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18/6/18 上午 08:37:35
或是世俗法的爭訟,或是佛教法義辨正,為了符合程序正義,皆應理事俱足以行之。
印順一生著作不斷,其著作所引起的爭議,也始終不斷,原因就在這裡,詳述於下。
舉阿彌陀佛源自太陽神崇拜,忠國師受老莊薰陶不自覺為例,
顯然是以婆羅門、道家等外教典籍為事證,再衍生出此理證。
印順此舉,竟是以其比丘身分,卻持外教觀點,來質疑佛教。
而將印順此類見解,看作佛教內部見解,是不符程序正義的。
此風無疑是從根本上破壞佛法,長此以往,佛法焉得不消滅?
遺憾的是,印順的徒輩們薰染了此一惡習,迄今依樣畫葫蘆。
沒有公認的理性溝通方式,就沒有產生佛陀正法共識的可能。
故,不依世間常理探討法義,即從根本上障礙佛法利濟眾生。
這三年來,此地的大乘同修們始終秉持此一原則,努力解說佛陀正法。
可惜印順、南傳學人,如觀嚴、星洲等,卻始終盲目的不肯面對事實。
應知,大乘不住是非,不是不明是非。混淆正邪,更不等同和會圓融。
《大佛頂首楞嚴經》云:『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
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
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
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這『三十二應』就是觀世音菩薩名聞遐邇的『應以何身而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爲說法。』
印順門人等,要維護印順的唯一途徑,就是將其惡比丘相,看作觀音化身,並加以大力撻伐。
南傳學人等,欲維護南傳僧眾,亦唯有將其惡比丘相,看作觀音化身,並加以大力撻伐一途。
這樣印順及南傳僧眾就解套了,印順門人、南傳學人等,亦一併解套,以印順、南傳僧眾無自性故。
反之,若印順門人、南傳學人一昧護短,則與之一同淪喪,以執印順等有自性,其惡行亦有自性故。
如是觀之,長年以來一直維護印順、南傳者,並非其門人觀嚴、星洲等,而是此地的多位大乘同修。
終生誹謗《楞嚴經》、詆毀大乘非佛說,
最終仍須依靠《楞嚴》、依靠大乘解套。
這也太諷刺了!不信就繼續毀謗大乘吧!
/周老師
comments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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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朋友,
無須擔憂如何拯救誰的法身慧命,
朋友應該先拯濟自己為優先。
建議先找尋合適的師父、道場,
先三皈五戒、開始學習,這樣就很讚嘆了。
不妨參考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終生誹謗《楞嚴經》、詆毀大乘非佛說,
最終仍須依靠《楞嚴》、依靠大乘解套。
這也太諷刺了!爾等就繼續毀謗大乘吧!
/周老師
如是觀之,長年以來一直維護印順、南傳者,
並非其門人觀嚴、星洲等,而是此地的多位大乘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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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只要是正信的佛弟子,無論身在何宗何派都會義無反顧地挺身護持三寶。
佛寶、法寶、僧寶。【南傳亦為佛陀之法寶】。大乘小乘、南傳北傳皆是佛陀的手足。
法重在為融會貫通,歸元無二路。僅在因緣及業力差別。
常人就僅僅看表面表相,爭得你死我活。殊不知,猶如當年道濟禪師之臨終偈
常人視其破戒瘋癲行為.........殊不知。
六十年來狼藉,東壁打倒西壁。
於今收拾歸去,依然水連天碧。
/勿忘初心 (南傳學人代表)
南傳亦為佛陀之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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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不住是非,不是不明是非。
混淆正邪,更不等同和會圓融。
/周老師
周朋友,
你是 "真正的大乘弟子" 嗎 ?
朋友是以 "真正大乘弟子" 的智見,在維護 佛陀的聖教法嗎?
真是這樣嗎 ?
星洲認為 "大乘弟子" 的標準 ~ 已發成佛菩提願、並真實學習菩薩道的弟子。
不是要拯濟 "印順..學人法身慧命" 嗎?
所以,星洲要請教 大乘弟子的周朋友一些問題,
因此先問 : 周朋友是否為大乘弟子 ?
若是,星洲會有序列問題請教。
這是根據 佛陀教導而問的。
周那!若有不自調御,他不調御欲調御者,終無是處。自沒溺,他沒溺欲拔出者,終無是處。
(中阿含91經,中部、根本分五十經篇、根本法門品、削減經 (MN 8)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三皈依 找個不自稱是寶 信佛性的
才算禁戒具足
●大般涅槃經卷第三十六
是人雖信 佛法僧寶。不信三寶 同一性相。
雖信因果 不信得者。是故名為 信不具足。
是人成就 不具足信。
所受禁戒 亦不具足。
/無心是道
他是大乘學人,還是聲聞學人,查看他的言論符合經中的大乘或聲聞觀點即知。
若他的言論既不符合大乘,也不符合聲聞,即知其不屬佛陀三乘正法所攝受者。
/周老師
●【般若經】預流 一來 不還 羅漢 獨覺 菩薩 如來 一切名 皆是假立 皆非實有
●【楞伽經】愚癡人 執有三乘 於世間生死輪中 常轉不住
●【法華經】十方佛土中 唯有一乘法 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 但以假名字
●【涅盤經】實無三乘 顛倒心故 言有三乘。
誰自稱小乘 誰倒楣............
/sam
周朋友,
為什麼,印順要脫掉袈裟之後,才能論義 ?
印順長老...已經圓寂13年了 !
朋友以為印順長老仍然在世嗎?
朋友,建議朋友先放下仇恨,讓自己清醒清醒為宜。
雖然,星洲未必同意 印順導師的許多看法,
但是,星洲依然推崇 印導為當世漢傳教界的一代巨擘。
題主朋友,朋友其實尚未具備基本能力來評論印導,
實在不應該如此再三指謫一位已經圓寂的德高望重長老。
這樣只是徒增三業而已,
有必要這樣耗損嗎 ?!
建議朋友謹言慎行。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為什麼,印順要脫掉袈裟之後,才能論義 ?
印順長老...已經圓寂13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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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說明了,印順甚至來不及修正終其一生的荒唐過謬!
而『星洲依然推崇 印導為當世漢傳教界的一代巨擘』,
則顯然星洲要繼續承接印順此等的荒唐行徑。
/周老師
是的,周朋友,
這只表示 : 朋友因為對 印導盲目的瞋恨,導致朋友在心中,把 印導塑造成依然在世的模態。
這種現象,朋友應該多加注意。
次外,星洲依然、肯定地...『推崇 印導為當世漢傳教界的一代巨擘』, 從未變過。
不過,周朋友能清楚地解讀文字嗎 ?
星洲說 : ....雖然, 星洲未必同意 印順導師的許多看法,......
所以,星州並不同意 印順導師的許多說法。
並沒有甚麼繼承不繼承的問題。
周朋友,要法談,就專注在合理、值得討論的題目上,
而不是潑灑一些瞋恨偏見的文字,
那只會傷害自己而已。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說本人『對印導盲目的瞋恨』,請問事證何在?理證如何證成?
