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君毅的朱子哲學

撰此文時,靈魂不自覺的飄至十一年前中文大學某教室,背後黑衣晃動,是我心儀的女子。她就這樣坐在我身後,同聽著啟超師講解宋明理學。那是我人生一段最美好的時光,可惜已無法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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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君毅對朱子哲學有一番獨到的詮釋,頗有別於牟宗三。

簡單講,唐氏認為,朱陸之異首先表現於工夫論上的差異,象山講發明本心,朱子反對,另主「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由此衍生心性論上的分歧,象山主「心即理」,朱子覺得心不即是理,因有氣稟物欲夾雜其中,只有當去除氣稟物欲,心才與理一。不過,唐氏指出,朱子之心仍為一本心,非為純粹形而下的「氣之靈」,即經驗意義的認知心。

象山發明本心,唐氏視之為遙承孟子,近接程明道、胡五峯。明道曰:「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智、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識仁篇>) 五峯曰:「齊王見牛而不忍殺,此良心之苗裔,因利欲之間而見者也。一有見焉,操而存之,存而養之,養而充之,以至於大。大而不已,與天同矣。此心在人,其發見之端不同,要在識之而已。」可是,看在朱子眼裡,此一系可謂完全忽略氣稟物欲之夾雜,這種情況下做自識本心、發明本心的工夫,只會「泥沙並下,終成狂肆,流弊無窮」。事實上,伊川已發現氣稟物欲夾雜的問題,而思工夫對治之。朱子實沿襲伊川思路進一步發展。

朱子初採五峯識心工夫,卻發現「蓋只見得個直截根源,傾秋倒海底氣象,日間但覺為大化所驅,如在洪濤巨浪之中,不容少頃停泊。蓋所見一向如是,以故應事接物處,但覺粗厲勇果增倍於前,而寬裕雍容之氣,略無毫髮」(<答張敬夫>),他轉而思索對未發之心也該有工夫可做,於是成就「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的工夫綱領,心體則分為未發、已發。察識 (自識本心、發明本心) 屬心已發時所用之工夫,但它不能獨立進行,必須依賴主敬涵養及格物窮理,後者屬心未發時所用之工夫。

關於主敬涵養,唐氏不把它看成空頭的對認知心的存養,而說:

此小學主敬涵養之功,不同於察識以及一切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之功者,在其為先自覺的,亦為超自覺的工夫……為自覺的工夫之本。此一工夫之所以當為本,正在吾人之先自覺的自然生命中,原有一依於氣質物欲而生之惰性……此種種規矩,有其機械的形式性,然其意義,則純是消極的為對治氣質物欲之機械的形式而有,其目標只在呈現心靈之清明,使渾然之天理,得粲然於中,則非可訶責。(<朱陸異同探源>)

至於格物窮理以致知,唐氏說:

意在使心由知物之理,而超拔於物之形氣之上一層次;同時藉理以使其自心,得自位於氣稟物欲之雜之上一層次,而更以此理為其第三義之察識、誠意、正心之所據。(<朱陸異同探源>)

這裡有兩個問題,「致知」是什麼意思?理在內抑在外?唐氏後來解釋:

朱子所謂格物窮理之事,實當自三面了解:其一是:吾人之心之向彼在外之物;二是,知此物之理,而見此理之在物,亦在我之知中;三是,我之「知此理」,即我之心體之有一「知此理」之用。此知理之用,即此心體所具此理之自顯於此知中;故謂心體具理,即謂心具理以為其體、為其性也。然此性理之顯,必待於心之有其所向所知之物而得顯。故即其物以致其知、窮其理,即所以更顯吾人之心體中所原具之此理,亦所以顯吾人之性,而使吾人更知此性者。故窮理之事,即知性之事。知性本為知自己之內在的心之體、心之性。然不接物而致其知、窮其理,又不能真昭顯此性而知性。故此即物窮理之事,如以粗俗之言喻之,實似人之心知之向於外之物理,以拉出其心之性理之事。如船上之一捲之繩索,將一頭拴在岸上,則船移,而繩皆自出。如以較文雅之言述之,即「求諸外而明諸內」之事。此乃實為一合內外之事,固不可專視為求諸外,或外在之事也。(<朱陸之學聖之道及王陽明之致良知之道(中)>)

「致知」非擴充聞見之知,而是展現德性之知。如何展現德性之知?即透過讓心向彼在外之物,從而拉出心本來具有之性理。因「求諸外而明諸內」,故為一合內外之事,非求理於外。

只有做妥此兩步工夫,自識本心才不會出錯。當然,從象山的角度看,這是「支離」。

唐氏認為,朱子對氣稟物欲夾雜的見解是深刻的,主敬涵養、格物窮理在對治氣稟物欲上亦甚可取。只是:

