,則不能以明覺為自然。今以惡外物之心,而求照無物之地,是反鑑而索照也。《易》曰:「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孟氏亦曰:「所惡于智者,為其鑿也。」與其非外而是內,不若內外之兩忘也。兩忘,則澄然無事矣。無事則定,定則明,明則尚何應物之為累哉!聖人之喜,以物之當喜;聖人之怒,以物之當怒。是聖人之喜怒,不繫于心而繫于物也。是則聖人豈不應于物哉﹖烏得以從外者為非,而更求在內者為是也﹖今以自私用智之喜怒,而視聖人喜怒之正,為何如哉﹖夫人之情易發而難制者,唯怒為甚。第能于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亦可見外誘之不足惡,而于道亦思過半矣。


此篇為明道答覆橫渠之書,旨在說明外誘之不足惡。其大意有兩點:


(一) 人若能做到廓然大公,不蔽於一己之私,其必能和物有所感通而視物我為一體,物我既不分主客,則內外之分亦息,如是,人何嘗需要憂慮己之性之隨物於外,因而要絕外誘?


(二) 再者,聖人也不是不以物為喜怒,聖人之所以為聖在於「聖人之喜,以物之當喜;聖人之怒,以物之當怒。」,明道總結「是聖人之喜怒,不繫于心而繫于物也。」,如是,外誘根本不足惡。


明道工夫論對敬之高度重視,亦見於以下文字,他說:


敬勝百邪。


此明道高舉敬之重要。


毋不敬,可以對越上帝。


何以敬如此重要?因它是人向上天,同時也是向自己內在的仁心負責的唯一的應有的態度。


敬之內容具體為何?明道曰:


學者須敬守此心,不可急迫。當栽培深厚,涵泳于其間,然後可以自得。但急迫求之,終是私己,終不足以達道。


此明道強調敬守此心時不要過份急迫,理由是過於急迫不免有出於「己私」。換言之,敬以「勿忘勿助」為內容。


執事須是敬,又不可矜持太過。


此亦是以「勿忘勿助」為敬。


人能敬,心中必有和樂之感油然而生,人亦可因此克去己私以復禮。他說:


中心斯須不和不樂,則鄙詐之心入之矣。此與「敬以直內」同理。謂敬為和樂則不可,然敬須和樂,只是中心沒事也。


明道雖不以敬為和樂,可是,當一人能做到敬,此人必同時感到和樂,因其心中無事也。


又說:


克己則私心去,自然能復禮。雖不學文,而禮意已得。勿忘勿助之間,正當處也。


「勿忘勿助」即是敬。明道認為,人能敬,即可克去己私以復禮。其曰「雖不學文,而禮意已得」,此和朱子、東原窮究歷代禮制沿革以為復禮可謂南轅北轍(這可說是義理間架之不同而造成對復禮有不同的見解)。


明道又曾論敬之無間斷曰: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只是敬也。敬則無間斷。


且以敬為簡約而關鍵之為學工夫:


學者不必遠求,近取諸身,只明人理,敬而已矣,便是約處。


他又用上自己的親身經歷論敬:


某寫字時甚敬。非是要字好,即此是學。


寫字能做到敬就是學,推擴言之,則人只要帶著敬做每一事,每一件事對此人來說皆可以是學。明儒湛甘泉有「隨處體認天理」之說,其亦以敬為工夫基礎,湛氏之說可說是得自明道。


明道工夫論之重點大致如上。今且把明道論工夫的較為次要的文字抄列於下,隨文分析:


聖賢千言萬語,只是欲人將已放之心,約之使反,復入身來,自能尋向上去。下學而上達也。


此見明道之工夫近於孟子之「反身而誠」、「求放心」。


學者識得仁體,實有諸己,只要義理栽培。如求經義,皆是栽培之意。


此明道以經籍中之義理作為栽培人固有之仁心之資具。這種說法和陸王心學以經書之義理印證吾心之所體驗者有相通之處。


學只要鞭辟近裏,著己而已。故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則仁在其中矣。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立則見其參于前也,在輿則見其倚于衡也,夫然後行,只此是學。質美者明得盡渣滓,便渾化,卻與天地同體。其次惟在莊敬持養。及其至,則一也。


明道之學貴在能「鞭辟近裏」,即不離人倫日用以言學也,其以「言忠信,行篤敬」為學即是明證。其又曰「質美者明得盡渣滓,便渾化,卻與天地同體。其次惟在莊敬持養。」,此可見明道之成德工夫始終不外於「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其不主張以格物窮理作為成德的必要工夫明矣。


學者須學文,知道者進德而已。有德,則「不習,無不利」。「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蓋先得是道矣。學文之功,學得一事是一事,二事是二事,觸類至于千百,至于窮盡,亦只是學,不是德。有德者不如是。故此言可為知道者言,不可為學者言。如心得之,則施于四體,四體不言而喻。譬如學書,若未得者,須心手相須而學;苟得矣,下筆便能書,不必積學。