說『印順長老...已經圓寂13年了 ! 朋友以為印順長老仍然在世嗎?』
依你星洲的觀點,佛陀入滅已約三千年,為何仍有人修學佛法?
如下的解釋還讀不懂,法談必定仍是一句就倒。
舉阿彌陀佛源自太陽神崇拜,忠國師受薰陶不自覺二例而言,
顯然是以婆羅門、道家等外教典籍為事證,再衍生而成理證。
印順此舉,竟是以其比丘身分,卻持外教觀點,來質疑佛教。
而將印順此類見解,看作佛教內部見解,是不符程序正義的。
從第一次讀誦大乘經典開始,就是大乘學人了。
至於此人所學是否符合大乘,就要檢核其言論。
前面早已表明:
他是大乘學人,還是聲聞學人,查看他的言論符合經中的大乘或聲聞觀點即知。
若他的言論既不符合大乘,也不符合聲聞,即知其不屬佛陀三乘正法所攝受者。
你星洲有何質疑,就儘管問吧。
但所問自曝其短,也是可能的。
/周老師
以下次第回覆周朋友,
Q1 : 說本人『對印導盲目的瞋恨』,請問事證何在?理證如何證成?
A1 : 先舉【事證 】
【盲目】,朋友沒有任何關於印導,關於觸犯四波羅夷的舉證、
也沒有任何印導遭到羯磨擯出的事證,
就只是因為不同意印導的文,就要求一位已經往生13年的沙門褪下袈裟。
這就是【盲目】。
【瞋恨】,朋友指謫印導為 【穿著袈裟來破壞佛法的魔眷屬 】、以及過去以來對印導的種種數落,
這就是~ 因為種種嗔怒事,所引發的惱怒,這是【瞋恨 】的表現。以上是 【事證】。
以下是 【理證】,【理證】 ~ 因【非如理作意】,而策動【身表】,
因此,透過文字的表達,顯現出【對印導盲目的瞋恨 】。
Q2 :依你星洲的觀點,佛陀入滅已約三千年,為何仍有人修學佛法?
A2 : 因為有情過去之善業,現在諸緣聚集。
Q3: 從第一次讀誦大乘經典開始,就是大乘學人了。
A3 : 星洲剛開始學佛也是接觸大乘經典,但是星洲是 "大乘弟子"嗎?!
周朋友,不是讀誦大乘,就是大乘弟子 !
而是,已發菩提心、並真實行菩薩道、諸波羅密者,才算 "大乘弟子"。
朋友,這樣理解嗎 ?!
Q4:你星洲有何質疑,就儘管問吧。
A4 : 先問朋友第一個序列問題 ~
1. 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大師所翻譯的...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卷 (下),
梵網經菩薩戒 !
不知道周朋友,認為大乘弟子該不該尊重、或遵守 這部經?
周朋友,你尊重這部戒經 ? 遵循這部戒經嗎 ?
如果不理會這部經,可否簡單陳述....為什麼 "大乘弟子" ,可以不必理會 "菩薩戒本" ?!
2. 如果,朋友認為 : 大乘弟子應該尊重這部戒經,
那麼,朋友為什麼能無視【第六條,說四眾過戒】的教誨呢 ?
這對於行菩薩道的大乘弟子,是屬於重戒,是菩薩的【 波羅夷斷頭罪】 !
朋友基於甚麼理由,而敢於擺明違抗呢 ?
以上是請教朋友的第一個序列問題。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動不動就說【你在謗僧 說四眾過戒】
也不翻經律 看這"號稱四眾" 實無三乘 妄稱行菩薩道 所學是否【謗法 謗律 謗佛】
還是已經斷頭【大妄語稱僧】
幫幫忙...........
/無心是道
如印順此等『以佛法研究佛法』的立場,等同是法義辯論時,
持反方意見者,卻荒謬的站在正方陣營中,以正方立場發言。
其言論具有參考價值的前提是,印順首先必須脫下比丘袈裟。
然後,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反方立場上,去質疑佛教主張。
否則,印順徹頭徹尾就是一個穿著袈裟來破壞佛法的魔眷屬。
在玄奘、窺基大師等所譯的因明論則中,甚至不含此一過謬。
換言之,印順一生著作,根本不成文,他完全沒有論義資格。
究其緣由,理事不具足,違反世法、佛法辨正時的程序正義。
======
以上是本人的原文。
你星洲不懂規矩,舉事證時,應同時將上述原文中的關鍵字句,併陳於旁。
現在請你指出上文中『要求一位已經往生13年的沙門褪下袈裟』的字句來。
/周老師
周朋友,
第一。 印導難道不是往生13年了嗎 ?
第二。 無論一位比丘所持的論述立場是甚麼宗派、正、反方、正反方,
任何居士都沒有資格要求比丘褪下袈裟、或是甚麼前提。
朋友,你的意思,難道不是 ~ ~
朋友認為印導的論述,因為兼跨正反兩造,
所以,
1. 要先褪下袈裟,
2.站穩反方,其言論才有參考資格,否則根本違反因明規則,而不具參考價值。
不是這個意思嗎 ?
那麼,朋友憑甚麼如此要求 ?
朋友能代表僧團嗎 ?
星洲的文字:『要求一位已經往生13年的沙門褪下袈裟』
又有什麼錯呢 ?
朋友,要繼續噴墨嗎?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現在請你指出上文中『要求一位已經往生13年的沙門褪下袈裟』的字句來。
/周老師
周朋友,
噴墨戰了嗎 ?
對,朋友沒有『要求一位已經往生13年的沙門褪下袈裟』的字句。
但是,那是朋友的言下之意。
否則,周朋友,可以光明正大地否認,
1. 否認印導,應該先褪下袈裟,言論才有參考價值。
2. 重新陳述 .... 這一段的意思。
===== 這一段 ====
如印順此等『以佛法研究佛法』的立場,等同是法義辯論時, .... ..佛法辨正時的程序正義。
=====
若有道理,星州會誠懇地道歉,並撤回該欄意見。
朋友,要繼續這老技巧嗎 ?!
每每碰到難關,朋友就用這種 "文字引證" 的技巧,
將問題無限拖延。
這會讓朋友釐清問題嗎 ?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既然本人厡文中,並無『要求一位已經往生13年的沙門褪下袈裟』的字句。
那麼,你星洲所舉,指稱本人【盲目】之事證,即不存在。
既無事證,則你所謂的『言下之意』,是你的無根揣測,不在論義範疇內。
至於你星洲所舉,指稱本人【瞋恨】之事證:【穿著袈裟來破壞佛法的魔眷屬】。
現舉佛經為證如後。另所謂【過去以來對印導的種種數落】者,請指出其中無經證者。
《佛藏經 淨戒品第五》
佛曰:「舍利弗,惡魔於今猶尚隱身,佐助調達,破我法僧;如來大智現在世故,
弊魔(波旬)不能成其大惡。當來之世,惡魔變身作沙門形,入於僧中,種種邪說,
令多眾生入於邪見,為說邪法。」、「爾時增上慢人偏執者多,
惡魔(波旬)又復迷惑在家出家者心,令執非法,說正法者少於援助,則便散壞不復得立。」
《大般涅槃經 卷七》
「佛告迦葉:我般涅槃七百歲後,是魔波旬漸當壞亂我之正法,譬如獵師,身服法衣;
魔王波旬亦復如是,作比丘像比丘尼像優婆塞像優婆夷像,亦復化作須陀洹身,
乃至化作阿羅漢身及佛色身;魔王以此有漏之形作無漏身,壞我正法。」
根據上述經證,你星洲指控本人【瞋恨】,亦即同時指控佛陀【瞋恨】。
/周老師
星州自認智慧有限,實在看不懂 周朋友的邏輯。
星洲是舉證朋友 "盲目"、"瞋恨" 的事證、與理證。
不是舉經證來證明。
經證、事證、理證,朋友可以分得清楚嗎 ? 應該可以吧!