  1. 氣稟物欲夾雜未必對自識本心、發明本心構成障礙,自識本心、發明本心可察覺到氣稟物欲夾雜所造成的弊病,繼而向上超拔;

  1. 主敬涵養、格物窮理可被人天生氣稟扭曲,轉為迂腐拘謹、逐物於外,反而妨礙成德;

  1. 識心講究機緣,待得完成涵養、致知,機緣錯失,終身無用再察。

建基於 1,唐氏覺得象山之學可消化朱子之學,以發明本心為起點,運用主敬涵養、格物窮理去除氣稟物欲夾雜。建基於 2,唐氏提出求誠或信實作為更根本的工夫。建基於 3,他主張涵養、致知、察識不分先後,齊頭並進。

關於朱子的理氣論,唐氏說:

朱子之所以重理,即重其為一實現原則。

朱子之理,應指生之理或生生之理,而非指物之形式之理。該文於理先氣後之說明,則首取証於人之道德生活中,恆是先知一當然之理,而後志氣隨之,以証理之呈現於先,氣之隨從於後……由此以言萬物之生,自亦當是有生生之理為導於先,乃有生生之事生生之氣,隨之於後,故此先後乃形而上之先後云云。(<原太極中:天地之根原問題,與太極一名之諸義,及朱子太極理氣論之哲學涵義>)

至於「心為氣之靈、氣之精爽」,唐氏說:

然在朱子思想,則其於心性論上雖亦有此一內觀,而未能充其義,以統其宇宙論之外觀;乃反而以宇宙論上之外觀所成之心為氣之靈之說,混淆於其心性論上之內觀初所見之心,乃以「理為所覺」,為「理之所會之地」,其「自理說心之義」,遂不能更循此內觀,深入向上,以與陸王同歸矣。然此亦非朱子全無此內觀之說之謂。故吾人今如克就朱子之在心性論上所有之內觀而說,則固可不說心為氣之靈、氣之精爽,而只須說「心為內具理而通於理,更表現之於外,以通於氣」而已足。此亦正為相應於心統性情、寂感、內外,而言之語。而所謂心之主宰運用義,亦唯由此,方見其實義。(<朱子之理氣心性論>)

概言之,這些都是朱子顧及宇宙論所下的滯辭,如欲進一步嚴密心性論,當摒棄之。

唐君毅對朱子哲學的詮釋是否允當,吾人大可審視朱子原文以比對。然而,他似乎不滿牟宗三對朱子哲學的詮釋,1969 年 10 月 30 日的日記有「閱宗三兄書第三冊 (《心體與性體》第三冊專講朱子) 完,此冊問題頗多,不如第一冊」。細觀以下一段文字,唐先生更是有意無意不點名批評牟氏觀點:

由朱子之格物致知,乃即求諸外而明諸內之事,故陸王一派以朱子之格物窮理,若視理為外,即不免於誤解。在朱子之言心之性理處,更處處言此中直下萬理具足,此乃人之所得於天而具於心者。故時以「一性渾然,而道義全具、萬理燦然」為說。此性理之原超越地內在於心,以為心之本體之義,朱子與陸王未有異。其與陸王之分別,唯在朱子於心之虛靈知覺,與其中之性理之內容,必分別說。故心之虛靈知覺本身,不即是性理。由是而人亦不能只反省其心之發用之處,即以為足以見性理之全。此心之接事物,而更求知其理,即所以昭顯此性理。此心之「似由內而往外,以求理於外,而攝取之於內」之格物窮理之事,即所以去其「形氣之梏、聞見之滯」,以使此心所得於天之「超越地內在於心之性理」,由上而下,由內而出,以昭顯於心之前,而為吾人之心所自明之事。此中專自此性理之由上而下,由內而出,以昭顯於心之前處看,其與陸王之言性理即心之體,由心之發用中見者,正無殊異。故陸王一派之學者,謂朱子之格物窮理,純為視理為外,求理於外,而後更攝取之於內,朱子蓋決不受也。(<朱陸之學聖之道及王陽明之致良知之道(中)>)

有趣的是,代表徐復觀晚年定論的<程朱異同 – 平鋪地人文世界與貫通地人文世界>有這麼一段:

格物當然是聞見之知,但經過體認、體得的工夫,將客觀之理,內在化而與心性之理相符應、相融和,因而將心性之理加以充實、彰著。

見解竟與唐氏出奇地相同,視格物窮理為一「求諸外而明諸內」之事,非單純的「求理於外,而後更攝取之於內」。新儒家對朱子哲學的詮釋以牟宗三的觀點一枝獨秀,唐、徐則乏人問津,未免可惜。

由唐君毅對朱子的詮釋,亦可窺見其處理哲學史的態度,較著重對各宗派理論之價值予以正面肯定,並搭建彼此可以溝通、交流的橋樑。這與牟宗三的判教思維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