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免學人執著,同一宗旨,佛常運用不同的經典來表述之,同一法義,佛常使用不同的名相來指稱之。如本無、心不動轉、第一法行、現在佛悉在前立三昧,如涅槃、中道、真如、法性、空性、佛性、法身、實際,又如第一義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這些名相無不指向同一個最終修學標的。而這些名相同時都是跨越印順法師所謂大小乘經典區隔,而為大小乘經典所共用的。
簡言之,一切學人最終所證無有差別,佛陀說法則始終無有定說。在學人邊,則因先天根性有利鈍之分,諸經遂有了義不了義之別。若於佛邊,則『阿含』諸經與大乘諸經無二,不相異也。
例如,『雜阿含335第一義空經』明明已說:「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但在『雜阿含262經』中,當長老闡陀處處請諸比丘言:「當教授我,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我當如法知、如法觀」時,諸比丘卻仍語闡陀言:「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
這裡的諸比丘,豈不就是以常執於無常,以我執於無我,而完全牴觸了三法印嗎?
於是,闡陀隨即語諸比丘言:「我已知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然我不喜聞:『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此中云何【有我】而言:『如是知、如是見,是名見法?』」
這裡長老闡陀豈不就是明白指出,上述「諸比丘」執著佛所說法實有,遂以常執於無常,以我執於無我,而其實不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以至於完全牴觸了三法印的寂滅無為義嗎?
『金剛經』乃曰:「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以上是就「諸法無我」而論,若就「諸行無常」來說,常者即有義,無常即非有。諸『阿含經』中,通以阿羅漢為最高修證目標。證阿羅漢者,「諸漏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離一切有,即盡諸漏;未離有者,諸漏未盡。是故,見有一法,即未離有,且不論此法名為何等。或名佛法僧,或名三法印,或名諸法無我,或名諸行無常,或名涅槃寂靜,見有一法,即未離有。
以世人執著諸行有常、諸法有我,而背反涅槃義故,世尊乃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如今若了涅槃義者,豈更執謂世尊「有」曰:「涅槃寂靜」?如今若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者,豈更執謂世尊「有」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若「有」,則此三法印即屬世間輪迴法,而非出世間解脫法。
若了此意,即是離有,即是親見寂靜涅槃,親見諸法實相。若了此意,即是大乘菩薩。『大乘起信論』乃云:「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證真如者,即大乘圓教初住位以上之菩薩,在『雜阿含經』中,則名慧解脫阿羅漢。
接下來,於『雜阿含262經』中,長老闡陀即隨十二緣生法,起般若不二觀,證法眼淨,及無所畏〈佛及菩薩所證,聲聞無份〉。而闡陀於此所證者,通於涅槃、中道、第一義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大乘菩薩所證者。
又,般若不二觀下,『阿含』諸經之中,三法印所表者,即為真如佛性、第一義諦空觀、涅槃中道實相,乃至於四聖諦法、十二緣生法所表者,亦復如是,如下所述。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曰:「汝等苾芻當知有四聖諦。云何為四?所謂苦、集、滅、道聖諦。云何苦聖諦?謂生苦、病苦、老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若略說者,謂五趣蘊苦,是名為苦。云何苦集聖諦?謂喜愛俱行隨處生染,是名為集。云何苦滅聖諦?謂此喜愛俱行隨處生染更受後有,於如是等悉皆除滅棄捨變吐,染愛俱盡證妙涅槃,是名苦滅。云何趣滅道聖諦?謂八正道: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是名趣滅道聖諦。」
故,所謂苦諦者,即現前苦果;苦集聖諦者,即苦生之因;苦滅聖諦者,即苦滅之因;苦滅道跡聖諦者,即苦滅之果。換言之,因為苦果現前,而有學佛之機;若了苦生之因,便有苦滅之因,以及滅苦之法;既修滅苦之法,以趣涅槃正道,當觀苦因不生不集也。
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所示:「喜愛俱行隨處生染,是名為集」者,謂貪愛染著即苦集、苦生之因也。有二者,即有貪,謂能貪之心,並所貪之法,謂能貪之身,並所貪之受,是為兩種二邊,即四念處,亦即我執,以及法執。以有二故,悖於般若不二中觀,亦悖四念處。
今返觀四諦,總苦、集、滅、道而成者,正是集諦「二邊積集、集起」之義,亦即十二緣生法「緣此有彼、聚集」之義。如謂「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緣生有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如謂緣苦聖諦有苦集諦,緣苦集諦有苦滅諦,緣苦滅諦有苦滅道跡聖諦,如是便有、便生純大苦聚集也。
如今若了四聖諦、緣起法者,豈更執謂世尊「有」說:四聖諦、緣生法耶?若「有」,則四聖諦、緣生法即屬世間輪迴法,而非出世間解脫法。
若論大乘禪宗觀行,前念不滅,後念不生,後念生時,前念已滅,此中云何有二、有集?況乎經文明明告汝,十二因緣皆依他起,實地推求俱無自性,即此能推之心,亦屬無明妄動。若心不動,則十二緣生法的第一支無明尚且不生,何況其餘?
以世人執著有我人、此彼二邊故,乃曰,有四聖諦,有緣生法。如今若了人我不二、前念後念此彼一如,則「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則不見有十二緣生法,亦不見有四聖諦法。
若了此義,一法不生,即是離有,離貪離染,即是親見四聖諦法,親見十二緣生法,即是親見真如佛性、第一義空、涅槃實際。若了此義,即為大乘圓教初住以上之菩薩也。
這樣也就充分說明了,大乘要義實際貫一切經,通一切法。涅槃、中道、真如、法性、空性、佛性、法身、實際、第一義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名相,則為大乘法之標誌,不二觀之所證,同樣也是貫一切經,通一切法。
換言之,諸經是否佛說,乃至於諸『阿含經』,係屬不了義的二乘聲聞法,或屬了義的大乘菩薩法,學人當依經文於自心中證。『金剛經』乃曰:「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所有初初修習大乘者,莫不是見聞轉誦之小乘心態,然後漸次增上。換言之,若是依經論議,即不存在大小乘論諍的問題。否則,法師以大乘心境指導學人,令其轉小向大,難道也成了大小乘論諍?
反過來說,學佛人若不依經論議,看似學佛社團很多,學佛風氣鼎盛,實則佛法早已消失,三藏十二部早已滅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