其次,印順導師又不符合 "魔眷屬" 的標準,
朋友的舉證,只是突顯朋友誤會印順導師的事實而已。
若,印導是魔眷屬,那也行 !
那麼,已故 聖嚴法師,在著作 : 淨土在人間,之中表示 :
(人間淨土系列叢書之一)
引述 : ....多少已經表達了法鼓山所提倡的人間淨土,便是 "人間佛教" 的全面推動與普遍落實。
已故 聖嚴法師,對於印導,是推崇的 !
莫非.....周朋友,
朋友也認為 聖嚴法師也是...魔眷屬的眷屬嗎 ?!
最後,星洲認為,
星州,已舉事證與理證,無誤。
並不因為朋友上述的引證而更動。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周朋友,
實在........真的夠了。
===== 根據上述經證,你星洲指控本人【瞋恨】,亦即同時指控佛陀【瞋恨】。 ====
幫個忙,周朋友,
算星州...真的喝一壺了,好嗎 ?!
噴墨戰,星洲實在無意陪噴。
談談 菩薩戒的序列問題吧 !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當來之世,【惡魔變身作沙門形】,入於僧中,種種邪說,令多眾生入於邪見,為說邪法。」
「爾時增上慢人偏執者多,惡魔(波旬)又復迷惑在家出家者心,令執非法。」
「我般涅槃七百歲後,是魔波旬漸當壞亂我之正法,【譬如獵師,身服法衣】;
魔王波旬亦復如是,【作比丘像、比丘尼像】、優婆塞像、優婆夷像。」
經文淺白如此,你也看不懂嗎?
/周老師
周朋友,
看得懂啊,星州理解。
問題是....印順導師,不像第六天王啊 ! 也不像天王眷屬啊 !
是朋友應把印導栽成魔眷屬。
聖嚴法師也推崇印導,
難道也是魔眷屬嗎 ?
朋友,
謹言慎行。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佛陀如上之說,若非【瞋恨】劣行。
則【穿著袈裟來破壞佛法的魔眷屬】之說,亦非【瞋恨】劣行。
『印順導師,不像第六天王啊 ! 也不像天王眷屬啊 !』
你是說『長相』不像,就不是魔眷屬?
佛陀囑咐的,是依照『長相』來判斷嗎?
/周老師
周朋友,
星州對朋友的神邏輯,實在有點疲勞。
噴墨之戰,星州一向認敗。
這實在很無謂。
要談菩薩戒的問題嗎 ?
還是要用這種神關卡.....一直卡到賢劫結束呢 ?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先把這個問題搞清楚吧。菩薩戒的文字相、邏輯性更複雜,其中還牽涉到自覺聖智。
/周老師
周朋友,
朋友要談菩薩戒了嗎 ?
很好,請朋友先把星洲的問題看一遍,不要誤會星洲的語意,
然後,請簡答 !
感謝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星洲
前面你指稱,本人對印順的批評,是『對印導盲目的瞋恨』。
如今既無【盲目、瞋恨】之事證,則你的理證純屬無根妄想。
那麼,隨後大乘學人違犯菩薩戒與否的問題,自然也不存在。
/周老師
星州了解周朋友的技巧。
只要挪一步,弄個神關卡,
要是星州奉陪,那就一直卡到天荒地老,絕對不讓碰到關鍵問題。
若是星洲不奉陪,那就是一個缺口 !
一個星州理虧的缺口 !
既然星洲在這個關卡退縮、認敗,
那麼,後面的問題也不成立,也不用面對了。
周朋友,
星州一直都很理解,
但是,星洲依然對於這種噴墨戰....認敗 !
為什麼 ?!
因為,這種噴墨戰,既無法資助法談,更對彼此都沒有利益。
星洲的菩薩戒提問,朋友不必勉強。
星州,
期待朋友終有一日,能抬頭挺胸地回復星洲,具備正見的答案。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我沒有那麼多心思,從頭至尾只是順著你的語脈,指出你思路的缺失而已。
梵網經,我沒讀過。平常我只讀金剛經,當你們談及某經,我才臨時讀取。
奉勸你,學經學法,要提綱挈領。我雖只讀金剛經,但保證不悖離梵網經。
舉一段金剛經文為憑,如下。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
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周老師
周朋友,
就算朋友專看金剛經,
但是,朋友有沒有發現,....那還真幫不了朋友甚麼。
先別生氣,記不記得 : 星州給朋友出的 "慈悲的測試" ?
朋友對這種基本問題,為什麼束手無策 ?
為甚麼呢 ? 朋友不妨思維一下。
另外,自己可以參閱 : 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卷 (下)
== 第六條 ==
經文 :
若佛子!自說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
教人說罪過,罪過因、罪過緣、罪過法、罪過業。
而菩薩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
常生悲心教化是惡人輩,令生大乘善信,
而菩薩反更自說佛法中罪過者,
是菩薩波羅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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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大乘弟子,該持守這本菩薩戒嗎 ?
