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云:「知幻即離,離幻即覺」。《景德傳燈錄》道吾禪師「有時執木劍橫在肩上作舞,僧問手中劍什麼處得來?師擲於地」。
蕭平實正覺會眾宣稱自己有幾百人實證,難道他們幾百位都是「地上菩薩」?
《入楞伽經卷七》佛性品第十一
「大慧!如是藏識行相微細,唯除諸佛及住地菩薩,其餘一切二乘外道定慧之力皆不能知。唯有修行如實行者,以智慧力了諸地相善達句義,無邊佛所廣集善根,不妄分別自心所見,能知之耳。」
《入楞伽經卷七》「阿梨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身俱生故。離無常過,離於我過,自性清淨」,如何正解?
上開《入楞伽經卷七》經文,謂凡夫外道位上的阿賴耶識,在諸佛位上名如來藏。凡外邊的阿賴耶識,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相續不斷,為凡夫色身與生俱來者。若凡夫外道欲達諸佛邊自性清淨的如來藏,須先捨離我法二執,亦即滅捨六七識。
按:六七識滅,則我執(我過)破,我執既破,空性徹時,法執(無常過)隨滅。法執滅者,謂阿賴耶識滅,亦即所謂識中一切種子滅,而如來藏一切種智現前。
佛法不住正邪,而非不明正邪。諸友常學六祖說「不見世間過」,其實未了修行次第,自受用與他受用混為一談,致令如令正法頹唐。殊不知,若是執意「不見世間過」,佛又何必出世說法?
佛教經論以般若為理據,戒律為輔助,如同民主政治以理性為基,法律為輔。違法悖理的不是民主,說法不依經證的,也不是佛教。
請勿自己發明佛法,學蕭平實不是學佛。渠等混淆視聽,將《成唯識論》「證解阿賴耶識」,篡改為「證悟阿賴耶識」,又將「明心見性」拆作「明心」、「見性」兩個,以便私相授受,欺騙初學。
《大乘入楞伽經卷六》曰:「顯示阿賴耶,殊勝之藏識,離能取所取,我說為真如。」離能取之六七識,所取之第八阿賴耶識後,始證真如。蕭平實正覺會死抱阿賴耶之名,正是不離能取所取,云何證真如?
蕭平實正覺會內,印證學人的實際過程,從來不公開,不接受公評,連文字記載也沒有,違背禪宗印可學人的規矩。這不就是私相授受嗎?佛法是公共財,所有學佛人都是沾佛的光、托佛的福,不應私相授受。
禪宗祖師初悟時,皆已在初地菩薩位以上,可為人天眼目。蕭平實正覺會眾宣稱自己有幾百人實證,難道他們幾百位都是「地上菩薩」?
《入楞伽經 卷七》
「大慧!如是藏識行相微細,唯除諸佛及住地菩薩,其餘一切二乘外道定慧之力皆不能知。唯有修行如實行者,以智慧力了諸地相善達句義,無邊佛所廣集善根,不妄分別自心所見,能知之耳。」
「藏識」者,即如來藏在纏之阿賴耶識。「一切二乘外道定慧之力皆不能知」者,渠等常住阿賴耶生滅妄識中,而無自覺,雖苦惱不堪,卻不得其門而出也。
「唯有修行如實行者,以智慧力了諸地相善達句義,無邊佛所廣集善根」者,即如實修行不二善法,已能現觀、現證阿賴耶世性虛妄無實,已經捨識、滅識之「諸佛及住地菩薩」。「不妄分別自心所見,能知之」,即了知眾生阿賴耶識取相分別病根所在,能為人天耳目,普濟有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