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18/3/14 下午 01:08:42
《雜阿含543四念處經》
尊者阿那律語比丘言:「若比丘諸漏已盡,所作已作,捨離重擔,
離諸【有】結,正智心善解脫,彼亦修四念處也。所以者何?
不得者得,不證者證,為現法樂住故。所以者何?
我亦離諸【有】漏,得阿羅漢,所作已作,心善解脫,亦修四念處故。
【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乃至現法安樂住】。」
雜阿含經中,535~545的11品經,皆名四念處經,或四念住經;
並以543經中的【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乃至現法安樂住】一句作結。
熟悉大乘經典者,一見此句,便應了知,此即標示不二教體特徵之常用句型。
《楞嚴經》上,佛對阿難云: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名為妄想,
不能於中,【出是非是】。由是真精妙覺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出是非是】者,是非是不二,離於二邊,則是即不是。
【出指非指】者,指非指不二,離於二邊,則指即非指。」
《金剛經》上,更通篇可見, 如:
「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是福德,即非福德」,
「須陁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
「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等。
《思益梵天所問經 談論品第七》
又優婆塞,不以色見佛,不以受想行識見佛,是名歸依佛。
若優婆塞,於法無所分別,亦不行非法,是名歸依法。
若優婆塞, 不離有為法見無為法,不離無為法見有為法,是名歸依僧。
又優婆塞,【不得佛不得法不得僧,是名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
得與不得,到與不到,證與不證,俱為二邊。
今云【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者,以空有同時故;
得即不得,到即不到,證即不證,而離於二邊,住於中道。
住於中道者,現法安樂住,應念清淨,住一真法界,諸佛一乘道。
不得者,非有也,離世間法。得者,非無也,離出世間法。
得與不得,二邊俱離,故世出世法,並皆遠離,應念清淨。
不到者,非有也,離生滅輪迴。到者,非無也,便登彼岸。
到與不到,二邊俱離,故生死涅槃,並皆遠離,應念清淨。
不證者,非有也,離凡聖名相。證者,非無也,了諸法性。
證與不證,二邊俱離,故佛與眾生,亦皆遠離,應念清淨。
離於有無,說非有非無。二邊既離,非有非無,亦遠離,應念清淨。
以一切妄想止息、寂滅故,應念清淨。以應念清淨故,現法安樂住。
涅槃法性,不離現前,不疑者安,自在者樂,如如者住,此之謂也。
如是,六祖惠能乃曰,此性元來清淨、俱足、不生滅、不動搖,且能生萬法。
釋迦牟尼世尊畢生說法,究竟之意,寧非此耶?則大小乘法指歸,豈云為二?
《雜阿含 262 闡陀經》
世人顛倒依於二邊,若有若無。
世人取諸境界,心便計著。
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
《長沙景岑禪師》
華嚴座主問:「虛空為定有,為是定無?」
師曰:「言有亦得,言無亦得。虛空有時但有假有 ,虛空無時但無假無。」
曰:「如和尚所說,有何教文?」
師曰:「大德豈不聞首楞嚴云:『十方虛空生汝心內,猶如片雲點太清裡。』
豈不是虛空生時但生假名?又云:『汝等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悉皆消殞。』
豈不是虛空滅時但滅假名?老僧所以道:有是假有,無是假無。」
非有非無,就是離於二邊,就是返照不二。
不二宗旨,於解行二門,通一切大小乘教法,於信證二門,則盡歸禪宗。
故,六祖惠能大師云:「二法不是佛法,佛法是不二法。」
不二,不僅是禪宗的綱領、口訣、心要,更是佛法主軸。
眾生根機各異,故有種種法門,一切法門則為不二主軸的種種面向。
讀了大乘,才知《阿含諸經》中的小乘行者,當時是如何開悟見性的。
若無大乘,世尊說法,只到一半。阿含諸經,只如章節標題,而無內文。
譬如四念住、四聖諦、十二因緣等法,遍尋小乘論書,竟無經文蘊義的明確解釋!
邇來,竟有佛教出家法師釋印順及其門徒等,遽謂大乘諸經非佛所說,小乘阿含才是。
果如是,則西元六世紀印度本土大乘法統斷絕時,當地小乘僧團為何同步消滅,而不能獨存?