你會怎麼抉擇呢 ?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第二 往生品第四》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譯
舍利弗。有菩薩人中命終還生人中者。除阿惟越致。
是菩薩【根鈍不能疾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諸陀羅尼門諸三昧門。不能疾現在前。
舍利弗。汝所問【菩薩摩訶薩。與般若波羅蜜相應】。從此間終當生何處者。
舍利弗。此菩薩摩訶薩。從一佛國至一佛國。常值諸佛終不離諸佛。
舍利弗。有菩薩摩訶薩【不以方便入初禪乃至第四禪】。亦行六波羅蜜。
是菩薩摩訶薩得禪故生長壽天。隨彼壽終來生是間。得人身值遇諸佛。
【是菩薩諸根不利】。
舍利弗。有菩薩摩訶薩入初禪乃至第四禪。亦行般若波羅蜜。
【不以方便故捨諸禪生欲界。是菩薩諸根亦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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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菩薩,卻有利根、鈍根之別,不可一概而論。
《百丈懷海禪師》
僧問。如何是大乘頓悟法門。
師曰。汝等先歇諸緣休息萬事。善與不善世出世間。一切諸法莫記憶莫緣念。
放捨身心令其自在。心如木石無所辯別心無所行。心地若空慧日自現。如雲開日出相似。
但不被一切善惡垢淨有為世間福智拘繫。即名為佛慧。
是非好醜是理非理諸知見總盡。不被繫縛處心自在。名初發心菩薩。便登佛地。
僧問。如今受戒身口清淨已。具諸善得解脫否。答少分解脫。未得心解脫。未得一切解脫。
問云。何是心解脫。答不求佛不求知解。垢淨情盡亦不守此無求。
為是亦不住盡處。亦不畏地獄縛。不愛天堂樂。一切法不拘。始名為解脫無礙。
即身心及一切皆名解脫。汝莫言有少分戒善將為便了。有河沙無漏戒定慧門。都未涉一毫在。
努力猛作早與。莫待耳聾眼暗頭白面皺。老苦及身眼中流淚心中慞惶未有去處。
到恁麼時整理腳手不得也。縱有福智多聞都不相救。
為【心眼未開唯緣念諸境不知返照。復不見佛道】。
若不能恁麼得。縱令誦得十二韋陀經。只成增上慢。卻是謗佛不是修行。
讀經看教若准世間是好善事。若向明理人邊數此是壅塞人。
【十地之人脫不去流入生死河】。但不用求覓知解語義句。知解屬貪。貪變成病。
只如今但離一切有無諸法。透過三句外。自然與佛無差。
【既自是佛何慮佛不解語】。只恐不是佛。被有無諸法轉不得自由。
是【以理未立先有福智載去。如賤使貴】。不如【於理先立後有福智。臨時作得】。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般若品第二》
無相頌云:
說通及心通,如日處虛空;【唯傳見性法,出世破邪宗】。
法卽無頓漸,迷悟有遲疾;說卽雖萬般,合理還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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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菩薩,有見性、未見性之別,不可一概而論。
未見性時,不說四眾過,【以理未立】故。
若見性已,立則【唯傳見性法】,破則【出世破邪宗】,無不自在。
/周老師
喔喔! 這倒引起我的興趣。同是菩薩,見性者可不持戒。未見性者則不說四衆過並應持律戒。
周朋友,您說到重點了。可請教您對此的觀點呢,其他板上緘默及潛水中的朋友也諸位慈悲法施。
/勿忘初心 (釋白雲門人代表)
見性者可不持戒。未見性者則不說四衆過並應持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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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梅法常禪師云:『但得其本,其末自至。』
本者,菩提自性、佛性法身。
此一自性,戒定慧三,本自具足。這樣懂了嗎?
/周老師
周朋友,
這部梵網經中,是這樣記載的 :
....佛告諸菩薩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
汝等一切發心菩薩亦誦,乃至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諸菩薩亦誦。
....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
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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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地前菩薩、登地菩薩們,都誦持此戒,
所以,就算是開悟的弟子們,祂們誦不誦此戒 ? 學不學、持不持此戒呢 ?
再者,朋友,你自詡為大乘弟子,你願意尊重此戒嗎? 願意學習此戒嗎 ?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佛告諸菩薩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
汝等一切發心菩薩亦誦,乃至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諸菩薩亦誦。
....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
【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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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我亦如是誦】。
那麼,依汝星洲之意,佛在諸經中,說四眾之過,佛亦犯此戒、破此戒?
/周老師
周朋友,
漏盡者,無犯。
這是戒律的基本認識。
問題不在於 佛陀,
而是在你,朋友 !
朋友是 佛陀嗎 ?
所以....朋友願意遵循此菩薩戒嗎?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漏盡者,無犯。這是戒律的基本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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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心見性者,即是漏盡者。
金剛經所說,就是見性法。
問題不在於 佛陀,而是在你,朋友 ! 朋友是 佛陀嗎 ?
所以....朋友願意遵循此菩薩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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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我相,又端出來了!說好的無我呢?
若仍滯於人我二邊,即尚未見性者也。
若人我實有,則觀音『三十二應』不適用於印順,印順之惡窮劫不能得度。
汝星洲應問『見性者如何受持菩薩戒?』,而非『見性者是否遵循菩薩戒?』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僧法達,洪州人,七歲出家,常誦《法華經》。來禮祖師,頭不至地。......
達曰:「若然者,但得解義,不勞誦經耶?」
師曰:「經有何過,豈障汝念?只為迷悟在人,損益由己。口誦心行,即是轉經;
口誦心不行,即是被經轉。」......只教汝去假歸實,歸實之後,實亦無名。
應知所有珍財,盡屬於汝,由汝受用,更不作父想,亦不作子想,亦無用想,
是【名持法華經】。從劫至劫,手不釋卷,從晝至夜,無不念時也。」
達蒙啟發,踊躍歡喜,以偈讚曰:「經誦三千部,曹溪一句亡,未明出世旨,
寧歇累生狂。羊鹿牛權設,初中後善揚,誰知火宅內,元是法中王。」
師曰:「汝今後方可名念經僧也。」達【從此領玄旨,亦不輟誦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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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知,見性前後的受持經文、戒文方式,是不同的。
/周老師
星洲老是浪費版面資源
又不信大乘法 說啥菩薩戒?
不知菩薩道 是反覺菩薩佛果位空 說啥菩薩戒 ??
想得法證果 都倒說經律了 說啥菩薩戒????
●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八
爾時舍利子白佛言:
世尊!
云何名為 菩薩摩訶薩 菩提道?
佛告具壽舍利子言:
舍利子!
諸菩薩摩訶薩 修行 六種波羅蜜多,
不得 身業 及 身麤重,
不得 語業 及 語麤重,
不得 意業 及 意麤重,
不得 布施波羅蜜多,
不得 淨戒波羅蜜多,
不得 安忍波羅蜜多,
不得 精進波羅蜜多,
不得 靜慮波羅蜜多,
不得 般若波羅蜜多,
不得 聲聞,
不得 獨覺,
不得 菩薩,
不得 如來。
舍利子!
是名 菩薩摩訶薩 菩提道。
何以故?
以菩提道 於一切法 皆不得故。
錯認收錢當菩薩道 經律都被人竄改 還傻傻的聽
真是無有是處..............
●【寶積經 90 】我為世間歎布施 而施根本不可得 無所說中而演說 是故佛法不思議
●【般若經450】分別所作 財施等福 不能發起 真實正見 趣入正性離生 不能得 預流果 無上正等菩提
●【般若經534】諸善男子 勿著布施,若著布施 當更受身,若更受身,由斯展轉 當受無量猛利大苦。
●【般若經584】若諸菩薩 執著諸相 而行布施 是諸菩薩 行於非處 應知名為 犯菩薩戒。
/sam
A、B兩位凡夫比丘,作下以下的事情無誤,請問.....誰犯戒情節比較嚴重 ?
A比丘,為了幫助信徒度過卡債難關,情急之下,
在捷運中,趁隔壁婦女不注意的情況下,順手摸走該婦女隨身包包,得手2萬元,無誤 !
並於事後聲稱 :我將會加倍奉還,決不食言 !
