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加祺
2008-06-24
汶川地震已经发生1个月多了,在这短短时间中,汶川的灾情、救灾的进展、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等,几乎都在第一时间不间断滚动播出,得到了比较充分的报道。全中国和全世界的人们都能在最短的时间、最近的距离,观察到灾区情况的进展。灾害程度,政府行为,救灾安排,灾民生活,领导行踪,军队行动,都一一展示于电视、广播、网络。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象一场突发的战争,检验着从国家到省市,从地方到军队,从干部到百姓的一切举动,都闪现在亿万人关注的目光里。一个多月来,尽管在世界和社会普遍好评中我们仍能找出许多还不尽人意的地方,但仍给我们一个深刻的醒示:公开是个好东西,公开就是力量!
民主是个好东西,其实公开更是好东西。我们正在发展的社会主义民主不论是民主政治,还是基层民主建设,都需要"公开"辅之成之。在当今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古训,从物理到心理都应做"古"了。
公开是民主的前提。民要主的事情,首先是民要知,民若不知,何以表态,何以作主?而不知情的表态与作主,只能是不负责任或是违心。可见,没有公开这个前提,民主往往就成空话。现在大力推进的"村务公开"、"企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就是为民主的真正实施创造条件。尽管这还是处在起步阶段,但方向是正确的,它是公民知情权获得的实在体现。
公开是监督的前提。人民是国家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写进"宪法"的神圣承诺。政府、公务员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机构与公仆,言行举动理应受到人民的监督,而监督什么和怎么监督,除去各种体制内渠道、体制性监督外,公开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最重要条件。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纳税人利益的事情,如城市规划、拆迁政策、医疗费用、教育开支、住房政策,不仅要公开,而且需公议。凡是直接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应事先征求大家意见吸纳建议。甚至批评,因为广开言路,对建设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公开是民议的前提。"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曾是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做的事情,但历史事实说明:川好防,口难防。千千万万的人民要说话,要议论,要评论,这是谁也防不住的。即使防于一时,也防不住永远。明代的大文豪罗贯中的一句"古今多少事,尽付笑谈",不就是最好的说明吗?公开就是让人民"横挑鼻子竖挑眼",把我们没想到的或想到了但不周全的事情,考虑的更成熟,实行的更顺利,这是好事,既是对民议的正确引导,也是对民议能力提升的一种促进。
公开是消毒剂。一切谣言、传言、不实之辞,都会在阳光下失去市场;一切猜测、猜疑、捕风捉影、包括好心的误解,也都会在公开的阳光下化解消遁。在公开的阳光下,暗角里滋生的毒害能最快的失效,而实话、真诚,才会更快的繁荣,这对改变整个社会民间流行的"地下"舆情议论,绝对是一大推动。
公开是稳定器。汶川地震后,各地灾情、政府救助措施、军队开进情况,一一如实向国内外公开,滚动播出,最快时间,最大频率的面向社会,起到了安民告示的作用。最大限度避免了猜疑、怀疑,满足了民众的知情权,安定了人心,使整个救灾行动在社会稳定而不是慌乱的大背景大条件下,有序有力的进行。稳定是社会的稳定,而社会的稳定首先是人心安定,这是震灾公开所展示的又一大社会功能。
公开是风向标。公开应当公开的社会事件、突发事务、各类民众关注的事情,也是测试民情民意的风向标。让大家充分的表达意愿,评头品足,对我们干好事、干成事有百利而无一害。了解民情民意方法很多,渠道很多,但公开是最好的阳光普照的方式。
公开要有序。公开不是大鸣大放,不是乱放炮,更不是文革中我们惨痛经历过的所谓"四大自由"。公开不是无条件的,不是随心所欲的,一个人、一个家庭尚有隐私而言,一个企业还有商业秘密需要保守,何况国家?军队、国防、外交政策等等大事,乃至出台一个政策规定,都有一个公开与保密并重的问题。该公开的,保密;该保密的,公开;都不是民主制度的体现,公开是一种秩序,公开是一种责任。因此,公开不允许无根无据的信口开河。越公开越要严谨,越严谨越利公开,两者相互促进。特别是在没有民主传统,更没有社会公开传统的现实条件下,公开需要有序的进行,公开有序,有序公开,就是公开的成熟表现形式。在现阶段,我认为公开应分两个层次:一是体制内的有序公开,即党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应当有权获知与其身份和职能相应的各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信息。这也是让他们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再者是对民众的社会性公开,既有序发布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政务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发言人制度等载体渠道,公布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从而进一步了解民情,完善民主制度。
我相信,逐步建立健全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化公开,既是充分发扬民主,发挥群众主人翁作用的必由之路,又是避免文化大革命那种"极端民主"、"暴力公开"的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