/周老師
雜阿含543經的題旨,與朋友所說,完全風馬牛不相及。
另外,闡陀經的意趣,也與題主朋友的解說,毫無瓜葛。
這兩部經的文意,已經很白話,不應該理解成如此。
建議朋友,不要以特定立場觀念來解讀經典,否則會解讀得很偏頗,
比如,【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被朋友解成不二論述,就是一例。
建議朋友,除了中文解讀程度之外,研讀經典時,
1. 多方參考其他大家的注解說明
2. 尋求善知識、指導、上座、長老們的看法
3. 參考其他經典,以求是否能相互對照
4. 尋求是否有相關的論典說明
以上,都是遵循四大教示而來。
主要就是.....避免師心自是。
還請朋友,多方參考資料,小心解讀為宜。
/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雜阿含543經的題旨,與朋友所說,完全風馬牛不相及。
另外,闡陀經的意趣,也與題主朋友的解說,毫無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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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最好吃』所說,沒有證據,沒有辨證,卻有結論?
/周老師
『星洲』以止行之路,身念住的安般念,為朋友解說四念住。
並同時解說這一句【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乃至現法安樂住】。
以下就簡單說明 該句,作為回饋。
經文 : 【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乃至現法安樂住】。
在理解這段經文之前,必須先注意一件事 :
漏盡阿羅漢是無學者,已經證悟涅槃。
所以,漏盡阿羅漢,會 "不得者得" ? "不到者到" ? "不證者證"嗎? 不會。
否則就會誤會.... 漏盡阿羅漢仍有未圓滿之處,才會不得者..要得、未到而要到、未證而要證。
這是首先要提醒的概要,否則容易陷入混亂。
因此,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是指 "有學者"。
現法安樂住,diṭṭha (passati 的pp.已被看見) + dhamma(法)+sukha (樂) + vihāra (住、居),
意思是 : 安住於現見法之樂。
現法(安)樂住,這有兩層意思 :
一個是解脫的寂滅之樂、另一個是禪定之樂。
兩者應合併在一起看。因為有禪定與無禪定者,是有分別的。
該禪定之現法樂住之意,可請參閱 : 中部、後分五十二經篇、第107經,
算數家目犍連經,MN107,第76誦。分句解釋已畢,以下是全句句意。
【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乃至現法安樂住】:
對於有學者,他們透過四念住的修習,將可以未到、未得、未證寂滅安樂,
而已得、已到、已證現見法的寂滅安樂,而無學者則也可以藉由四念住而安住於已現見法的寂滅安樂。
這是星洲為朋友的經句略解。
這與朋友的解讀,完全不同。
/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乃至現法安樂住】:
對於有學者,他們透過四念住的修習,
將可以未到、未得、未證寂滅安樂,
而已得、已到、已證現見法的寂滅安樂,
而無學者則也可以藉由四念住而安住於已現見法的寂滅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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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還是説出來,只是拖了太久,幸好周老習慣了,像我就没這個耐性。
我的解讀跟星朋友是一樣的,雜阿含經不會提到無所得的字眼,因為無我已講在前。
所以不得者得,跟無我有矛盾嗎?仔細看是没有的,因為無我為先,得不得皆通。
若不是無我為先,得不得皆不通。所以問題出在是否無我的正觀。
/次草
與其學論 誑如來 不如不學
《大方等大集經卷第十三》
若言:我有四念處者。是亦名為 誑於如來。
何以故。
如來覺了 一切諸法 無有念故。
《五大律》
(6) 修道: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
(7) 證果:證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
是什麼下場 笨蛋也知道
南北傳如果有人是這樣說 請閃避
/無心是道
依經文判斷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四六) 》
是比丘心 與安那般那念俱。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乃至修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大寶積經卷第九十》
我說修行有所證 當知遠離一切相
若謂於中有所得 是則非證沙門果
諸法自性無所有 當於何處言得證
所說得證為無得 如是了知乃名得
眾生得果名殊勝 我說眾生本不生
尚無眾生而可得 云何當有得果者
譬如良田無種子 於中終不有牙生
如是眾生不可得 當於何所而言證
一切眾生性寂滅 無有得其根本者
若能了知如是法 斯人滅度永無餘
/kisc
佛教戒律 連自稱斷貪嗔癡 都成斷頭
何況跟人說得啥東西
妄心自說 得少自相定 伏除煩惱 欲貪瞋恚 亦不現行者 得波羅市迦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第十》
若有眾多苾芻。在阿蘭若村中住。
少於自相 而心得定。
以世俗道 伏除煩惱 欲貪瞋恚 而不現行。
苾芻妄心 作如是語。
我亦在彼 阿蘭若住。
得少自相定。以世俗道 伏除煩惱 欲貪瞋恚 亦不現行者。
得波羅市迦。
/sam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
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
【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
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大方廣佛華嚴經》
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
不得凡夫妄想執著,即得如來智慧德相,豈非不得者得?
不證凡夫妄想執著,即證如來智慧德相,豈非不證者證?