B比丘,為了讓弟子開悟解脫,把一隻活蹦亂跳健康的貓,活活砍成兩半,
貓死,弟子也無人證悟聖道,無誤。
並於事後聲稱 : 都是你們這些弟子之故,否則貓也不會被我砍死 了 ,都是你們 !
請問 :
是A比丘犯戒情節比較重 ? 為什麼 ?
還是,
B 比丘的犯戒情節比較重呢 ? 為什麼?!
以上是題目。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A比丘 幫助信徒度過卡債
●卡債就算不還 按照法律也可入監償債 A比丘動機錯誤
B比丘 為了讓弟子開悟解脫
●就算沒斬貓 學經文也會知道自性作用 B比丘動機錯誤
所以上述 稱 『犯罪動機』
A比丘 順手摸走該婦女隨身包包,得手2萬元
●不與取 偷盜都是波羅夷 還俗去
B比丘 一隻活蹦亂跳健康的貓,活活砍成兩半
●貓有何過 犯殺業 還俗去
所以上述 稱 『 犯罪事實』
按照『犯罪動機事實』
兩個都沒出家身分了 還稱甚麼比丘
●五分律卷第十七
汝終不得乃至殺蟻子。
若比丘 若人 若人類 自手殺 若教人殺 若求刀與
若教死 若讃死 咄丈夫 用惡活爲 死勝生。
非沙門非釋種子。
汝盡形壽不應犯。若能當言能
●四分律卷第一
若比丘。若在村落。若閑靜處。不與盜心取。
隨不與取法。若為王王大臣所捉。若殺若縛若驅出國。汝是賊 汝癡 汝無所知。
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無心是道
還是要無止盡的PO文、一直PO到 彌勒菩薩出世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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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道 倒說經律 是不合法
奉勸依經律說法
不依經律說法
就算稱師 也是名不符實
/無心是道
無心朋友,
是 !
關於A比丘,罪屬波羅夷,星州贊同。
但是,關於B比丘......殺了一隻貓,是波羅夷罪嗎 ?
星洲認為 : B比丘所觸犯的,是屬 "波逸提第61條、故意殺有情戒"。
所以,是屬可懺悔、但完全搆不上波羅夷罪,沒有擯出的必要。
無心朋友要不要再查一次呢 ?
否則....南泉斬貓的 南泉普願禪師,可就是.......很麻煩了!
然後,南泉的直屬弟子、支派源流,也更麻煩了。
朋友,再確認一次吧 ?!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梵網經》
....佛告諸菩薩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
汝等一切發心菩薩亦誦,乃至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諸菩薩亦誦。
....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
【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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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我亦如是誦】。
那麼,佛在諸經中,說四眾之過,佛亦犯此戒、破此戒?
若佛不犯不破,云何南泉有過?
同名菩薩,有見性、未見性之別,不可一概而論。
未見性時,不說四眾過,如百丈云:【以理未立】故。
若見性已,立則【唯傳見性法】,破則【出世破邪宗】,無不自在,亦無有過。
否則,佛不出世說法,誰來教化眾生?
/周老師
喔,無心朋友,
那麼,波逸提的61條,是在說甚麼呢 ?
朋友可以明示嗎 ?!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那麼,波逸提的61條,是在說甚麼呢 ?
朋友可以明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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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波逸提 還是波羅夷 業報都是到下面去
試問 就算自稱出家 有何用????
●五分律:若比丘 自捉金銀及錢,若使人捉,若發心受,尼薩耆波逸提。
●四分律:若比丘 自手捉錢 若金銀,若教人捉,若置地受者,尼薩耆波逸提。
●十誦律:若比丘 自手取金銀,若使人取 若教他取,尼薩耆波夜提。
●根有律:若複苾芻 自手捉金銀錢等,若教他捉,泥薩祇波逸底迦。
●僧祇律:若比丘 自手捉生色、似色,若使人捉、舉、染著者,尼薩耆波夜提。
尼薩耆波逸提:
這是梵語的複合語naiḥsargika-prāyaścittika,
尼薩耆是盡捨的意思,波逸提是墮的意思,合起來稱為捨墮。
這是由於取了蓄了不應取也不應蓄的東西,忘了帶上不該不帶的東西。
首先將那東西捨給僧中,然後再以懺波逸提罪的方法懺罪。
有得懺 是尼薩耆波逸提
沒得懺 當常業犯 就沒得懺
你選哪一種???
/無心是道
若無悲心便與波旬相應
查經說律
無非器用
器用則無所不用其極
其智也癡
可憐憫者~
/NEVER_MIND (南傳學人代表)
以前問法師 :
出家蓋醫院 精舍 餐廳 搞基金會 這樣做可以嗎 ?
法師這樣說 :
你學經文
哪本經 釋迦牟尼佛 收人錢財 去蓋醫院 精舍 餐廳 搞基金會 ?
如果經文都沒有
那還問這麼多幹嘛 ?
相同的
哪本經看過 釋迦牟尼佛 殺生 ?
問這麼多幹嘛 ?
/sam
若有悲心 便與愚夫異生相應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三百九十一
舍利子!
為實有 佛十力,
實有 四無所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十八佛不共法,
如諸愚夫異生 執不?
舍利子言:
不也!世尊!
不也!善逝!
但由 顛倒愚夫異生 有如是執。
/sam
自不量力妄想栽贓禪宗,偏又將球踢進自己的球門。
/周老師
無心朋友,
且莫東拉西扯,
這裡..無關菩薩戒、
也..無關僧殘戒的不捉金銀、
我們的標的,是 :
1. 【波羅夷人體戒 】,這是指 : 殺人 ! 一旦符合殺人的條件,就是擯出僧團,不可懺悔
這一點,星洲完全認同。所以,我們彼此沒有爭議。
但是,殺了一隻貓 !
是屬...
2. 波逸提的第61條,
根據朋友常舉證的四分律,
星州就依 四分律、並其義注,引證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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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證 】 : 四分律 第16卷、與注戒本 第2卷
【 六十一故殺畜生戒 】
【 四分律】: (第16卷)
呵責迦留陀夷已,告諸比丘:此癡人!多種有漏處,最初犯戒。自今已去與比丘結戒,
集十句義乃至正法久住,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 "斷畜生命" 者,波逸提。
如是世尊與比丘結戒。
【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 第2卷
佛在舍衛。迦留陀夷不喜見烏。竹弓射殺遂成大積。
居士禮拜見共嫌之。比丘舉過。佛因制戒也。
======
因此,該比丘殺了一隻貓,是適用這一條【 波逸提六十一、故殺畜生戒】!
雖然有犯戒,但是可以懺悔,無須脫下僧袍、擯出僧團。
朋友認為 "有殺心 不可懺"...是錯的 !
所以,對比於南泉禪師,
許多漢傳的弟子,不知緣由,對於【南泉斬貓 】乙案,為替禪師開緣,常常編排了許多理由。
其實,根本不需要。
因為,禪師所觸犯的戒,看起來很嚴重,事實上....沒那麼嚴重,是可以懺悔的。
禪師,自己以觸犯可通懺悔的戒,來爭取一個開導弟子的機會,如此而已。
雖然,這樣做,真的很不好、太過極端,容易引發誤解!