此明道認為學文、成德之工夫乃兩套工夫,不可以學文的方法以求成德。他指出,學文之工夫貴在積習,「學得一事是一事,二事是二事,觸類至于千百,至于窮盡」,然而,落於成德上,工夫則完全不同,其貴在心之有得(即「須先識仁」),心一旦有得,即使「不習,無不利」。這種看法,可謂完全本於成德之教之本質而發,亦徹底切中伊川、朱子工夫論之要害(即混知識、道德為一途之害)。


太山為高矣,然太山頂上已不屬太山。雖堯、舜事業,亦只是如太虛中一點浮雲過目。


此透過對比天理之崇高和個人事業之微小,從而指出人要做的,只需循此崇高之天理而行。


人雖睡著,其識知自完,只是人與喚覺便是,他自然理會得。


此明道肯認人皆可識仁,此識知即是仁。


目畏尖物,此事不得放過,須與放下。室中率置尖物,須以理勝他,尖必不刺人也,何畏之有!


此明道認為人當以理克服心理障礙,即以理化去氣之不合理處。


明道「生之謂性」新義


以上已略述明道之理氣、工夫等立場。除此之外,明道對「生之謂性」亦有新見。他說:


「生之謂性」,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人生氣稟,理有善惡,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惡,是氣稟自然也。善固性也,然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蓋「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說性,只是說「繼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夫所謂「繼之者善」也,猶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終無所污,此何煩人力之為也!有流而未遠,固已漸濁;不出而甚遠,方有所濁。有濁之多者,有濁之少者。清濁雖不同,然不可以濁者不為水也。如此,則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則疾清;用力緩怠,則遲清。及其清也,則卻只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將清來換卻濁,亦不是取出濁來置在一隅也。水之清,則性善之謂也。故不是善與惡在性中為兩物相對,各自出來。此理,天命也;順而循之,則道也;循此而修之,各得其分,則教也。自天命以至于教,我無加損焉。此舜「有天下而不與焉」者也。


「生之謂性」的原意是「生之所以然之質謂之性」,此是對人性的客觀分析。自中國上古對性之初步理解開始,下歷告子、荀子、漢儒,言「生之謂性」代不乏人,蓋此說近乎常識之故。孟子以道德本心言性,此雖開論性之先河,但畢竟曲高和寡,難有承繼。直至北宋,明道一方牢守孟子論性義,一方又想融攝「生之謂性」之傳統。其於是提出了「生之謂性」之新義。


明道本乎其圓融之表述方式,一方面預設了性、氣之二分以保性之全善,另一方面則說性、氣運行時乃相互影響、各不相離,所謂「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性」乃是指性、氣相互交雜之情況。如此解說之下,不但可以安頓孟子之性善說,而且可同時收攝「生之謂性」之傳統,明道論性之偉大,即此可見。


明道之自述為學


明道曾自敘其為學經歷云:


吾學雖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


又曰:


昔受學于周茂叔,每令尋仲尼、顏子樂處,所樂何事。


明道直呼濂溪為周茂叔,可見二人關係非師弟子之關係。


後儒對明道之評價


明道在後儒的評價中頗為正面,今且引數條於下:


胡敬齋曰:明道天資高,本領純粹,其學自大本上流出,于細微處又精盡。


羅整菴曰:張子《正蒙》「由太虛,有天之名」數語,亦是將理氣看作二物。其求之不為不深,但語涉牽合,殆非性命自然之理也。嘗觀程伯子之言有云:「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其體則謂之易,其用則謂之神,其命于人則謂之性。」只將數字剔撥出來,何等明白!學者若于此處無所領悟,吾恐其終身亂于多說,未有歸一之期也。


高景逸曰:先儒惟明道先生看得禪書透,識得禪弊真。


又曰:《大學》者,聖學也;《中庸》者,聖心也。匪由聖學,寧識聖心!發二書之祕,教萬世無窮者,先生也。淵乎微乎!非先生,學者不識天理為何物矣。不識天理,不識性為何物矣。是儒者至善極處,是佛氏毫釐差處。


唐一菴曰:明道之學,嫡衍周派,一天人,合內外,主于敬而行之以恕,明于庶物而察于人倫,務于窮神知化而能開物成務,就其民生日用而非淺陋固滯。不求感而物應,未施信而民從。筮仕十疏,足以占王道之端倪。惜早世,未極其止。


總括而言,明道之思想實有其獨特的見地,和周、張一線貫通。可惜的是,其弟伊川對其兄之學未能承繼,反歧出而另開一新路,下經朱子以後,明道和伊川被朱子費大力合而一之,明道之學之真相因此隱而不彰,明道之思想之真像一直要等到牟宗三撰寫《心體與性體》時才被重新予以展示,此可說是中國思想史上一大令人惋惜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