四念住經云,離諸【有】結, 離諸【有】漏,即是離於二見,離諸妄想執著。
但離妄想執著,即得如來智慧,而不另作【加行】。
但離妄想執著,即得如來智慧,故佛法是平等法。
不作【加行】而證得者,一切緣生法,無不平等。
若作【加行】而證得者,即非平等法,而是邪法。
若見正法,當下即見,何待起念入定作觀而後見之?
有出有入,則迥非【安那般那念】,而是邪念邪見。
邀人共入邪念邪見,修習邪師之法,就是疑誤他人。
在此公開網路為之,就是廣播邪說,毒害無量眾生。
以上所說,句句以佛說經文為憑為依,並無個人之意。
南傳所說,卻從來不舉佛經為證,而全憑論書之指導。
即使出自好心善意,惟若悖離正法,好心善意,卻會造就極惡罪業。
若誠心改過,周某竭誠歡迎。否則,除了口誅筆伐,周某別無選擇。
/周老師
以前有法師 罵禪宗學般若的 不斷貪嗔癡 不證果位
結果 持戒第一的優波離 問世尊................
《佛說決定毘尼經》
佛告優波離。
若有比丘。作是思惟
我斷貪欲。名 增上慢。
我斷瞋恚 及以愚癡。名 增上慢。
貪欲法異。諸佛法異。名 增上慢。
瞋恚法異。諸佛法異。名 增上慢。
愚癡法異。諸佛法異。名 增上慢。
謂有所得。名 增上慢。
謂有所證。名 增上慢。
謂有解脫。名 增上慢。
師心自是 都是這類 增上慢
害死眾生 還自以為是
/sam
若依南傳學人代表『最好吃』之意,
將此【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乃至現法安樂住】關鍵句解說為:
「對於有學者,他們透過四念住的修習,將可以未到、未得、未證寂滅安樂,
而已得、已到、已證現見法的寂滅安樂,而無學者則也可以藉由四念住,
而安住於已現見法的寂滅安樂。」
則 《雜阿含 535~545 四念住經》,這11品經中,所重複宣說者,
竟然並未觸及《四念住法》的修習方式?而須另尋論書指引?
則此11品經文的份量及其作用,便只是於未來際,射出一支沒有歸宿的箭?
若如是,又何須連續反覆宣說此11品經?顯然,這是南傳不解經文、錯解法義。
反之,若《四念住法》的修習方式,就在此11品經文當中,
則這支箭便唯一指向大乘經中常說的【不二】,或【行於第一義】。
這就是說,正當讀誦此11品四念住經文時,
乃至讀誦一切大小乘經文時,皆應【於有離有、當生不生】,
亦即以【不得者得,不到者到,不證者證】做為口訣、心要,
自泯兩端,自息妄想,【乃至現法安樂住】,而【應念清淨】。
若得如是,則一切世出世間生死苦惱,更何存焉?乃謂之頓悟。
這就是《四念住法》的修習方式。
豈可別依論書另作他解,甚至起念入定,起意作觀?
/周老師
《深密解脫經卷第一》
佛告須菩提。
如是如是 如汝所說。
我所證法 細微極微 深甚深 極甚深。難覺 極難覺。一切處 一味等味相。
第一義諦 是我所證。證已 為人開示演說。
《深密解脫經卷第一》
如來應說法 一切一味相 不離【第一義】 見別是憍慢
【第一義諦】是什麼???
《大般涅槃經卷第二十七》
佛性者 即 第一義空。
《佛說不增不減經》
第一義諦者 即是 眾生界
眾生界者 即是 如來藏
如來藏者 即是 法身
《増壹阿含經卷第四十四》
是故阿難 當建此意。我釋迦文佛 壽命極長。
所以然者。
肉身雖取滅度 【法身存在】
此是其義 當念奉行。
/無心是道
《佛藏經》
復次舍利弗。
說法比丘 處在大眾。
信樂法者 為敷高座。
捨佛正法 而說外道 嚴飾文辭。
我久勤苦 求是法寶。而此惡人 捨置不說。
但以經中 相違語義。互相是非 不順正法。
於聖法中 高心自大。隨意而說 為求利養。
舍利弗。
若比丘說法 雜外道義。
有善比丘 勤求道者。應從坐去。
何以故。
舍利弗。
有信白衣 敷置高座。不應演說 外道語義。
若不去者 非善比丘。
亦不名 隨佛教者。
《佛藏經 淨見品第八》
舍利弗。
何等是 樂外道法。
所謂 有所得者 我見者 人見者 眾生見者 貪者 邪者。
於自相空法 心生疑者。
受行種種 邪虛妄法。不能入於 第一義空 行諸邪道。
是人名為 樂外道法。
/s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