但是,其實該【 殺貓之罪】,只是【波逸提罪 】、而非【 波羅夷罪】。
【小結 】 :
無心朋友,認為殺貓的比丘,觸犯【波羅夷罪 】,因此,應該脫下僧袍、驅逐出僧團。
星洲認為 : 不需要 !
殺貓,不是殺人,只是觸犯波逸提的殺畜生戒,只要羯摩、懺悔即可懺罪。
因此,星洲認為 : 無心朋友引證錯誤的戒律、判斷見解是錯誤的 !
無心朋友,同意嗎 ?!
這樣的生活案例,是不是比一直PO文,來的有意義多了呢? !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周朋友,
捍衛南泉禪師的,是....星洲 !
無心朋友,則認為 : 殺貓 ! 就喪失僧籍,應擯出僧團。
周朋友,
看清楚文字,再下結論 !
好嗎 ?!
周朋友是贊同星州呢 ?
還是贊同無心朋友的見解呢 ?
仔細斟酌一下吧。。。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無心朋友引證錯誤的戒律、判斷見解是錯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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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不錯誤
看誰穿袈裟在電視殺貓
如果不被佛教界趕出 我就相信你的說法
菩薩戒說的 一切有命者 不得故殺
就是人有自性 貓有自性 甚至蟻子也有自性
不知自性日用之人 錯認貓無自性可殺 還說不犯最重戒
學成撥無因果 又何須學佛
梵網經菩薩戒本
【第一殺戒】
佛言:若佛子,若自殺 教人殺 方便殺 讚歎殺 見作隨喜 乃至咒殺。
殺因 殺緣 殺法 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 不得故殺。
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
是菩薩波羅夷罪。
/無心是道
無心朋友,
對,比丘殺一隻貓,在當今社會很難被接受,
那麼... 刻意拍死一隻小強呢 ? 逐出僧團 ?
故意踩死一隻蜈蚣呢 ? 開除僧籍 ?
刻意幹掉一隻馬陸呢 ? 波羅夷 ?
小強、蜈蚣、馬陸,也都是畜生類的有情眾生,
故意殺死他們,無心朋友也認為是波羅夷、不可懺悔、要開除僧籍嗎 ?
有出家人刻意殺死小強,也會被台灣教界...趕出去嗎?!
無心朋友,
波逸提61條,朋友是打算不甩嗎 ?!
故意踩死小強,開除
故意拍死蚊子、也開除
故意噴殺蟲劑,幹小小黑蚊...通通開除 !
朋友,你的戒律見解...殺氣很種 !
星洲依然認為 :朋友是錯的。
此外,無心朋友對於殺貓、判定波羅夷的見解,
將帶給禪宗極大的傷害。
如果,依照朋友的見解,
南泉禪師,就應該被驅擯 !
但是,他沒有被開除僧籍,又住在僧團 !
所以,他是不如法的,
一位不如法、應開除僧籍的比丘,他的教法能奉持嗎?
這種賊比丘,他教導出的徒弟、法脈,能奉持嗎 ?
問題大了 !
南泉的禪法,不能學了!
他的弟子...趙州從諗禪師的案子...也不能學了 !
趙州茶...不能喝
庭前柏樹子....終成絕響
老僧在青州作得一領布杉,重七斤....還能用嗎 ?
自南泉以下法嗣,通通不如法 !
無心朋友,
你知道嗎 ?!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比丘殺一隻貓
在文智未開 信眾連經律都沒學的年代 是可以模糊帶過
但在資訊發達的年代 菩薩波羅夷罪都有了 還違反動保法 如果不被趕出佛門都很奇怪
所以你星洲先去問問 佛門誰敢收這種殺貓的出家人
如果敢收 就繼續你的廢話
/sam
【蘋果日報頭版報導】被網友稱為「殺貓魔」的台大博士班學 生李念龍,
前年領養逾 10 隻出生不到 2 個月的幼貓,
其中 4 隻隨即被發現遭割尾剝皮、四肢骨折、頭胸挫傷、內臟破裂出血,慘死或重傷;
後經網友「人肉大搜索 」揪兇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其中小名「妹妹」等 3 隻幼貓被李殘忍虐死,
昨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重判他 1 年 6 月徒刑
如果如同上述 被判刑還可以當出家人 就繼續你的廢話 ..............
/sam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
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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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學佛人,不去設法悟入佛知見,卻入凡夫知見。
/周老師
無心朋友,
朋友鐵了心,就是擺明不甩 "波逸提第61條" 、不認四分律囉 ?
所以,包含蟲類等一切畜生,一旦殺害,就應該開除僧籍囉 ?!
因此,南泉以下、包括趙州禪師等,都是不如法、不得戒的非法僧伽囉 ?
很好,丁福保辭典,要修改了 ,
因為他紀載 :
殺人戒為大殺生戒,為四波羅夷罪之一。殺畜生戒為小殺生戒,為九十單墮罪之一。
佛光大辭典,也要打槍了,
他記載 : 殺人者為波羅夷罪,殺畜生者為波逸提罪
朋友也要把 "四分律" 給改了,因為 "波逸提61條",朋友不認。
無心朋友,你真的要硬頂下去嗎?
要賭這麼大?
考慮一下吧。
如意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你真的要硬頂下去嗎? 要賭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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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跟你說 人有自性 貓有自性 甚至蟻子也有自性
你已經學成邪見 拿甚麼教材來說
我也是跟你說 撥無因果的人 根本稱不上人
建議以後不要再問這種笑話
/無心是道
星洲真的病得不輕
從不信大乘開始 就一路顛倒說經
到現在還在 出家不能殺人 可以殺生 完全莫名其妙
真想問問 你真的有皈依法師嗎
有哪種佛教法師 會去教弟子可以殺生 ??
別再騙了可以嗎.........................
/sam
《五燈會元》
世尊因靈山會上五百比丘得四禪定,具五神通,未得法忍,以宿命智通,各各自見過去殺父害母,
及諸重罪,於自心內各各懷疑,於甚深法不能證入。於是文殊承佛神力,遂手握利劍,持逼如來。
世尊乃謂文殊曰:「住!住!不應作逆,勿得害吾。吾必被害,為善被害。
爾從本已來無有我人,但以內心見有我人。內心起時,我必被害,即名為害,」
於是五百比丘自悟本心,如夢如幻,於夢幻中無有我人,乃至能生所生父母。
於是五百比丘同讚嘆曰:「文殊大智士,深達法源底。自手握利劍,持逼如來身。
如劍佛亦爾,一相無有二。無相無所生,是中云何殺?
註:本章出自《大寶積經 卷第一百五》
《大寶積經 卷第一百五》
爾時會中有五百菩薩,已得四禪成就五通。然是菩薩依禪坐起,雖未得法忍亦不誹謗。
時諸菩薩宿命通故,自見往昔所行惡業,或殺父殺母殺阿羅漢,或毀佛寺破塔壞僧。
彼等明見如是餘業,深生憂悔常不離心,於甚深法不能證入。
我心分別彼罪未忘,是故不能獲深法忍。
爾時世尊為欲除彼五百菩薩分別心故,即以威神覺悟文殊師利。
文殊師利承佛神力從座而起,整理衣服偏袒右髆,手執利劍直趣世尊。
欲行逆害時,佛遽告文殊師利言:「汝住汝住。不應造逆,勿得害我。我必被害,為善被害。何以故?
