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必須退回1895年以前的地位』
---1943年12月2日,紐約時報頭版頭條
按:1945年,日本既屬無條件投降,則同年10月25日受降典禮完畢,台澎即屬無條件歸還中國,又豈可藉口七年後才產生的中日和約內容未曾提及台澎主權轉移一事,做為台獨主張的法理依據!
同盟國同盟國//徐宗懋 桑梓故人
5月9日下午3:57
紐約時報頭版頭條: 日本必須退回1895年以前的地位
1943年12月2日,美國《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關於二戰形勢的報導,頭版大標題為「開羅會議上確定擊垮日本;(日本)帝國將被限制在1895年之前的地位」,文章同時搭配蔣中正、羅斯福總統、邱吉爾首相、宋美齡女士等4人在開羅的合影。這是美國主要媒體以頭版頭條的方式,報導開羅宣言的內容,直言日本必須退回1895年前的版圖,也就是交還日本在甲午戰爭後所侵占的我國土地,包括台灣、澎湖,這份報紙成了重要的歷史文獻。(取自徐宗懋圖文館製作「蔣中正 ,1940-1960 -美國國家檔案館數位彩色復原歷史影像精選」)
//陳明城
原來報紙比條約大!但今日支肭卻認為:條約只是歷史文件。所以舊報紙呢?
//周善為
二戰日本無條件投降,哪來的中日和約之說?何況更藉此鼓吹台獨?
//Rafael Liao
報紙能成為國際法文件???別鬧了,白紙黑字的國際法法條都有施法上的效力問題了,拿個報紙報導就要主張國際法權利就更緣木求魚了。
//周善為
不討厭某人不需要理由,討厭某人時則必有理由。若討厭某人的理由客觀存在,則不討厭某人一早即不成立。
故先不討厭而後討厭的理由,必為合理化其討厭而找來的。客觀的表述找來的理由,其理由仍非客觀的事實。
所以,台獨主張另有不可告人的真正理由,為了爭取大眾認同,便只好自欺欺人的、假公濟私的另覓口實,如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未經中日和約合法轉移主權等。
但是,二戰日本既屬無條件投降,則哪來的中日合約之說?何況更欲藉此無稽之談,招搖撞騙,鼓吹台獨?!
//阮文沛
周善為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中日和約
中日和約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周善為
阮文沛 與後來在同盟國同意下才成立的德國國防軍,是一樣的道理。此地所謂的中日和約,是1952年才簽訂的,其內容也並不涉及台澎主權。
台澎主權的歸屬,是在開羅會議中決定的。台澎主權的移轉事實,是在二戰結束,盟軍正式接受日本投降時,就已完成的。
拿1952年才簽訂的中日和約來混淆視聽,是台獨份子僅餘的技倆,或美其名曰法理依據。
//阮文沛
周善為 美國在1953年在臺灣恢復了中斷三年的駐華大使。
所以1952年日本宣布放棄臺灣,意義應該很關鍵。
//周善為
阮文沛 二戰是以日德無條件投降的方式結束的,這才是真正的關鍵。
對於台澎主權有發言權的,只有美英法等同盟國,而日本沒有。
所以台獨份子要成立其主張,唯有訴諸美英法等國,重新確認開羅會議中的決議與共識一途。
但是,可想而知的,美英法等國是不可能也無從否認開羅會議的決議和共識的。
//阮文沛
周善為 美國在等1952年手續完備之後才予以正式承認。
//周善為
「這是美國主要媒體以頭版頭條的方式,報導開羅宣言的內容,直言日本必須退回1895年前的版圖,也就是交還日本在甲午戰爭後所侵占的我國土地,包括台灣、澎湖。」
上述開羅宣言即中美英等同盟國的共識與決議,其後日本戰敗無條件投降,則戰後與日本相關事務之處置,當然就是以同盟國既有的共識和決議為準。
此中若有疑義,理應由中美英等同盟國提出,如今美英等國皆無異議下,又豈有阿貓阿狗的置喙餘地?
//伊利諾
懷念日本人統治
//周善為
二戰結束至今,軸心國日德義只有自衛隊,尚無國防軍,在國防軍事上,尚非主權完整獨立的「國家」!!
戰前出生的台灣人、日本人已所剩無幾,戰後出生的台灣人卻自稱「懷念日本人統治」,只不知戰後出生的日本人是否也「懷念統治台灣人」的歲月?抑或懷念軍國主義尚未萌芽前的日本?
//阮文沛
周善為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德國聯邦國防軍
德國聯邦國防軍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周善為
阮文沛 二戰之後,1955年之前,德國並無所謂的國防軍。
//楊橘子
時間倒帶......歷史記錄重現! 是走過的曾經......
//趙明侖
所以以色列應該血洗芭樂斯坦,大開殺戒完全復國嘍!
//林楷陞
你還是必須回歸到「和平條約」。
//慶木秋
最終落實和約及國際法為準。
48國對日舊金山和約,只是規定日本完全放棄所有的佔領地或者征服地,退回本州四島的狀態。但,根本沒有規定台澎的歸屬。
//周善為
1945年,日本既屬無條件投降,則同年10月25日受降典禮完畢,台澎即屬無條件歸還中國,又豈可藉口七年後才產生的中日和約內容未曾提及台澎主權轉移一事,做為台獨主張的法理依據!
//El Juang
我在大約20年前讀過一中央大學企管系教授的書,恕我不記得該位教授名稱了.這位教授對這方面很有興趣,他於是考證了開羅會議.結果發現了,開羅會議該份文件上,沒有任何一人簽名.
//周善為
「開羅會議該份文件上,沒有任何一人簽名」?那麼如何解釋,1945年10月25日,我國在台北中山堂接受日本正式投降之典禮完畢後,何以台澎實際主權隨即回歸我國?且美英兩國又何以毫無異議?
//El Juang
重點在:這份文件上,是否真的沒有人簽名.我上文也說了:沈聖德(還是沈建德)教授這麼提出的.我承認我沒看過開羅會議文件,所以我僅能引申.當然我也有可能錯,這我不否認.所以還是:該份文件拿出來,照片或影本,只要未做任何善意或惡意的更改的都行.
//周善為
1943年的「開羅會議」,不是「開羅條約」,故各個同盟國領袖本來並無簽名之必要性,況且之後同盟國的「波茲坦公告」上,中美英蘇各國領袖均予簽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