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金剛經》曰:「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如《雜阿含335經》曰:「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等等。
由「相名相應以為緣故」,一切經典的編輯方式都如此,先標出「眼」,其後才說「耳、鼻、舌、身、意」,先標出「色」,其後才說「聲、香、味、觸、法」。何以故?「眼」、「色」為遍計所執相,「耳、鼻、舌、身、意」及「聲、香、味、觸、法」,則為後續的依他起相。若於起首「眼」、「色」不生遍計所執相,則後續的依他起相緣生法「耳、鼻、舌、身、意」及「聲、香、味、觸、法」亦不立。
由「相名相應以為緣故」,一切經典編輯方式皆如此,便是於一切經典中埋下伏筆、施設如上《解深密經》「相名相應以為緣故」之密意。若了此意,則一切經典無不是了義經。 不了此意,則一切經典皆為不了義經。如趙州從諗禪師說:「正人說邪法,邪法亦隨正;邪人說正法,正法亦隨邪。」 學佛人不知藉由佛經,於自己妄識根源上改變,其可也歟?
/周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