文殊師利!從本已來無我無人無有丈夫,但是內心見有我人。內心起時,彼已害我,即名為害。」
時諸菩薩聞佛說已,咸作是念:「一切諸法悉如幻化,是中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命、無丈夫、
無摩奴闍、無摩那婆、無父無母、無阿羅漢、無佛無法無僧、無有是逆、無作逆者,豈有墮逆?
所以者何?今此文殊師利聰明聖達智慧超倫,諸佛世尊稱讚。
此等已得無礙甚深法忍,已曾供養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諸佛世尊,於諸佛法巧分別知,
能說如是真實之法,於諸如來等念恭敬,而忽提劍欲逼如來。
世尊遽告:『且住且住。文殊師利!汝無害我。若必害者,應當善害。』所以者何?
是中若有一法和合集聚,決定成就得名為佛名法名僧、名父名母名阿羅漢,定可取者則不應盡。
然而今此一切諸法,無體無實、非有非真、虛妄顛倒、空如幻化,是故於中無人得罪、無罪可得。
誰為殺者而得受殃?」彼諸菩薩如是觀察明了知已,即時獲得無生法忍。
歡喜踊躍,身昇虛空高七多羅樹,以偈歎曰:
「諸法如幻化, 斯由分別起,
是中無所有, 一切法皆空。
顛倒虛妄想, 愚癡取我心,
計念我昔愆, 所作業中甚。
過去為大逆, 殺父母良田,
殺羅漢比丘, 是為極重惡。
以彼惡業故, 我當受大苦,
沒疑網眾生, 聞法悔或除。
大名拔我毒, 破散我疑心,
我已覺法界, 眾惡無所有。
諸佛巧方便, 善知我等意,
方便度眾生, 為解諸疑縛。
何處有諸佛? 法僧亦復然,
父母本自無, 阿羅漢空寂。
是處無有殺, 云何有業果?
如幻無所生, 諸法性如是。
文殊大智人, 深達法源底,
自手握利劍, 馳逼如來身。
如劍佛亦爾, 一相無有二,
無相無所生, 是中云何殺?」
說此執劍妙法門時,十方如恒沙等諸佛世界六種振動。
時彼十方諸佛世界一切諸佛現前說法,彼佛侍者各於本國大眾會中從座而起,咸請其佛言:
「世尊!今此神變是誰威德而令世間大地振動?」
時十方諸佛各各告其弟子曰:「諸善男子!今有世界名曰娑婆,彼土有佛,
號釋迦牟尼如來、應供、正遍覺,現在說法。然彼世界有一上首菩薩摩訶薩名文殊師利,
久已不退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欲破壞新學菩薩執著心故,躬秉利劍馳走趣彼釋迦如來,顯發深法。
以是因緣故,令大地如是振動。彼佛世尊因智劍故說甚深法,
復令無量無邊阿僧祇眾生法眼清淨、心得解脫、證深法忍、安住菩提。」
爾時世尊建立如是大神變時,以方便力令彼眾中一切諸來新學菩薩─善根微少、
未離分別取相眾生─皆悉不覩彼執劍事,亦不得聞其所說法。
爾時尊者舍利弗白文殊師利言:「大士!仁今已造極猛惡業,欲害如是天人大師。是業若熟,當於何受?」
時文殊師利告舍利弗言:「如是大德!如汝所說,我今唯能造作如是極重惡業,而實不知於何處受?
然舍利弗!如吾見者,當若化人幻業熟時,我如斯受。所以者何,彼幻化人無心分別、無有念想,
一切諸法皆幻化故。又舍利弗!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於意云何?如汝意者實見劍耶?」
舍利弗言:「不也。」
文殊師利曰:「又定見彼惡業可得耶?」
舍利弗言:「不也。」
文殊師利曰:「又定見彼受果報耶?」舍利弗言:「不也。」
文殊師利言:「如是舍利弗!彼劍既無、復無業報,誰造斯業?誰受報者?而反問我受報處乎?」
舍利弗言:「大士!以何義故復如是說?」
文殊師利言:「如我所見,實無有法業報熟者。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無業無報,無業報熟故。」
爾時十方世界諸來菩薩摩訶薩等,同請佛言:「世尊!唯願世尊以威德力,
加是文殊師利,令至十方諸佛世界說如斯法,令彼眾生咸得聽聞,如我無異。」
於是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語彼十方諸菩薩言:「諸善男子!汝今宜各一心觀察自佛世界也。」
時彼十方諸菩薩眾從文殊師利聞是語已,即各觀本自佛世界,皆覩文殊師利處其佛前,
為諸大眾說如斯法,復各見彼皆有善住意天子問是法門。又各見彼十方佛國諸菩薩等悉皆大集,
又皆見彼諸天子眾其數多少與此不殊,又各見彼佛界清淨莊嚴微妙與此無異。
彼諸菩薩摩訶薩眾如是見已,生殊特心得未曾有,同聲讚言:
「甚奇甚特。今此文殊師利道德巍巍,處斯世界安住不動而能普現十方佛前。」
爾時文殊師利告彼十方菩薩眾言:「諸善男子!汝今當聽。譬如幻師既善學已,
不離本座而能幻作種種色像。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既能善學般若波羅蜜如幻法已,即於一切如幻法中,
隨其十方諸佛國土欲現形像作諸佛事,如意即能。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如幻化,以是義故所作隨心。
譬如日月宮輪住虛空處,初不曾下入諸器中,其光普照靡不周遍。菩薩如是安住不動,
隨心普現十方佛前,或現聲聞緣覺等身、或現梵王帝釋等像、或現四天轉輪王事、
或現國主大臣政化,如是乃至示現一切惡趣眾生形類隨意即能,而亦初無興作之想。」
稱讚付法品第十
爾時世尊告文殊師利言:「文殊師利!若有得聞此修多羅甚深法門,與值佛興世等無有異。
文殊師利!若聞此經,與證須陀洹無異、與證斯陀含無異、與證阿那含無異、與證阿羅漢無異。
何以故?以彼如如無異故。文殊師利!又若聞此經心生信解,與彼後身菩薩菩提樹下坐於道場,
必成正覺一等無異。何以故?如斯法門即是三世諸佛世尊之要道故。」
於是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如是如是,如佛所說,如空無異、如無相無異、如無願無異、
如如如無異、如法界無異、如實際無異、如平等無異、如解脫無異、如離欲無異。」
爾時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唯願如來護持如是甚深法門,於後末世五百歲時,
當使此經於閻浮提遍行流布,令諸善男子善女人等咸得聞之。」
文殊師利作是請時,即令三千大千世界一切音樂不鼓自鳴、一切諸樹自然欝茂、一切眾花咸悉開敷。
又此三千大千世界六反振動,放大光明遍照三千大千世界,奪日月光令不復現。百千億天歡喜踊躍,
得未曾有,住於虛空雨天花香,種種諸花及諸花鬘、塗香末香如雨而下,香氣氛馥充滿十方,
作天樂音其聲和雅,一切咸共叉手合掌同聲稱讚:「希有希有奇特法門。今此文殊師利大士所說,
令我等聞。我為福會,從生至今再遇閻浮轉大法輪。有諸眾生具足善根,然後乃得聞此深法。
若諸眾生聞已信行,當知是人已曾供養一切諸佛,亦為已得甚深法忍。若有眾生聞此經典,
不驚不怖、不退不沒、深心愛樂,當知是人不經二乘善根中來。」
爾時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今此奇瑞,將無為是法門於未來世閻浮提中遍行流布住持不滅耶?」
佛言:「如是如是。向所現瑞,唯為是經於閻浮提遍行流布住持不滅故。」
文殊師利言:「世尊!唯願世尊更建誠實,令此經典後世流行熾然不滅。」
佛言:「文殊師利!若三解脫門能證涅槃是誠實者,於後末世五百歲時,此經法門弘閻浮提熾然不滅,為誠實語。文殊師利!若苦無常、若空無我是實言者,於後末世五百歲時,此經法門弘閻浮提熾然不滅,為誠實語。」
/周老師
好的,
在題主朋友眼中的邪見者,星洲,現正在擁護禪宗比丘的正當性。。。。
星洲,依四分律、【波逸提第六十一戒 】,
【主張 】 :
南泉禪師殺貓,而貓屬畜生類,所以適用該 波逸提61戒,屬於可懺悔,無須開除僧籍。
【 律證】: 波逸提61戒 。
...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 "斷畜生命" 者,波逸提。 .....
而周朋友同屬的大乘弟子 無心朋友,
無心朋友,依梵網經菩薩戒之【第一殺戒】 ,
【主張 】 : 既使斬殺畜生致死,也是波羅夷、不可悔,應開除僧籍。
註 : 南泉禪師,正適用此一犯戒情況,也應該開除僧籍。
【 律證】: 網經菩薩戒之【第一殺戒】。
.....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 是菩薩波羅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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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邪見者的星州,依律捍衛 南泉禪師的比丘資格。
而站在大乘教法一方的 無心朋友,依律判定沙門斬貓、開除僧籍無疑。
大乘弟子的周朋友,
是贊同星州呢 ? 擁護南泉普願禪師的比丘資格 !
還是...贊同無心朋友,認為殺貓的南泉,理應開除僧籍,是個賊住者 !
周朋友,你選哪一邊呢 ?!
如意
(註: 星洲認為無心朋友對於菩薩戒的認知有些問題,所以判斷殺貓乙案上有了紛歧。)
/星洲炒米最好吃 (南傳學人代表)
當梵網經菩薩戒說
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
●梵網經菩薩戒本
【第一殺戒】
佛言:若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
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
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
是菩薩波羅夷罪。
當梵網經菩薩戒說
不見言見,見言不見,身心妄語
●梵網經菩薩戒本
【第四妄語戒】
若佛子,自妄語,教人妄語,方便妄語。
妄語因、妄語緣、妄語法、妄語業。乃至不見言見,見言不見,身心妄語。
而菩薩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
是菩薩波羅夷罪。
要我去配合法師說 沒關係可以懺
我會跟你說 你在撥無因果
●波逸提罪 犯此罪者 墮於燒煮地獄
●波羅夷罪 犯此罪者 墮於阿鼻地獄
/無心是道
《梵網經菩薩戒本》
第一殺戒
佛言:若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
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
【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
【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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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故殺】?非【故殺】?
【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者,
權宜度眾而殺,即非【故殺】。
【自恣心快意殺生者】,即非彼權宜而殺者,即為【故殺】。
【故殺】者,犯【菩薩波羅夷罪】,非【故殺】者,不犯。
《增壹阿含34品2經》
是時,摩呵男釋至流離王所,而作是說:「當從我願。」
流離王言:「欲何等願?」
摩呵男曰:「我今沒在水底,隨我遲疾,使諸釋種竝得逃走,若我出水,隨意殺之。」
流離王曰:「此事大佳。」
是時,【摩呵男釋即入水底,以頭髮繫樹根而取命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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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呵男之舉,若是自殺,即犯【菩薩波羅夷罪】。
但摩呵男此舉,是【自恣心快意殺生者】嗎?
附註:莊春江將摩呵男此行,解作菩薩行。
http://agama.buddhason.org/book/as/as101.htm
《南泉普願禪師》No. 2076 景德傳燈錄 (卷8) T51, p0257b
師因東西兩堂各爭貓兒。
師遇之白眾曰。道得即救取貓兒。道不得即斬卻也。
眾無對。師便斬之。趙州自外歸。師舉前語示之。
趙州乃脫履安頭上而出。
師曰。汝適來若在。即救得貓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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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泉此舉,亦非【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故亦不犯【菩薩波羅夷罪】。
以不犯【菩薩波羅夷罪】故,即非殺生者,亦不犯【波逸提61戒】。
無心是道兄純然的貼出經文,並未指名南泉違犯【菩薩波羅夷罪】。
反觀星洲自稱:『現正在擁護禪宗比丘的正當性』。
果如是耶?抑或是企圖趁機抹黑禪宗的無上梵行?
/周老師
星州,依律捍衛 南泉禪師的比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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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經文有 戒律沒有 就說經文說的不算
這好像食肉的問題
後期經文 象脅經 大雲經 涅槃經 央掘摩經 楞伽經
佛制 凡是肉者 自死他殺 一切悉斷 不可食
不信經之人 就背著經 謊稱戒律沒說 所以可以吃肉
經文都說 這類【妄說毘尼 壞亂正法 誹謗於我 言聽食肉】
你猜猜 學這種見解 有沒有好報 ???
●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六
未來之世 有愚癡人 於我法中 而為出家。妄說毘尼 壞亂正法。誹謗於我 言聽食肉 亦自曾食。
更別說 經文'說【佛説中道 一切衆生 悉有佛性 若不能作 如是說者 犯波羅夷】
●大般涅槃經卷第七
若有說言【佛説中道 一切衆生 悉有佛性】煩惱覆故 不知不見。 是故應當 勤修方便 斷壞煩惱。
若有能作 如是說者 當知是人 不犯四重。
若不能作 如是說者 是則名爲【犯波羅夷】。
經文都說【犯波羅夷】
戒律沒說 就否定沒犯
你猜猜 學這種見解的人 有沒有好報 ???
四分律 五分律 沒說
就說 菩薩戒 說的不算
這跟阿含說證果 般若100%斷頭一樣
經文不學完 學藝不精 能怪誰呢
/sam
大乘學人是不怕戒律的,因為真如本空,說守戒,也實無可守。
有戒可守,有戒可持,都是還未見真如的。
我這樣說,有人又要跳腳了。
/周老師
整個十二部經學完
我看到的是 佛說藏識日用 後果自負
到現在還是有人 錯認造業無因無果 真是無有是處
/sam